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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能告訴我誰能告訴我

  是我們改變了世界

  還是世界改變了我和你

  ——《一樣的月光》

  吳念真、羅大佑/作詞;李壽全/作曲

  第15夜一隻萌萌噠的鬼的誕生

  萌萌噠!

  今年,我學會了使用這個詞。隨之而來,是在我的微博里,經常有粉絲半夜發來靈異圖片,長發掩面加剪刀手的貞子,躲在床底下扮小蘋果的咒怨男孩,吃乾拌麵的美版行屍走肉……其中一隻,似是真鬼。

  中秋夜,一夥朋友邀我參加個小型讀書會。三層樓的老洋房,樓下是間餐廳,樓上卻已空關多年。剛爬上樓梯,就隱隱感到某種不對,頂樓堆滿雜物,不知何故被打掃出一塊空地,牆角與地板上有許多奇怪標記。蒙著厚厚灰塵的天窗,只能看到一方模糊的圓月。小夥伴們百般催促下,我朗誦了小說里的一段話——

  1995年6月19日,我死了。

  詞典里說死亡是相對於生命體存在的一種生命現象,即維持一個生物存活的所有生物學功能的永久終止。導致死亡的現象有:衰老、被捕食、營養不良、疾病、自殺、被殺以及意外事故,或者受傷。所有已知的生物都不可避免要經歷死亡。

  人死以後的物質遺骸,通常被稱為屍體。

  科學家說每個人在死亡瞬間,都可能有瀕死體驗,比如穿越一條散發著白光的隧道,感覺靈魂飄浮到天花板,俯瞰躺在床上自己的屍體,或者看到這輩子死去的親人,以及生命中所有的細節一一回放。

  乃至見到基督、佛祖、大仙、哆啦A夢……

  至於——死後的世界是什麼?

  電冰箱的冷藏室般冰冷?微波爐的高火般熾熱?還是星球大戰里的外星般荒涼?抑或阿凡提口中的天國花園?

  當我還住在地下室,向老爺爺要過一套白話本的《聊齋志異》,我對那些故事深信不疑——死後可轉世投胎重新做人,大jian大惡之徒則要在十八層地獄中遭受各種酷刑,悲慘的冤魂不散就只能淪落為聶小倩了……上中學以後,政治課上學了馬克思的辯證唯物主義,才讓我確信所謂的轉世輪迴,全屬鬼扯淡的無稽之談。

  我們死後,就什麼都沒有了——真的是這樣嗎?

  十六歲,有次在操場上瘋玩,一塊玻璃從天而降,在我跟前砸得粉碎,幾片碎玻璃扎進腿里。如果再快一秒鐘,或者玻璃偏幾厘米,就會在我腦袋上敲個大洞,要麼當場一命嗚呼,要麼變成植物人。雖然只是輕微外傷,我卻莫名其妙地上吐下瀉,躺在醫院裡大病一場,每夜被各種噩夢驚醒,不是遭人用刀割斷喉嚨,就是過馬路時被卡車撞飛,或是從樓頂失足墜落……

  我是多麼懼怕死亡啊,你也是。

  1995年6月19日,星期一,深夜十點。

  我死於謀殺。

  當我念完,牆上的一口破鍾掉下,緊接著燈全滅了。

  黑暗屋子裡有人尖叫,還有女生大喊是誰摸了我的耳朵。有人說這棟樓是傳說中的鬼宅,大家亂作一團,我被擠到樓下,倉皇結束此次中秋月圓讀書會。

  這天深夜,打開微博,在未關注人私信這一欄,每天都有幾十上百條,很抱歉我無法每條閱讀與回復,其中有條這樣寫——“今晚,嚇著你了吧?中秋快樂!萌萌噠!”

  下面跟著一張照片,竟是今晚的讀書會,我朗誦自己小說的照片,非常模糊,角度特別,從斜上方拍下來,似乎隱蔽在房梁的角落裡,那是蝙蝠或老鼠的視角吧?

  這個微博帳號叫“一隻萌萌噠的鬼”,頭像是海賊王的路飛,性別女,地區上海。

  她關注了我,是我的粉。不過,今晚是私人朋友聚會,她是怎麼混進來的?又是怎麼爬到屋頂上偷拍的呢?

  查看她的所有微博,最近一條更新,卻是去年十月,只有一句話——

  “喜歡上一個人,怎麼辦?”

  上百條評論轉發,大多點著蠟燭,“天堂一路走好”“同學們都很想念你”“天堂里沒有變態來來往往”“逝者如斯夫”“警察叔叔請儘快找到兇殺吧!”……

  我的手一抖,這個,真的是死人嗎?被謀殺的?

  其他微博,多是吃喝玩樂內容,飄滿紅油與各種貨色的火鍋照片,在卡拉OK里的幾個少女背影,密室逃脫與鬼屋的大門口,我完全叫不出名字的韓國明星,福爾摩斯與華生的搞基漫畫,轉發火影忍者與海賊王的信息,還有轉發評論我的新書上市。

  但我沒看到她的照片。

  通過一個人的微博,看到她生活中的一部分,也是一種偷窺。

  但她也在偷窺著我?

  是我自己作死,我居然關注了她:一隻萌萌噠的鬼。

  你們知道,我有個表哥叫葉蕭,他是警官,並告訴我——確實有個少女,在本市讀高中,在一年前遇害,至今兇手逍遙法外。

  案發地點,就是中秋讀書會的老洋房。當時,一樓餐廳的客人投訴聞到異味,廚師上樓發現許多屍塊(以下刪去一百四十九字)。警方通過DNA鑑定,以及現場遺留的衣物,才確認了身份。更多的信息,葉蕭不能再告訴我了,包括警方所掌握的破案線索。

  我決定重訪兇殺現場。

  先去樓下餐廳打聽。午休的服務員悄悄說,樓上確實鬧鬼,而且是只很猛很猛的鬼。餐廳老闆為了挽回生意,用盡各種方法,道士和尚聯袂出擊啊,塔羅女巫啊,泰國佛牌啊,仁波切弟子啊,甚至請了一個古曼童,結果全被這隻猛鬼嚇跑啦。

  聽到手機微博的提醒,有好友發來私信:“謝謝你來看我”。

  私信來自“一隻萌萌噠的鬼”。

  她在看著我?

  抬頭看天花板,服務員趁我不備,腳底抹油,溜了。

  雖很恐懼,卻裝作憤怒,我回了條私信:“你是誰?盜取了死者的微博密碼?你是她的同學嗎?或者,你就是殺人兇手?”

  幾秒鐘後,收到回答:“如果我是兇手,就在樓上的凶宅,你來抓我吧!萌萌噠!”

  三樓,凶宅。

  地上那些標記。警方發現屍塊的位置。牆上暗紅色的污跡。我在想像一年前,兇手就是在這裡用刀或鋸子,把一個少女分解得支離破碎。

  “風吹雨成花,時間追不上白馬,你年少掌心的夢話,依然緊握著嗎?”

  突然,不知哪個角落,響起這段音樂。

  這個……這個……不是那個誰的電影主題曲嗎?

  聲音繼續,我茫然地站在凶宅深處,不由自主閉上眼睛,想像小四會破壁而出。

  手機鈴聲?這間屋子裡有一部手機?聲音正在告訴我它的位置。左前方牆角,一堆垃圾底下,用力搬開,屏著呼吸,滿屋塵埃。

  耳旁,鈴聲,不斷,越近。

  “雲翻湧成夏,眼淚被歲月蒸發,這條路上的你我她,有誰迷路了嗎?”

  小四幾乎撲面而出。

  摸到地板上一道fèng隙,大約指甲蓋寬度,剛好能塞入一台薄片手機。貼著fèng隙往下看,似有手機屏光。

  “我們說好不分離,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就算與時間為敵,就算與全世界背離。”

  好吧,它在催促我下去不分離呢。

  我找來幾樣工具,艱難地撬開地板,在樓板下的隔層里,找到一台IPHONE5。

  手機背面有HELLOKITTY貼紙,手機串是兩顆紅色小珠子,淘寶上十塊錢的貨色。

  盜手機墓賊。

  IPHONE5鈴聲停止,屏幕黑了幾秒鐘,轉瞬又亮,不知何應用,自動發出某種聲音,就像微信語音——

  小女子年方二八,上豆瓣,覓知音。

  可恨那,文藝狗,空願君心似我心。

  身無彩鳳雙飛翼,幸有微信一點通。

  原本想,人生若只如初見,伴男神花前月下。

  誰曾料,萬聖節,男神扒皮化禽獸,把我先jian再來殺。

  我本丹心向明月,無奈明月分我屍,自掛東南枝!

  感覺不再萌萌噠!

  少女的聲音很萌,講述的故事卻毛骨悚然,尤其“無奈明月分我屍,自掛東南枝”,不動聲色之間,卻已慘不忍睹。

  我看著手機屏幕,背後陣陣冷汗,不知道該往哪個方向滑屏,徑直對著手機說話——

  喂,你究竟是誰?

  一隻萌萌噠的鬼。

  我不信。

  偶像,你可別扔下我哦,喵嗚!

  她開始學貓叫了。

  仔細看看手機,雖有信號,但不在通話狀態,並非有人在遠方給我打電話。

  別告訴我——你就在手機里?

  恭喜你,答對了,滿分,偶像到底是偶像啊!

  別跟我說IPHONE里有鬼。

  偶像,你能給我買IPHONE6嗎?去年我被分屍的時候,5S才剛上市呢。

  媽淡,我還削腎客的求贖呢!

  IPHONE5接著說,一年前,萬聖節,我被一個男人騙到這裡。他先把我強姦了,然後用繩子勒死我,再用刀子、斧子、鑽子、鋸子把我分屍。他背著個大旅行包,裝滿各種工具。我死的時候,手機掉進地板fèngfèng。後來,警察蜀黍發現了我的屍塊,但沒發現地板下的手機。

  你怎麼說得一點都不害怕?聽著像女孩子們閒聊,哪個男生長得帥,哪個老師悶騷之類。

  哪能不害怕?我被強姦的時候,那個疼啊,我才十六歲嘛,你們男人懂個屁啊,只會強姦女人,又沒有被強姦過,哦,jú花的除外。

  這話說得讓人jú花一冷。

  她接著說,我想要喊,但膠帶封住了我的嘴。我拼命掙扎啊,但我只有一米五五,體重剛過八十斤,怎麼推得開那個男人?我好難過啊……好難過啊……

  突然,IPHONE5發出尖叫聲,撕心裂肺,刺破耳膜,幾乎爆裂心臟。

  手機被我摔在地上,頃刻間,屏幕花了。

  那悽慘的尖叫與痛哭聲,震耳欲聾,似乎正在發生著強姦,而我只是被綁住了雙手,無法動彈也無法呼喊。

  全怪我腦洞太大,眼前自動腦補出了一切……

  而我最受不了女孩子哭,十六歲的女孩子,哭得像兔子臨死前的尖叫——你聽到過嗎?我聽到過的,請祈禱你這輩子都不要聽到。

  我重新抓起IPHONE5,管它有沒有被摔壞。我相信你了!別哭了!求求你!

  哭聲漸漸平息,隔了好久,她嗔怪道,嗚,你個怪蜀黍,把我的手機摔壞了,你要還我一個新的,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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