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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了快樂由精神來決定,人類文化又進一步。發現這個道理,和發現是非善惡取決於公理而不取決於暴力,一樣重要。公理發現以後,從此世界上沒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發現了精神是一切快樂的根據,從此痛苦失掉它們的可怕,肉體減少了專制。精神的鍊金術能使肉體痛苦都變成快樂的資料。於是,燒了房子,有慶賀的人;一簞食,一瓢飲,有不改其樂的人;千災百毒,有談笑自若的人。所以我們前面說,人生雖不快樂,而仍能樂觀。譬如從寫《先知書》的所羅門直到做《海風》詩的馬拉梅(Mallarmé),都覺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體睏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樂,從病痛里濾出快活來,使健康的消失有種賠償。蘇東坡詩就說:"因病得閒殊不惡,安心是藥更無方。"王丹麓《今世說》也記毛稚黃善病,人以為憂,毛曰:"病味亦佳,第不堪為躁熱人道耳!"在著重體育的西洋,我們也可以找著同樣達觀的人。工愁善病的諾凡利斯(Novalis)在《碎金集》里建立一種病的哲學,說病是"教人學會休息的女教師"。羅登巴煦(Rodenbach)的詩集《禁錮的生活》(Les Vies Encloses)里有專詠病味的一卷,說病是"靈魂的洗滌(puration)"。身體結實、喜歡活動的人採用了這個觀點,就對病痛也感到另有風味。頑健粗壯的十八世紀德國詩人白洛柯斯(B.H.B rockes)第一次害病,覺得是一個"可驚異的大發現(Eine bewunderungsw rdi ge Erfindung)"。對於這種人,人生還有什麼威脅?這種快樂,把忍受變為享受,是精神對於物質的最大勝利。靈魂可以自主--同時也許是自欺。能一貫抱這種態度的人,當然是大哲學家,但是誰知道他不也是個大傻子?
是的,這有點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價。這是人生對於人生觀開的玩笑。
說笑
自從幽默文學提倡以來,賣笑變成了文人的職業。幽默當然用笑來發泄,但是笑未必就表示著幽默。劉繼莊《廣陽雜記》云:"驢鳴似哭,馬嘶如笑。"而馬並不以幽默名家,大約因為臉太長的緣故。老實說,一大部分人的笑,也只等於馬鳴蕭蕭,充不得什麼幽默。
把幽默來分別人獸,好象亞里士多德是第一個。他在《動物學》里說:"人是唯一能笑的動物。"近代奇人白倫脫(W.S.Blunt)有《笑與死》的一首十四行詩,略謂自然界如飛禽走獸之類,喜怒愛懼,無不發為適當的聲音,只缺乏表示幽默的笑聲。不過,笑若為表現幽默而設,笑只能算是廢物或奢侈品,因為人類並不都需要笑。禽獸的鳴叫,盡夠來表達一般人的情感,怒則獅吼,悲則猿啼,爭則蛙噪,遇冤家則如犬之吠影,見愛人則如鳩之呼婦(cooing)。請問多少人真有幽默,需要笑來表現呢?然而造物者已經把笑的能力公平地分給了整個人類,臉上能做出笑容,嗓子裡能發出笑聲;有了這種本領而不使用,未免可惜。所以,一般人並非因有幽默而笑,是會笑而借笑來掩飾他們的沒有幽默。笑的本意,逐漸喪失;本來是幽默豐富的流露,慢慢地變成了幽默貧乏的遮蓋。於是你看見傻子的呆笑,瞎子的趁淘笑--還有風行一時的幽默文學。
笑是最流動、最迅速的表情,從眼睛裡泛到口角邊。東方朔《神異經.東荒經》載東王公投壺不中,"天為之笑",張華注謂天笑即是閃電,真是絕頂聰明的想像。據荷蘭夫人(Lady Holland)的《追憶錄》,薛德尼.斯密史(Sidney Smith)也曾說:"電光是天的詼諧(Wit)。"笑的確可以說是人面上的電光,眼睛忽然增添了明亮,唇吻間閃爍著牙齒的光芒。我們不能扣留住閃電來代替高懸普照的太陽和月亮,所以我們也不能把笑變為一個固定的、集體的表情。經提倡而產生的幽默,一定是矯揉造作的幽默。這種機械化的笑容,只像骷髏的露齒,算不得活人靈動的姿態。柏格森《笑論》(Le Rire)說,一切可笑都起於靈活的事物變成呆板,生動的舉止化作機械式~{(Lem canique plaque sur Le vivant)。所以,復出單調的言動,無不惹笑,像口吃,像口頭習慣語,像小孩子的有意模仿大人。老頭子常比少年人可笑,就因為老頭子不如少年人靈變活動,只是一串僵化的習慣。幽默不能提倡,也是為此。一經提倡,自然流露的弄成模仿的,變化不拘的弄成刻板的。這種幽默本身就是幽默的資料,這種笑本身就可笑。一個真有幽默的人別有會心,欣然獨笑,冷然微笑,替沉悶的人生透一口氣。也許要在幾百年後、幾萬里外,才有另一個人和他隔著時間空間的河岸,莫逆於心,相視而笑。假如一大批人,嘻開了嘴,放寬了嗓子,約齊了時刻,成群結黨大笑,那只能算下等遊藝場裡的滑稽大會串。國貨提倡尚且增添了冒牌,何況幽默是不能大批出產的東西。所以,幽默提倡以後,並不產生幽默家,只添了無數弄筆墨的小花臉。掛了幽默的招牌,小花臉當然身價大增,脫離戲場而混進文場;反過來說,為小花臉冒牌以後,幽默品格降低,一大半文藝只能算是"遊藝"。小花臉也使我們笑,不錯!但是他跟真有幽默者絕然不同。真有幽默的人能笑,我們跟著他笑;假充幽默的小花臉可笑,我們對著他笑。小花臉使我們笑,並非因為他有幽默,正因為我們自己有幽默。
是的,這有點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價。這是人生對於人生觀開的玩笑。
說笑
自從幽默文學提倡以來,賣笑變成了文人的職業。幽默當然用笑來發泄,但是笑未必就表示著幽默。劉繼莊《廣陽雜記》云:"驢鳴似哭,馬嘶如笑。"而馬並不以幽默名家,大約因為臉太長的緣故。老實說,一大部分人的笑,也只等於馬鳴蕭蕭,充不得什麼幽默。
把幽默來分別人獸,好象亞里士多德是第一個。他在《動物學》里說:"人是唯一能笑的動物。"近代奇人白倫脫(W.S.Blunt)有《笑與死》的一首十四行詩,略謂自然界如飛禽走獸之類,喜怒愛懼,無不發為適當的聲音,只缺乏表示幽默的笑聲。不過,笑若為表現幽默而設,笑只能算是廢物或奢侈品,因為人類並不都需要笑。禽獸的鳴叫,盡夠來表達一般人的情感,怒則獅吼,悲則猿啼,爭則蛙噪,遇冤家則如犬之吠影,見愛人則如鳩之呼婦(cooing)。請問多少人真有幽默,需要笑來表現呢?然而造物者已經把笑的能力公平地分給了整個人類,臉上能做出笑容,嗓子裡能發出笑聲;有了這種本領而不使用,未免可惜。所以,一般人並非因有幽默而笑,是會笑而借笑來掩飾他們的沒有幽默。笑的本意,逐漸喪失;本來是幽默豐富的流露,慢慢地變成了幽默貧乏的遮蓋。於是你看見傻子的呆笑,瞎子的趁淘笑--還有風行一時的幽默文學。
笑是最流動、最迅速的表情,從眼睛裡泛到口角邊。東方朔《神異經.東荒經》載東王公投壺不中,"天為之笑",張華注謂天笑即是閃電,真是絕頂聰明的想像。據荷蘭夫人(Lady Holland)的《追憶錄》,薛德尼.斯密史(Sidney Smith)也曾說:"電光是天的詼諧(Wit)。"笑的確可以說是人面上的電光,眼睛忽然增添了明亮,唇吻間閃爍著牙齒的光芒。我們不能扣留住閃電來代替高懸普照的太陽和月亮,所以我們也不能把笑變為一個固定的、集體的表情。經提倡而產生的幽默,一定是矯揉造作的幽默。這種機械化的笑容,只像骷髏的露齒,算不得活人靈動的姿態。柏格森《笑論》(Le Rire)說,一切可笑都起於靈活的事物變成呆板,生動的舉止化作機械式~{(Lem canique plaque sur Le vivant)。所以,復出單調的言動,無不惹笑,像口吃,像口頭習慣語,像小孩子的有意模仿大人。老頭子常比少年人可笑,就因為老頭子不如少年人靈變活動,只是一串僵化的習慣。幽默不能提倡,也是為此。一經提倡,自然流露的弄成模仿的,變化不拘的弄成刻板的。這種幽默本身就是幽默的資料,這種笑本身就可笑。一個真有幽默的人別有會心,欣然獨笑,冷然微笑,替沉悶的人生透一口氣。也許要在幾百年後、幾萬里外,才有另一個人和他隔著時間空間的河岸,莫逆於心,相視而笑。假如一大批人,嘻開了嘴,放寬了嗓子,約齊了時刻,成群結黨大笑,那只能算下等遊藝場裡的滑稽大會串。國貨提倡尚且增添了冒牌,何況幽默是不能大批出產的東西。所以,幽默提倡以後,並不產生幽默家,只添了無數弄筆墨的小花臉。掛了幽默的招牌,小花臉當然身價大增,脫離戲場而混進文場;反過來說,為小花臉冒牌以後,幽默品格降低,一大半文藝只能算是"遊藝"。小花臉也使我們笑,不錯!但是他跟真有幽默者絕然不同。真有幽默的人能笑,我們跟著他笑;假充幽默的小花臉可笑,我們對著他笑。小花臉使我們笑,並非因為他有幽默,正因為我們自己有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