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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又讓您來一趟。”

  那須警部若無其事地把水間迎了進來,並端上了茶水。力圖解除水間的戒備心理,麻痹他的意志。

  “這次是什麼事件?不是說和我沒有什麼關係了嗎?”

  水間摸不清警方的底細,便來了一個投石問路。

  “噢,費不了多長時間,因為我們又有了新的發現,所以特請您來徵求一下看法。”

  那須還是賣著關子說道。

  “新的發現?”水間一下子緊張起來。

  “先生在10月30日住在‘帝都兄弟’時,在住4423號房間之前先是住在4424號的。”

  那須突然一變剛才的溫和,兩眼直逼視著水間。

  “啊,是嗎?”

  水間含糊地應了一句,端起茶杯。他喝了一兩口茶水,但看上去他根本沒喝出是什麼味道。

  “是的。因為飯店有這個記錄,而且當時先生說4424的房間裡有一股什麼味道,要求換到了4423。”

  “好像有那麼回事兒。”水間尷尬地點了點頭,

  “那麼,你在10月30號那天一晚上都沒有離開4423號房間嗎?”

  不知不覺間,那須把“先生”改稱成了“你”了。

  “上次我都講過了,你們一問N社的大前君就可以明白了。”

  “我們問過了。”

  “那還有什麼問題?!”

  大前先生說他在10月30號一直待在4423號房間的會客室里,但是他並沒有一直看著你在隔壁。“

  “胡說!”

  “大前先生不會說謊的。你待的臥室和大前先生待的外間之間有一道門,一直關著,所以大前先生不可能‘看’到你。”

  “可是不從大前君待的外間通過我就出不去。”

  “不。你在住進4423號時先進了4424號,你將連接這兩個房間的連接門鎖做了手腳,所以你也可以從4424號走到走廊上的。”

  “這、這太過分了!有證據嗎?!”

  那須將那張“4424”的住宿卡放在了故作鎮靜的水間面前。

  “知道這個吧?這是你在換房間之前用的住宿卡。你知道我們從什麼地方找到的嗎?是一個流浪漢撿到的。要是你一步都沒有離開飯店,這張住宿卡怎麼會到了一個流浪漢手裡?”

  “這、這,也許是我退了後別人隨便扔掉的!”

  水間已經意識到他開始不能自圓其說了。

  “不過你一定還記得在4424的門上貼膠帶的事情吧?那是你周密計劃的重要一環。不過智者千慮必有一失,你在通過4424房間後殺死了淺川真!你為了讓大前證明你的‘不在場證明’還讓大前為你要了咖啡。”

  那須一雙犀利的目光直盯著水間的雙眼。

  “有、有什、麼證據……”

  “我們從貼在4424房間門鎖上的膠帶上査出了血跡,與淺川真的血型是一致的!”

  “這和我沒有關係!我一直待在4423室里!誰知道4424門上的血型是怎麼回事!”

  “可同一張膠帶上還有你的指紋。和你剛才喝茶的茶杯上的指紋是一樣的!”

  這時水間才發現,不知什麼時候,自己喝了一兩口茶水的水杯不知哪裡去了。

  2

  頑強抵抗了很長時間的水間終於屈服了。他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把宮地杏子‘養’在南麻布公寓的是我。開始說的也對,《女精》中的模特就是她。但後來她開始以此要挾我,要和我結婚。我和杏子只是逢場作戲,根本不打算娶她。後來她就說我是靠她才寫出了《女精》,才有了點名氣。如果不和她結婚,她就把和我的一切事兒都捅出去,不讓別的姑娘再崇拜我,而且越來越猖狂。3月24號夜裡,我們又為這件事吵了起來。一怒之下,我掐死了杏子。說實在的,我的本意並不想殺她,只是想嚇唬嚇唬她。但我手太重了。等我明白過來,給她做人工呼吸時已經太晚了。我意識到出了大事了,便想無論如何要把她藏到什麼地方。於是我用睡袋把她裝了起來,扛到了車上。當我開車來到港區公園時,我忍不住要小便就下了車去了公園的廁所。因為我和杏子吵架前喝了不少啤酒,也是借著酒勁出手太重了。一緊張便意就十分明顯。當我回來時嚇了一跳:汽車沒有了!由於我認為馬上就回來,所以沒拔車鑰匙就下車了。小偷趁我去廁所時偷走了我的車。我沒有了主意。放著屍體的車被小偷偷走了我也不敢報案。後來我在周圍轉了轉,也沒有找到車。小偷要是發現車上有屍體把車扔在了附近就好了。不過也許他們會報警。我非常害怕。第二天夜裡,我的那輛車被人在目黑區發現了,但死屍沒有了。可能是誰處理了屍體。而且也沒有警察來找我。偷車的人還隱藏了屍體。我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心中十分緊張。不久我就明白了。淺川出現了,他開始威脅我。他說他把屍體放在了一個地方,一旦我不就範他就報警,這樣我就完了。而且淺川非常狡猾,他一點點地抬高價碼,讓我活不成死不了,似乎要敲詐我一輩子。我用錢一時堵住了淺川的嘴。那時我把《女精》中的女主人公分成三個人重新起了名的《冬之虹》也出版了。寫完《女精》時我想過是不是就此擱筆,但由於非常暢銷,我又打算再改寫一下。後來,淺川還是不斷地來敲詐我,並且不斷升級。這樣的話,我這一生都要被他攥在手裡。這是我無法接受的。我決定殺死淺川以求解脫,並著手製造‘不在場證明’。我知道我和淺川之間的‘聯繫’沒有任何證據,但也要防備萬一。我那時認為淺川藏在什麼地方的杏子的屍體已經白骨化了吧。去年10月30號,我讓淺川住在了地鐵飯店,等著我去送錢。我在製造‘不在場證明’時考慮,一定要設計的複雜一些,如果失敗寧可不干。如同你們推測的那樣,我設計了從房間裡偷偷溜出去的辦法,這是為了萬一作案不成還可以平安返回。但是我去地鐵飯店見到淺川的剎那間,殺意再次燃燒起來。我用鐵錘將他打死。因為淺川認為我是一介書生,不會動武,因此他麻痹了。大概是我在返回的路上把住宿卡丟了吧,因為地鐵飯店和帝都兄弟飯店之間的風特別大,也許是在哪裡被吹掉的,當時換了房間忘記交了,這也是我的一個失誤。也許是天意吧。在我殺了淺川後,軍司又突然出現在我的面前。這時我才知道偷車的人是他們兩個。軍司是從車證上的號碼査到我的住址的。並且他察覺到我和車上的屍體肯定有什麼關係。但他為什麼沒有像淺川那樣敲詐我?也許他是另等機會下手?我不知道。軍司在淺川被殺後馬上就明白了那是我乾的。但他找我沒有像淺川那樣敲詐我,只是說讓我給他一筆5000萬元作為‘封口’費,我決定從我的年收入中給他這筆錢。但我確認軍司也不會就此甘心,無論如何也要殺死他,以求除去後患。但是軍司似乎非常小心。他在拿到那筆錢時高興壞了,拼命地數錢。趁這個機會我又用錘子砸死了他。我從以前得知的自殺者躲進墓穴中的報導中得到了啟發,趁著天黑就把軍司扔進了一個空著的墓穴里。殺死軍司時沒有進行‘不在場證明’的工作。但是由於沒有人知道我和軍司之間的聯繫,所以我很放心不會有人懷疑我的。但為什麼警方競然懷疑到了我頭上,我到現在也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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