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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是。

  在皇宮裡住了這麼些天,大王長了見識,狗皇帝比起他這個虎大王,厲害了不止一星半點,是因為這個狗皇帝,他才從那個破籠子裡面出來的,也是這個狗皇帝,讓他住進了那麼漂亮的房子裡,還給他最好的食物,漂亮的衣服,除了偶爾用刀嚇唬他,狗皇帝真的……對他很好。

  大王從小生活在弱肉強食的虎頭山,他深知那些弱小的生靈討好他,只是為了不讓他吃了他們,為了讓他保護他們,可狗皇帝是比他強大的,又不圖他什麼,那為什麼會對他好呢……

  大王雖然還沒有理解其中的緣由,但是已經對趙先傲漸漸卸下了心防。

  在他內心深處,已經把狗皇帝和一個無條件對他好的人畫上了等號。

  一人一虎對視著,大王忽然開口,“李總管來了,我聽到他的聲音了。”

  趙先傲估摸著李總管也該來了,八角巷裡這個小院子是他在宮外的據點,以防止有什麼突然情況,“你耳朵這麼靈嗎?”

  大王驕傲,“那當然。”

  趙先傲覺得,這隻小胖虎身上還有好多值得他探尋的秘密,“你會說話這件事,不要讓別人知道,否則,他們會把你當成妖精一把火燒死的。”

  被火燒死。

  大王想都不敢想,連忙發誓,“我絕不說。”

  趙先傲滿意的點了點頭。

  王元歡這隻虎,膽子非常的小且非常的惜命,但凡危及他性命的事,他一定會很謹慎很小心的。

  李總管很快就進了院子,看到皇上和獸王都安然無恙,長舒了一口氣,“皇上趕緊回宮吧。”

  回宮?

  不是說要吃好吃的嗎?

  大王坐在地上哼唧了一聲。

  趙先傲沒忘,他安撫的摸摸大王的頭,“先不急著回宮,讓官府的人過去找他們些麻煩,等集市上靜了,朕還要逛逛。”

  “那,奴才這就去。”

  李總管作為皇上的心腹,很清楚皇上的心思,這個找麻煩絕對不能給劉勇惹上大麻煩,畢竟是有錢的商人,皇上對商人一向寬容。

  李總管剛進門,又走了,大王聽著他的腳步聲漸遠,抬頭問趙先傲,“我們什麼時候去吃好吃的。”

  真饞。

  趙先傲抿著嘴沖他微微搖頭,“你不能和朕這麼說話,要懂規矩,你得叫朕,皇上。”

  狗皇帝對他好他也得說,屁事真多。

  但虎頭山一眾都叫他大王,誰讓自己不如人呢,“皇上,我們什麼時候去吃好吃的啊。”

  真聽話。

  趙先傲親昵的揉了揉他的臉,“等會就去。”

  那就等會吧,大王甩了甩腦袋,跳上了床榻,打算趴著等。

  而趙先傲一直都站著,他嫌凳子上落了灰塵,不願意去坐,按理說,大王應該和他一起站著的。

  不過,看大王還很小的樣子,就讓他先自由一段日子,規矩,要慢慢立。

  “對了,你可知道自己今年多大?”

  大王不知道自己具體的歲數,可他知道一般的虎雖多就活個二十年,他怎麼也得活兩三個二十年了,要是說了,狗皇帝一定認準了他是妖。

  大王甩了甩尾巴,仗著自己個子小開始裝嫩,“三歲。”

  三歲,那不小了,都到了可以討個母老虎的年紀……可是本來小胖虎就不願意搭理他,要是在找個母老虎和他作伴……

  算了算了。

  一晃的功夫,趙先傲把給大王娶妻生子的事扔到了一旁。

  待李總管回來,趙先傲把已經昏昏欲睡的大王喚了起來,帶著他去了集市。

  剛剛忙著逃跑,大王還真沒注意到,這集市這麼大,路這麼寬,人這麼多,難怪狗皇帝說虎頭山是窮鄉僻壤,就是蓮花縣也比不起這裡啊。

  什麼味道,怎麼這麼香。

  大王眯著眼睛走到了一處小攤前,那桌子擺放著熱氣騰騰的糕點,沒有皇宮裡的精緻,但味道卻很別致,“嗷嗚~”

  長安城裡的人見多識廣,大王乖順他們也沒有太過驚慌,那攤主更是看到了一筆大買賣。

  只有權貴才能養這麼聽話的老虎。

  趙先傲走過來,看了一眼大大小小的粘肉包,翹起了嘴角,眼睛裡蔫壞蔫壞的。

  “給我把這個最大的包起來。”

  “好嘞。”

  從攤主手裡接過粘肉包,趙先傲吹了吹上面的熱氣,待肉包涼了,才送到大王嘴邊上,“元歡,吃吧。”

  大王感動的不得了。

  狗皇帝對他真好。

  大王張開嘴,昂嗚一口將粘肉包給吞掉了。

  然後,嚼啊嚼,嚼啊嚼。

  大王嚼的腮幫子都疼了,這肉包就是嚼不爛,軟乎乎的塞了他一嘴。

  趙先傲走出了老遠,一低頭,大王還在那裡嚼。

  這粘肉包,是用糯米做的,裡面包裹著一點帶著濃濃香味的肉餡,聞起來像是肉包子,其實就是一塊糯米糕,原先專門賣給吃不起肉的窮人解饞,自從趙先傲登基後,百姓的生活漸漸好了起來,賣粘肉包的人也少了,但還是有人願意買來憶苦思甜,所以也有人在賣。

  趙先傲頭一次出宮的時候就被這東西騙過,一直耿耿於懷,現在他釋然了。

  “好吃嗎?”

  大王的嘴被堵著,叫不出來,只能搖搖頭。

  嗯,還是皇宮裡的東西好吃,他以後要好好巴結狗皇帝,爭取在宮裡養老。

  雖然他今年三歲。

  第13章

  天色漸暗的時候,長安幾條大街的紅燈籠都亮了起來,這一亮就要亮到早晨。

  自打趙先傲登基後,長安城裡便不再禁宵,街上的人和白日裡一樣多,一直要熱鬧到子時,頗為繁華。

  大王看什麼都覺得新鮮,街頭上賣的小帕子,小娃娃,還有撥浪鼓,金繡球,他都要買來看看,李總管都拿不下了,趙先傲貴為皇上,怎麼也不能幫他提東西,便扯了一塊布紮成口袋,把大王要買的小零碎都裝到口袋裡掛在他的脖子上。

  大王的脖子墜的疼,卻仍是不放過那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這不,看到賣紙燈籠的還湊過去要買一個。

  紙燈籠做的精緻,用紙糊好後,再用彩色的顏料塗上鮮艷的顏色,大王一眼就看好了那盞漂亮的荷花燈,燈芯里的小蠟燭在夜晚讓嬌艷的粉色花瓣栩栩如生。

  “嗷嗚。”

  趙先傲心疼錢了,他今天給大王花了不少銀子,況且這個燈很大,買了也不方便拿,所以他和大王商量,“別買了,今天先回去,改天我才陪你出來玩。”

  大王雖然很喜歡那個荷花燈籠,但是他選擇了聽趙先傲的話。

  畢竟,現在狗皇帝是老大,得討好他。

  從偏門隱秘的回到皇宮後,趙先傲從太監那得知,惠妃和德妃今日在御花園吵了起來,現在兩個妃子連晚飯都沒有吃,就等著他來評評理。

  趙先傲陪著大王溜達半天,腿都酸了,剛回來就這樣不安穩,趙先傲打心眼裡煩,卻又不得不去給她們判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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