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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到聖保羅教堂。演講人在用一種超然的輕鬆口氣講一個恐怖故事。他的父母都死於酗酒,父親得了急性胰臟炎,母親醉酒時自殺。兩個兄弟和一個姐妹也相繼病死。另一個兄弟因腦水腫還在州立醫院接受治療。

  “我戒酒幾個月之後,”他說,“聽說酒精會殺死腦細胞,我開始擔心自己可能腦傷嚴重,所以去找我的輔導員,告訴他我的憂慮。‘呃,’他說,‘也許你有腦傷,有這可能。不過我先問你,你能記住哪天在哪裡開會嗎?你能毫不費力找到會場嗎?’‘能,’我告訴他,‘這些我都能做到’。‘那就沒事,’他說,‘你目前所需要的腦細胞都有了。’”

  我在休息時離開。

  旅館前台又有一個德金留下的口信。我馬上打過去,他又不在。我留下姓名、電話,然後上樓。我又拿出唐娜的詩看,這時電話鈴響了。

  是德金。他說:“嗨,馬修。我只是想說,希望昨晚沒給你留下惡劣印象。”

  “你指什麼?”

  “呃,總體而言,”他說,“偶爾我會受不了壓力,你懂我意思吧?我需要發泄,發發酒瘋,說說胡話。我不常這樣,但偶爾為之。”

  “當然。”

  “大部分時間我熱愛工作,但有時壓力太大,有些事情是你不想看到的,所以時不時地我得把所有這些垃圾從我體內清除出去。希望昨晚分手前我沒太失態。”

  我向他保證他沒做錯什麼。我在想,昨晚的事他到底記得多少。他已經醉得足以失去記憶,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會失憶的。也許他只是有點記憶模糊,不確定我對他的發作有何看法。

  我想起比利的女房東對他說的話。“不必在意,”我說,“主教也會犯這樣的錯誤。”

  “嘿,我得記住這句話。主教也會犯這樣的錯誤。或許真的犯過呢。”

  “也許吧。”

  “你的調查進展如何了?有眉目了嗎?”

  “還很難說。”

  “我懂你意思。如果有什麼我能幫忙的話——”

  “實際上,還真有。”

  “哦?”

  “我去了銀河旅館,”我說,“和一名經理助理談過,他給我看了瓊斯先生的登記卡。”

  “大名鼎鼎的瓊斯先生。”

  “上面沒有簽名。名字是用印刷體寫的。”

  “我猜也是。”

  “我問他是否可以給我看看過去幾個月的卡片,看有沒有同樣用印刷體寫的簽名,然後同瓊斯的筆跡相對照。他說他無權決定。”

  “你該給他塞點錢。”

  “我試過。他根本沒懂我的用意。不過你能讓他拿出簽名卡的。他不幫我是因為我沒有官方授權,但如果警方出面的話,他肯定會照辦。”

  他沉吟了一陣,然後問我這線索是否真的有意義。

  “很可能。”我說。

  “你認為兇手以前在那旅館住過?用別的名字登記?”

  “有可能。”

  《八百萬種死法》 第四部分

  房客代理人(3)

  “但沒用他的真名,否則他就會用手寫體簽名,不必耍這花招。所以我們又能得出什麼結果呢,假設我們很走運,真有那麼一張卡,又讓我們給找到了,那我們弄到的不過是這個狗娘養的用過的另一個化名,那我們就跟現在一樣不知道他是誰,毫無進展。”

  “真要幫忙的話,還有一件事你可以做。”

  “什麼事?”

  “讓那一帶的其它旅館核查他們,呃,六個月或一年以來的登記記錄。”

  “查什麼?印刷體登記嗎?得了,馬修,你知道這需要多少人力嗎?”

  “不是查印刷體登記。要他們查名叫瓊斯的房客。我說的是像銀河旅館這樣的地方,昂貴的現代旅館。它們大多數應該跟銀河旅館一樣,將住宿資料存入電腦。五或十分鐘他們就能調出瓊斯的登記記錄,但必須有個戴警徽的讓他們去幹才行。”

  “然後呢?”

  “你就可以找出那些登記卡,找到名字起首字母是C或者C.O的瓊斯先生,然後就可以比較他的印刷體簽名,看是否能找到他。如果你能查出什麼線索,就再看看它能把你引向哪裡。有了線索後該怎麼辦就不用我來教你吧。”

  他又陷入沉默。“不知道,”之後他說,“聽起來希望渺茫。”

  “也許是。”

  “坦白說,這是浪費時間。”

  “不會浪費太多時間的。也不是那麼希望渺茫。喬,如果你不是先在心裡把案子結了的話,你就會去做的。”

  “我不知道。”

  “你當然會這樣。你認為是買兇殺人,或是瘋子乾的。如果是買兇殺人,你就不想處理。如果是瘋子乾的,你就想等他再次犯案。”

  “我不會那麼不像話的。”

  “昨晚你就是那麼不像話的。”

  “昨晚是昨晚,看在上帝的份上。我已經解釋過昨晚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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