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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確認被害者已經停止呼吸之後,首先把寫著‘復仇成功’的紙條揉成一團塞進對方口中,這個小把戲也是為了讓我們認為犯人曾經出入過現場。然後,犯人為了移動屍體,在被害者脖子上套了項圈。這個項圈跟繩子相連,繩子的另一頭一直延伸到天台上。我們假設這根繩子是A,與此同時,犯人事先準備好另一根用來回收項圈的繩子B。這個項圈應該用螺紋釘之類的東西固定住了,只要一拉線就可以將螺紋釘鬆開,項圈就會脫落了。”
“嗯嗯,然後呢?”
“把繩子A留出比較長的一截,讓它鬆鬆地垂在室內。犯人保持頭下腳上的姿勢,將雙臂伸進室內,雙手緊緊抓住這根垂下的繩子,然後按照跳繩時甩繩的辦法,上下甩動繩子,讓繩子掛在室內的床上。床頭正好有塊床頭板,就是要讓繩子掛在床頭板上。”
“倒吊著甩繩啊……好像很辛苦的樣子。”
“接下來只要拉繩子A就行了,扯著項圈將屍體移動到床邊。將屍體移動到位之後,只需要再拉繩子B,將項圈收回來就行了。就這樣,我們所看到的密室完成了。”
“說得倒是很容易,但是用繩子拉動屍體是相當重的吧?茶下先生雖說沒那麼胖,但好歹五十公斤也是有的……”
“有可能是使用滑輪……也有可能是使用了什麼比人力氣大的強大道具。”
“——啊!”
我想到了天台上那樣奇妙的東西,把手機里的照片給霧切看。
“不出所料,是電動汽車呢。因為不會發出引擎聲音,用來偷運東西是最好不過的了。想必犯人是把繩子A系在車上,用它來移動屍體的吧。”
“你連車也懂?話說,你是不是早就知道天台上有輛車?”
“挑戰書上寫了車的對吧。”
“嗯。”
“剛開始我想這樣兇器可能只是列了出來,實際上並不會使用,只是個障眼法,但從手法來考慮,我覺得應該就是用在這裡了。”
“怎麼說?”
“關於車的使用方法,可以想到的是兩種。第一種就跟我剛才說的一樣,用車來牽引屍體。另一種方法是在車內設置滑輪和絞車用來拉動屍體,車本身是作為隔音裝置來使用的。雖然這兩種方法都是用來移動屍體的,但最終採用的應該是靜音效果比較好的那種。”
“但是他們居然把車放在天台上,真是不知道怎麼想的。”
是不是犯罪受害者救濟委員會用吊車吊上來的呢。
“這下密室之謎就解開了。犯人穿過鐵欄窗將被害者掐死,然後用繩子將屍體移走。窗口下面用來墊腳的一億日元,則被七村先生藏了起來。”
這就是真相——
我覺得無論如何也難以解開的真相,就這樣輕而易舉地被霧切揭穿了。
“話說回來,三樓上面居然是天台,真是不知道怎麼說這家廢棄酒店才好,這麼一改造誰看得出真相啊。”
“你想像力不夠呢,結姐姐大人。從上下顛倒的掐痕應該能夠推理出犯人是從上方出現的啊。”
“就算你這麼說,那也很難想到三樓上面都沒有了啊……”
“雖然結姐姐大人你說是三樓,不過實質上這個樓層應該是在五樓的位置。並不是三樓的樓上都沒有了,而是我們所處的位置在三樓的樓上,至於天台就是真正的天台了。大概樓梯是經過了重新設置,從樓層數上來說,我們以為自己只到了三樓,實際上我們是到了五樓。你不覺得樓梯突然變得很陡嗎?”
“這麼說來……”
從天台上看到的景象實在很難想像只有三層樓高。
“那樓梯平台上寫的樓層數是假的?大廳里的酒店構造示意圖和房門上從‘3’開始的編號也是?”
“可能是犯人為了讓我們產生錯覺而事先準備的吧,也有可能是犯罪受害者救濟委員會幹的。”
“原來一切都是犯人為了利用天台而設計的手法啊……”
“順帶一提,你可以認為鳥屋尾先生被殺的時候,犯人所用的手法跟茶下先生被殺時一樣。”
“我記得那天晚上走廊上為了讓腳印留下來是灑了水的吧,但是並沒有像是犯人留下的腳印。”
“沒錯,犯人大概注意到了門外的地上灑了水。那天晚上偵探宣布罷工,所以從大門進入被害者的房間也是可以的,但犯人似乎還是走了天台。犯人從自己房間的窗口出去,來到天台上,然後去往被害者的房間。”
那天晚上我聽到的像是在拖動什麼東西的聲音,肯定就是犯人用繩子將屍體移動到床邊的時候發出的聲音。
“鳥屋尾先生雖然只有7000萬資金,但想要鋪一個50厘米高的墊腳台還是沒問題的。只不過,在我們查看屍體的時候,資金果然已經不見了呢。”
“啊,原來是這樣……是水無瀨先生拿走了,所以他在第三次拍賣會上出的價才會比他手頭上剩的錢多。”
“沒錯。他發覺了這次拍賣會的本質,並且打算把自己的發現付諸實踐,可惜還是敗給了我們。他之所以會失敗,原因是企圖用最低限度的金額取勝。難得他掌握了勝利的方程式,結果看來這超出了他的能力範圍呢。”
“嗯嗯,然後呢?”
“把繩子A留出比較長的一截,讓它鬆鬆地垂在室內。犯人保持頭下腳上的姿勢,將雙臂伸進室內,雙手緊緊抓住這根垂下的繩子,然後按照跳繩時甩繩的辦法,上下甩動繩子,讓繩子掛在室內的床上。床頭正好有塊床頭板,就是要讓繩子掛在床頭板上。”
“倒吊著甩繩啊……好像很辛苦的樣子。”
“接下來只要拉繩子A就行了,扯著項圈將屍體移動到床邊。將屍體移動到位之後,只需要再拉繩子B,將項圈收回來就行了。就這樣,我們所看到的密室完成了。”
“說得倒是很容易,但是用繩子拉動屍體是相當重的吧?茶下先生雖說沒那麼胖,但好歹五十公斤也是有的……”
“有可能是使用滑輪……也有可能是使用了什麼比人力氣大的強大道具。”
“——啊!”
我想到了天台上那樣奇妙的東西,把手機里的照片給霧切看。
“不出所料,是電動汽車呢。因為不會發出引擎聲音,用來偷運東西是最好不過的了。想必犯人是把繩子A系在車上,用它來移動屍體的吧。”
“你連車也懂?話說,你是不是早就知道天台上有輛車?”
“挑戰書上寫了車的對吧。”
“嗯。”
“剛開始我想這樣兇器可能只是列了出來,實際上並不會使用,只是個障眼法,但從手法來考慮,我覺得應該就是用在這裡了。”
“怎麼說?”
“關於車的使用方法,可以想到的是兩種。第一種就跟我剛才說的一樣,用車來牽引屍體。另一種方法是在車內設置滑輪和絞車用來拉動屍體,車本身是作為隔音裝置來使用的。雖然這兩種方法都是用來移動屍體的,但最終採用的應該是靜音效果比較好的那種。”
“但是他們居然把車放在天台上,真是不知道怎麼想的。”
是不是犯罪受害者救濟委員會用吊車吊上來的呢。
“這下密室之謎就解開了。犯人穿過鐵欄窗將被害者掐死,然後用繩子將屍體移走。窗口下面用來墊腳的一億日元,則被七村先生藏了起來。”
這就是真相——
我覺得無論如何也難以解開的真相,就這樣輕而易舉地被霧切揭穿了。
“話說回來,三樓上面居然是天台,真是不知道怎麼說這家廢棄酒店才好,這麼一改造誰看得出真相啊。”
“你想像力不夠呢,結姐姐大人。從上下顛倒的掐痕應該能夠推理出犯人是從上方出現的啊。”
“就算你這麼說,那也很難想到三樓上面都沒有了啊……”
“雖然結姐姐大人你說是三樓,不過實質上這個樓層應該是在五樓的位置。並不是三樓的樓上都沒有了,而是我們所處的位置在三樓的樓上,至於天台就是真正的天台了。大概樓梯是經過了重新設置,從樓層數上來說,我們以為自己只到了三樓,實際上我們是到了五樓。你不覺得樓梯突然變得很陡嗎?”
“這麼說來……”
從天台上看到的景象實在很難想像只有三層樓高。
“那樓梯平台上寫的樓層數是假的?大廳里的酒店構造示意圖和房門上從‘3’開始的編號也是?”
“可能是犯人為了讓我們產生錯覺而事先準備的吧,也有可能是犯罪受害者救濟委員會幹的。”
“原來一切都是犯人為了利用天台而設計的手法啊……”
“順帶一提,你可以認為鳥屋尾先生被殺的時候,犯人所用的手法跟茶下先生被殺時一樣。”
“我記得那天晚上走廊上為了讓腳印留下來是灑了水的吧,但是並沒有像是犯人留下的腳印。”
“沒錯,犯人大概注意到了門外的地上灑了水。那天晚上偵探宣布罷工,所以從大門進入被害者的房間也是可以的,但犯人似乎還是走了天台。犯人從自己房間的窗口出去,來到天台上,然後去往被害者的房間。”
那天晚上我聽到的像是在拖動什麼東西的聲音,肯定就是犯人用繩子將屍體移動到床邊的時候發出的聲音。
“鳥屋尾先生雖然只有7000萬資金,但想要鋪一個50厘米高的墊腳台還是沒問題的。只不過,在我們查看屍體的時候,資金果然已經不見了呢。”
“啊,原來是這樣……是水無瀨先生拿走了,所以他在第三次拍賣會上出的價才會比他手頭上剩的錢多。”
“沒錯。他發覺了這次拍賣會的本質,並且打算把自己的發現付諸實踐,可惜還是敗給了我們。他之所以會失敗,原因是企圖用最低限度的金額取勝。難得他掌握了勝利的方程式,結果看來這超出了他的能力範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