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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日之後的國慶,一輛越野車不急不緩地行駛在廣袤的沙漠中,行路中粗大的車輪捲起了黃沙,在平坦的沙地上留下清晰的痕跡,只是不久便被風抹去了。
車子緩緩地停在了一處凹地,車門打開,從裡面躥出了一隻有著棕紅色毛髮的阿拉斯加,生活富足,心寬體胖,使得它的毛髮油亮光滑,蓬鬆十分,在風中獵獵飄動,看上去相當威風。
“嘟嘟!別亂跑!”隨著聲音落下,常家昱從車內鑽了出來。
聽到他的呼喊,原本準備在遼闊無垠的沙漠上盡情撒歡的阿拉斯加立刻轉過聲,歡快地跑回到常家昱的身邊,用頭蹭了蹭他的小腿,常家昱順手擼了把毛。
日色接近黃昏時分,落日的餘暉播灑在地面的顆顆沙粒上,濺起金燦燦的光點。地表盡頭,一輪橙黃色的夕陽懸在地平線上,一圓一線,像是兒童畫中簡單的構圖,瑰麗動人。
嚴鈞熄了火,從車上下來,常家昱回過頭看他。
黑色的上衣外套,下面是軍綠色的長褲,褲腳往裡收,埋入了黑褐色的沙地靴中,嚴鈞整個人的氣質是一種粗糲的俊朗。
他手中還夾著一根未燃的香菸,狠狠吸了兩口後將菸頭丟進了車內的菸灰缸中,按動車鑰匙上的鍵鎖定了玻璃,然後走到常家昱的身邊。
阿拉斯加又邁動四肢到了他的身邊,蹭了蹭,半坐在地上吐著舌頭,等待著主人發號施令。
嚴鈞牽住常家昱的手,看了看四周,指了指不遠處:“我們晚上就在那邊搭帳篷吧。”
常家昱點了點頭,那處是平地,也比較避風,如果在沙丘旁會有被流沙掩埋的可能,他提前也是看了攻略的。
大多數人去旅遊都會選擇環境優美的風景區或者是歷史悠久的文化聖地,而常家昱更喜歡的是探險式的旅遊,所以在選地址的時候考慮的都是些特殊的地方,最後定在了沙漠,今晚上他們要在這裡露宿。
暮色尚淺,他們搭好帳篷在附近走了走。
百米之外有片湖,面積約有六百平方米,占地不小,在乾涸的沙漠中有這樣一方水源極為難得。
晚風輕拂,湖面波光蕩漾,漣漪陣陣,如夢如幻。
他們索性就在湖邊架起火堆,燒開了水,將備好的晚飯弄熱,美美地吃過後天兒才徹底黑了下去。
吃飽喝足,兩個人肩並肩坐在湖邊。
“啪嗒”一聲,常家昱開了瓶啤酒,和嚴鈞的碰了碰,仰頭喝了一口,味道清洌爽口。
他隨意地朝湖面中看了一眼,驚訝道:“你先別動,看我們的影子。”
嚴鈞低頭一瞧,兩個人的倒影像是在接吻一樣,但實際上只是借位,並沒有碰到彼此。
常家昱晃動著身體試了各種角度,玩得不亦樂乎,嚴鈞笑著看了一陣,情不自禁地親身上陣。
四唇相接的時候,陽光恰好照在他們的臉上,暈出朦朧的光圈。阿拉斯加搖著尾巴窩在一旁,用舌頭去撩湖面,十分懂得自娛自樂。
夜深了,常家昱才意猶未盡地進了帳篷。
氣氛太好,彼此依偎的兩個人感受著對方的氣息,身上都有些燥熱。
片刻之後,常家昱用手解開了嚴鈞的衣服扣子,喘著氣和他斷斷續續地接著吻,嚴鈞很快反客為主,翻身將人壓在身下。
情到濃時,嚴鈞撫摸著常家昱汗濕的額角,輕輕舔咬他柔軟的耳垂,把情話說得纏綿無限。
不知道過了多久,一切才停歇下來。沙漠中除了穿梭而過的風聲,其他聲音已經聽不到了。
第58章 【番外】暖冬(費宋)
宋梵清始終都記得自己第一次見到費東的那一天。
單親家庭,不愛說話,衣服樸素,這是當時貼在他身上的標籤。
十三歲那年,媽媽帶著他從老家小鄉鎮輾轉到大城市生活,而宋梵清很不適應。因為家境不好,性格也沉悶,在學校里沒有交到什麼朋友,偶爾還會受點排擠。
可他向來懂事,即便過得並不快樂,也不曾和宋母抱怨。
自小時候起,宋家常常只有他們母子二人。
他的父親是一位人民警察,在其他人看來是十分高尚的職業,但宋梵清卻不那麼認為。他最清晰的認識是爸爸經常不在家,過年看春晚的時候家中總是缺一個人,甚至自己的生日爸爸也忘記過多次。
他的爸爸很忙,是為人民服務,很辛苦。宋梵清想,他的爸爸是一個好警察,但不是一個好父親,因為他幾乎沒有從對方那裡獲得過父愛,那是讓他感到陌生的東西。
來到B市念書之前,他一直都在鄉鎮的小學讀書,十二歲之前的生活很平庸,也很平靜。後來宋母想讓他讀一個好的中學,便在B市租了一間獨院,雖然不如以前過得自在,但也還算如意,直到一個消息再次打破他的生活。
宋梵清的爸爸身患重病,在戰地醫院去世,臨死前也沒有給妻兒留下哪怕一句遺言。
站在靈堂前的時候,宋梵清還處在迷茫之中。親戚來時都做好了安慰他的準備,但是發現人並沒有哭,也沒有情緒,私下裡也是議論紛紛,覺得這孩子太薄情了。他恰好站在那些人的身後,將一切話語都聽入了耳中。
“哭得凶就是孝子嗎?誰發明的理論?”
宋梵清聽到身後傳來一個沉厚又帶著幾分慵懶的聲音,他怔怔地回頭,還未看清面前的人長什麼樣子,一隻寬厚的手掌已經落在了他的頭頂上憐愛地揉了揉,那溫度透過頭皮,一直蔓延到了他的全身。
幾日之後的國慶,一輛越野車不急不緩地行駛在廣袤的沙漠中,行路中粗大的車輪捲起了黃沙,在平坦的沙地上留下清晰的痕跡,只是不久便被風抹去了。
車子緩緩地停在了一處凹地,車門打開,從裡面躥出了一隻有著棕紅色毛髮的阿拉斯加,生活富足,心寬體胖,使得它的毛髮油亮光滑,蓬鬆十分,在風中獵獵飄動,看上去相當威風。
“嘟嘟!別亂跑!”隨著聲音落下,常家昱從車內鑽了出來。
聽到他的呼喊,原本準備在遼闊無垠的沙漠上盡情撒歡的阿拉斯加立刻轉過聲,歡快地跑回到常家昱的身邊,用頭蹭了蹭他的小腿,常家昱順手擼了把毛。
日色接近黃昏時分,落日的餘暉播灑在地面的顆顆沙粒上,濺起金燦燦的光點。地表盡頭,一輪橙黃色的夕陽懸在地平線上,一圓一線,像是兒童畫中簡單的構圖,瑰麗動人。
嚴鈞熄了火,從車上下來,常家昱回過頭看他。
黑色的上衣外套,下面是軍綠色的長褲,褲腳往裡收,埋入了黑褐色的沙地靴中,嚴鈞整個人的氣質是一種粗糲的俊朗。
他手中還夾著一根未燃的香菸,狠狠吸了兩口後將菸頭丟進了車內的菸灰缸中,按動車鑰匙上的鍵鎖定了玻璃,然後走到常家昱的身邊。
阿拉斯加又邁動四肢到了他的身邊,蹭了蹭,半坐在地上吐著舌頭,等待著主人發號施令。
嚴鈞牽住常家昱的手,看了看四周,指了指不遠處:“我們晚上就在那邊搭帳篷吧。”
常家昱點了點頭,那處是平地,也比較避風,如果在沙丘旁會有被流沙掩埋的可能,他提前也是看了攻略的。
大多數人去旅遊都會選擇環境優美的風景區或者是歷史悠久的文化聖地,而常家昱更喜歡的是探險式的旅遊,所以在選地址的時候考慮的都是些特殊的地方,最後定在了沙漠,今晚上他們要在這裡露宿。
暮色尚淺,他們搭好帳篷在附近走了走。
百米之外有片湖,面積約有六百平方米,占地不小,在乾涸的沙漠中有這樣一方水源極為難得。
晚風輕拂,湖面波光蕩漾,漣漪陣陣,如夢如幻。
他們索性就在湖邊架起火堆,燒開了水,將備好的晚飯弄熱,美美地吃過後天兒才徹底黑了下去。
吃飽喝足,兩個人肩並肩坐在湖邊。
“啪嗒”一聲,常家昱開了瓶啤酒,和嚴鈞的碰了碰,仰頭喝了一口,味道清洌爽口。
他隨意地朝湖面中看了一眼,驚訝道:“你先別動,看我們的影子。”
嚴鈞低頭一瞧,兩個人的倒影像是在接吻一樣,但實際上只是借位,並沒有碰到彼此。
常家昱晃動著身體試了各種角度,玩得不亦樂乎,嚴鈞笑著看了一陣,情不自禁地親身上陣。
四唇相接的時候,陽光恰好照在他們的臉上,暈出朦朧的光圈。阿拉斯加搖著尾巴窩在一旁,用舌頭去撩湖面,十分懂得自娛自樂。
夜深了,常家昱才意猶未盡地進了帳篷。
氣氛太好,彼此依偎的兩個人感受著對方的氣息,身上都有些燥熱。
片刻之後,常家昱用手解開了嚴鈞的衣服扣子,喘著氣和他斷斷續續地接著吻,嚴鈞很快反客為主,翻身將人壓在身下。
情到濃時,嚴鈞撫摸著常家昱汗濕的額角,輕輕舔咬他柔軟的耳垂,把情話說得纏綿無限。
不知道過了多久,一切才停歇下來。沙漠中除了穿梭而過的風聲,其他聲音已經聽不到了。
第58章 【番外】暖冬(費宋)
宋梵清始終都記得自己第一次見到費東的那一天。
單親家庭,不愛說話,衣服樸素,這是當時貼在他身上的標籤。
十三歲那年,媽媽帶著他從老家小鄉鎮輾轉到大城市生活,而宋梵清很不適應。因為家境不好,性格也沉悶,在學校里沒有交到什麼朋友,偶爾還會受點排擠。
可他向來懂事,即便過得並不快樂,也不曾和宋母抱怨。
自小時候起,宋家常常只有他們母子二人。
他的父親是一位人民警察,在其他人看來是十分高尚的職業,但宋梵清卻不那麼認為。他最清晰的認識是爸爸經常不在家,過年看春晚的時候家中總是缺一個人,甚至自己的生日爸爸也忘記過多次。
他的爸爸很忙,是為人民服務,很辛苦。宋梵清想,他的爸爸是一個好警察,但不是一個好父親,因為他幾乎沒有從對方那裡獲得過父愛,那是讓他感到陌生的東西。
來到B市念書之前,他一直都在鄉鎮的小學讀書,十二歲之前的生活很平庸,也很平靜。後來宋母想讓他讀一個好的中學,便在B市租了一間獨院,雖然不如以前過得自在,但也還算如意,直到一個消息再次打破他的生活。
宋梵清的爸爸身患重病,在戰地醫院去世,臨死前也沒有給妻兒留下哪怕一句遺言。
站在靈堂前的時候,宋梵清還處在迷茫之中。親戚來時都做好了安慰他的準備,但是發現人並沒有哭,也沒有情緒,私下裡也是議論紛紛,覺得這孩子太薄情了。他恰好站在那些人的身後,將一切話語都聽入了耳中。
“哭得凶就是孝子嗎?誰發明的理論?”
宋梵清聽到身後傳來一個沉厚又帶著幾分慵懶的聲音,他怔怔地回頭,還未看清面前的人長什麼樣子,一隻寬厚的手掌已經落在了他的頭頂上憐愛地揉了揉,那溫度透過頭皮,一直蔓延到了他的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