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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看這幅圖。首先,張爵明隨手取得一塊工地的鋼板和不可缺少的鋼材。以他的體魄,搬起厚實的鋼板和鋼材不是難題。鋼板平鋪在鋼材上,形成了一個簡單的蹺蹺板。屍體放在鋼板的一端,這時,雷可華也在這段時間裡登上了吊機,吊機的操作簡單,所以不是太大的問題。雷可華從上面將吊鉤緩緩降下,鉤住一捆由工友事先紮好的鋼材。注意,這捆鋼材的分量較重。吊鉤開始上升,緩緩升至吊機的頂端。接下來,雷可華利用簡單的操作突然鬆開吊鉤,捆綁好的鋼材以垂直的方式急速下落,擊中鋼板的一端後,鋼材散落在地。同時,鋼板另一端躺有的兩個人被彈至上空,兩人在空中的最高點至少接近八層樓的高度。兩人在上升期間,身體很自然地出現了一道弧線,落在了停車場,也就是爛尾樓下方。但是在這個過程中,鋼材撞擊鋼板發出李女士聽見的‘炸雷’,同時鋼板在重物驅使下受壓變形。張爵明可以將鋼材重新堆在一起,但是彎曲的鋼板卻回天乏術。”

  趙隊再次提問:“他如何確定殺害的對象會落在那個位置?”

  “將昏迷的人抬上鋼板的那一刻,可以把兩人的重心稍稍偏外放置,這樣在屍體上升時就會產生一道弧線,他們只要保證不落在樓頂就算成功了。”

  我不由自主地說:“為什麼不能背著屍體直接去爛尾樓,然後再從上面扔下?或者,直接爬上工地上的建築,扔下屍體也行啊。”

  “龍天翼,你忘了腳印的問題。工地的灰塵很大,爛尾樓也長期無人管理,頂層同樣布滿灰塵。由於兇手已經死亡,所以我只能猜想。張爵明擔心背著屍體爬樓會留下自己的腳印,所以選擇這種方法,而他犯的錯也正是這個地方,他忽略了‘自殺者’的腳印。”

  “他並沒犯錯。”趙隊長說,“按照保鏢的想法,在爛尾樓自殺的人對警方來說司空見慣。要不是我督促部下,警方就不會調查爛尾樓,而是草草清理屍體了事。張爵明真正忽略的對象應當是龍天翼,保鏢以為這小子已經中毒身亡,沒想到他的命很硬。龍天翼認出了他的‘二姐’和‘老四’,這是解開墜樓事件最最不可缺少的一環。”

  馬蓋瑞找了張椅子坐下。他喝著早已變涼的茶水,潤了潤嗓子之後,沖那五位真正的繼承者說道:“下面的時間留給你們。說吧,你們出於怎樣的理由決定使用替身?”

  02

  面對警方的壓力,最先說話的人是方志凱。真正的方胖子比替身還要胖一圈,他粗聲粗氣地說:“我在報紙上看到雷宇國的兒子裡有三個罪犯,當時就確認報導所說的罪犯包括我。可是第二天又有報導出面闢謠,說雷宇國的私生子都是良民,之前的報導只是為了吸引讀者的眼球而已。我覺得這事比較蹊蹺,社會上有不同的職業,瞎猜的話怎麼會猜到罪犯頭上?我認定其中必定有詐,就用我的照片登了個尋人啟事,註明提供線索的人有重賞,所以很快就找了個替身為我探路,我決定付給他八千萬作為酬謝款,所以他演得也很賣力。不過我得把話說在前頭,找替身可不犯法,我沒讓替身殺人,所以你們無權抓我!”

  老五這麼一說,二姐立刻接口,“我也沒犯法!我承認很想把賭場占為己有,所以安排過去認識的一個好姐妹整容,我為她買了手機和號碼,沒有存下姓名是因為不想留下任何破綻。我派她來的目的就是想看看與我爭奪賭場的人都是什麼學歷、什麼檔次。可惜我聽說這些兄妹都是替身,所以就想按兵不動、見機行事。她被殺我很難過,但畢竟不是我派人殺的她。”

  我看著老四。郭小兵和那個替身簡直就是一個模子倒出來的,但真人與替身的性格相差甚遠。這位民工看上去就是個膽小怕事的人,他懦弱地抓了抓頭髮,“我在報上看見有兄弟坐牢的新聞——如果一個還好,可是有三個罪犯啊——我很擔心自己的安慰,這才決定出一億找個替身。那是我們村裡的人,因為臉型和我很像所以整容也方便。我沒有惡意,我,我告訴他要是遇到危險就趕緊回來,可他不聽,還自作主張想收買劉律師。我……”他把頭低下,一副“早知如此”的樣子。

  “我是個偵探小說迷。”七妹開口了。替身的外表與真人只有七成相似,但兩人聲音卻極像。七妹哭著說:“她是我的初中同學,名叫葉小軒,也酷愛偵探小說。因為我們長得像,所以關係一直很好。聽說兄長里有三個罪犯,我就想到了偵探小說里的《無人生還》故事,這才派她頂替我的位置來莊園看看情況。小軒沒有任何異議,她沒問我要一分錢,只是覺得這是場有趣的冒險。結果,結果我的胡思亂想真的應驗了,是我害了小軒,我對不起她。”

  馬蓋瑞問道:“說說葉小軒的留言內容?”

  “聽說‘大哥’被殺,她就想到了逃跑。可是,我想扮演偵探的角色,希望她能夠提供線索破案。最初她不願意,後來我不斷勸說她才同意留言的計劃。”七妹抹去滑落兩腮的淚水,“你說的‘窗梯’被我想到,但我錯誤地認為兇手是‘雷可華’。因為在參觀舊屋的時候,‘雷可華’在窗前站了很久,所以我就果斷地讓她在鏡子上寫出解答,留言裡透露了‘窗梯’的手法以及‘雷可華’就是兇手的字樣。本以為她寫完留言就可以離開,但是卻被殺了,是我害了小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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