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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發說:“是有合同,合同上是這樣寫的:乙方自願來甲方煤礦打工,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你看看,這哪裡是合同,這是賣身契啊。”
停了一會兒,向中發又說:“沒辦法,咱這裡是窮地方,比不上人家那裡。種地不賺錢,挖煤能賺錢,儘管人家不承擔任何責任,咱這裡的人還是爭著搶著去人家那裡挖煤,把性命拴在褲帶上。”
我問:“後來要到賠償金了嗎?”
向中發說:“我這一輩子沒有求過人,在山西煤老闆那裡第一次求人。我求爺爺告奶奶,就差給人家下跪,喊人家爹了,這樣磨蹭了兩天,人家只給了兩千塊錢,還說是看在孤兒寡母的面上。給這麼點錢,我不答應,就有黑社會的人來威脅我,說我再不趕緊走,命就要丟在山西了。
沒辦法,我只好回來了。”向中發說到這裡,抹了一把眼淚。
我跟著向中發罵了一通山西煤老闆。山西煤老闆,這是一個千夫所指的群體,也是一個揮金如土的群體,還是一個極端冷酷的群體。這個群體和某些執法人員勾結在一起,互相利用,狼狽為奸,所以他們才敢無法無天。不過,現在情況好多了,國家有了嚴格規定,煤礦上死了人,最低賠償是二十萬;煤礦致人殘疾,根據傷情的輕重程度,也有幾萬到十幾萬的賠償。
那天,我和向中發聊著聊著,向中發突然說到了村民向三合,向三合有兩個兒子,老大叫向大明,老二叫向小明。五年前,向小明在山西煤礦里出了事,掉進礦坑裡,摔死了。向三合就派向大明去山西處理後事,結果,向大明再也沒有回來,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啊呀,這又是一宗失蹤案。這幾個月來,我只要一聽到“失蹤”兩個字,就感到頭疼。所有案件中,最難破的就是失蹤案,沒有作案現場,沒有任何線索。前面一堆失蹤案還沒有頭緒,現在又出來了一宗失蹤案。
我問向中發:“向大明失蹤後,報案了嗎?”
向三合說:“報啥案啊,這裡人老幾輩都是這樣,人失蹤了,就去尋找,找不到也就算了。”
我問:“向大明是正常人嗎?”
向三合說:“正常著哩,還是初中畢業生,戴著個高度近視眼鏡,就是人有些老實,不像人家那樣,腦子裡沒有那麼多的渠渠道道。”
一個正常的人,怎麼就會失蹤了?我感到這裡面很蹊蹺。以前是智障人失蹤,中學生失蹤,現在居然正常的成人也失蹤。再說,向大明是初中畢業,應該有一定的社會經驗和文化基礎,按理來說,絕對是不能失蹤的。我感覺這個失蹤案實在有些不可思議。
我決定找到向三合,向他了解向大明是怎麼失蹤的。當時,我並沒有想到,向大明的失蹤案和我以前接到的失蹤案,居然能夠併案,居然是一個犯罪團伙所為。
第三章
向三合的家是村子裡最貧窮的家庭。此前,他們家和村莊裡所有的家庭一樣,儘管沒有多少余錢,但是日子還能過得去。這些年,因為物價上漲,開支越來越大,儘管向三合的兩個兒子,向大明和向小明,都是老老實實的莊稼人,他們踏實肯干,任勞任怨,但是,日子還是入不敷出,捉襟見肘。
曾經有人作過計算,說是三十年前的一萬元相當於現在的225萬元。
三十年前,在西北農村里,有很多人家一年可以產下一萬斤小麥,當時的小麥一斤賣三角錢,一萬斤小麥就可以收入3000元,3000元,相當於現在的67.5萬元。現在,在西北農村,每戶人家種植的還是相同的土地,因為土地政策三十年不變,所生產的還是一萬斤小麥,現在小麥一斤賣到1.2元,一萬斤小麥可以收入12000元。你看看,三十年前的一萬元相當於現在的225萬元,而三十年前的農家,他們一年的收入相當於現在的67.5萬元,而三十年後的農家,他們一年的收入只有12000元。通貨膨脹了225倍,而糧食價格僅僅上漲了3倍,這就是農民越來越窮的原因,這就是越來越多的農民拋棄土地,去城市打工的原因。因為種地不賺錢,僅能落一個肚兒圓。
向小明跟著同村的人去山西煤礦挖煤,當時挖一天煤,可以賺到200元錢。村子裡凡是日子過得好的人家,都有人在山西煤礦挖煤。依靠向小明挖煤的收入,向三合家的日子有了起色,向大明也娶了老婆,而且有了一個兒子。兒子會走路的時候,向大明就謀劃著名自己去挖煤,把向小明換回家,給向小明也娶一個老婆。這個農村大家庭就是一個非常和和美美的家庭了。
在山西挖煤不是長久之計,村子裡有幾百人在山西小煤窯挖煤,每年都有十幾個人死亡或者致殘。為什麼不去設施條件好的大煤礦呢?向小明曾經說過,大煤礦都是國營煤礦,在那裡挖煤的都是國家正式職工,像他們這種農民工,只能去私人小煤窯挖煤。
就在向大明準備換回向小明的時候,突然傳來噩耗:向小明在煤窯里被壓死了。
向三合大字不識一個,他就讓向大明去山西煤礦,跟煤礦主討要賠償金。當時,村子裡已經有了先例,有文化的懂得法律條文的人去討要賠償金,山西煤礦主就會多給一些;而沒文化的不懂法律的人去討要,煤老闆不給或者少給。
然而,向三合沒有想到的是,小兒子向小明死在了山西煤礦,大兒子向大明也在山西失蹤了。向大明失蹤後,兒媳也跟著人跑了。這幾年來,年近七旬的向三合帶著不到十歲的孫子,相依為命。村支書向中發看到他們家可憐,每年都會把一點國家困難補助劃撥給他們家。
停了一會兒,向中發又說:“沒辦法,咱這裡是窮地方,比不上人家那裡。種地不賺錢,挖煤能賺錢,儘管人家不承擔任何責任,咱這裡的人還是爭著搶著去人家那裡挖煤,把性命拴在褲帶上。”
我問:“後來要到賠償金了嗎?”
向中發說:“我這一輩子沒有求過人,在山西煤老闆那裡第一次求人。我求爺爺告奶奶,就差給人家下跪,喊人家爹了,這樣磨蹭了兩天,人家只給了兩千塊錢,還說是看在孤兒寡母的面上。給這麼點錢,我不答應,就有黑社會的人來威脅我,說我再不趕緊走,命就要丟在山西了。
沒辦法,我只好回來了。”向中發說到這裡,抹了一把眼淚。
我跟著向中發罵了一通山西煤老闆。山西煤老闆,這是一個千夫所指的群體,也是一個揮金如土的群體,還是一個極端冷酷的群體。這個群體和某些執法人員勾結在一起,互相利用,狼狽為奸,所以他們才敢無法無天。不過,現在情況好多了,國家有了嚴格規定,煤礦上死了人,最低賠償是二十萬;煤礦致人殘疾,根據傷情的輕重程度,也有幾萬到十幾萬的賠償。
那天,我和向中發聊著聊著,向中發突然說到了村民向三合,向三合有兩個兒子,老大叫向大明,老二叫向小明。五年前,向小明在山西煤礦里出了事,掉進礦坑裡,摔死了。向三合就派向大明去山西處理後事,結果,向大明再也沒有回來,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啊呀,這又是一宗失蹤案。這幾個月來,我只要一聽到“失蹤”兩個字,就感到頭疼。所有案件中,最難破的就是失蹤案,沒有作案現場,沒有任何線索。前面一堆失蹤案還沒有頭緒,現在又出來了一宗失蹤案。
我問向中發:“向大明失蹤後,報案了嗎?”
向三合說:“報啥案啊,這裡人老幾輩都是這樣,人失蹤了,就去尋找,找不到也就算了。”
我問:“向大明是正常人嗎?”
向三合說:“正常著哩,還是初中畢業生,戴著個高度近視眼鏡,就是人有些老實,不像人家那樣,腦子裡沒有那麼多的渠渠道道。”
一個正常的人,怎麼就會失蹤了?我感到這裡面很蹊蹺。以前是智障人失蹤,中學生失蹤,現在居然正常的成人也失蹤。再說,向大明是初中畢業,應該有一定的社會經驗和文化基礎,按理來說,絕對是不能失蹤的。我感覺這個失蹤案實在有些不可思議。
我決定找到向三合,向他了解向大明是怎麼失蹤的。當時,我並沒有想到,向大明的失蹤案和我以前接到的失蹤案,居然能夠併案,居然是一個犯罪團伙所為。
第三章
向三合的家是村子裡最貧窮的家庭。此前,他們家和村莊裡所有的家庭一樣,儘管沒有多少余錢,但是日子還能過得去。這些年,因為物價上漲,開支越來越大,儘管向三合的兩個兒子,向大明和向小明,都是老老實實的莊稼人,他們踏實肯干,任勞任怨,但是,日子還是入不敷出,捉襟見肘。
曾經有人作過計算,說是三十年前的一萬元相當於現在的225萬元。
三十年前,在西北農村里,有很多人家一年可以產下一萬斤小麥,當時的小麥一斤賣三角錢,一萬斤小麥就可以收入3000元,3000元,相當於現在的67.5萬元。現在,在西北農村,每戶人家種植的還是相同的土地,因為土地政策三十年不變,所生產的還是一萬斤小麥,現在小麥一斤賣到1.2元,一萬斤小麥可以收入12000元。你看看,三十年前的一萬元相當於現在的225萬元,而三十年前的農家,他們一年的收入相當於現在的67.5萬元,而三十年後的農家,他們一年的收入只有12000元。通貨膨脹了225倍,而糧食價格僅僅上漲了3倍,這就是農民越來越窮的原因,這就是越來越多的農民拋棄土地,去城市打工的原因。因為種地不賺錢,僅能落一個肚兒圓。
向小明跟著同村的人去山西煤礦挖煤,當時挖一天煤,可以賺到200元錢。村子裡凡是日子過得好的人家,都有人在山西煤礦挖煤。依靠向小明挖煤的收入,向三合家的日子有了起色,向大明也娶了老婆,而且有了一個兒子。兒子會走路的時候,向大明就謀劃著名自己去挖煤,把向小明換回家,給向小明也娶一個老婆。這個農村大家庭就是一個非常和和美美的家庭了。
在山西挖煤不是長久之計,村子裡有幾百人在山西小煤窯挖煤,每年都有十幾個人死亡或者致殘。為什麼不去設施條件好的大煤礦呢?向小明曾經說過,大煤礦都是國營煤礦,在那裡挖煤的都是國家正式職工,像他們這種農民工,只能去私人小煤窯挖煤。
就在向大明準備換回向小明的時候,突然傳來噩耗:向小明在煤窯里被壓死了。
向三合大字不識一個,他就讓向大明去山西煤礦,跟煤礦主討要賠償金。當時,村子裡已經有了先例,有文化的懂得法律條文的人去討要賠償金,山西煤礦主就會多給一些;而沒文化的不懂法律的人去討要,煤老闆不給或者少給。
然而,向三合沒有想到的是,小兒子向小明死在了山西煤礦,大兒子向大明也在山西失蹤了。向大明失蹤後,兒媳也跟著人跑了。這幾年來,年近七旬的向三合帶著不到十歲的孫子,相依為命。村支書向中發看到他們家可憐,每年都會把一點國家困難補助劃撥給他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