第75頁
的確是野狗,這沒有錯,可不是一隻野狗,是數量不明的一群野狗。野狗近來在這裡吃慣了人肉,而他們闖入了野狗的領地!
狗吠仿佛帶有傳染性,一聲遞一聲的傳播開來,瞬間就在墳地上響成一片。一隻黑黢黢的野狗撲上來要咬陳良武,陳良武扭身一躲,狗嘴獠牙就直接奔向了旁邊的李副官。李副官不假思索的拔出手槍,一槍打碎了狗頭,紅的白的頓時濺了兩人一身。陳良武抹了一把臉上狗血,當場就急了:“誰他媽讓你開槍的?你找死啊?”
李副官在扣動扳機之後,就意識到自己是壞事了。探照燈的光束忽然定格在了他和陳良武的身上,他大喝一聲,拔腿要跑。
一串火光槍響打破黑夜,子彈撲撲的射入了李副官身前的泥土中。李副官拼了性命,也不隱蔽,硬著頭皮向前直衝。後方眾人也都各自散開,一起逃進黑暗之中。一股子力量扯住了唐安琪的小腿,他不管不顧的硬跑,只聽“嗤啦”一聲,是一片褲腳被野狗用嘴扯了去。
光束劇烈的大範圍晃動起來,槍聲伴著狗叫包圍了他們。摩托車的聲音由遠及近傳了過來,張排長身在後方,這時就帶著幾名弟兄趴到了墳頭後面,一邊踢打野狗,一邊舉槍瞄準。
對著那越來越近的日軍摩托小隊,他開始射擊。而摩托小隊果然被迫停了下來,對著前方一片茫茫黑夜作出還擊。
其餘眾人抓緊時機,繼續向前逃去。
凌晨時分,他們進了一片林子。
唐安琪清點了人數,發現如今加上自己,只剩下了十五個人。
他們坐在地上呼呼的喘粗氣,良久之後才漸漸平復了呼吸。張排長那幫人沒有趕上來,沒人對此問出一句,因為大家心照不宣,知道那幾個人一定是死了。
林子裡暫時還是安全的,因為日軍對這裡的地形還不熟悉,不敢貿然進山穿林。一個小兵,本來是孫寶山的勤務兵,才十幾歲,夜裡被野狗撕去了腿上一大塊肉,不知是如何支撐著跑過來的。不過現在他顯然是挺不住了,靠著大樹坐下一聲不吭,嘴唇白的像紙。小毛子從自己軍裝上撕下一條子布,為他在大腿根部緊緊綁了一道。
傷口一定是要爛的,爛了之後,那毒沿著血脈往上走,到了心口就算完蛋。小毛子用了飲鴆止渴的土辦法,不讓他這條腿的血液再流。
下午,小勤務兵靠著大樹,死了。
大家都沒有力氣去挖坑埋他。入夜之後,眾人互相攙扶著站起來繼續行路,唐安琪回頭看了一眼,小勤務兵歪頭坐在那裡,孤零零的,像睡著了。
他忽然落下淚來,看著小勤務兵,他好像看到了自己的結局。他是多麼的喜歡熱鬧啊,可是在將來的某一天,他知道,自己也必定會這樣孤單的死去,一個人,靠著大樹。別人以為他只是在打瞌睡,其實他已經死了。
抬起髒手擦了擦眼睛,他去握住了小毛子的手。旁人的身體都比他健壯,他吃得少,力氣小。如果沒有小毛子總拉著他,他非掉隊不可。
這個夜晚,大家走的很順利,無聲無息的又過了一個村莊。陳良武把路線摸的很精準,天剛一亮,他們果然又進了野林。
一個準備進山炸狐狸的村民遇見了他們。似乎萬萬沒想到現在還能看到中國軍隊似的,那村民神情激動,把身上所有的乾糧——八個海碗大的窩頭——全給了他們。唐安琪向他打聽了山下的情況,那意思是想往南走,然而村民的描述讓他很快打消了這個念頭——根本走不出去。
既然無法南下,那就還得往天津奔。八個大窩頭救了他們的命,讓他們能有力氣繼續拖起兩條腿來。
第三天夜裡,李副官死了,陪著他的還有幾名弟兄。
在這片土地上,日本軍隊已經無處不在。雖然他們已經足夠的小心,可是仿佛每寸土地下都延伸了日軍的神經,他們想要自由的行走,似乎只有變成鬼魂。
為了讓大多數人逃出生天,必須有少部分人留下來掩護,人留下來,命也就留下來了。
第五天夜裡,他們再一次遭遇追擊。
這回軍需官也死了。天明之時清點人數,只剩下了七個,其中還有兩個受了槍傷。
他們在一處廢棄窩棚里落了腳,陳良武從身上摸出兩塊大洋,塞到唐安琪的手裡:“旅座,您弄一身褲褂換上,自己走吧。”
唐安琪一愣:“什麼意思?”
陳良武答道:“您像少爺,日本鬼子看不出您的身份。前面就是文縣,您走吧。”
唐安琪把兩塊大洋往他懷裡一擲:“我要走早走了,還用等到如今?”
陳良武看著他,低聲說道:“旅座,我們這幾個人,怕是……夠嗆。”
唐安琪一揮手,然後轉身走到小毛子那裡要水喝:“夠嗆就夠嗆,我不在乎。我活了二十多年,吃也吃了玩也玩了,比你們享福,死了也不虧。”
他喝了兩口冷水,扭頭轉向陳良武:“將來我死你前頭了,你別讓我白死;你死我前頭了,我也不讓你白死。”
攙著兩名傷員又走了兩夜,他們真正抵達了文縣城外。這回他們不得不停住了腳步——陳良武對這一帶不是很熟,不能確定夜行路線了。
兩名傷員所受的都是皮肉傷,並不致命,如果能夠得到及時救治的話。唐安琪決定前去文縣買藥——自己去,連小毛子都不帶。小毛子那模樣界於兵民之間,讓人看著總有點懸。萬一日本士兵火眼金睛了,那他連個編瞎話救人的機會都沒有。
第78章 機緣巧合
唐安琪想要去文縣,可是憑著他這一身骯髒不堪的軍裝,露面等於自殺。
他依舊是不敢進村,又不能守株待兔的在野地里等著村民出現。一番思索之後他靈機一動,帶著小毛子穿過茫茫樹林,夜裡爬山上了大廟。
這座山屬於長安縣的地界,當年虞清桑偶爾會帶著他過來燒香拜佛。廟裡老方丈是個“出家人不貪財,越多越好”式的人物,唐安琪一直挺看不上他,就覺得對方不像和尚,倒像個老財迷。
他其實現在也摸不准老方丈的心思,可是除了大廟,他再無其它地方可以投奔。他決定賭一賭運氣——如果老方丈肯幫忙,那自然好;如果老方丈不幫忙,自己手裡有槍,搶點糧食也是可以的;如果老方丈出賣了自己,那就送老方丈直接歸西。
猴子似的從野路攀援上山,他順利的見到了老方丈。
老方丈揉著眼睛看他,顯然是萬分驚詫。他雙手合什鞠了一躬,低聲說明來意,然後不動聲色的細細觀察對方反應。
老方丈連一秒鐘的猶豫都沒有,立刻就讓徒弟出去尋找衣裳,又翻出一把剪子,眯著老眼剪去了唐安琪那一頭藏著虱子的亂發。
唐安琪被他剃成了一個愣頭愣腦的禿小子。洗過澡後換上一身粗布褲褂,老方丈後退兩步上下打量了他,末了皺著眉毛搖頭:“哦呀,還是不像啊!”
老方丈想要把唐安琪打扮成學徒模樣,乾乾淨淨的不引人注目。可是唐安琪那模樣實在不像學徒,倒像個落了難的優伶名角兒。
老方丈又不通易容之術,這時也就沒了辦法。而唐安琪沒想到老財迷竟然是個仗義和尚,心中便暗暗有了觸動,暗想烈火見真金這句話,真是有道理。
“唐旅長,如果有日本兵把你攔下問話,你就說你家裡遭了轟炸,暫時在這廟裡落腳,進城專門是給老衲抓藥。”老方丈認為自己見多識廣,有必要指教小兔崽子似的唐旅長:“你提老衲的法號,老衲很有名氣的。”
因為眼看著就要天亮了,所以唐安琪沒有睡,在禪房裡一邊吃冷饅頭,一邊和老方丈聊天。老方丈告訴他:“日本人想把文縣和長安縣合成一個大縣。開始說要讓長安縣的陳縣長出任新縣長,陳縣長管了長安縣七八年,資格老,威望高,家裡又是文縣的望族,日本人很看重他。可他死活不肯做這個官,結果被日本人抓到牢里去了。現在這一片地方,就是警備大隊和日本人聯合著管事,縣長連著換了幾個,都做不長。”
然後他看了唐安琪一眼,很遲疑的繼續說道:“警備大隊的隊長,就是你手下的吳團長。”
唐安琪正在張大嘴巴咬饅頭,聽了這話,他吃驚的抬眼望向老方丈,牙齒還深深嵌在饅頭裡:“啊?”
然後他的目光立刻黯淡下來:“哦。”
一口咬下饅頭,他一邊咀嚼一邊問道:“為什麼不讓虞清桑去做新縣長?他和日本人應該有交情啊。”
老方丈低著頭答道:“虞先生已經離開這裡了,不是去了天津,就是去了北平。”
唐安琪很香的嚼著饅頭,窩頭野菜吃久了,才發現饅頭原來是甜的。人各有志,別人走別人的陽關道,他走他自己的獨木橋。他心裡很坦然,對得起任何人。
狗吠仿佛帶有傳染性,一聲遞一聲的傳播開來,瞬間就在墳地上響成一片。一隻黑黢黢的野狗撲上來要咬陳良武,陳良武扭身一躲,狗嘴獠牙就直接奔向了旁邊的李副官。李副官不假思索的拔出手槍,一槍打碎了狗頭,紅的白的頓時濺了兩人一身。陳良武抹了一把臉上狗血,當場就急了:“誰他媽讓你開槍的?你找死啊?”
李副官在扣動扳機之後,就意識到自己是壞事了。探照燈的光束忽然定格在了他和陳良武的身上,他大喝一聲,拔腿要跑。
一串火光槍響打破黑夜,子彈撲撲的射入了李副官身前的泥土中。李副官拼了性命,也不隱蔽,硬著頭皮向前直衝。後方眾人也都各自散開,一起逃進黑暗之中。一股子力量扯住了唐安琪的小腿,他不管不顧的硬跑,只聽“嗤啦”一聲,是一片褲腳被野狗用嘴扯了去。
光束劇烈的大範圍晃動起來,槍聲伴著狗叫包圍了他們。摩托車的聲音由遠及近傳了過來,張排長身在後方,這時就帶著幾名弟兄趴到了墳頭後面,一邊踢打野狗,一邊舉槍瞄準。
對著那越來越近的日軍摩托小隊,他開始射擊。而摩托小隊果然被迫停了下來,對著前方一片茫茫黑夜作出還擊。
其餘眾人抓緊時機,繼續向前逃去。
凌晨時分,他們進了一片林子。
唐安琪清點了人數,發現如今加上自己,只剩下了十五個人。
他們坐在地上呼呼的喘粗氣,良久之後才漸漸平復了呼吸。張排長那幫人沒有趕上來,沒人對此問出一句,因為大家心照不宣,知道那幾個人一定是死了。
林子裡暫時還是安全的,因為日軍對這裡的地形還不熟悉,不敢貿然進山穿林。一個小兵,本來是孫寶山的勤務兵,才十幾歲,夜裡被野狗撕去了腿上一大塊肉,不知是如何支撐著跑過來的。不過現在他顯然是挺不住了,靠著大樹坐下一聲不吭,嘴唇白的像紙。小毛子從自己軍裝上撕下一條子布,為他在大腿根部緊緊綁了一道。
傷口一定是要爛的,爛了之後,那毒沿著血脈往上走,到了心口就算完蛋。小毛子用了飲鴆止渴的土辦法,不讓他這條腿的血液再流。
下午,小勤務兵靠著大樹,死了。
大家都沒有力氣去挖坑埋他。入夜之後,眾人互相攙扶著站起來繼續行路,唐安琪回頭看了一眼,小勤務兵歪頭坐在那裡,孤零零的,像睡著了。
他忽然落下淚來,看著小勤務兵,他好像看到了自己的結局。他是多麼的喜歡熱鬧啊,可是在將來的某一天,他知道,自己也必定會這樣孤單的死去,一個人,靠著大樹。別人以為他只是在打瞌睡,其實他已經死了。
抬起髒手擦了擦眼睛,他去握住了小毛子的手。旁人的身體都比他健壯,他吃得少,力氣小。如果沒有小毛子總拉著他,他非掉隊不可。
這個夜晚,大家走的很順利,無聲無息的又過了一個村莊。陳良武把路線摸的很精準,天剛一亮,他們果然又進了野林。
一個準備進山炸狐狸的村民遇見了他們。似乎萬萬沒想到現在還能看到中國軍隊似的,那村民神情激動,把身上所有的乾糧——八個海碗大的窩頭——全給了他們。唐安琪向他打聽了山下的情況,那意思是想往南走,然而村民的描述讓他很快打消了這個念頭——根本走不出去。
既然無法南下,那就還得往天津奔。八個大窩頭救了他們的命,讓他們能有力氣繼續拖起兩條腿來。
第三天夜裡,李副官死了,陪著他的還有幾名弟兄。
在這片土地上,日本軍隊已經無處不在。雖然他們已經足夠的小心,可是仿佛每寸土地下都延伸了日軍的神經,他們想要自由的行走,似乎只有變成鬼魂。
為了讓大多數人逃出生天,必須有少部分人留下來掩護,人留下來,命也就留下來了。
第五天夜裡,他們再一次遭遇追擊。
這回軍需官也死了。天明之時清點人數,只剩下了七個,其中還有兩個受了槍傷。
他們在一處廢棄窩棚里落了腳,陳良武從身上摸出兩塊大洋,塞到唐安琪的手裡:“旅座,您弄一身褲褂換上,自己走吧。”
唐安琪一愣:“什麼意思?”
陳良武答道:“您像少爺,日本鬼子看不出您的身份。前面就是文縣,您走吧。”
唐安琪把兩塊大洋往他懷裡一擲:“我要走早走了,還用等到如今?”
陳良武看著他,低聲說道:“旅座,我們這幾個人,怕是……夠嗆。”
唐安琪一揮手,然後轉身走到小毛子那裡要水喝:“夠嗆就夠嗆,我不在乎。我活了二十多年,吃也吃了玩也玩了,比你們享福,死了也不虧。”
他喝了兩口冷水,扭頭轉向陳良武:“將來我死你前頭了,你別讓我白死;你死我前頭了,我也不讓你白死。”
攙著兩名傷員又走了兩夜,他們真正抵達了文縣城外。這回他們不得不停住了腳步——陳良武對這一帶不是很熟,不能確定夜行路線了。
兩名傷員所受的都是皮肉傷,並不致命,如果能夠得到及時救治的話。唐安琪決定前去文縣買藥——自己去,連小毛子都不帶。小毛子那模樣界於兵民之間,讓人看著總有點懸。萬一日本士兵火眼金睛了,那他連個編瞎話救人的機會都沒有。
第78章 機緣巧合
唐安琪想要去文縣,可是憑著他這一身骯髒不堪的軍裝,露面等於自殺。
他依舊是不敢進村,又不能守株待兔的在野地里等著村民出現。一番思索之後他靈機一動,帶著小毛子穿過茫茫樹林,夜裡爬山上了大廟。
這座山屬於長安縣的地界,當年虞清桑偶爾會帶著他過來燒香拜佛。廟裡老方丈是個“出家人不貪財,越多越好”式的人物,唐安琪一直挺看不上他,就覺得對方不像和尚,倒像個老財迷。
他其實現在也摸不准老方丈的心思,可是除了大廟,他再無其它地方可以投奔。他決定賭一賭運氣——如果老方丈肯幫忙,那自然好;如果老方丈不幫忙,自己手裡有槍,搶點糧食也是可以的;如果老方丈出賣了自己,那就送老方丈直接歸西。
猴子似的從野路攀援上山,他順利的見到了老方丈。
老方丈揉著眼睛看他,顯然是萬分驚詫。他雙手合什鞠了一躬,低聲說明來意,然後不動聲色的細細觀察對方反應。
老方丈連一秒鐘的猶豫都沒有,立刻就讓徒弟出去尋找衣裳,又翻出一把剪子,眯著老眼剪去了唐安琪那一頭藏著虱子的亂發。
唐安琪被他剃成了一個愣頭愣腦的禿小子。洗過澡後換上一身粗布褲褂,老方丈後退兩步上下打量了他,末了皺著眉毛搖頭:“哦呀,還是不像啊!”
老方丈想要把唐安琪打扮成學徒模樣,乾乾淨淨的不引人注目。可是唐安琪那模樣實在不像學徒,倒像個落了難的優伶名角兒。
老方丈又不通易容之術,這時也就沒了辦法。而唐安琪沒想到老財迷竟然是個仗義和尚,心中便暗暗有了觸動,暗想烈火見真金這句話,真是有道理。
“唐旅長,如果有日本兵把你攔下問話,你就說你家裡遭了轟炸,暫時在這廟裡落腳,進城專門是給老衲抓藥。”老方丈認為自己見多識廣,有必要指教小兔崽子似的唐旅長:“你提老衲的法號,老衲很有名氣的。”
因為眼看著就要天亮了,所以唐安琪沒有睡,在禪房裡一邊吃冷饅頭,一邊和老方丈聊天。老方丈告訴他:“日本人想把文縣和長安縣合成一個大縣。開始說要讓長安縣的陳縣長出任新縣長,陳縣長管了長安縣七八年,資格老,威望高,家裡又是文縣的望族,日本人很看重他。可他死活不肯做這個官,結果被日本人抓到牢里去了。現在這一片地方,就是警備大隊和日本人聯合著管事,縣長連著換了幾個,都做不長。”
然後他看了唐安琪一眼,很遲疑的繼續說道:“警備大隊的隊長,就是你手下的吳團長。”
唐安琪正在張大嘴巴咬饅頭,聽了這話,他吃驚的抬眼望向老方丈,牙齒還深深嵌在饅頭裡:“啊?”
然後他的目光立刻黯淡下來:“哦。”
一口咬下饅頭,他一邊咀嚼一邊問道:“為什麼不讓虞清桑去做新縣長?他和日本人應該有交情啊。”
老方丈低著頭答道:“虞先生已經離開這裡了,不是去了天津,就是去了北平。”
唐安琪很香的嚼著饅頭,窩頭野菜吃久了,才發現饅頭原來是甜的。人各有志,別人走別人的陽關道,他走他自己的獨木橋。他心裡很坦然,對得起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