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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屁股。”白莎替他把話說了出來。

  “正是,正是,”畢先生得救似的說:“她的……那個部位會是白的,非常白。我現在非常清楚,我看到的小姐是全裸的,沒有看到一點皮膚是白的。她……她的……大腿上面的部位……柯太太說是屁股的部位也不是白的。”

  我說:“火辣麻基警官問你的時候,你沒有說呀。”

  “沒有,我沒有說。”

  “為什麼不說。”

  “這事發生太意外,我腦筋一下還轉不過來。”

  我說:“正是如此。你現在又有太多的時間把腦筋轉過來了。你對這件事本身有利害關係,你想保護蜜蕾。你已經花了三千元來想辦法使她不要受到騷擾。你和她是屬於同一‘國’的,你現在提出的證詞值不了多少錢。”

  畢先生說:“賴,我不喜歡你的態度。”

  “我知道你不會喜歡,”我告訴他,“假如你的目的是自我陶醉,我可以坐下來拍你的肩,給你一大堆你愛聽的話,讓你以為事情進行得尚還順利。說不定你還要發獎金。然後你站起來,面臨嚴酷的事實,一下給打了重重的一拳。你想清楚,你要什麼?想出點有用的方法,不要亂扯蛋?”

  畢先生怒視著我,但我知道我的話已奏效。

  我說:“另外還有一個可能性,我們應該向警方建議的。這個姓巴的是個以勒索為生的。他一定嗅得到哪裡有勒索的可能性,他有得到數據的來源,得到可勒索證據的方法。他可能同時在勒索不少人。”

  “說下去。”畢先生說。

  “每一個受他勒索的人,都可能是嫌疑犯,”我說:“我們要找出什麼人在受他勒索當然不太可能。但是只要找出他用什麼數據在勒索別人,從數據找人就易如反掌。”

  畢帝聞舔舔嘴唇說:“這真是非常非常聰明的想法,唐諾。”

  “你想,姓巴的為什麼要住在那租來的小屋裡?我想一定是有理由的,我想小蕾還不是他在火奴魯魯唯一的勒索對象。我想他到這裡來是一石數鳥。”

  畢先生說:“唐諾,我看得出來,你在用腦筋了。”

  我繼續:“我不認為小蕾殺了他。我不認為瑙瑪殺了他。我也懷疑水子會殺他。但是水子絕對是把槍栽贓的人。”

  我故意停一下又說:“有人把槍交給她,叫她去栽贓。假如我們能找出這個人是誰。我們就有了兇手。”

  畢先生站了起來,走向我,伸出他手要和我握手,很小心,不使我有機會真握到他手或加重力於他。

  白莎輕鬆地微笑著。

  “所以,”我說:“我要特別研究水子。這一點目前我們走在警方之前。他們既要研究瑙瑪是不是兇手,又要考慮蜜蕾是不是兇手。我們走快捷方式。我們知道水子把手槍栽贓。只有二種可能,一是水子殺了姓巴的,二是有人殺了姓巴的把槍交給了水子。目的當然只有一個,嫁禍於蜜蕾。

  “因此我們必須假設嫌疑犯另有其人,多半是個已婚的女人。也許還是住在姓巴的租屋附近的,也住在那岩山上的。她丈夫應該在市區有工作。當今天早上她丈夫去上班後,她拿支槍,穿上泳裝,溜入姓巴的屋裡,脫去泳裝,給姓巴的來了一個一勞永逸,叫他閉嘴,徹底擺脫勒索。”

  “之後呢?”白莎問。

  “之後她穿上泳裝,從岩石的階梯下去,到小海灣,跳進水裡,像往常一樣,做她的晨泳,裝著沒發生任何事地回家,沖個涼,換上衣服,去城裡買東西。”

  “那把槍呢?”白莎問。

  “那把槍,”我說:“她交給了水子,要水子栽到蜜蕾家裡隨便什麼地方。反正最後警察一定是會找到。警察第一次搜查沒有搜出來,只是運氣而已。”

  “但是兇手怎麼會知道那麼許多其它人的事,知道把槍栽在蜜蕾家最合適?”

  “你說對了,”我說:“這就是我們的主要線索。這個人一定和姓巴的非常接近。接近到知道尚有其它受害者。她還要認識水子。木蜜蕾是樹頂上的大果子,那女人是較小的果子,不過比較危險,有毒。”

  畢帝聞一直在觀察我有聲有色的推理,他說:“你自己不相信這個理論。”

  “我相信有這個可能性,”我告訴他,“目前我只不過拋了一把老虎鉗進入‘警察大機器’,希望他們暫時停擺,把水子列為第一嫌疑犯。”

  “但你真正認為是怎樣的呢。”畢先生問。

  “我的想法是薛西乃。我想他本來是巴吉祿的合伙人。我想他負責的部份是從瑙瑪那裡拿取什麼對付蜜蕾的東西。他拿到手後覺得沒有理由要和姓巴的平分。”

  “非常好的理論,”畢先生懷疑地說:“但是你有辦法證明嗎?”

  我告訴他:“一點證明也沒有。這就是為什麼我要造出一個女兇手的理論,作為水子之後的第二道防線。

  “我個人認為薛西乃是姓巴的同伴。我想水子是知情的,所以才肯替他們栽贓那把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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