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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這個時候她心裡更多的情緒是不敢相信。

  如果自己的父母在一年前就已經去世,這麼長時間來,那些家信又是怎麼回事?平均每個月一封的家信可從來沒有斷過,她都好好地收藏著呢。

  “你還記得你們最後一次通電話是在什麼時候吧?”當時孫嘉羽是這樣問的。

  當然記得。她說。

  那正好是一年前,因為家裡的條件並不好,所以通電話也是件很奢侈的事情,每年只有那麼一次,那次自己不小心感冒了,通電話的時候雖然竭力隱藏著,還是被父親聽了出來,電話里他就囑咐過她要注意身體,後來在信里更特意叮囑過。

  即便是遠在千里之外,父女之間的那種聯繫也依然會在,在自己的身上發生任何一點事情,都無法逃過父親的牽掛和擔心。

  “那你更應該清楚,那些信都是村里識字的人代寫的。”的確是這樣。

  對孫嘉羽的這種說法,她沒有辦法反駁,看來,她的確是去過自己的家了,而且,對這種事情,她完全沒有必要撒謊,可是自己就是無法接受。

  “你曾經還有過一個弟弟,或者是妹妹之類的,總之,你下面還有一個,是這樣吧?”這個警官甚至沒有給自己多少時間就問道,雖然有點不近人情,但是也讓她沒法拒絕。

  這一點,她說的也沒錯。

  自己的確曾有過一個弟弟或者妹妹,只是沒有來得及來到這個世上。那時候她已經八歲了,家裡的條件只允許養活她一個,雖然父母很想要一個男孩兒,但是完全不行,那種情況下,就算是生出來,也會餓死的。

  父母只能悄悄地打掉那個孩子,而且用的是最古老的那種辦法,父親把母親關在了一個屋子裡,用力打她的腹部,這一切都被她看到了,母親那一聲聲的哭叫一直埋在她的記憶里,還有那些從她的下體流出來的血跡,那件事情她一直都沒有忘。

  不,也許曾經忘掉過一段時間。

  那件事情發生沒多久,她就生了一場大病,昏迷了幾天,等到醒過來的時候,對於那件事情自己就完全不記得了,如果不是自己需要做這種手術,如果不是在那家私人診所里聽到了那種哭叫,她會把這件事情永遠埋在記憶最深的角落裡,永遠都不會翻出來,就任它落滿灰塵。

  如果沒有自己,母親肚子裡的那個孩子就應該可以生活在陽光之下了吧。這段日子,她時常這麼想。

  “請努力好好地活下去吧,雖然你的父母已經離開了你,但是你的村裡的人依然把你當成是他們的希望,他們依然儘可能地為你維持著一個完整的家!”

  那個男人又來了。

  她已經無法記清,這是這個男人第幾次光顧這裡,只記得每次他來的時候,那對眯縫在一起,幾乎看不清是不是睜著的眼睛都會在她的身上打量許久,然後才會在母親的催促下不甘心地走進臥室,用不了多久,裡面就會傳出來母親的笑罵聲,然後是窸窸窣窣脫衣服的聲音,不會超過五分鐘,母親就會傳出一陣陣呻吟——倒不是那個男人有多厲害,而是母親對任何一個顧客都會採取這樣的態度。

  說到這裡,想必你已經知道了,她的母親是做什麼的,完全沒錯,她的母親是個妓女,用稍微文明一點的話說,叫做失足婦女,就是靠出賣自己的身體來賺取錢財養活自己的人。

  洪薇在懂事後不久就已經知道了這件事。

  有過一段時間,她很好奇自己為什麼沒有父親,但母親從來不允許她問這樣的事,如果自己不小心提到了,那就會毫無疑問遭到一頓毒打。

  再後來,她聽別人談論自己的家庭,對自己的母親毫不掩飾地表達了嘲笑和蔑視,那時候她才知道,自己的母親是個不招人喜歡的人。

  因為這件事情,她們不得不頻繁地搬家。

  她是否還記得那件事,現在已經無從考證了,因為現在的她已經變成了一具屍體,不,是一捧灰,幾天前,因為原本案子已經結束,她的屍體已經被火化了。

  她不喜歡自己的母親,從知道自己的母親不招人喜歡開始,就很討厭她。因為她不能給她一個完整的家庭,甚至不能讓人們用正常的眼光看待她,雖然那些小夥伴們並不排斥跟她一起玩,但自己必須儘可能避開他們,而且不會主動去找她們,因為,那些大人們回到家會對自己的孩子發出最嚴厲的警告:不要和那個人一起玩,她的媽媽是個壞人,她也不會是什麼好人!

  不,自己當然不是壞人!

  但是沒有人相信她,而且,當自己13歲的時候,她也發現,也許自己並不是什麼好人。

  13歲那年的某一天,她像往常一樣放學回家,那個男人又來了,她真的很驚訝,她們搬了這麼多次家,每一次他都能準確地找到。

  “那當然,他可是我的固定客戶。”有一次她問起這件事,母親一邊把弄髒的衣服扔進洗衣機,一邊毫不在意地回答道。

  她竟然用“客戶”這個詞來形容那個男人,這讓洪薇感到一陣陣噁心,但是沒過多久,她可沒有想到,自己就成了交易的商品。

  她像往常一樣回到家之後,抓起桌子上的一杯水喝了下去,起初的時候並沒有什麼,但是沒過多久,她就感到渾身發熱,然後那個男人就出現了,他抱住了她,開始脫她的衣服,她想反抗,但是渾身上下沒有一點力氣,還有一點點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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