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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我一邊望著湖邊的景色,一邊讓王芳給我清洗傷口的時候,她對我說:‘哥,我這條命是你救的。我這個人也是你的了。’她的話意思很再明白不過了。於是回去之後,我們就結了婚。由於她是過繼到了別人家裡,所以在戶口上看不出我們其實是近親的。第二年,就有了王霞。”

  “結了婚後我們才發現,我們之間的差距實在太遠了。王芳老是不肯安安心心的靜下來過日子,而是一直想進城去。她畢竟是在城裡長大的,適合過那種生活。‘這破地方有什麼好待的?’她總是這樣說。而我卻說‘破地方?這是生你的地方!做人不能忘本!’每次一說到這個話題我們都會大吵一場。後來慢慢發展到兩個人行同陌路,幾天不說話是很正常的事。但她又不肯離婚。當初她嫁來的時候遭到了她的養父養母的極大的反對。一個是我們是近親。二個,也是更重要的是我們家裡窮。現在要讓她再離婚回去,她是死活都放不下那個面子的。”

  “有時候我們也會回想起為了逃避狼群,而在湖邊二人相依為命的生活。這是我們唯一的共同語言。有時候我們也會再回去看看。那戶獵戶人家再也沒有回來過,可能是沒有逃過那群狼。湖邊的小木屋一直空著。”

  “後來,改革開放了,要發展經濟,山林中四處都修建起了各式各樣的度假村和避暑山莊。突然間王芳有了個念頭,說是可以在我們曾經住過的那片湖邊開一個度假村。那裡的環境其他地方沒的比,肯定能賺錢。我說隨便。這方面她一向比我有主意。”

  “說干就干。我向以前的老戰友們借了些錢,找來人在山上修了個幾幢房子。差不多王霞小學畢業的時候,度假村開張了。她給起了個名字,叫‘璞真山莊’。就在這座山上,往下能俯瞰到這個湖。要有機會你們可以上去看看。”

  “剛開張的時候我們很是高興了一陣子,當時生意確實不錯。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們一直心底里希望能回到在這個湖邊共度的日子。現在居然成為了現實,我們當然高興。我和她的隔閡也沒以前那麼深了。在加上王霞也懂事了,一家人在山上倒也過的其樂融融。”

  “可惜好景不長。生意並不是那麼好做的,來的客人一天比一天少,我們手裡也就一天比一天更緊迫。而王芳獨斷專行的性格又使我們得罪了不少客人,為此我和她爭執不休,我們之間的距離也就再次拉開。為了錢,我找來一幫人開始偷偷的將山上的杉木砍下去賣。我也是為了這個家著想,而王芳知道後居然說這破壞了什麼生態平衡,跟我大吵一架。我操!生態平衡,當初要我們被狼群吃掉那就生態平衡了。弱肉強食,公平得很。”

  “日子是一天比一天難熬。濮真山莊也有好幾個月沒有了生意。我戰友的錢還沒有還清,而我們手底下還有一大幫小工,天天吃乾飯。為了不這樣拖下去,我找來人,趁王芳進城去的時候準備將房子拆掉,剩下些原料好歹也值幾個錢。這事成了導火索。王芳回來時我們才剛剛把外面的瓷磚拆掉,這回她沒有鬧,只是靜靜地說了句:‘我們離婚。’看來她是下定決心了的。她又在山腳下的湖邊蓋起了幾幢小房子——我們現在坐著的就是其中一幢——別出心裁的辦起了這個叫‘失落幼稚園’的東西。我不知道她從哪裡弄來的錢,不過看起來她的錢也不多,蓋的房子還沒有我們原來山上的好。‘哥,我最懷念的還是小時侯的那段日子。’臨別時她說,那是她最後一次叫我哥。”

  “我依然住在山上,靠我的老本行——打獵過活。不是我賴在這裡不走,而是我還有個女兒在這裡。每次和王芳爭吵的時候王霞總是向著我這邊,但法院把她判給了王芳,理由是她比我有經濟能力——說到底,還不是錢。王霞會時不時的上山來看我,那是我唯一的樂趣。而王芳卻變得更加專橫,更變本加厲,她居然不許王霞再來看我,不許我見自己的親身女兒!於是王霞和我的會面變得象地下黨接頭一樣,每次都是偷偷摸摸的。我們約定不再在山上——璞真山莊裡見面,而是改在山腰的一片空地上。我不是怕她,我是怕王霞和她的母親的關係惡化對王霞自己不好。”

  “那天我在等王霞到那片山間空地上見我的時候,沒想到剛好這位蘇木到了那裡。於是我決定不和王霞見面,因為這些事還是少一個人知道多一份好。第二天王霞便又上山來,約定我把會面的地點改掉,以後到山上的一片迷林見面。沒想到第三天王霞上來的時候王芳卻跟了上來。她見到我和女兒見面又是一陣耍潑,她甚至對王霞說:‘你見了他就不要再來見我!’等她發泄完離去,王霞就對我說:‘爸,不見就不見。我們一起走吧。’正好王霞知道王芳要出山去找食品。可王霞知道她已經沒有錢了,天才知道她到哪裡去酬錢買吃的。但這不關我們的事,於是我們約定好當天回去準備一下,第二天——也就是今天——晚上,趁王芳不在的時候一起走。”

  “後來想不到的是這位陳野居然找到了我居住的地方,他看到了我、王芳和王霞以前的一張合影——那是我們最幸福的時候的紀念——而且猜到了王芳和王霞與我的關係,我不得不把事情的原委都講給他聽——就是剛才我講給你們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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