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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 部:在這女孩之中。換句話說,(將指頭折得啪啪作響)就是在藤原綾之中的意思。
刑? ? 警:沒錯。也就是說,志保留下那張紙條給橫井,表示她謊稱鑽石埋在自己假牙內,其實卻是嵌在藤原綾的假牙之中。當然,這也是謊言;鑽石並未嵌進任何人的假牙,而是藏在志保住處廁所的抽水馬桶水槽中。橫井不知情,這會兒又開始想著該如何處理藤原綾的頭顱。
部長刑警:(不敢置信)這人還真是……
刑? ? 警:到這個地步,藳谷志保的頭顱對橫井已經沒用處了,帶著反而危險;因此橫井便將頭顱留在原地--也就是藤原綾的公寓裡,帶走已被割下的頭顱。
警? ? 部:(訝異地)但那其實是殿岡櫻的頭顱吧?因為志保先替換過了。
刑? ? 警:對,但橫井並不知情,他真的將殿岡櫻的頭顱當成藤原綾的。
部長刑警:怎麼可能啊!就算他當時再怎麼驚慌,畢竟是自己的馬子,臉部特徵立刻就能分辨出來吧?
刑? ? 警:但他卻被騙了。這又是藳谷志保設下的機關。
警? ? 部:機關?
刑? ? 警:橫井一見頭顱,立刻以為是藤原綾的頭,這是因為那顆頭顱的發行有特徵之故。
警? ? 部:髮型?
刑? ? 警:藤原綾的母親芳江不也說過?女兒為了反抗自己,連頭髮都故意剪得和男生一樣短。
部長刑警:什麼?(喀噠一聲,險些從椅子上摔下來)什麼什麼?
刑? ? 警:另一方面,殿岡櫻則因為姊夫喜歡而留了一頭長髮;但她們兩個被割下的頭顱,卻被剪得一樣短,幾乎教人無法分辨。
部長刑警:原來這是伏筆?(重新坐好)兇手之所以剪短被害人的頭髮,都是為了這個目的而埋下的伏筆?
刑? ? 警:沒錯。假如只剪殿岡櫻一人的頭髮,這個目的又被發現的危險;因此藳谷志保便將她殺害的六個女人的頭髮全數剪短,而自己的頭髮當然也在被橫井殺掉之前自行剪去了。
警? ? 部:而宇都木拍到了剪髮後的照片。
刑? ? 警:對,那張照片是關鍵;多虧了那張照片,這是志保設下的陷阱。她應該沒想到自己安排的目擊者宇都木竟會偷拍照片吧!而且是被殺害前自己的頭髮已然剪短的照片。
警? ? 部:橫井將殿岡櫻的頭顱當成藤原綾的帶走;這麼說來,他根本沒去過殿岡櫻的公寓,只不過他帶著殿岡櫻的頭顱,讓我們深信他曾到過殿岡櫻的公寓去殺了她。
部長刑警:原來如此,我懂了。所以在七個被害人之中,唯獨包含自己的最後三個人得集中在一天裡殺完,不然她煞費苦心安排的混淆犯案順序計劃便會功虧一簣。而藳谷志保刻意將犯案行程弄得如此密集,就是為了不讓最後一天的三件顯得太過顯眼。
刑? ? 警:沒錯,(一臉欣喜)正是這樣。而誤將殿岡櫻頭顱當成藤原綾頭顱帶走的橫井,大概是想取出鑽石前先哈根煙吧!在香菸中放入氫氰酸的,當然也是志保。如此這般,(站起來高舉酒杯)藳谷志保的犯罪就和橫井的死一起落幕了。(一口氣喝乾酒杯後,便翻了白眼,趴在櫃檯上)
部長刑警:哎呀呀?終於喝趴了?
警? ? 部:喂!你沒事吧?不要緊吧?(搖晃刑警的身體)不行了。
部長刑警:完全不省人事了耶!該怎麼辦?
警? ? 部:嗯,(心虛地)其實我也醉了,沒自信能扶著他回去。
部長刑警:沒關係啦!別管這小子了,我們另外找個地方再喝一攤吧!
警? ? 部:(二話不說)就這麼辦。哎呀,不過他這番話還挺有意思的。
部長刑警:而且道理還完全兜得起來咧!(俯覽著鼾聲大作的刑警)這小子應該去當小說家才對。
警? ? 部:是啊!(打哈欠)一般人哪想得出兇手是藳谷志保?
部長刑警:就是說啊!這也算是頭腦體操的一種,而且又達到和部下溝通的效果。
警部與部長刑警一面伸懶腰、打哈欠,一面退場。
刑警刑警依舊伏在櫃檯上呼呼大睡,不久後身體便從櫃檯滑落,身影自觀眾的視野消失。
--迅速落幕--
最終因 解體路線
“——將兩具屍體的頭部割下並互相調換……”自稱為中越正一的男人,以鏡片之後的朦朧醉眼看著匠千曉。“若說這是出於兇手扭曲的邏輯及美感,那就沒得討論了;不過,倘若其中有個極為合理的理由呢?如何?匠先生,你怎麼想?”
“這……”中越正一的那雙大眼與他的五官不搭調。千曉一面興味盎然地觀察著對方的眼珠動向,一面喝了口杯中的酒。“是實際上發生的案子嗎?”
“是實際上發生的案子,最近才發生的。”
“呢……”千曉似乎已有醉意,只見他緩慢環顧居酒屋兩、三遍。“現任刑警可以和一般市民談論這種話題嗎?而且還選在這種地方?”
“不,案子已經解決了。”中越效仿千曉環顧店內一周後,才姑且降低了音量。“調查小組已經解散,殺了兩個女人的兇手也——”
“查出來了?”
“是的,查明了。但遺憾的是,已經自殺了。”
刑? ? 警:沒錯。也就是說,志保留下那張紙條給橫井,表示她謊稱鑽石埋在自己假牙內,其實卻是嵌在藤原綾的假牙之中。當然,這也是謊言;鑽石並未嵌進任何人的假牙,而是藏在志保住處廁所的抽水馬桶水槽中。橫井不知情,這會兒又開始想著該如何處理藤原綾的頭顱。
部長刑警:(不敢置信)這人還真是……
刑? ? 警:到這個地步,藳谷志保的頭顱對橫井已經沒用處了,帶著反而危險;因此橫井便將頭顱留在原地--也就是藤原綾的公寓裡,帶走已被割下的頭顱。
警? ? 部:(訝異地)但那其實是殿岡櫻的頭顱吧?因為志保先替換過了。
刑? ? 警:對,但橫井並不知情,他真的將殿岡櫻的頭顱當成藤原綾的。
部長刑警:怎麼可能啊!就算他當時再怎麼驚慌,畢竟是自己的馬子,臉部特徵立刻就能分辨出來吧?
刑? ? 警:但他卻被騙了。這又是藳谷志保設下的機關。
警? ? 部:機關?
刑? ? 警:橫井一見頭顱,立刻以為是藤原綾的頭,這是因為那顆頭顱的發行有特徵之故。
警? ? 部:髮型?
刑? ? 警:藤原綾的母親芳江不也說過?女兒為了反抗自己,連頭髮都故意剪得和男生一樣短。
部長刑警:什麼?(喀噠一聲,險些從椅子上摔下來)什麼什麼?
刑? ? 警:另一方面,殿岡櫻則因為姊夫喜歡而留了一頭長髮;但她們兩個被割下的頭顱,卻被剪得一樣短,幾乎教人無法分辨。
部長刑警:原來這是伏筆?(重新坐好)兇手之所以剪短被害人的頭髮,都是為了這個目的而埋下的伏筆?
刑? ? 警:沒錯。假如只剪殿岡櫻一人的頭髮,這個目的又被發現的危險;因此藳谷志保便將她殺害的六個女人的頭髮全數剪短,而自己的頭髮當然也在被橫井殺掉之前自行剪去了。
警? ? 部:而宇都木拍到了剪髮後的照片。
刑? ? 警:對,那張照片是關鍵;多虧了那張照片,這是志保設下的陷阱。她應該沒想到自己安排的目擊者宇都木竟會偷拍照片吧!而且是被殺害前自己的頭髮已然剪短的照片。
警? ? 部:橫井將殿岡櫻的頭顱當成藤原綾的帶走;這麼說來,他根本沒去過殿岡櫻的公寓,只不過他帶著殿岡櫻的頭顱,讓我們深信他曾到過殿岡櫻的公寓去殺了她。
部長刑警:原來如此,我懂了。所以在七個被害人之中,唯獨包含自己的最後三個人得集中在一天裡殺完,不然她煞費苦心安排的混淆犯案順序計劃便會功虧一簣。而藳谷志保刻意將犯案行程弄得如此密集,就是為了不讓最後一天的三件顯得太過顯眼。
刑? ? 警:沒錯,(一臉欣喜)正是這樣。而誤將殿岡櫻頭顱當成藤原綾頭顱帶走的橫井,大概是想取出鑽石前先哈根煙吧!在香菸中放入氫氰酸的,當然也是志保。如此這般,(站起來高舉酒杯)藳谷志保的犯罪就和橫井的死一起落幕了。(一口氣喝乾酒杯後,便翻了白眼,趴在櫃檯上)
部長刑警:哎呀呀?終於喝趴了?
警? ? 部:喂!你沒事吧?不要緊吧?(搖晃刑警的身體)不行了。
部長刑警:完全不省人事了耶!該怎麼辦?
警? ? 部:嗯,(心虛地)其實我也醉了,沒自信能扶著他回去。
部長刑警:沒關係啦!別管這小子了,我們另外找個地方再喝一攤吧!
警? ? 部:(二話不說)就這麼辦。哎呀,不過他這番話還挺有意思的。
部長刑警:而且道理還完全兜得起來咧!(俯覽著鼾聲大作的刑警)這小子應該去當小說家才對。
警? ? 部:是啊!(打哈欠)一般人哪想得出兇手是藳谷志保?
部長刑警:就是說啊!這也算是頭腦體操的一種,而且又達到和部下溝通的效果。
警部與部長刑警一面伸懶腰、打哈欠,一面退場。
刑警刑警依舊伏在櫃檯上呼呼大睡,不久後身體便從櫃檯滑落,身影自觀眾的視野消失。
--迅速落幕--
最終因 解體路線
“——將兩具屍體的頭部割下並互相調換……”自稱為中越正一的男人,以鏡片之後的朦朧醉眼看著匠千曉。“若說這是出於兇手扭曲的邏輯及美感,那就沒得討論了;不過,倘若其中有個極為合理的理由呢?如何?匠先生,你怎麼想?”
“這……”中越正一的那雙大眼與他的五官不搭調。千曉一面興味盎然地觀察著對方的眼珠動向,一面喝了口杯中的酒。“是實際上發生的案子嗎?”
“是實際上發生的案子,最近才發生的。”
“呢……”千曉似乎已有醉意,只見他緩慢環顧居酒屋兩、三遍。“現任刑警可以和一般市民談論這種話題嗎?而且還選在這種地方?”
“不,案子已經解決了。”中越效仿千曉環顧店內一周後,才姑且降低了音量。“調查小組已經解散,殺了兩個女人的兇手也——”
“查出來了?”
“是的,查明了。但遺憾的是,已經自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