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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到老人們這樣一說,我們幾個哥們兒就互相商量著是不是進山去玩玩兒。雖說是過年,但窩在家裡而錯過了這百年一次的大雪,豈不是冤枉麼?於是我們就決定進山。當然並不僅僅是去踏雪——光踏雪有什麼意思?那年我還在部隊,弄了幾把槍來準備進山去打獵。聽說這山裡有熊和狼。狼倒罷了,熊可是個好東西哪,熊皮、熊掌、熊膽,拿出去都可以大撈一筆。只是冬天裡可是非常難碰上的了。據說運氣極好的話可以碰得到梅花鹿。是,我知道梅花鹿是保護動物,但都是些血氣方剛的年輕人嘛,哪裡管得到那麼多。梅花鹿,嘖嘖,單是那一張皮就抵過五六頭老黑熊了。”

  “說走就走。幾個人帶了些乾糧,又帶了幾瓶自家晾的燒刀子。我找了兩床破了的行軍帳篷,自家補了一下,每一個人手裡再提著杆老槍。就這樣準備朝山里進發了。王芳卻在這個時候來到我家過年。”

  “王芳?”蘇木插話問道。

  “王芳就是你們的王老師,那時還只是我表妹。”

  蘇木忍不住又想插嘴,但欲言又止。王伯看出了蘇木的心思:“不錯,我和王芳是近親,她姓王,我也姓王。所以王霞姓王也就不奇怪了吧?對了,你叫什麼?”“蘇木。”“恩,說到哪裡了?哦,近親。近親又有什麼關係?嘿,王芳小時侯家裡窮得揭不開鍋,還到我們家裡住過兩年呢。現在回想起來,只有那兩年和她相處的時候是最愉快的,是名副其實的兩小無猜青梅竹馬。只是那時侯兩人都太小了,根本就不知道往這方面去想。那年月山上的人家誰不窮?多一個人不僅僅是多一雙筷子那樣簡單的事。我們家的情況其實並不比王芳家好多少。所以後來實在負擔不了的時候,就乾脆把王芳過繼給了城裡的一個沒有孩子的朋友。那戶人家男的是在機關坐辦公室的,在當時的環境下,實在算是最好的工作了。”

  “當真是女大十八變,當王芳從新進我家家門的時候我正在給槍管裡面抹豬油,根本就沒有認出那是小時侯那個穿著我穿不得的改小了一號的棉襖,凍得紅彤彤的臉上掛著鼻涕,髒兮兮的小手抓住我不放直喊‘哥,我餓’的小女孩。還是她先認出了我。‘我回來啦,不認識了麼?’她的眼睛撲閃撲閃的眨巴著。”

  “王芳出山那年才只有五六歲,對山裡的印象已經很模糊了。她變成了個十足十的城裡的小妞。城裡的女孩個性要強得很,又自以為是的以為自己什麼都懂了。而且說話、舉首投足間隱隱有一種瞧不起山里人的味道。從她回來開始,就一直沒有叫過我‘哥’,大約是認了我這個山里窮親戚丟臉罷。哼?有什麼了不起,她自己本身可還不是山里出來的?不想認我,又跑回來幹什麼?我越跟她聊,就越發現當年那個乖乖聽我話的小跟屁蟲永遠的消失了。這讓我一時很難接受。於是我決定不理她,自關和幾個哥們兒上山去尋樂子。但她卻扭住我道:‘帶我一起去好不好?哥!’”

  “那是她回來以後第一次叫我哥。儘管是她有事求我,但我心裡一下子就舒坦了許多,看她也就順眼了許多。總之,就為了那麼一聲‘哥’,我把她帶上了。”

  “大年初四那天天放了晴,我們五個人——四個男的,加一個王芳——就進山了。小時侯我也和王芳、還有其他夥伴進過山,到山上去找點蘑菇啊什麼的。所以面前的這座山我們很熟悉的。我們走得很快,因為這座山和人們靠得太近了,不可能有什麼大的野物,而我們進山又不是來踏雪賞景的。”

  “有個女人在身邊的好處是讓你不自覺的變得文雅起來。特別面對一個城裡的女孩。我們四個爺們兒本來就是同村的人,又在一個部隊當兵,自然是是無話不說,無牛不吹的。山,錢,城裡,女人,什麼都可以聊上一大通。但多了個王芳走在身邊,卻總是說話不能那麼爽快乾脆了。說粗話的時間都少了許多,甚至每次說之前還要想一想到底說不說。但有個女人卻也能讓人保持一種很亢奮的狀態,我們四個哥們兒雖然沒把這說出來,但瞧著彼此的眼神,也是彼此心知肚明的。”

  “第一天走得很快很遠,沒有動槍,白天吃乾糧,晚上大家就睡在帳篷里。我們四個擠在一個帳篷里,留一個給王芳一人睡。‘這樣……不大好吧。’她看起來還扭扭捏捏的不好意思,我瞪了她一眼:‘什麼叫好?我來睡你就好了?乖乖的給我進去!’她知道我是個老粗,開玩笑不分輕重的,也不生氣。第二天我們也一槍沒放,也沒什麼好打的。我下了個套子,一根煙功夫就套了二三十隻麻雀,王芳把她那一套城裡小妞的軟心腸拿出來:‘它們也是餓了,多可憐。’我們都笑。於是我們吃烤麻雀,乾糧都讓給她吃。”

  “我們不放槍自然有我們的道理。畜生不一定怕人,卻很少有不怕槍的,尤其是槍的聲音。要是我們很早就放槍,只會把大的野物趕到更遠的山裡去,這樣越趕越遠,前面的路可不就是白走了麼?所以直到第四天我們才第一次放槍,那都是因為乾糧不夠了,打來一對獐子填肚。說實話,我們根本就沒把象獐子這一類的小東西放在眼裡。儘管大家嘴裡不說,其實心裡都清楚,這回出來明為打獵,其實都想搞點外快,發筆小財,不撈點值錢的貨是不大可能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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