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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格林尼治村那邊有個地方。”我說,“百老匯大街上。但是,他搬到這裡之後,就沒有再回去了,那邊還欠了一大堆房租。我想,他還不至於笨得躲到那裡去。”

  “他有女朋友嗎?”

  “他有個做按摩的女朋友。”有人插嘴,“看看她落得怎樣的下場?”

  “那麼他在布魯克林的房子呢?”溫特沃思說,“那裡有沒有可能?”

  “科尼島。”有人說。丹·謝林馬上糾正說,“不,科尼島大道,在平林區附近。”

  “其實更靠近米德伍德區。”我說。“機會不大。”

  溫特沃思說,“我想他不至於躲在那裡。”

  “那地方是出租公寓。”我說,“跟上次發生兇殺案的時候一樣。”

  “現在是空的?”

  “可能吧。”

  “那麼那個地方是可以躲一躲的。”他說。

  “我跟一個叫艾弗森的警官去那裡問過話。”我說,“七十分局的。”

  “找個人打電話給他。”溫特沃思說。

  “我去打,”有人接口,“第幾分局?”

  “七十。”溫特沃思說,“對吧,馬修。七十?”

  “對。”我說。

  “我知道那個地方,”一個刑事組的警察說,“在羅倫斯大道,是不是?”

  “我不知道。”我說,“我是在現場跟他碰頭的。”

  “七十分局,沒錯。”他說,“外觀很難看。”“天啊。”謝林說,“這樣一來,這傢伙犯的案子,已經橫跨五個分局的轄區了。”

  溫特沃思突然說:“男朋友。你剛剛是不是提到男朋友?”

  一個人插嘴:“他還有男朋友?命運跟那個按摩的一樣?”

  “不是布萊特。”溫特沃思說。

  “光明①個屁。”那個人說,“愚蠢透頂,昏天黑地,有什麼光明?”

  ①“光明”的英文是bright,與布萊特(Breit)發音相同。

  “我又不是說這個嫌疑犯的男朋友。”溫特沃思說,“你找碴兒是不是?”

  “我找你的碴兒了嗎?”

  “找了一天了。”溫特沃思說。轉過頭來跟我說,“克里斯廷有個男朋友,是不是?”

  “一年前分手了。”

  “但你說,他們曾經一起去看過心理醫生,是不是?”

  “是啊。”

  “所以,他也可能是他男朋友的心理醫生?”我點點頭。

  “他可能去過他們家。”我說,“在布希維克站那裡。”

  有人表示質疑,一個正常的人怎麼會跑到那邊去?不過馬上就有人給他答案,布萊特實在不怎么正常。

  我說:“可能你已經做了。不過,還是再提醒你一次吧,找個人到樓下,站在門房旁邊,看看能不能當場逮到他。”

  溫特沃思點點頭。“對,布萊特最可能出現的地方,其實就是這裡。他出現的時候,當場被人認出來,就太棒了。”

  第38章

  在紐約市買一把獵刀其實也沒有想像中那麼難。

  想弄一把槍,因為受到法律的層層管制,就不容易了。你需要許可證,得花不少力氣才行。刀就簡單多了,感覺用刀行兇需要技巧,殺傷力好像弱些。但他還是發現,有的刀是買不到的,因為犯法。舉個例子,彈簧刀和重力彈簧刀就在禁止之列。把普通的刀改造成彈簧刀其實不難,賣刀給你的人,也可以把改造所需的工具一塊兒賣給你。這種交易是合法的——但是,用合法的工具包把普通的刀改裝成彈簧刀,你就犯法了。

  彈簧刀不合法是因為你只要按一個按鍵,這把刀頓時就變成了兇器。獵刀本身殺傷力就夠強了,不用按按鈕它就已經是兇器了,偏偏它又是合法的。

  話說回來,如果刀鋒超過一定的長度,就不能隨身攜帶。這種東西被稱為致命武器。你可以買,可以在你家裡用刀玩遊戲,可以帶到森林裡,剝下獵物的皮。但是,如果帶著這種刀在街上亂逛,你就犯法。

  他就犯法了。

  他的刀是鮑伊①獵刀,總長十英寸,刀鋒六英寸。握柄用深褐色皮革纏住,刀鞘也是深色皮質的,鑲上了強化金屬,搭配得很雅致。刀鞘是南北戰爭時的雙方旗幟,北方聯邦旗和南方邦旗。

  ①鮑伊(Jim Bowie,1796-1836),美軍名將,在阿拉莫戰役中,率領兩百人力抗西班牙五千大軍。堅守十三天之後,城池陷落,鮑伊陣亡。

  刀鞘系在他的皮帶上。走動的時候,他的手就按住這把刀,感覺它的存在,很舒服。他的外衣夠長,可以蓋住刀,還可以掩護他那隻握住刀柄的手。刀鞘上有一個小小的皮環,可以扣住刀柄,防止刀滑出來;但他刻意不扣,這樣刀一旦要派上用場,就方便多了。

  這把刀是一個精巧的工藝品。製造商在阿拉巴馬州的伯明罕,包裝異常精美。運動用品店的店員鼓起如簧之舌,不斷強調這把刀是美國產品。美國做的刀是全世界最好的嗎?還是他覺得顧客都會支持美國本土產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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