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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

  問題在於:為什麼?

  因為“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所以,要治國,就要愚民;要愚民,就要愚君。就算裝,也得糊塗。這就叫“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23

  至少,也得“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24

  但,統治者什麼都不做,能行嗎?

  當然行。老子說:統治者無所作為,老百姓就潛移默化;統治者喜歡清淨,老百姓就走上正軌;統治者無所事事,老百姓就逐漸富裕;統治者清心寡欲,老百姓就善良純樸。這就叫“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朴”。25

  一句話:“不欲以靜,天下將自定。”26

  所以,君王不要自作多情,還是“無為而治”好。無為不是“不治”,而是“大治”。要知道,在老子那裡,但凡“大”,必是“無”,比如大音希聲,大象無形,大方無隅,大器免成。27既然最大的器物不用做,最好的天下也不用治。不治之治,是為大治。

  實際上,君不治,則民自治;君無為,則民有為。因此老子的觀點,也可以概括為一句話──

  有政府,無作為;小政府,大社會。

  看來,老子並非真無為。他是不治而治,無為而無不為。這就跟莊子有所不同。在莊子看來,只有做到“上如標枝”,才能保證“民如野鹿”。民如野鹿,就是自然,也是自由。那麼,要政府幹什麼?

  顯然,老子只是“無作為”,莊子才是“無政府”。

  這是兩種不同的“無政府主義”。

  有不同的“無政府主義”,也有“有為”和“無為”的不同排列組合:老子是“以無為求有為”,莊子是“以無為求無為”,墨子是“以有為求有為”。至於“以有為求無為”,則將由禪宗來代表。

  那麼此刻,墨子、老子、莊子,誰結出了果實?

  老子。

  果實是誰?

  韓非。

  無為的專制

  跟老子一樣,韓非也主張君主無為。

  君主無為,理由有三。

  首先,君無為,才尊貴。

  韓非說,天底下最高級的,莫過於道和德。道,弘大而無形;德,核理而普至。它們有什麼作為呢?沒有,卻至高無上。而且,正因為居高臨下無所作為,道才能生萬物,德才能成陰陽。此外,秤能知輕重,尺能正長短,君能馭群臣,也都是這個道理。

  由此可見,獨尊者無為,無為者獨尊。君主既然要唯我獨尊,就不能像群臣那樣忙忙碌碌;君主既然要當裁判員,那就不能再當運動員。

  其次,君無為,才明智。

  道理也很簡單:一件事情,有人做,就有人不做。你做了,他就不做。你一個人做了,大家就都不做。一個國家,要做的事情數也數不清,君主一個人做得完嗎?既然做不完,不如一件都不做。

  相反,君主不做,臣下自然會做;君主閒下來,臣下就忙起來。這就叫“因而任之,使自事之;因而予之,彼將自舉之”。那麼,是君主一個人忙合算,還是大家去忙合算?不用說吧!

  第三,君無為,才安全。

  道理同樣簡單:君主一旦做事,臣下就會揣摩。事情做得越多,臣下揣摩到的東西就越多。如果君主還表現出操作具體事務的能力,底牌就會被摸得一清二楚。沒有了神秘感,君主還怎麼當?所以韓非說:“上有所長,事乃不方;矜而好能,下之所欺。”28

  相反,如果君主永遠都一言不發,面無表情,不置可否,高深莫測,臣下就戰戰兢兢,既不敢偷jian耍滑,又不敢欺上瞞下,更不敢覬覦政權。用韓非的話說,就叫“明君無為乎上,群臣竦(悚)懼於下”。29

  顯然,這是強者的權謀。

  權謀是從老子那裡學來的。不過,老子的權謀屬於弱者,是弱者的智慧。《老子》一書再三強調統治者要放低身段,強調柔能克剛,弱能勝強,就因為他是弱勢群體的代表(詳見本書第五章)。

  韓非卻是強勢的。或者說,他代表著強勢的一方。對於這一點,韓非也毫不諱言──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30

  很清楚,君主可以無為,就因為“要在中央”,即中央集權。中央集權,君主才握有絕對權力。有此權力,君主才能無為,也才敢無為。

  權力,是無為的前提。

  集權,是無為的保障。

  這就與老子和莊子都不相同。老子的社會理想,是“小政府,大社會;民自治,君無為”,基本上無須權力。莊子追求自然和自由,主張“上如標枝,民如野鹿”,更只會反感和抗拒權力。因此,儘管老和莊有區別,但,無中心甚至無政府,卻是一致的。

  有中心的,是孔子。

  孔子其實也贊成“無為而治”,只不過儒家更喜歡稱之為“垂拱而治”。孔子認為,一種好的政治,就應該像“天上的星星參北斗”,自然而然。只不過,這種好的政治來自道德。執政者必須“為政以德”,在道德上做出表率,靠高尚的品格來感召民眾,才可能像北極星一樣“居其所而眾星共(拱)之”。31

  沒錯,孔子的北斗是“道德中心”。

  韓非的卻是“權力中心”。占據這個中心的,是中央集權體制下的君主,包括當時各國的國王,更包括後來帝國的皇帝。他們,就是法家系統中的北極星。

  當然,這些“北辰”也並非什麼都不做。比如“使雞司夜,令狸執鼠”,讓臣民各盡所能,各司其職,便是君王要做的。他們需要做這些事,也必須做這些事。32

  因為這是權力的體現。

  好在這項工作並不複雜。按照韓非的設計,一個中央集權的國家,應該早已將所有的閒雜人等,包括被稱之為“五蠹之民”的儒生、俠士、食客、縱橫家和工商業者統統消滅,只留下農民和戰士,以及管理農民和戰士的官員,很“乾淨”,也很“單純”。33

  顯然,這是一種專制。

  然而這種專制卻又是無為的。這不僅因為最高統治權和決策權在君主手裡,還因為這種專制依靠的是所謂“法治”。用韓非的話說,就叫“寄治亂於法術,托是非於賞罰,屬輕重於權衡”。34

  也就是說,一切交給制度和法令。君主即便專制,也不必親自動手。

  對!人不治,法來治。

  人不專制,法來專制。

  這正是法家叫做“法家”的原因,也是法家及其主張備受爭議的原因,必須從長計議(詳見本書第六章)。但可以肯定,韓非主張的無為而治,是有制度保障的。有此保障,君主便可安居其所,自有臣民前來效勞盡力。

  也許,這就叫“聖人執要,四方來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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