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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夕,上海的夜。

  她沒有打計程車,而是鑽進地鐵,飛馳在深深的隧道。疲倦地靠著車門,回想著經理剛才的話,腦中全是另一個莉香。

  打開手機,看到萬治發來的微信:莉香,你在哪兒?晚上回家小心。

  丸子。

  情不自禁,心底跳出這兩個字。

  於是,她回了微信:你能到蘇州河邊的中潭路橋來接我嗎?

  末班地鐵出來,她步行回家。

  深夜,沿著無人的蘇州河畔,四周搖晃著夾竹桃林,河水揚起陣陣腥味。

  背後有急促的腳步聲。

  還有,呼吸。

  男人的聲音。

  想起今天早上,蘇州河對岸,那具悲慘的女屍,難道,那個……就在……那個……

  有沒有搞錯啊,七夕夜了,人家去開房,你卻來jian殺?

  莉香猛然回頭,慘白路燈下,身後果然有個男人,露出一張判官般的臉。

  她似乎見過這張臉?

  鬼屋?

  剎那間,她從包中掏出防狼噴霧劑,全都噴在男人的眼睛裡。

  她不敢看對方怎樣,只顧著飛快向前跑,卻迎面撞在另一個男人懷中。

  丸子?不,是萬治。

  他面紅耳赤地摟著莉香,問她怎麼了。

  送我回家!

  莉香始終縮在他懷裡,安全地回到群租房的小屋。

  七月初七的夜……

  第二天,萬治和莉香一起坐地鐵上班去公司。路上收到手機報的信息,說是昨晚深夜,連環變態殺人狂落網,被巡邏的民警抓獲。

  忽然,她明白了,那個殺人狂,已經盯著她好久了——判官!

  從歡樂谷的鬼屋開始,他扮演成判官,變態地摸她頭髮。後來,又把她遺失的手機,還到辦公室抽屜里,那根本就是個警告!而她並未在意,直到昨晚,他終於要對自己下手。

  好險啊,要不是那支防狼噴霧,要不是及時出現的萬治,恐怕現在的莉香就躺在法醫面前了。

  莉香把頭靠在萬治肩上,柔聲說:丸子。

  B面

  杜筆安在上海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歡樂谷的鬼屋裡扮鬼。

  在此之前,他已連續三個月沒找到工作了。他是貴州人,在北方讀的大學,一所民辦學院的計算機專業。他夢想要成為一個NB的程式設計師,至少也能開發出一兩個IOS程序。但是,那些網絡公司的HR主管,看到他的畢業證書,就搖搖頭讓他滾蛋了。

  扮鬼的第一天,杜筆安換上判官的裝束,戴上長長的假髮,臉上抹著鮮血樣的紅顏料,舌頭裡貼著一根紅帶子垂下來,就像吊死鬼。他的任務是躲在客人背後,突然跳出來嚇唬別人。如果對方不是個壯漢或是大媽,沒有被客人打斷腿的危險,就可以摸人家頭髮或耳朵,製造恐怖的效果。

  他摸的第一個客人,就是莉香。

  在她的尖叫聲中,杜筆安痴痴地看著,那張恐懼時迷人的臉——剎那間,他忘了自己正在扮鬼,穿著判官的衣服,臉上流著血,仿佛剛從棺材裡爬出來。他以為還在大學校園裡,偶遇某個如你一樣的女子。

  他相信自己遇見了女神。

  女神被判官嚇跑了,杜筆安才發現地上的手機。他急忙抓起手機,穿著判官服衝到外面,嚇倒一大片女生。但是,女神已離開遊樂場,再也找不到了。

  他閉上眼,指間留香,難以磨滅。

  杜筆安回家查看手機里的內容,每一條簡訊,每一張照片,每一個聯繫人。

  他知道了她叫莉香,知道她的老家在哪裡,知道她讀了什麼學校,也知道她在大二那年,談過一個男朋友,但只三個月就分手了。

  最後,杜筆安找到了她住的群租房樓下。

  那天清晨,他看著莉香出門,就從自己身邊擦肩而過,卻對他視而不見。

  他很後悔,要是穿著判官服,把舌頭伸出來的話,或許她還能認出他來。

  這一天,莉香是去遊戲公司面試。

  杜筆安悄悄跟著她,也來到遊戲公司,而這家剛上市的公司,恰好還在招聘程式設計師。

  於是,他也去報名應聘了。

  一星期後,他接到了不予錄用的通知。

  但他又去應聘了。

  這一回,杜筆安應聘的崗位,是遊戲公司所在大樓的物業保安。物業經理看他有著大學文憑,又長著一張忠厚老實臉,自然順利錄取。

  從此以後,他每天跟著莉香一起擠地鐵上班,悄悄在背後送她到公司。每天中午,他都會穿著保安制服,巡視整個大樓,在遊戲公司所在的樓層,他會多往裡看幾眼。有時,看到她衝到前台簽收快遞,也會看到一個掛著程式設計師吊牌的男員工,殷勤而笨拙地跟她搭話。

  程式設計師叫萬治。

  但是,莉香從沒注意過穿著保安服的他,更沒跟他說過哪怕一句話。許多次,她從他的身邊經過,帶走一陣清香的風,卻沒有回過頭。

  他不知道,這叫偷窺。

  一百多天過去了。

  杜筆安終於覓到一個機會,半夜潛入遊戲公司,將莉香遺失在鬼屋的手機,偷偷塞回她的抽屜。他原本在手機里錄了一段音,說出想要對女神講的話,但臨了還是刪除。

  這天上午,他透過走廊的玻璃,遠遠看到莉香發現了手機。

  她一定在想——會不會真有天使?他想。

  這天傍晚,下班後她沒回家,而是坐上了經理的奔馳車。

  七夕啊,大家都要去開房了,居然是跟他嗎?

  杜筆安脫下保安服,攔下計程車,跟到外灘的高級餐廳。

  女神跟高富帥的經理吃懷石料理時,杜筆安正餓著肚子站在樓下做電線桿。這些天,他一直在保護她,每個晚上暗中護送她回家。因為,他有一種感覺,或者說,聞到了一股血腥味。那個傢伙,變態殺人狂,就在附近,盯上了她。

  當莉香獨自衝出餐廳,他微微放心了些,跟著她坐進地鐵。他站在車廂的另一頭,看她呆呆地靠著車門,對手機念著什麼微信。

  回到地面,走在蘇州河邊,四下無人。

  深夜,那種感覺,殺人前的感覺,越發強烈。

  那個傢伙果然出現。

  殺人鬼!

  他,不,是它,正從背後接近莉香。

  杜筆安緊張地喊不出聲音,只能奮力衝到前面,阻攔在它與女神之間。

  此刻,莉香突然回頭,路燈下看清了杜筆安的臉。

  判官般的臉。

  只有半秒鐘,她掏出防狼噴霧劑,全都射到了他的眼睛裡。

  他再也看不到莉香了。

  耳邊,只聽到她急促的腳步聲,還有另一個男人的聲音,它要去追趕她了。

  不。

  他閉著眼睛抱住那個男人的腿,死活都不能讓它追上莉香。

  於是,它掏出了刀子,那把殺了至少七個女人的尖刀,刺破了他的心臟。

  縱然判官,也會死的。

  同時,他死去的雙手,仍然緊緊掐住它的大腿,再也無法動彈,直到它用刀砍斷他的手指。

  七夕夜,兩個巡邏的警察路過,當場擒獲變態殺人狂,這樁特大連環殺人案件告破。

  案發現場有具剛被殺害屍體,是個外地來滬的年輕男子,眼中殘留防狼噴霧。有人一度懷疑他是兇手同夥,但很快被否定了。

  法醫在檢驗時發現——死者右手的食指與中指,已被兇手用刀砍斷了。

  在這個世界上,卻無人知曉,那是他第一次觸摸到莉香頭髮的兩根手指。

  他死去的那一晚,是他倆在鬼屋初次相遇的第一百二十天。

  辦理這樁案件的,是我的表兄葉蕭警官,從他的調查筆記中,我大致拼出了這個故事。

  今晚,我打開音響,聽了一首《突如其來的愛情》。

  2014年,鈴木保奈美四十八歲,屬馬,本命年。

  如果,愛情是條射線,除了開頭第一個剎那,往後全是痛苦和無意義。除此以外,對於愛情的讚美,都是虛假。然而,就是那個開頭的剎那,是我們活著僅剩的幾種美好之一。

  但,依舊,我們會記住那個開頭的剎那的美好。

  晚安,莉香。

  )

  附:【本作品來自網際網路,本人不做任何負責】版權歸原文作者!

  第9夜香港一夜

  “阿SIR,我沒做大哥很久了!”

  ——吳宇森《英雄本色》宋子豪(狄龍)

  2005年10月15日,我第一次到香港。

  早上,自深圳出發,我跟製片人Z先生同行,有輛轎車來接我們。經過文錦渡關口,守關的阿SIR面帶微笑,看過通行證,示意入關。進入香港的道路改左駛,丘陵起伏,綠意盎然。車雖多,但井然有序,絕不見內地常見的搶道。潮濕濃霧間,群山外的海峽,忽隱忽現,碩大的青馬大橋,蓬萊仙山般的摩天巨樓。進入九龍半島的水泥森林,看不到周圍高樓的頂,窄窄的馬路兩邊,招牌已是橫看成嶺側成峰。

  在尖沙咀的酒店住下,特意走到彌敦道南頭重慶大廈,王家衛的《重慶森林》就是這處,卻到處是黝黑的印度人或巴基斯坦人,底樓是個檔次很低的賣場,據說晚上不安全。

  下午,我和Z先生見了香港的投資方及導演黎妙雪。那是我的小說第一次改電影——《地獄的第19層》。有位很資深的女電影人,談到張國榮出事前跟她通過電話,某段詭異的故事,在此不表。

  談完事,我和Z先生坐地鐵去維港對面的香港島。在金鐘下車步行坐纜車,來到太平山頂賞夜景。觀景平台狹小,大霧看不清,糙糙下來。轉了很久,卻撞到中環廣場,在香港打工的菲傭,每逢周末放假聚集於此。又坐地鐵去銅鑼灣,車廂大半東南亞面孔,間或幾個裹著美麗的絲綢頭巾,那是穆斯林女孩標誌,應是印尼或馬來西亞人。

  回到酒店,我獨自外出。

  深夜十點多,於香港人而言,夜生活才剛開始。蘭桂坊這種地方,我素無興趣,掏出手機里存的地址,步行前往附近一條小街。

  擁擠逼仄,密密麻麻的招牌底下,有間上海小館。門面不大,只有七八張桌子,下夜班的工人在吃炒飯。有個年輕男人坐在角落,獨自抽菸,看電視裡的TVB劇。他的椅背上,掛著件灰色風衣。

  小馬哥。

  我叫了他的名字。他猛然抬頭,露出少年般的笑容,掐滅菸頭,跟我擁抱。

  他用上海話招呼我,用粵語跟夥計們說話,給我點上幾份小吃。他是這家店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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