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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刻,我們四目相對,他認真看了我一番,問道:“海涵?”這時身後水面響起嘩啦聲,我回頭看,首先見到一個臭氣熏天的大水潭,然後是另一個全身是血的人把一個大塊頭從水中撈上岸,他們在我和老蕭對面,中間隔著水潭,那個全身是血的人我認不出來,但大塊頭是華雄英。

  “你們怎麼搞的?全身是血呢。”我眨眨眼睛,感覺眼裡有一層血膜,看不清楚東西,信口說。

  老蕭呵呵一笑:“你也一樣。”我一呆,正要往自己身上看,身側很遠的地方又亮起一顆強光源,我斜眼望去,發現一個包含在水潭中的小島,課桌那麼大,上面還擠著三個人,一時之間,水潭迴蕩起達哈爾的哈哈大笑,他說:“先生們女士們,歡迎你們來到地獄!”

  我循著聲音才發現那三個人裡面有達哈爾,於是問老蕭:“這是哪裡?”

  老蕭頓上一頓:“地獄。”

  他聲音響亮,餘音娓娓傳開來,我抬頭打量四周,見到一根根錐形鐘乳石密集排布在頭頂,鐘乳石的尖端距離我差不多四五米遠,隨後我放眼水潭,心裡咯噔一下。

  老蕭在旁笑道:“很嚇人是吧?我最早看清的時候也嚇了一大跳。”

  我不由感嘆,他的話沒錯,我生平還是第一次見到這麼多人體斷肢匯聚在一起,粗淺去看,血花花的手腳胳膊腿,紅燦燦的鮮血,一起散發惡臭,細心去看,血水上浮著一層蛆,密密麻麻,彎彎曲曲,很像方便麵。

  我說:“這些……斷肢都是從哪來的?”老蕭緊緊鼻子沒說話,遠處又一次響起達哈爾的笑聲:“這裡不是很好嗎?起碼我們不用餓死了,可以熗拌大腿,串燒眼球…哈哈…”

  我不想和他打屁,又一次詢問老蕭。

  老蕭看我的眼神裡帶著探索,想了想,說:“在那個密室裡面,我和嵐泉對峙,馬新介突然從棺材裡跳出來,你知道,那棺材本來是沒人的,看著他瘋了似的往這邊跑,我們當然一路追過來,半道上隊伍里響起慘叫,拿螢光棒的全死了,我們只能摸黑向前跑,後來就到了這,和你一樣掉進那裡面,染成了紅色。”

  “你少說了一件事,應該有兩個人掉隊。”我來到血水潭旁邊,定睛往裡面望,仔細尋找背包的影子。

  老蕭猛的抬頭,而我身體一探鑽入水潭,血水四濺的時候,我的瘋狂舉動成功吸引了全部人的注意力,除了還未醒來的華雄英。

  我的判斷力很準確,沒多久就尋回了背包,而且血水潭不是太深,一來一回才用了半分鐘。

  當我鑽出水面,把背包扔去老蕭腳下,我看到四隻腳,老蕭是一雙尖頭皮鞋,旁邊那雙方頭的,腳碼很誇張,我趴在水邊抬頭望去,首先迎來一桿黝黑的槍口。

  老蕭拿槍指著我,旁邊是面無表情的華雄英,達哈爾和其餘兩人還有吳明志也圍過來,我目光掃過每個人,達哈爾是錯愕不敢說話,吳明志微微張嘴,最後我視線定格在另一個膀大腰圓,體格和華雄英差不多的人身上,他目光犀利,私下裡向我頷首,是冷冽,於是我對他不著痕跡的搖了搖頭,意思他不要輕舉妄動。

  ☆、第一百二十八章 結局(上)

  (扎進海涵胸口的小刀做了更改,上章改成留在胸口上面,沒有拔出來!十分抱歉,望海涵。)

  我叫華雄英,爹娘給起名的時候,希望我報效祖國,長大參軍成為一位有功勳的英雄,我自己也是這麼想的。小時候吃窩窩頭和鹹菜也不覺得苦,因為爹說紅軍爬雪山過草地連窩窩頭都吃不到,我受這點苦根本算不上什麼,可六歲那年我認識了一個叫海涵的小孩,我們兩個年紀相仿,成天在家門前一起玩,他老是用奶糖和巧克力誘惑我,結果我墮落了,他卻跟著父母搬家到南方,而我開始嚮往外面的花花世界。

  十二歲,我開始小偷小摸,十四歲開始在公園蹲點打劫情侶,十六歲跟著狐朋狗友到邊境混飯,結果撞上人販子被賣到境外某處做苦力。

  十八歲,練就一身肌肉塊的我殺了一個人,那是我第一次殺人,我把黑工廠管事的脖子生生扭斷,領著一群少年往出跑。

  我記得很清楚,那次集體逃跑有很多人掉隊,有餓死的,睡死的,凍死的,數都數不過來,最後活下來的只有我,因為我壯的像頭牛,最後我被一個老毛子救了,那時大雪封山,我一雙鞋子凍成冰坨,腳趾頭都變黑了。

  養了一陣傷,我為了感恩就留在山裡照顧那個老毛子,我頂替老毛子成了一名獵人,成天到晚拎著土槍滿山跑,見什麼獵什麼,數月光景練就一身好槍法,於是在一次去毛子鎮上賣獸皮的時候,我闖下大禍,有人光天化日調戲少女,我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讓色狼飽飽吃上一頓槍子,最後落得個被四處通緝。

  我覺得自己夠苦了,老天還是不放過我,讓我人生當中再遇海涵那個賊小子,這傢伙跟鬼精靈似的,滿肚子壞水,不過對朋友還是挺開事的,我們好到穿一條褲子,然而,我沒想到今時今刻,海涵會在我的面前被別人用槍對準眉心……

  螢光棒在我手上照亮了血水潭,及我們每個人的臉,海涵像在課堂上趴桌一樣依附在岸邊,頭髮全是濕的,嘴緊抿成一線,眉毛倒豎,抬眼盯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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