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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吳金艷連忙報警,她被警方抓獲。在看守所里,無助的吳金艷在心理上備受折磨,每天都在驚恐中度日。回想起和未婚夫相愛4年的那些甜蜜,想起4年前的那個晚上未婚夫的第一個吻,她非常希望未婚夫能來看看她。吳金艷在看守所里翻看了法律書籍,她想,如果法院按照正當防衛認定,就判不了那麼些年,她蹲幾年大牢後還可以回家去。她還年輕,還可以跟未婚夫結婚。他們曾經海誓山盟過,未婚夫一定會等她回家的,那時他們一定會結婚。在看守所的時侯,吳金艷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渴望平常生活的自由和幸福。
2003年10月15日,吳金艷被逮捕。2004年2月23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後,給吳金艷的母親去信,讓她為女兒聘請律師或尋求法律援助。直到此時,家裡人這才知道女兒在北京出了大事,已經被關了好幾個月了。
吳金艷在北京殺人的情況在家鄉引起軒然大波,此時,村里也開始流傳著各種風言風語,流傳最廣的說法是吳金艷在北京當坐檯小姐圖財害命。流言飛語讓吳家的人抬不起頭來,整天被異樣的眼光質詢著。
更讓人傷心的是,吳金艷挺身而出仗義相救的大姑姐尹秋月在出事後立即悄悄回到了家鄉,她不但沒有告知吳金艷的父母在北京發生的事情,而且匆匆忙忙地嫁了人。在法庭審判階段,北京法院一直沒有尋找到她的消息,後來,法院費了很大的周折才找到尹秋月,希望她能夠出庭為吳金艷作有利的證明,但是尹秋月卻拒絕了法院的要求,只向法院提供了一份證詞。這一切吳金艷都被蒙在鼓裡。
春節之後,吳金艷的母親借錢來到北京,內蒙古金利律師事務所楊鳳蘭律師為吳金艷辯護。在法庭上,楊鳳蘭律師為吳金艷作了無罪辯護。2004年7月29日,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吳金艷無罪。
這個無罪判決不僅僅讓吳金艷感到意外,也在北京引起強烈反響,“仗義打工妹殺人無罪”當庭釋放的義舉被到處傳送著,她一下子成了京城百姓關注的明星人物。但案件判決後,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對一審判決提起抗訴。2004年10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維持原判、吳金艷無罪釋放”的裁定書後,吳金艷激動得淚如雨下。
被判無罪後,吳金艷深深地給審判長鞠了一躬,轉身離開了法院。當天,她就匆匆跟著母親回到了科爾沁草原,那裡還有等著她回去完婚的未婚夫尹春生。
愛情旁落,情感路上再遇挫折
儘管北京法院給了吳金艷一個公正的判決,儘管京城媒體和百姓給予吳金艷很高的評價,儘管有很多單位希望吳金艷到他們那裡工作甚至許以高薪,但吳金艷還是離開了北京這個傷心之地。年邁的雙親因為自己這次拔刀相助見義勇為受到了很大的打擊,她要回家跟自己未婚夫尹春生完婚,然後照顧父母。儘管她無辜坐了10個月牢,但在一個弱小的農村女孩子的世界裡,她覺得自己能得到最後的清白,是她最大的安慰。她只希望回老家跟未婚夫尹春生結婚生子,平平安安過一生。
第二章打工妹殺人之後(2)
在經歷了10個月噩夢般的日子後,從北京回家的路上,吳金艷在回內蒙古的長途汽車上,被一首陌生的歌曲迷住了,那是刀郎的《情人》。她一遍一遍哼唱著這首歌,仿佛刀郎是為自己寫的歌;
像玫瑰花一樣的女人
用你那火火的嘴唇
讓我在午夜裡無盡的銷魂
你是我的愛人
像百合花一樣的清純
用你那淡淡的體溫
撫平我心中那多情的傷痕
在返回內蒙古大草原的路上,吳金艷想,尹春生會像歌里唱的那樣,撫平自己心中那多情的傷痕,她知道從今以後,自己可以像玫瑰花一樣重新盛開,開得更奔放更熱烈。在回到家的當天,她最想見的人,除了自己的父母,還有她在看守所里日思夜想的未婚夫。她想趕緊跟他結婚,以後哪裡也不去了。
但是,當吳金艷的親友和同村的街坊得知她被釋放回家,紛紛涌到吳金艷家看她的時候。吳金艷隱約覺得哪裡有些不對,在來看望她的人群里好像少一個熟悉的身影,少一雙熟悉的眼睛。那個她在看守所10個月裡,醒時夢裡經常想念的人。
其實媽媽早就察覺到了女兒一再尋找的眼光,但媽媽又不忍心告訴她事情的真相。女兒剛剛被生死之事驚嚇過,她不願看著女兒那麼快又傷心欲絕。原來,在吳金艷最需要精神支柱的時候,他的未婚夫尹春生卻離她而去。尹春生在她進看守所第6個月時,聽人說吳金艷殺了人,即使不償命也得蹲一輩子大牢,可能永遠出不來了,迫於家庭壓力,尹家向吳家退回了彩禮。這對吳金艷的父母簡直是在傷口上撒鹽,得知這個消息後,父親急火攻心一病不起,每天都要打針吃藥。吳金艷的媽媽連忙找到尹春生家質問,尹春生避開不見,尹春生的媽媽無奈地說:“金艷這一出事,恐怕這輩子難回來了,你家就別指望我們春生了。我們家春生沒這個命,不可能一輩子等著金艷出獄。再說,我兒子也同意退婚。”
吳金艷身陷囹圄生死難料,在這種情況下,媽媽只好無奈答應了尹春生的退婚。之後不久,尹春生又匆匆與另外一個女孩訂了婚。但媽媽一直不敢把這個壞消息告訴女兒,直到吳金艷提出要去未婚夫家告訴尹春生自己回來的消息時,媽媽才抹著眼淚說:“孩子,你別去了,尹春生已經退婚,和別人家的女孩訂婚了,尹秋月不敢出庭作證,也已經嫁人了。他們跟咱已經沒有什麼關係了。”
2003年10月15日,吳金艷被逮捕。2004年2月23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後,給吳金艷的母親去信,讓她為女兒聘請律師或尋求法律援助。直到此時,家裡人這才知道女兒在北京出了大事,已經被關了好幾個月了。
吳金艷在北京殺人的情況在家鄉引起軒然大波,此時,村里也開始流傳著各種風言風語,流傳最廣的說法是吳金艷在北京當坐檯小姐圖財害命。流言飛語讓吳家的人抬不起頭來,整天被異樣的眼光質詢著。
更讓人傷心的是,吳金艷挺身而出仗義相救的大姑姐尹秋月在出事後立即悄悄回到了家鄉,她不但沒有告知吳金艷的父母在北京發生的事情,而且匆匆忙忙地嫁了人。在法庭審判階段,北京法院一直沒有尋找到她的消息,後來,法院費了很大的周折才找到尹秋月,希望她能夠出庭為吳金艷作有利的證明,但是尹秋月卻拒絕了法院的要求,只向法院提供了一份證詞。這一切吳金艷都被蒙在鼓裡。
春節之後,吳金艷的母親借錢來到北京,內蒙古金利律師事務所楊鳳蘭律師為吳金艷辯護。在法庭上,楊鳳蘭律師為吳金艷作了無罪辯護。2004年7月29日,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吳金艷無罪。
這個無罪判決不僅僅讓吳金艷感到意外,也在北京引起強烈反響,“仗義打工妹殺人無罪”當庭釋放的義舉被到處傳送著,她一下子成了京城百姓關注的明星人物。但案件判決後,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對一審判決提起抗訴。2004年10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維持原判、吳金艷無罪釋放”的裁定書後,吳金艷激動得淚如雨下。
被判無罪後,吳金艷深深地給審判長鞠了一躬,轉身離開了法院。當天,她就匆匆跟著母親回到了科爾沁草原,那裡還有等著她回去完婚的未婚夫尹春生。
愛情旁落,情感路上再遇挫折
儘管北京法院給了吳金艷一個公正的判決,儘管京城媒體和百姓給予吳金艷很高的評價,儘管有很多單位希望吳金艷到他們那裡工作甚至許以高薪,但吳金艷還是離開了北京這個傷心之地。年邁的雙親因為自己這次拔刀相助見義勇為受到了很大的打擊,她要回家跟自己未婚夫尹春生完婚,然後照顧父母。儘管她無辜坐了10個月牢,但在一個弱小的農村女孩子的世界裡,她覺得自己能得到最後的清白,是她最大的安慰。她只希望回老家跟未婚夫尹春生結婚生子,平平安安過一生。
第二章打工妹殺人之後(2)
在經歷了10個月噩夢般的日子後,從北京回家的路上,吳金艷在回內蒙古的長途汽車上,被一首陌生的歌曲迷住了,那是刀郎的《情人》。她一遍一遍哼唱著這首歌,仿佛刀郎是為自己寫的歌;
像玫瑰花一樣的女人
用你那火火的嘴唇
讓我在午夜裡無盡的銷魂
你是我的愛人
像百合花一樣的清純
用你那淡淡的體溫
撫平我心中那多情的傷痕
在返回內蒙古大草原的路上,吳金艷想,尹春生會像歌里唱的那樣,撫平自己心中那多情的傷痕,她知道從今以後,自己可以像玫瑰花一樣重新盛開,開得更奔放更熱烈。在回到家的當天,她最想見的人,除了自己的父母,還有她在看守所里日思夜想的未婚夫。她想趕緊跟他結婚,以後哪裡也不去了。
但是,當吳金艷的親友和同村的街坊得知她被釋放回家,紛紛涌到吳金艷家看她的時候。吳金艷隱約覺得哪裡有些不對,在來看望她的人群里好像少一個熟悉的身影,少一雙熟悉的眼睛。那個她在看守所10個月裡,醒時夢裡經常想念的人。
其實媽媽早就察覺到了女兒一再尋找的眼光,但媽媽又不忍心告訴她事情的真相。女兒剛剛被生死之事驚嚇過,她不願看著女兒那麼快又傷心欲絕。原來,在吳金艷最需要精神支柱的時候,他的未婚夫尹春生卻離她而去。尹春生在她進看守所第6個月時,聽人說吳金艷殺了人,即使不償命也得蹲一輩子大牢,可能永遠出不來了,迫於家庭壓力,尹家向吳家退回了彩禮。這對吳金艷的父母簡直是在傷口上撒鹽,得知這個消息後,父親急火攻心一病不起,每天都要打針吃藥。吳金艷的媽媽連忙找到尹春生家質問,尹春生避開不見,尹春生的媽媽無奈地說:“金艷這一出事,恐怕這輩子難回來了,你家就別指望我們春生了。我們家春生沒這個命,不可能一輩子等著金艷出獄。再說,我兒子也同意退婚。”
吳金艷身陷囹圄生死難料,在這種情況下,媽媽只好無奈答應了尹春生的退婚。之後不久,尹春生又匆匆與另外一個女孩訂了婚。但媽媽一直不敢把這個壞消息告訴女兒,直到吳金艷提出要去未婚夫家告訴尹春生自己回來的消息時,媽媽才抹著眼淚說:“孩子,你別去了,尹春生已經退婚,和別人家的女孩訂婚了,尹秋月不敢出庭作證,也已經嫁人了。他們跟咱已經沒有什麼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