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
此一古氏憲草的英文稿,哥倫比亞大學圖書館曾保存有兩套原著。筆者服務哥大期間(一九五二──一九七二),曾不時取出在教室傳觀。今次為撰寫本篇,曾再往原館查閱,其書卡猶存(書號分別為 B342.511 C44 及 441)而兩書皆佚。遍詢上下負責人,皆不知所終,為之痛恨不已。所幸此稿約翰霍浦金斯大學尚存有一份;美國國務院外交文書中亦有複印本【見U.S.Dept.of State, Papers Relating to th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14。pp.42─51。】可供參閱。
此外,更使他反感的,則是那些在國會之內,擔任憲法起草委員的黨人,黨派偏見( partisan )太深,他們不但在憲法上寫定,內閣向眾議院負責(見「天壇憲法」第八十一條),縱在國會休會期間,他們還要保存個「國會委員會」,以代行國會職權(第五章各條)﹔對行政部門作常年不斷的監控。這一來不但把「三權分立制」,變成了一權獨大的「國會獨裁制」,那個與國會平行的「大總統」,也就變成個橡皮圖章了。(等於是後來國民黨政權中,汪、蔣合作時期的林主席;和在共產黨政權中作橡皮圖章的人大委員長。)古氏認為這種立法權( Legislative Power ),侵犯行政權( Executive Power )的建制,也是民主政治中史無前例的,和不應該存在的。袁世凱顯然是受古氏評語的影響,在「天壇憲法」經國會通過後,未出四天,袁氏便於十一月四日下令解散國民黨,國會也就隨之癱瘓了【參見上引郅玉汝講稿頁三四──一三五】。
【筆者附註:此事在美國憲法史上,亦數見不鮮。在筆者撰寫本稿期間,一件柯林頓大總統緋聞案,正把美國朝野,弄得天翻地覆。筆者不學,由於個人治學上的興趣,曾把這宗憲法糾紛,從開頭就跟蹤到底。這位生就帥哥而好色的柯大總統,由於行為不端,偷雞摸狗,被國會內的右翼共和黨卯上了。他們藉口總統在大陪審團之前說謊和作偽證,犯下憲法規定應受彈劾的重罪,要趕他下台。其實此案從頭到尾,只是一樁三權分立的政府之內,立法與司法部門勾結,打壓行政部門的無煙內戰。話說從頭,是七十年代水門案之後,國會中人認為總統權力太大,為防制將來的總統再越權,乃撥下巨額預算,設立一個獨立檢察官,專門監督總統和最高級官員的不法行為……。這就是我們孫文主義裡面的監察院,和美國立國哲學「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實驗主義,也是鄧小平「黑貓白貓」哲學,在政治上的實際而有效的運用。不幸近二十年來,風向右吹,最高法院、國曾,和獨立檢察官、都被極右翼的保守政客所把持。他們對一個民主黨左翼而有十分民望的總統的社會和外交政策,早就深惡痛絕,而無如之何。正好這位帥哥西門大總統,又好色過度,就被獨立檢察官史達捉了奸。共和黨和它的極右翼聯盟,乃以此為藉口,來把這傾向自由主義的總統,鬥垮、斗臭。史達的權力,本極有限,要查明享有特權,而夫人又著意維護的好色總統,婚外姦情,原屬不易。誰知這個為極右勢力盤據的最高法院,不顧國家榮辱,和憲政原則,竟與史達通力合作,賦與史達一切權力,把總統姦情,查得鬚眉畢露;也把自己國家的元首,變成全世界媒體上所共賞的西門慶,成何體統。如今更讓眾院投票政客,和全國人民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一個美國潘金蓮的褻衣之內,並將這位淫蕩的莫妮卡,捧上千萬富婆的寶座,向全國青年女子散放毒素,也太不成話了……。簡言之,這也是民主國家三權失調的政治鬥爭中,走火入魔的怪現象。不過吃一塹,長一智,今後那個獨立檢察官的偌大權力,肯定是不會再有了。這就是美國的立國哲學 Pragmatism (實驗主義)利弊之所在的具體表現。當年在中國大力推薦實驗主義的胡適老師,實未嘗參透也。蓋實驗主義一定要有個有「定型」的社會文化和政治制度為基礎,始能搞「一點一滴的改革」。美國今日這個「獨立檢察官」之存廢,和兩黨在緋聞案中的鬥爭,若沒個有定型的法治民主的社會為基礎,那就要像中國的文化大革命,而人頭滾滾了。姑引目前這段時事,來幫助說明,在我國民國初年,民主學步初期,政治轉型過程中,那樁畫虎不成的小插曲。關於近年美國極右翼保守主義之濫觴,及其對美國政治社會之影響,下列論文,頗堪一讀: Andrew Sullivan,“ Going Down Screaming” The New York Times Magazine. Oct. 11, 1998. pp. 46ff. 】
長話短說,古德諾在華的一年半載,正值中國政壇,總統制與內閣制爭辯最烈之時;也正是袁總統與國民黨拔刀相見之時,而古教授的適時出現,無意中也就變成總統制最有力的辯護人( defender )。既然代表總統制的是袁大總統,而代表內閣制的是國民黨,在這場南北戰爭中,在國民黨和親國民黨的社團看來,古德諾很自然的便被看成袁世凱的「魔鬼辯護士」;而在袁氏和親袁的政團里,古氏很自然的也就變成總統派(和後來的帝制派)的最有力的理論「中堅」。因此在二次革命結束之後,袁氏所推動的一系列的變法改制,如上篇所述的新的「大總統選舉法」、「解散國民黨訓令」、「停止國會議員職權」、「廢棄天壇憲法」、「增修臨時約法」、「頒布新約法」、「實行一院制」、「廢除內閣制」和「總統世襲制」等獨裁政策的推動,古氏的理論,縱無決定性的影響,至少也是被袁派引為藉口的,尤其是一院制「新約法」的頒布,古氏且以吾道得行,引以為慰呢。【古氏於一九一四年八月返美出任約翰霍浦金斯大學校長新職,同年十一月十九日曾出席在紐約舉行的政治學會年會,作主題演說( Keynote speech )時,即以當時的中國的憲政改革為題,對「中華民國約法」(新約法)推崇備至。漢譯講辭全文見上引「北洋軍閥」卷二,頁九三九─九四五,原存顧維均私檔;英文原稿見美國政治科學院所發行一九一四年年刊;摘要見十一月二十日,紐約時報: Dr. Goodnow Speaks on Birth of Chinese Republic at Dinner of Academy of Political Science.)
此外,更使他反感的,則是那些在國會之內,擔任憲法起草委員的黨人,黨派偏見( partisan )太深,他們不但在憲法上寫定,內閣向眾議院負責(見「天壇憲法」第八十一條),縱在國會休會期間,他們還要保存個「國會委員會」,以代行國會職權(第五章各條)﹔對行政部門作常年不斷的監控。這一來不但把「三權分立制」,變成了一權獨大的「國會獨裁制」,那個與國會平行的「大總統」,也就變成個橡皮圖章了。(等於是後來國民黨政權中,汪、蔣合作時期的林主席;和在共產黨政權中作橡皮圖章的人大委員長。)古氏認為這種立法權( Legislative Power ),侵犯行政權( Executive Power )的建制,也是民主政治中史無前例的,和不應該存在的。袁世凱顯然是受古氏評語的影響,在「天壇憲法」經國會通過後,未出四天,袁氏便於十一月四日下令解散國民黨,國會也就隨之癱瘓了【參見上引郅玉汝講稿頁三四──一三五】。
【筆者附註:此事在美國憲法史上,亦數見不鮮。在筆者撰寫本稿期間,一件柯林頓大總統緋聞案,正把美國朝野,弄得天翻地覆。筆者不學,由於個人治學上的興趣,曾把這宗憲法糾紛,從開頭就跟蹤到底。這位生就帥哥而好色的柯大總統,由於行為不端,偷雞摸狗,被國會內的右翼共和黨卯上了。他們藉口總統在大陪審團之前說謊和作偽證,犯下憲法規定應受彈劾的重罪,要趕他下台。其實此案從頭到尾,只是一樁三權分立的政府之內,立法與司法部門勾結,打壓行政部門的無煙內戰。話說從頭,是七十年代水門案之後,國會中人認為總統權力太大,為防制將來的總統再越權,乃撥下巨額預算,設立一個獨立檢察官,專門監督總統和最高級官員的不法行為……。這就是我們孫文主義裡面的監察院,和美國立國哲學「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實驗主義,也是鄧小平「黑貓白貓」哲學,在政治上的實際而有效的運用。不幸近二十年來,風向右吹,最高法院、國曾,和獨立檢察官、都被極右翼的保守政客所把持。他們對一個民主黨左翼而有十分民望的總統的社會和外交政策,早就深惡痛絕,而無如之何。正好這位帥哥西門大總統,又好色過度,就被獨立檢察官史達捉了奸。共和黨和它的極右翼聯盟,乃以此為藉口,來把這傾向自由主義的總統,鬥垮、斗臭。史達的權力,本極有限,要查明享有特權,而夫人又著意維護的好色總統,婚外姦情,原屬不易。誰知這個為極右勢力盤據的最高法院,不顧國家榮辱,和憲政原則,竟與史達通力合作,賦與史達一切權力,把總統姦情,查得鬚眉畢露;也把自己國家的元首,變成全世界媒體上所共賞的西門慶,成何體統。如今更讓眾院投票政客,和全國人民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一個美國潘金蓮的褻衣之內,並將這位淫蕩的莫妮卡,捧上千萬富婆的寶座,向全國青年女子散放毒素,也太不成話了……。簡言之,這也是民主國家三權失調的政治鬥爭中,走火入魔的怪現象。不過吃一塹,長一智,今後那個獨立檢察官的偌大權力,肯定是不會再有了。這就是美國的立國哲學 Pragmatism (實驗主義)利弊之所在的具體表現。當年在中國大力推薦實驗主義的胡適老師,實未嘗參透也。蓋實驗主義一定要有個有「定型」的社會文化和政治制度為基礎,始能搞「一點一滴的改革」。美國今日這個「獨立檢察官」之存廢,和兩黨在緋聞案中的鬥爭,若沒個有定型的法治民主的社會為基礎,那就要像中國的文化大革命,而人頭滾滾了。姑引目前這段時事,來幫助說明,在我國民國初年,民主學步初期,政治轉型過程中,那樁畫虎不成的小插曲。關於近年美國極右翼保守主義之濫觴,及其對美國政治社會之影響,下列論文,頗堪一讀: Andrew Sullivan,“ Going Down Screaming” The New York Times Magazine. Oct. 11, 1998. pp. 46ff. 】
長話短說,古德諾在華的一年半載,正值中國政壇,總統制與內閣制爭辯最烈之時;也正是袁總統與國民黨拔刀相見之時,而古教授的適時出現,無意中也就變成總統制最有力的辯護人( defender )。既然代表總統制的是袁大總統,而代表內閣制的是國民黨,在這場南北戰爭中,在國民黨和親國民黨的社團看來,古德諾很自然的便被看成袁世凱的「魔鬼辯護士」;而在袁氏和親袁的政團里,古氏很自然的也就變成總統派(和後來的帝制派)的最有力的理論「中堅」。因此在二次革命結束之後,袁氏所推動的一系列的變法改制,如上篇所述的新的「大總統選舉法」、「解散國民黨訓令」、「停止國會議員職權」、「廢棄天壇憲法」、「增修臨時約法」、「頒布新約法」、「實行一院制」、「廢除內閣制」和「總統世襲制」等獨裁政策的推動,古氏的理論,縱無決定性的影響,至少也是被袁派引為藉口的,尤其是一院制「新約法」的頒布,古氏且以吾道得行,引以為慰呢。【古氏於一九一四年八月返美出任約翰霍浦金斯大學校長新職,同年十一月十九日曾出席在紐約舉行的政治學會年會,作主題演說( Keynote speech )時,即以當時的中國的憲政改革為題,對「中華民國約法」(新約法)推崇備至。漢譯講辭全文見上引「北洋軍閥」卷二,頁九三九─九四五,原存顧維均私檔;英文原稿見美國政治科學院所發行一九一四年年刊;摘要見十一月二十日,紐約時報: Dr. Goodnow Speaks on Birth of Chinese Republic at Dinner of Academy of Politic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