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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變法三折”並不是沒有這個意思。他們說:

  “方今環球各國,日新月盛,大者兼擅富強,次者亦不至貧弱。究其政體學術,大率皆累數百年之研究,經數千百人之修改,成效既彰,轉相仿效,美洲則采之歐洲,東洋復采之西洋。此如藥有經驗之方劑,路有熟游之圖經。正可相我病證,以為服藥之重輕;度我筋力,以為行程之遲速。蓋無有便於此者。”

  這裡對西方“政體學術”的讚揚已到無以復加的程度,尤其是說這種“政體學術”是“累數百年之研究,經數千百人之修改,成效既彰”一語,就是說,不要輕易地否定,而應作為“藥劑”“相我病證”地服用。言下之意,非設議院行立憲而何?為什麼不講出來,這個我不來猜測,但他們有一句話卻可以看到一些端倪,那就是改革綱領方案要做到“布告天下,則不至於駭俗”。康梁的“駭俗”之論記憶猶新,不可不慎重從事。那麼,劉、張是不是已經達到康梁的水平了呢?還不能作出這樣的結論,因為他們既無明確表達,更沒有那種實踐。而況他們還是鎮壓自立軍起事的不光彩的主要角色呢!

  如何更快地實行“變法三折”的方案?劉、張認為最好是走捷徑,那就是大批派遣留學生到“路近費省”的日本去學習。他們說:“日本諸事雖仿西法,然多有參酌本國情形斟酌改易者,亦有熟察近日利病刪減變通者,與中國採用尤為相宜。”速派人遊學“觀其實政,睹其實效,見其新器,求其新書,凡吏治、財政、學制、兵備,一一考詢記錄,攜之回華,以供我之採擇而仿行焉。開聰明而長志氣,無過於此,無速於此。”眾所周知,日本學習西國之所以成效卓著,主要原因是實行君主立憲制度,劉、張雖未說明學習其君主立憲制,但“吏治”置於學習的首位,並不排斥君主立憲“政體”亦在其中。這與維新派學日本的主張是相似的。事實上“三折”中某些主張表面遠離政治實際,但處在靠近政治改革邊緣的律例等事,是很能說明問題的。“定礦律、路律、商律、交涉、刑律”的主張就是一例。

  劉坤一、張之洞“三楚會奏變法三折”的內容,儘管他們說與“康有為之邪說謬論”絕然不同,但事實上絕大部分是康有為等維新派已經臚陳過想要實行而沒有來得及實行即被鎮壓下去的那些內容。“三折”呈上的第二天,慈禧太后即下諭旨說:“……國勢至此,斷非苟且補苴所能挽回厄運。惟有變法自強,……舍此更無他策。……昨據劉坤一、張之洞會奏整頓中法,以行西法各條,其可行者,即著照所陳,隨時設法,擇要舉辦。各省疆吏亦應一律通籌,切實舉行。”從此,慈禧太后為首的清政府以劉、張的“變法三折”所陳方案為藍本制訂各項政策法令,實行“新政”了。這個“新政”,在過去學者們大都說是“假維新”,據本節所述,我認為也真也假。它按照“三折”所陳各款,制定商律、礦律、路律;制訂如“三折”所說“自創新法,造成各種貨物……准其專利若干年”的專利權法;改革封建教育制度為蒙學、小學、中學、省級高等教育的教育法,這些基本上是資本主義的東西,從而促進了資本主義在20世紀初葉五、六年間的巨大發展,被經濟學家稱為資本主義第一個黃金時期。這不是“真”的嗎?但在政治上是搞加強君權前提下的立憲,與戊戌維新派所要實行的民主立憲是背道而馳的,因此這又是“假”的。但即使是“假”,也得用戊戌維新派所使用和要求實行的名稱。

  鎮壓了戊戌變法卻在幾年以後又實行戊戌變法所主張的那些東西,這不奇怪嗎?我曾對此作過下面一段論述:

  “1900—1901年間,清朝政府根據督撫們的變法要求,著手進行‘維新’‘立憲’活動。這種變法,儘管出發點和目的與戊戌維新有所不同,但其一系列旨令,諸如政治、經濟方面的律例,文化教育方面改書院為學堂等,都準備和付之實施。這些大多是戊戌變法時維新派想要實行而來不及實行、被頑固派扼殺的。這就表明,歷史趨勢是不能長期違反的,歷史規律是不能長期抗拒的。而清王朝這樣做的客觀效果,卻促進了資本主義的發展。戊戌變法的潛在‘幽靈’,到20世紀初葉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顯現。”

  可見“新政”是社會發展規律所決定的,是民主運動的規律所決定的,決不是以某些個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江楚會奏變法三折”和“新政”的施行,一定程度適應了這個規律。這就是歷史的邏輯。

  這樣,時至1901年9月,按《辛丑條約》規定,專門辦洋務的機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撤銷,改為僅辦外交的外務部;以“江楚會奏變法三折”和督辦政務處實行“新政”為標誌,洋務派官僚代表劉坤一、張之洞對洋務運動指導方針“中體西用”有所突破,主張“中西合一”;而頑固守舊派經過“懲凶”的致命一擊,再也沒有他們的政治活動地盤了,頑固派與洋務派均成為歷史的名詞。所有以上這些綜合在一起,就標誌經營40年的洋務運動的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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