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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馬煜就被噎了一句,這才覺得自己說得不妥。就好像他抗拒的原因不是自己不想娶阿狸,而是衛琅想要娶阿狸。仿佛如果衛琅善解人意的喜歡上別人,他就可以歡歡喜喜跟阿狸終成眷屬了似的。

  他虛張聲勢的加倍吐槽回去,“你想娶她自己想辦法去,折騰我幹什麼。”

  衛琅無能為力的嘆了口氣,“如果我折騰有用,就不用來找你了。反正你也不吃虧,就順便讓我欠你個人情吧。”

  司馬煜絕食兩天整,終於讓皇帝和皇后知道了。

  可惜段位不一樣。

  皇帝表示:他願意餓著,就讓他餓著,三天後餓不死再出來說話。

  還把門給反鎖了。

  皇后倒是第二天就心疼了,親自帶了人去東宮探視他。但是命人把門卸掉之後,皇后望見他肌白白嫩嫩的模樣,額角青筋就擰了起來。

  可不是白白嫩嫩嗎——連著幾天吃了睡,睡了吃,早先曬糙了的皮膚都潤過來了。除了因為宅了三天沒洗澡身上有些異味、睡得多了眼神看上去懶洋洋的之外,簡直要多好有多好。

  太沒誠意了!

  他小時候想要趕走他辱娘,還真的吃了一把巴豆呢!抗婚這麼艱巨的工程,居然敢給她偷工減料!

  皇后當即就命人把寢殿裡里外外搜了一遍,將司馬煜藏好的瓜果點心全部翻出來。然後把門一鎖,“誰敢給太子送吃的,先打五十大板!”

  司馬煜落花流水的敗下陣來。

  他鬧這麼一場,皇帝雖然恨得想掐死他重生一個,但到底還是鬆了口氣。

  他知道司馬煜不是在真鬧。司馬煜真鬧起來時皇帝也見識過。他十一二歲,北朝來使送了他一匹馬。馬是好馬,可惜性子烈,大人都馴服不來。皇帝怕傷了他,不許他靠近。而司馬煜就能偷偷的餵了那匹馬幾個月不叫皇帝知道。忽有一日天光晴朗,他就在台城揚鞭,就騎著那馬躍到龍輦前,洋洋得意的望著皇帝笑。前年他大概受了謝家別墅的刺激,突發奇想要在東宮鑿池起台。皇帝攢錢練兵呢,哪有閒錢興土木給小孩子過家家?義正言辭的給駁回了。結果司馬煜不聲不響的選好了地方做好了圖紙,挑了個傍晚發動東宮豢養的武士和侍衛開鑿,一夜之間就建好了。

  他兒子的主意和行動力皇帝最清楚不過。自他開始長大,連皇帝也日漸一日的覺得,很多事也許真的沒自己想的那麼麻煩和危險。皇帝一直認為,他兒子想幹什麼,不想幹什麼,旁人是管不了的,他跟自己不同,是天命的貴胄,生來就該是驕子。

  所以他說不想娶阿狸時,皇帝雖深覺得是自己太嬌慣他了才讓他不知天高地厚,居然以為挑選太子妃也能任由心意,但也是真的顧慮了。

  結果司馬煜就雷聲大雨點小的弄了這麼一出。根本就是沒長大的屁孩子鬧鬧彆扭跟父母傲嬌一下。

  皇帝放心了。

  早已經準備好的聖旨,回頭就給頒下去了。

  而這個時候,阿狸早就知道了自己的前程。正安安分分的備嫁。

  她正是半尷不尬的身份,不好鬧出話題來,往日裡時常碰面的世交竹馬——特指謝漣、衛琅、沈田子一干人等——此時也開始迴避了。

  不過衛琅想見她時,這點迴避算什麼?

  這一日王琰讀書累了,在正拿著一張幾乎和他一樣高的弓練習射箭,忽然就被一旁走過去的美女閃了眼。

  那姑娘風韻別致,氣質獨到,高頎修長,就算是王琰這種因為時常被怪阿姨調戲而對女人有些心理陰影的,也被吸引了。但王琰他是個正經且正派的小正太。所以他在本能的望了一眼之後,就克制住了追著人看的愛美本能,繼續做自己的事。

  那姑娘似乎也瞧見了王琰,不但沒迴避,反而黑瞳子裡波光流轉,似笑非笑的望了他一眼,勾起了唇角。

  說不出是得意還是嘲笑。

  王琰下意識就一陣惡寒,手上一抖,箭就脫了靶子。

  他忽然覺得這姑娘怎麼……怎麼這麼令人覺得不妙的面熟?

  那姑娘已經進了內院,看丫鬟婆子們的態度,想來是認識她的。王琰雖然無比在意,便還是沒有追過去。夫子聞《韶》,三月不知肉味。不管做什麼都要專心致志。王琰想。

  直到一箭射出去的時候,他腦中電光火石般閃過一雙眼睛。王琰當即將弓箭一丟就追過去了。

  ——是衛琅,是衛琅那貨!早聽說他是個異裝癖。虧他這麼信賴仰慕他,他居然還真是個異裝癖啊!

  王琰追上去的時候,衛琅還沒到阿狸住的梧竹幽居。

  沒辦法,院子太大了。

  被王琰認出來,稍微有些出乎衛琅的預料,然而他略想了想,也只是笑著簡簡單單的嘆道,“真不愧是一家子。”

  你看衛琅真真假假的耍著人玩,但其實他是個最珍惜朋友的,從來都不會對他們撒謊。而所有朋友里,他對王琰、沈田子這種“除了太正直誠懇了,樣樣都好”和“除了正直誠懇一無是處”的尤其沒轍。王琰只三兩句話,就已經確認了自己的猜想。

  但還是被下了一條。

  衛琅他是來帶阿狸私奔的。

  王琰簡直想立刻就一刀揮過去跟他割袍斷交。

  “你太任性了……就不能替別人考慮下?”

  衛琅表示無所謂——司馬煜不想娶阿狸,而他想。在他們三個人之間,這個決定是皆大歡喜的。至於旁人,衛琅覺得他們在意的都是利益,而利益總能找到其他的途徑滿足。

  反正王家不是只有阿狸一個姑娘。

  “沒有愛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衛琅還特地加了一句。

  “這是什麼話!”

  “在蜀郡碰到的一個胡人說的,我覺得很有道理。”衛琅說。

  “我不是問你是誰說的!”王琰就是口才太差了,只能樸素的表達自己的意見,“你有沒有想過我阿姊願不願意?你就這麼闖進去,萬一毀了閨譽,你讓她怎麼辦?什麼三個人皆大歡喜,我阿姊有說過她不願意嫁給太子嗎?”

  “太子不願意娶……”

  “那也不是我阿姊不願意嫁。那只是太子自己的想法,代表不了我阿姊。你想要娶我阿姊,也只是你自己的想法,不是我阿姊的。你不考慮我阿姊的想法,就別說什麼皆大歡喜!”

  我們必須原諒衛琅。這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搶一個活生生的人。他以往搶的都是不會說話,沒有意識,不能自主的死物。所以他不知道在搶之前,他還要問一問被搶的一方的意見。

  他也是到此刻才忽然發現,他確實從來都沒考慮過阿狸的想法。

  他過去的人生造就了這樣的缺陷。這個少年這麼聰明,卻也還在學習該怎麼喜歡一個人。

  他註定要為此傷害很多姑娘。

  但等他終於學會的那一天,這少年也必然會長成最好的男人。

  王琰就這麼攔住了衛琅。

  60良辰美景(一)

  阿狸坐在喜床上,望著繞床錦屏十二牒,牒牒喜慶恩愛,心中不勝唏噓。

  公主們早已經鬧完了房,心滿意足的出去喝喜酒。洞房裡喧鬧散盡,紅燭正旺。新郎就站在她對面,大概被灌了些酒,面上紅霞微熏,黑眸子洗了水似的,眸光瀲灩流淌。

  他正試圖認真的,用審視的目光打量她一番。然而燭火仿佛太明了,耀人眼花一般,他目光略有些浮,不能停駐。

  糙糙一掃,目光便停在她的眉心,死活不肯跟她眼神對上。開口挑剔道:“你太胖了。”

  ……是的,這就是新婚夜裡他對她說的第一句話。

  再嫁給他看到他,阿狸仿佛整個身體裡填充的不是骨頭和肉,而是滿滿的心情一般。但是那種填滿了她整個人的,悲傷一樣的心情就因為這一句話“噗”的散開了。

  阿狸唯一的反應是:啥?

  就睜大眼睛懵懂的等司馬煜解釋。

  司馬煜眼神更虛的飄走,“我喜歡纖瘦的美人。從明天起,你得注意飲食!”但還是虛張聲勢的嘴硬。

  阿狸覺得這些話好像在哪裡聽過一般。

  然後她依稀記起來,當年司馬煜好像就是用這一招對付那些試圖勾引他的東宮美人們的。

  可是她是他老婆好不好,他怎麼能這麼亂七八糟的出昏招啊?

  ——任何時代,男人愛美都無可厚非,不過這個時代卻是不允許正經男人挑剔妻子的美色的——老婆夠端莊就行,又不是小妾得憑美色取悅於他。他可不能這麼侮辱人!

  如果阿狸不是穿來的,絕對要學徐允老婆反戈一擊,“德言容功,我也就容貌差一點。君子百行,你可把打頭的德字給忘掉了!”看他怎麼說。

  當然阿狸是穿來的,還是穿來、重生又重生的。所以她覺得男人對老婆的外形有追求這挺正常的。

  她只是一面想著,這廝潛意識裡果然還是愛苗條輕盈的細腰美人的,你看他都第三回了還沒改說辭,得有多大的執念啊,看來她日後真得節食了——但她這叫胖嗎?她只是有點嬰兒肥好不好。一面又有些難過的想,他果真什麼都不記得了啊。他怎麼能用對付別人的,這麼損的招數對付她啊。

  不過這難過也沒有持續多久

  慢慢來吧,她想。好歹又成親了不是?

  就看上去嬌羞,實則很鬱悶的點了點頭,“哦。”

  司馬煜得意了,“那就等你……”

  阿狸覺得他十有**要說“那就等你先瘦下來,咱們再洞房吧”——她覺得這推測挺合理的,畢竟她都是第三回嫁給他了。連著兩回的經驗都表明,司馬煜他比較喜歡洞房夜裡蓋著棉被純聊天。

  在還沒喜歡上他的時候,阿狸覺得這品質太珍貴了。但是現在他們都已經戀愛兩輩子了,如果她能生,說不定都懷孕過很多次了。司馬煜的這種感情潔癖,對渴望一場完滿婚禮的阿狸來說,就是一種遺憾了。

  但她還是想,不要緊,慢慢來,多順著他些。

  阿狸就望著他,打算等他一說完,就貼心的給他收拾地鋪。

  好吧,阿狸還是有些惱的。

  不喜歡跟她洞房,那就給她睡地鋪去!誰要被他挑剔胖了,還跟他蓋著棉被純聊天啊。

  這是態度,態度問題!

  但司馬煜的聲音就這麼消寂了。

  他也回望著阿狸。少女乾淨的容顏在燭火映照下,就像暮春微雨里枝頭綻放的杏花。嬌俏的,安靜的。那種美麗不誘人採擷,卻別樣動人,令他無法移開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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