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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我聽見諾安的門鐺地響了一下,厚重的關門的聲音,然後我聽見風吹風鈴的聲音,然後怎麼都睡不著,接著天氣開始炎熱,晚上的清涼在早上5點開始蒸發。我強烈地覺得頭疼,我已經不記得昨天喝的是什麼了,只是恍惚地記得一些聲響。
我起來的時候,沒有看見諾安。
等我起來去樓下吃早餐的時候,問房東,怎麼沒有看見諾安,房東告訴我,諾安昨天晚上就搬走了。
她和我們的孩子一起消失了,只是孩子先走一步,她接著離開。這樣也好,我已經無法給得更多了,但是我知道我虧欠了她,我是想要告訴她我要那個孩子,但是我開不了口,所以她也離開我了。我知道她不會再回來。
我"哦"了一下,很平靜地繼續吃早餐,雖然有那麼一點的不習慣。
Chapter15 結尾(2)
知道這本就是一個夢,我不問她是誰,她也不問我是誰,這樣的離開總是會有一天發生的,沒有告別,沒有所謂的最後一面。
我接到周周的電話,周周說,幫我辦理好所有的證件,再過一個月就能走了,我說了一句好,匆匆掛線。
當天,我把纓子的日記本再看了一次,然後一頁一頁地撕下來,丟在海里,任它被海水沖走,我對著大海喊,把纓子帶走吧!讓她走吧!
那一夜,我都沒有睡覺。
我開始懷念,和諾安在一起的感覺,她的樣子很乖巧,似乎從來都不會抗拒我,她知道這個遊戲的規則,所以她一直都明白有這麼一天。她甚至殺掉了我們的孩子,在N城的醫院裡留下了我們的孩子,然後離開。
一個多月以後,我離開,踏上去國外的飛機,只是我突然好像看見了諾安的臉,她在和我招手,但是卻又是模糊不清楚的。
我後來問周周,究竟那年,為什麼要拒絕嘉偉。
周周帶著我,走到某個華人的餐廳里,我們吃著龍蝦,喝著紅酒。她遲遲未回答我的問題,只是末了,告訴我,一切都不需要為什麼,只是要愛了就愛了,不愛就不愛了,想太多就會不幸福。
對的,的確,想太多就是不幸福吧!
其實,我知道嘉偉的出現是意外,他在周周打開門的瞬間,張著口想要說什麼的樣子。他呆了,這是她們第二次近距離的見面。
他告訴周周他記得。
她更是要逃開嘉偉,她也選擇了逃跑。她討厭去面對這些,這些讓她應付不來,她在電話里說,放了我,我不會愛你的,你還只是個孩子。決絕的幾句話,她依稀聽見他那邊下著雨,她看看外面依然也下著雨,她的心裡有些擔心,這個孩子怎麼還沒有回寢室,她一直以為他是在寢室里給她打電話。他說,他在樓下。周周完全沒有想到他會知道地址,或許那是周凡告訴他的。
周周明白那個孩子真拿著手機在樓下,她越來越肯定他的手機在被大雨淹沒,她越來越清晰地聽見那樣的聲音。
這些來得太快了,他愛她,為什麼,甚至嘉偉自己都不知道,只是記得看過那個在刷牙的頭髮軟軟的女生。那是他小時候的記憶,嘉偉再一次看見她就無可救藥地愛上了,聽起來那是一種衝動。周周覺得那只是少年對成熟女人的一種迷戀,是一種好奇,等過段時間就會過去的,就會恢復平常一樣。
她給了他一條毛巾,她帶他去周凡的房間,什麼也沒有說,關了門就關掉一切,她又開了,說,請不要告訴小凡。她的話語裡有懇切,他點頭,門又一次關了。徹底關了。
周周那天晚上沒有睡著,她要使這個男孩的感情夭折,的確是如此,她不可能會去愛他,她比他大整整八歲,而且她是他的老師,除非她瘋了。
她是規矩的女生,她是不能越過那樣的鴻溝的,這是她給自己的枷鎖,是一種不可以去背叛的生活理念,所以她選擇了放棄,她都沒有想過什麼感情,她自己覺得可笑,為了這樣一個孩子,去思考那麼多,好像真的有些什麼。
而我承認,我從一踏上飛機,到現在,一直想念諾安,諾安,諾安的名字一直都在我的面前,並呈現出一張漂亮的臉蛋,但是我沒有勇氣去找。我們終究是不會有任何結果的,我們終究只是不同國度的人,在一起度過的時間已經夠了。
等到有一天,我看見報紙上的新聞:"一青年畫家林幼微將舉辦個人畫展,畫展的名字叫做《遺》。"
我確定那是諾安,她安靜地站在一大堆畫的面前,那些畫我都見過,我記得她給我講的故事。只是這一次,她不叫諾安,她叫幼微,年少時候我就認識的幼微。那個胖胖的,站在一群打我的男孩子面前,邊哭邊丟石頭砸別人的女孩子。她曾經告訴我,她一定會回來找我的。她說"一定、一定"時的表情嚴肅,我一直以為那只是個玩笑。她會忘記我,她會在另一個國度找到另一段幸福。
我們又一次錯過。這或許是最好的結局。
誰都不曾知道,那一次的車禍。
在整個山頭的一邊,兩輛車相對而撞,車裡的那個女人,抱著其中一個孩子,用身體護著她,而她卻把自己的兒子丟在了車外面的山谷里。
誰也不曾知道,那個因為兒女丟棄而準備尋死的老婆婆,拄著拐棍,準備死去的時候,卻被個襁褓砸中,等她醒來的時候,她抱著那個襁褓里的孩子,一小腳一小腳地回去,那是她唯一的希望,她希望那個孩子溫暖並且健康,她叫他--溫健。而那個遺留在孤兒院的小女孩子,最後被一家住在N城眷巷裡的好心的一戶人家收養,而那家姓林,那個女孩子有個好聽的名字叫幼微,她在很小時候就在卡片上寫上了,幼微喜歡周凡。
我起來的時候,沒有看見諾安。
等我起來去樓下吃早餐的時候,問房東,怎麼沒有看見諾安,房東告訴我,諾安昨天晚上就搬走了。
她和我們的孩子一起消失了,只是孩子先走一步,她接著離開。這樣也好,我已經無法給得更多了,但是我知道我虧欠了她,我是想要告訴她我要那個孩子,但是我開不了口,所以她也離開我了。我知道她不會再回來。
我"哦"了一下,很平靜地繼續吃早餐,雖然有那麼一點的不習慣。
Chapter15 結尾(2)
知道這本就是一個夢,我不問她是誰,她也不問我是誰,這樣的離開總是會有一天發生的,沒有告別,沒有所謂的最後一面。
我接到周周的電話,周周說,幫我辦理好所有的證件,再過一個月就能走了,我說了一句好,匆匆掛線。
當天,我把纓子的日記本再看了一次,然後一頁一頁地撕下來,丟在海里,任它被海水沖走,我對著大海喊,把纓子帶走吧!讓她走吧!
那一夜,我都沒有睡覺。
我開始懷念,和諾安在一起的感覺,她的樣子很乖巧,似乎從來都不會抗拒我,她知道這個遊戲的規則,所以她一直都明白有這麼一天。她甚至殺掉了我們的孩子,在N城的醫院裡留下了我們的孩子,然後離開。
一個多月以後,我離開,踏上去國外的飛機,只是我突然好像看見了諾安的臉,她在和我招手,但是卻又是模糊不清楚的。
我後來問周周,究竟那年,為什麼要拒絕嘉偉。
周周帶著我,走到某個華人的餐廳里,我們吃著龍蝦,喝著紅酒。她遲遲未回答我的問題,只是末了,告訴我,一切都不需要為什麼,只是要愛了就愛了,不愛就不愛了,想太多就會不幸福。
對的,的確,想太多就是不幸福吧!
其實,我知道嘉偉的出現是意外,他在周周打開門的瞬間,張著口想要說什麼的樣子。他呆了,這是她們第二次近距離的見面。
他告訴周周他記得。
她更是要逃開嘉偉,她也選擇了逃跑。她討厭去面對這些,這些讓她應付不來,她在電話里說,放了我,我不會愛你的,你還只是個孩子。決絕的幾句話,她依稀聽見他那邊下著雨,她看看外面依然也下著雨,她的心裡有些擔心,這個孩子怎麼還沒有回寢室,她一直以為他是在寢室里給她打電話。他說,他在樓下。周周完全沒有想到他會知道地址,或許那是周凡告訴他的。
周周明白那個孩子真拿著手機在樓下,她越來越肯定他的手機在被大雨淹沒,她越來越清晰地聽見那樣的聲音。
這些來得太快了,他愛她,為什麼,甚至嘉偉自己都不知道,只是記得看過那個在刷牙的頭髮軟軟的女生。那是他小時候的記憶,嘉偉再一次看見她就無可救藥地愛上了,聽起來那是一種衝動。周周覺得那只是少年對成熟女人的一種迷戀,是一種好奇,等過段時間就會過去的,就會恢復平常一樣。
她給了他一條毛巾,她帶他去周凡的房間,什麼也沒有說,關了門就關掉一切,她又開了,說,請不要告訴小凡。她的話語裡有懇切,他點頭,門又一次關了。徹底關了。
周周那天晚上沒有睡著,她要使這個男孩的感情夭折,的確是如此,她不可能會去愛他,她比他大整整八歲,而且她是他的老師,除非她瘋了。
她是規矩的女生,她是不能越過那樣的鴻溝的,這是她給自己的枷鎖,是一種不可以去背叛的生活理念,所以她選擇了放棄,她都沒有想過什麼感情,她自己覺得可笑,為了這樣一個孩子,去思考那麼多,好像真的有些什麼。
而我承認,我從一踏上飛機,到現在,一直想念諾安,諾安,諾安的名字一直都在我的面前,並呈現出一張漂亮的臉蛋,但是我沒有勇氣去找。我們終究是不會有任何結果的,我們終究只是不同國度的人,在一起度過的時間已經夠了。
等到有一天,我看見報紙上的新聞:"一青年畫家林幼微將舉辦個人畫展,畫展的名字叫做《遺》。"
我確定那是諾安,她安靜地站在一大堆畫的面前,那些畫我都見過,我記得她給我講的故事。只是這一次,她不叫諾安,她叫幼微,年少時候我就認識的幼微。那個胖胖的,站在一群打我的男孩子面前,邊哭邊丟石頭砸別人的女孩子。她曾經告訴我,她一定會回來找我的。她說"一定、一定"時的表情嚴肅,我一直以為那只是個玩笑。她會忘記我,她會在另一個國度找到另一段幸福。
我們又一次錯過。這或許是最好的結局。
誰都不曾知道,那一次的車禍。
在整個山頭的一邊,兩輛車相對而撞,車裡的那個女人,抱著其中一個孩子,用身體護著她,而她卻把自己的兒子丟在了車外面的山谷里。
誰也不曾知道,那個因為兒女丟棄而準備尋死的老婆婆,拄著拐棍,準備死去的時候,卻被個襁褓砸中,等她醒來的時候,她抱著那個襁褓里的孩子,一小腳一小腳地回去,那是她唯一的希望,她希望那個孩子溫暖並且健康,她叫他--溫健。而那個遺留在孤兒院的小女孩子,最後被一家住在N城眷巷裡的好心的一戶人家收養,而那家姓林,那個女孩子有個好聽的名字叫幼微,她在很小時候就在卡片上寫上了,幼微喜歡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