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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百思不得其解,雖然一度想過只要積少成多就能增加一定利潤,可是簡單一核算,按賣出30套節目計算,1年利潤不足4000萬日元。如果我是一個大公司的老闆,我才不會為此鋌而走險,除非超過1億日元。30套,這是我信手拈來的一個數字。屋部公司和電視台共同製作的節目1年最多三四套,其他都是協助製作或者無版權製作的節目。屋部製作公司作為獨立製作公司開始運作是在7年前“芹菜果醬”組合以外的笑星被培養成才、屋部公司能夠單獨製作豐富多彩的節目之後,也就是說,把全部能賣座的節目集中起來也不足30套。因為不可能所有的節目都具備衝擊市場的質量,能賣座的最多也就10部,如此看來應該更不敢冒險。

  但是,合同是存在的。屋部也罷桐島也罷,都不是那種事情做了之後才發覺沒多少油水的人,如果不是胸有成竹,他們才不會輕舉妄動。

  旁邊女學生的朋友陸陸續續來了,果然是韓國留學生,她們開始大聲用朝鮮語交談。這一帶沒有大學,可能是日語學校的學生。如果是特別討厭外國的屋部耕造在這裡,他恐怕早已如坐針氈,這是他的惟一弱點。

  討厭外國真是他的弱點嗎?也許立川忽略了這一點,我也一樣。

  我用店內的公用電話給屋部公司打電話。不敢肯定高木是否還可以信賴,只是覺得他比其他人好些,於是決定問問高木。

  “對不起,經常打擾。”

  “不,沒關係。”

  高木的聲調聽起來沒有異樣。

  “有件事想打聽一下,屋部公司和其他公司簽約時,一般誰在合同上簽字?”

  “跟你在這裡的時候一樣,當然是總經理。”

  “百分之百嗎?不會因情況特殊,桐島來簽字?”

  “不會,作為負責人他可以簽名,不過,我們公司的合同百分之百地必須由總經理簽字。文娛製作公司要簽的合同並不太多,關於電視演出用不著一一交換合同文本,節目製作也如此。要交換的大致有演員聘用合同、GG合同、跟唱片公司簽的合同等等,全部必須由總經理親自過目簽字。”

  “非正式合同呢?最近聽桐島說,去年曾跟馬來西亞的電視台合作製作審查節目,當時的合同怎麼簽的?總經理不肯去國外,不會到對方國家去簽字,按實力也很難把對方的領導請到日本來。”

  我錯誤地以為合同里有桐島的簽名就足夠了。

  “你是錯把它當成條約簽字儀式了。你想像的大概是兩個國家元首並排站著出席條約簽字儀式的一幕吧?簽字並不一定非要雙方湊齊了才簽,在敲定合同內容時,或者由桐島出面,或者委託當地的代理人面談商定。簽字本身可以在郵寄來的材料上進行,然後寄回對方。你在簽訂信用卡合同時,不就是在申請書上簽字寄回的嗎?”

  的確如此,我把跟國外簽合同的事看得太鄭重了。無論我或者立川,都不曾在外企工作過,只知道跟屋部公司簽訂所屬合同的方式。如今想來,老闆雖然到場,但並沒有當場簽字。

  “真的是百分之百地由老闆簽字嗎?”

  “我剛才不是說過了嗎?”

  高木笑了,為我的婆婆媽媽感到滑稽。

  “我聽桐島談起過馬來西亞的事,只是不知道那字是怎麼簽的。”

  “行啦,不用對我解釋,我知道你心裡有事放不下。怎麼樣,跟我說說吧。”

  “不行,會給你添麻煩的。”

  我條件反射般地脫口而出。

  “你還是老樣子,一種死不求人的完美主義者。”

  電話里傳來了我最不願意聽的品頭論足,我根本就不稀罕,他卻像個評估公司。

  “你對自己力求完美,死不求人,自己的事決不讓人插手,而對你的老搭檔立川則另當別論。我以前一直很佩服你的那種生活態度,不過,那畢竟只是袖手旁觀。如果站在你的立場來考慮,那種生活沒法讓人幸福。你孤芳自賞,獨自悲傷,其實你完全可以請人分擔的呀。與人相處,總有所得,不是嗎?”

  “我希望你有話直說,可惜的是我現在的生活一無所得。”

  “不,我說的有所得不是那個意思。”

  “算了,”我打斷他的話,“我都懂。不過,我現在跟什麼完美主義毫不相干。說我死不求人,算你說對了,跟拉屎時不希望有人幫忙一樣,自己的事應該自己解決。”

  “明白了,我無話可說。”

  高木說得很乾脆,但聲音並不響亮。

  “不過,我也很難,沒一件事順心。另外,聽說桐島提交了辭呈,理由還不清楚,但他實際離開公司要等立川的事平息之後。頂頭上司要辭職,令我忐忑不安,在這種時候沒任何解釋就辭職總叫人不是個滋味。”

  我覺得那是一個非常愚蠢的舉動,仿佛已經承認自己有罪。

  “副總經理在辦公室嗎?”

  “今天難得在休息,最近假期都不休息整天連軸干。他說他會一直呆在家裡,如果有事你可以跟他聯繫。要找他嗎?”

  高木的話道出了我的心思,不愧是個能幹的經理。

  桐島3年前搬了家,高木把他的新地址告訴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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