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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為什麼愛麗斯·伯恩海姆能這麼幸運被選為培根夫人,這倒是個問題。她是一位前國會議員的女兒,父親在她很小時便去世了。從父親那裡,她繼承下來一處價值6000英鎊的房產和每年300英鎊的收入。但年輕的愛麗斯所繼承的遺產數額並不是很大,還不足以構成弗朗西斯必須娶她的理由。他所以要娶愛麗斯,就是告訴國王,自己永遠不想獲取皇室的繼承權了。
他是在愛麗斯繼父家裡首先看到她的。愛麗斯的繼父名叫約翰·帕金頓,是個爵士,人很樂天派。培根偶爾去那裡造訪,可能主要是因為他們有共同的興趣:園藝與風景鑑賞。弗朗西斯先生對愛麗斯當然也很感興趣。那時,她的臉上「充滿著青春的朝露」。顯然,她「思維敏捷,口齒伶俐」,據達夫妮·莫里埃在《金童》中記載,她「有一定的知識,並隨年齡的增長,人變得越來越有思想」。弗朗西斯對愛麗斯「思維敏捷,口齒伶俐」,很是欣賞,認為這是寶貴的素質。
弗朗西斯很喜歡年輕女子,不僅在於她們的頭腦靈活、機智,也因為她們更少偏見和僵硬、呆板。在他的論說文集中,有篇《論青年與老年》,其中援引《聖經》中的話說:「你們少年人要見異象,你們老年人要見異夢。」他解釋這句話的意思是:「青年人是比老年人更接近上帝的,因為異象是比較異夢清楚的一種啟示。無疑的,世情如酒,越喝越醉人。」他的確非常欣賞智慧和穩重,但他更把希望放在青年人的身上。
富勒女士承認,培根由於選擇了這樣一個人做新娘,給自己蒙上一層神秘的面紗。如果她嫁給培根,那她將終止自己的全部學業,而她與這位哲學家、詩人兼作家的丈夫,在社會背景與生活經驗方面,也有很多不同。
從她的畫像來看,愛麗斯不是個大美人,凱薩琳·博文在《弗朗西斯·培根傳》中,對愛麗斯三十幾歲時的畫像,做過一番還算準確的描述:
「她長著一副橢圓形的臉龐,高鼻樑,大大的眼睛。嘴唇顯得很堅定。黑黑的頭髮梳理得很服帖,蓋在前額上。愛麗斯穿著很講究,也很入時。她的那張臉和她所乘坐的四輪馬車,都顯示出她是個很能拿得起放得下的女人,甚至不用借弗朗西斯·培根什麼光也可以很好地生活。」
富勒女士從《奧瑟羅》中找出一段很有意思的話,該劇寫於1604年,此時正是培根追求愛麗斯的時期。在《奧瑟羅》這齣劇中,奧瑟羅,這位摩爾族貴裔,正是苔絲狄蒙娜的父親勃拉班修的朋友。年輕女人聽著兩個男人之間的談話,她對奧瑟羅講述自己的精彩人生經驗深感著迷。她的想像力被激發起來,結果她成為愛情的追逐者。最有可能的是,愛麗斯也對這個與自己繼父交談的老傢伙所具有的裝滿豐富思想的頭腦所著迷。這一點真是非常有趣,很值得深入地研究一番。
1606年5月10日,弗朗西斯·培根與愛麗斯·伯恩海姆結婚了。第二天,達德利·卡爾頓給張伯倫先生寫了封信,這樣描述結婚儀式:
「弗朗西斯·培根爵士昨天與年輕姑娘在瑪麗勒本小教堂舉行了婚禮。他渾身上下穿著紫色衣服,使他和他的夫人的衣服看上去都非常有品位,令夫人更添氣質。」
弗朗西斯的岳父大人帕金頓在自己家裡舉行了結婚晚宴。羅伯特·塞西爾先生此時已經是索爾茲伯里伯爵,他好像要利用這個機會再次侮辱弗朗西斯。他被邀請參加婚禮,但他卻不露面,派了個秘書和另外兩個騎士代為參加。這無疑令帕金頓夫人非常失望。她本來為自己的女兒能夠進入上層社交圈子感到萬分高興呢。很不幸,弗朗西斯的這位丈母娘要好好測試一番弗朗西斯,他得用點手段才能使彼此的關係保持平衡。
弗朗西斯選擇穿一身紫色衣服作為結婚禮服,這是整個典禮中最有趣的一部分。早在一個半世紀以前,愛德華四世就頒布了一條法律,不允許尋常百姓穿著紫色衣服。在中世紀的英國,各階層人們的衣服顏色,都是經過仔細規定的。枯葉色、黃色、灰色、綠色和天藍色都是給下層百姓使用的顏色,如農民、僕人等。上層社會的人士則更鍾情於蒼翠而絢麗多彩的顏色。他們還給這些顏色起了很多名字:金盞花色、少女發色、
生薑色、鬱金香色。而紫色則被保留給皇室成員和貴族人士使用。
專寫培根的法國傳記作家,令人難以捉摸的皮埃爾·安伯斯這樣寫過,培根是「出生在紫色氛圍之中」的人。也許這暗指他的皇室血統吧。培根知道,有關衣服穿著色彩方面的法律條文,已經在兩年前被國會討論後廢止了。現在他終於可以穿著皇室的紫色衣服而不用擔心遭到攻擊了。那麼,他選擇穿紫色外衣結婚,有什麼重要意義呢?畢竟,他的
新娘不過是個平頭百姓呀,而他娶了她,則意味著他將永遠放棄王室貴族的一切權利。所以,他選擇穿紫色外衣,或許是想讓自己最後一次回憶本該屬於自己的權利吧。
阿爾弗萊德·多德先生相信,在大喜日子那天,培根寫了一首十四行詩,將自己的新娘比作「四月的鮮花,及世間最珍貴的寶物」。
弗朗西斯曾毫不猶豫地將自己的初戀情人瑪格麗特比喻成天上的一切。通過羅密歐之口,他說,「朱麗葉是太陽」,她的眼睛有如「天空中最美麗的星辰」。在描述愛麗斯時,他的話則有所保留,說她是「母親懷中的美麗的孩子」,卻從未將其比喻成星辰,只是說她有如「凝固在天空中的燭光」。
他是在愛麗斯繼父家裡首先看到她的。愛麗斯的繼父名叫約翰·帕金頓,是個爵士,人很樂天派。培根偶爾去那裡造訪,可能主要是因為他們有共同的興趣:園藝與風景鑑賞。弗朗西斯先生對愛麗斯當然也很感興趣。那時,她的臉上「充滿著青春的朝露」。顯然,她「思維敏捷,口齒伶俐」,據達夫妮·莫里埃在《金童》中記載,她「有一定的知識,並隨年齡的增長,人變得越來越有思想」。弗朗西斯對愛麗斯「思維敏捷,口齒伶俐」,很是欣賞,認為這是寶貴的素質。
弗朗西斯很喜歡年輕女子,不僅在於她們的頭腦靈活、機智,也因為她們更少偏見和僵硬、呆板。在他的論說文集中,有篇《論青年與老年》,其中援引《聖經》中的話說:「你們少年人要見異象,你們老年人要見異夢。」他解釋這句話的意思是:「青年人是比老年人更接近上帝的,因為異象是比較異夢清楚的一種啟示。無疑的,世情如酒,越喝越醉人。」他的確非常欣賞智慧和穩重,但他更把希望放在青年人的身上。
富勒女士承認,培根由於選擇了這樣一個人做新娘,給自己蒙上一層神秘的面紗。如果她嫁給培根,那她將終止自己的全部學業,而她與這位哲學家、詩人兼作家的丈夫,在社會背景與生活經驗方面,也有很多不同。
從她的畫像來看,愛麗斯不是個大美人,凱薩琳·博文在《弗朗西斯·培根傳》中,對愛麗斯三十幾歲時的畫像,做過一番還算準確的描述:
「她長著一副橢圓形的臉龐,高鼻樑,大大的眼睛。嘴唇顯得很堅定。黑黑的頭髮梳理得很服帖,蓋在前額上。愛麗斯穿著很講究,也很入時。她的那張臉和她所乘坐的四輪馬車,都顯示出她是個很能拿得起放得下的女人,甚至不用借弗朗西斯·培根什麼光也可以很好地生活。」
富勒女士從《奧瑟羅》中找出一段很有意思的話,該劇寫於1604年,此時正是培根追求愛麗斯的時期。在《奧瑟羅》這齣劇中,奧瑟羅,這位摩爾族貴裔,正是苔絲狄蒙娜的父親勃拉班修的朋友。年輕女人聽著兩個男人之間的談話,她對奧瑟羅講述自己的精彩人生經驗深感著迷。她的想像力被激發起來,結果她成為愛情的追逐者。最有可能的是,愛麗斯也對這個與自己繼父交談的老傢伙所具有的裝滿豐富思想的頭腦所著迷。這一點真是非常有趣,很值得深入地研究一番。
1606年5月10日,弗朗西斯·培根與愛麗斯·伯恩海姆結婚了。第二天,達德利·卡爾頓給張伯倫先生寫了封信,這樣描述結婚儀式:
「弗朗西斯·培根爵士昨天與年輕姑娘在瑪麗勒本小教堂舉行了婚禮。他渾身上下穿著紫色衣服,使他和他的夫人的衣服看上去都非常有品位,令夫人更添氣質。」
弗朗西斯的岳父大人帕金頓在自己家裡舉行了結婚晚宴。羅伯特·塞西爾先生此時已經是索爾茲伯里伯爵,他好像要利用這個機會再次侮辱弗朗西斯。他被邀請參加婚禮,但他卻不露面,派了個秘書和另外兩個騎士代為參加。這無疑令帕金頓夫人非常失望。她本來為自己的女兒能夠進入上層社交圈子感到萬分高興呢。很不幸,弗朗西斯的這位丈母娘要好好測試一番弗朗西斯,他得用點手段才能使彼此的關係保持平衡。
弗朗西斯選擇穿一身紫色衣服作為結婚禮服,這是整個典禮中最有趣的一部分。早在一個半世紀以前,愛德華四世就頒布了一條法律,不允許尋常百姓穿著紫色衣服。在中世紀的英國,各階層人們的衣服顏色,都是經過仔細規定的。枯葉色、黃色、灰色、綠色和天藍色都是給下層百姓使用的顏色,如農民、僕人等。上層社會的人士則更鍾情於蒼翠而絢麗多彩的顏色。他們還給這些顏色起了很多名字:金盞花色、少女發色、
生薑色、鬱金香色。而紫色則被保留給皇室成員和貴族人士使用。
專寫培根的法國傳記作家,令人難以捉摸的皮埃爾·安伯斯這樣寫過,培根是「出生在紫色氛圍之中」的人。也許這暗指他的皇室血統吧。培根知道,有關衣服穿著色彩方面的法律條文,已經在兩年前被國會討論後廢止了。現在他終於可以穿著皇室的紫色衣服而不用擔心遭到攻擊了。那麼,他選擇穿紫色外衣結婚,有什麼重要意義呢?畢竟,他的
新娘不過是個平頭百姓呀,而他娶了她,則意味著他將永遠放棄王室貴族的一切權利。所以,他選擇穿紫色外衣,或許是想讓自己最後一次回憶本該屬於自己的權利吧。
阿爾弗萊德·多德先生相信,在大喜日子那天,培根寫了一首十四行詩,將自己的新娘比作「四月的鮮花,及世間最珍貴的寶物」。
弗朗西斯曾毫不猶豫地將自己的初戀情人瑪格麗特比喻成天上的一切。通過羅密歐之口,他說,「朱麗葉是太陽」,她的眼睛有如「天空中最美麗的星辰」。在描述愛麗斯時,他的話則有所保留,說她是「母親懷中的美麗的孩子」,卻從未將其比喻成星辰,只是說她有如「凝固在天空中的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