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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強鵬忽然提高聲音,“我的當事人在這起案件中留在現場的證據,可以說破綻百出,不要說他是一個經驗豐富的退役警察,就算是一個稍有經驗的累犯,也決不會愚蠢到把赤足的血腳印留在現場。請法官注意這樣一個細節,我的當事人是光著腳走出家門、開車、停車,然後光著腳踩在千島湖度假區的砂石路上,走到農家院門前,又光腳入室,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傷人後又光腳踩在血泊中,在室內地面上留下一串血腳印,然後又光著腳回到車上,把血跡留在自己的車裡。這無疑是一個異睡症患者夢遊的畫面,也只有異睡症患者能做出這樣荒誕的行為。”
強鵬的這番話讓我心裡一片冰涼。曾翻來覆去考慮了幾百遍的血腳印謎題,伏筆竟然埋在這裡,許衛東為殺害孫寶寶,準備工作竟然做了整整一年。
強鵬接下來說話的語氣愈發自信,充滿理直氣壯的正義感:“請法庭考慮,除去破綻明顯的血腳印外,我的當事人所謂毀滅證據的做法也相當拙劣,他沒有把傷人的刀具丟棄,而是在擦乾血跡後放回到自家廚房,汽車裡的血跡也僅用濕抹布擦掉而已,作為一名有四十年公安經驗的高級警官,怎麼可能犯下這樣拙劣的錯誤?他本該有一千種更好的辦法來掩飾所謂的犯罪痕跡。這種不合常理的情況只有一個理由能夠解釋,那就是,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殺了人!”
法庭旁聽席上一片譁然。
何淑賢氣得臉色蒼白,雙唇顫抖,遙指著強鵬的鼻子呵斥:“你撒謊,許衛東根本沒有夢遊症,我和他在一起生活三十幾年,從沒見他夢遊過。”
強鵬並不著惱,微微一笑說:“你雖然和他共同生活三十幾年,卻已經分居三年,而他罹患異睡症是近一年多來的事情,是由於從熱愛的工作崗位上退下來而造成的重大心理障礙。”他向審判席方向舉起右手,“我申請傳辯護方證人上庭。”張羽應允。
辯護方證人是許衛東的保姆蘭蘭,安徽人,今年才滿二十歲。她低垂著頭站在證人席上,雙手一會兒放在欄杆上,一會兒玩弄衣角,很惶恐的樣子。強鵬開門見山地進入質詢程序:“你和你的僱主許衛東在同一套居室里生活多久了?”
“兩年多。”蘭蘭的聲音幾乎聽不清楚。
強鵬鼓勵她說:“請證人提高聲音。你在照顧許衛東期間,有沒有見到過他夢遊?”
“有過,”蘭蘭說話的時候,臉上掠過驚恐的表情,“我見到過三次,有一次是後半夜兩點多鐘的時候,他光著腳在屋子裡走來走去,我跟他說話他也不應聲,後來還打開門走到外面去,腳踩在石子上也不覺得痛;還有一次他睡下不到一個小時就爬起來,光著腳走到車庫裡,自己發動車子,不知道開到哪裡去,三個多小時後才回來,第二天醒來後他一點也不記得夜裡的事,還跟我說不知道為什麼車子油箱裡的油少了許多;第三次最可怕,我在夜裡被驚醒後,看見他坐在我床頭,手裡拿著廚房的剁骨刀,嘴裡念叨著什麼,像是隨時要砍到我身上。我很害怕,就跑到外面去,他並沒有追出來,在我床邊坐了一個多小時,又把刀放回廚房,回他自己的房間去睡覺了。”
蘭蘭所描述的許衛東夢遊經歷,幾乎是在為他殺害孫寶寶的行為做鋪墊,或者說是證實他有夢遊殺人的傾向,為他的罪行開脫。
檢方公訴人表示懷疑蘭蘭的證詞,詰問說:“你和被告居住在同一套房間裡,還要照顧他的飲食起居,他卻患有這樣嚴重、有殺人傾向的夢遊症,你不感到害怕嗎?為什麼沒有另尋僱主?”
蘭蘭結結巴巴地說:“他——他家給的錢多,每個月比其他家多給幾百塊,再說,我看他——年紀大了,一個人住,挺可憐的,不忍心丟開他不管。”
強鵬說:“我的當事人所居住社區的保安設施非常嚴密,他最近幾次夢遊經歷都有監控錄像為證,請法庭准予播放。”
在得到張羽的首肯後,強鵬在法庭上公開了幾段許衛東所居住社區的監控錄像。雖然錄製時間均在夜裡,但社區內的照明較好,攝像頭的解析度高,可以清晰地辨認出錄像中的人就是許衛東。
監控錄像展示的景象比蘭蘭的描述更具體、更豐富,也證實了許衛東的夢遊次數比蘭蘭發現的更多、頻率更高。錄像里的許衛東像行屍走肉一樣,穿一身睡衣,赤足,面無表情,眼睛直勾勾地望著遠方,雖然一舉一動有板有眼,卻分明像是一個被操縱的機器人,或者一具行走的屍體。看上去非常詭異,讓人感覺脊背發涼。
沈恕在案件偵破期間,曾多次派人調取許衛東所居住小區的監控錄像,尤其是夜間錄像,雖然取得了絕大部分,卻未在其中發現許衛東的身影。而其中有幾個夜晚的錄像遺失,保安部的解釋是監控系統故障,卻未想到遺失的錄像資料已被強鵬取走,並在法庭調查取證的關鍵階段出現,使得公訴方陷於被動。
強鵬在已經掌握法庭辯論的主動權後,又拋出一個強有力的撒手鐧:“我的當事人和本案被害人孫寶寶之間是非常純潔而親密的父女關係,既不涉及男女私情,又沒有經濟往來,更不存在互相利用的權錢交易,我的當事人完全沒有殺害孫寶寶的動機。”他亮出一沓紙質文件,在手裡搖晃著說,“這是我的當事人和被害人孫寶寶的個人資產記錄,包括所有銀行帳戶的明細和不動產證明,我的當事人名下僅有房改房一套,普通轎車一輛,以及個人存款十五萬元,對於一名曾在重要崗位任職多年的領導幹部來說,他稱得上兩袖清風、一塵不染。他從未利用職權為孫寶寶的商業行為打招呼、批條子,這份資料里附有曾與我當事人共事的幹警的證詞,請法庭審閱。”經張羽同意後,強鵬把資料交到書記員手裡。
強鵬轉向何淑賢,聲色俱厲地問:“你指證許衛東和孫寶寶之間存在jian情,有沒有證據證明?錄音?錄像?文字記錄?全都沒有,你又怎麼能取信於人?”
何淑賢激動得臉色潮紅,揮舞起雙手,聲音嘶啞地喊叫:“是我親眼見到的,我自己就是證據,我說的話就是最好的證據。”
強鵬搖搖頭說:“你憎恨許衛東,並不是因孫寶寶而起的,其實你早就對他懷恨在心。你因生殖系統缺陷,一直未能生育後代,這是你心中解不開的死結。你曾多次提出把你妹妹的兒子收為養子,都被許衛東拒絕。幾年前,你又提出要把這個外甥調進公安系統工作,又被許衛東一口回絕。從那時起,你們的夫妻關係名存實亡。由於許衛東為官清廉,你並未從他那裡得到任何實質好處,因而心灰意冷,由愛生恨!”
何淑賢撕心裂肺地大吼大叫:“你胡說,許衛東壓根就不清廉,他貪得無厭,荒yín好色,他只是不給我辦事,不肯給我一丁點好處,是因為他覺得不值得,他對我早就沒有任何感情了。我恨他,巴不得他早早死掉才能出了這口氣。”
何淑賢的話音才落,法庭上一片譁然,即使沒有法律知識的人也聽得出來,何淑賢和許衛東之間有太多的恩怨糾纏,這使得她的證詞可信度大打折扣。
案情的急轉直下讓所有人措手不及,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公布審判結果。
當天庭審結果經媒體發布後,輿情紛紜,警方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巨大壓力。
6
2013年5月27日。大到暴雨。
楚原市刑警支隊。
雨珠子串成串,被狂風裹挾,瘋了似的拍打著樹葉、地面和窗欞,發出讓人心煩意亂的噼啪聲,地面上被濺起的煙塵混合著水霧,好像整個世界都籠罩在紗籠里,混沌、吵鬧、茫然。
我們早晨上班後,沈恕才在他的辦公室里躺下休息,並叮囑值班人員兩個小時後一定要叫醒他。這是他在庭審結束後的四十來個小時裡唯一一次小憩。
從警方的角度來說,許衛東殺人案雖然辦得不夠圓滿,卻也算成功——證據確鑿,被告也未抵賴殺人的事實。至於法庭判決結果,原本就不在警方的控制之內,也輪不到警方操心。
可是警方辦案人員卻不甘心。憑經驗和直覺,他們並不相信許衛東因罹患異睡症而無意識殺人的說辭,卻一時找不到強有力的證據去反駁。被告方的證據充足,辯詞沒有漏洞,無論許衛東或強鵬,都是警方十年一遇的強勁對手。許衛東具有超一流的反偵查能力,老謀深算,籌劃縝密,而強鵬的法律知識全面,巧舌如簧,善於捕捉對手的微細差錯,這兩個人組合在一起,幾乎是一堵堅不可摧的銅牆鐵壁,尋常的打擊於他們絲毫無損,警方與他們對壘,必須要掌握無堅不摧的金剛鑽才行。
可是,無論是證明許衛東和孫寶寶之間的jian情,還是證明許衛東在殺人時神志清醒,都非常棘手。
來自省政協的壓力也讓警方不堪重負。鬧得最凶的是許衛東的幾個老同事,或許是出於兔死狐悲的心理,或者是自保的本能,他們罕見地結成同盟,要求法院在沒有證據給許衛東定罪的前提下儘快放人。
這讓省里主管部門都有些灰頭土臉。省里對許衛東案子的態度不統一,兩派各執一詞,爭得很厲害。有人建議從重從快處理本案,以警示本省官員;也有人主張網開一面。但哪一方也不能無視證據和法律,所以也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警方身上,盼他們儘快查明真相。
來自四面八方的責難、壓力、意見、建議、懇求、批示、命令,像橫七豎八的鐵條,織成一個巨大的烤肉架子,把案件的主辦人沈恕放在烈火上烘烤。在休庭後的四十個小時裡,沈恕根本沒有時間思考案情,不眠不休地應付著一個個愁眉苦臉又語重心長的老同志、老上級、老幹部。
沈恕只休息了一個半小時,沒等別人叫醒就自己爬起來了。他簡單洗漱過,一邊咀嚼放涼的油條,一邊吸溜溜地喝豆漿,不到五分鐘就解決了早餐,然後揉揉布滿血絲的雙眼,把偵查員們召集到一起來。
沈恕的思路是從三方面著手,以鐵證擊碎許衛東和強鵬的謊言。
首先,也是最關鍵的突破口,是找到許衛東故意殺人的證據。但凡他曾事先勘查現場、誘使被害人去千島湖度假區,或者挑選兇器、無意流露出殺人動機,種種痕跡,都可以作為他蓄謀殺人的直接或間接證據。
棘手的地方是,許衛東是刑事偵查的大行家,凡是警方能想到的,他事先幾乎都想到了。千島湖度假區地理位置偏遠,附近道路上的監控攝像頭稀稀落落,或者乾脆就沒有。景區內通往農家院的道路更是連路燈都沒有一盞,原生態味道十足,是最理想的犯罪地點。
強鵬的這番話讓我心裡一片冰涼。曾翻來覆去考慮了幾百遍的血腳印謎題,伏筆竟然埋在這裡,許衛東為殺害孫寶寶,準備工作竟然做了整整一年。
強鵬接下來說話的語氣愈發自信,充滿理直氣壯的正義感:“請法庭考慮,除去破綻明顯的血腳印外,我的當事人所謂毀滅證據的做法也相當拙劣,他沒有把傷人的刀具丟棄,而是在擦乾血跡後放回到自家廚房,汽車裡的血跡也僅用濕抹布擦掉而已,作為一名有四十年公安經驗的高級警官,怎麼可能犯下這樣拙劣的錯誤?他本該有一千種更好的辦法來掩飾所謂的犯罪痕跡。這種不合常理的情況只有一個理由能夠解釋,那就是,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殺了人!”
法庭旁聽席上一片譁然。
何淑賢氣得臉色蒼白,雙唇顫抖,遙指著強鵬的鼻子呵斥:“你撒謊,許衛東根本沒有夢遊症,我和他在一起生活三十幾年,從沒見他夢遊過。”
強鵬並不著惱,微微一笑說:“你雖然和他共同生活三十幾年,卻已經分居三年,而他罹患異睡症是近一年多來的事情,是由於從熱愛的工作崗位上退下來而造成的重大心理障礙。”他向審判席方向舉起右手,“我申請傳辯護方證人上庭。”張羽應允。
辯護方證人是許衛東的保姆蘭蘭,安徽人,今年才滿二十歲。她低垂著頭站在證人席上,雙手一會兒放在欄杆上,一會兒玩弄衣角,很惶恐的樣子。強鵬開門見山地進入質詢程序:“你和你的僱主許衛東在同一套居室里生活多久了?”
“兩年多。”蘭蘭的聲音幾乎聽不清楚。
強鵬鼓勵她說:“請證人提高聲音。你在照顧許衛東期間,有沒有見到過他夢遊?”
“有過,”蘭蘭說話的時候,臉上掠過驚恐的表情,“我見到過三次,有一次是後半夜兩點多鐘的時候,他光著腳在屋子裡走來走去,我跟他說話他也不應聲,後來還打開門走到外面去,腳踩在石子上也不覺得痛;還有一次他睡下不到一個小時就爬起來,光著腳走到車庫裡,自己發動車子,不知道開到哪裡去,三個多小時後才回來,第二天醒來後他一點也不記得夜裡的事,還跟我說不知道為什麼車子油箱裡的油少了許多;第三次最可怕,我在夜裡被驚醒後,看見他坐在我床頭,手裡拿著廚房的剁骨刀,嘴裡念叨著什麼,像是隨時要砍到我身上。我很害怕,就跑到外面去,他並沒有追出來,在我床邊坐了一個多小時,又把刀放回廚房,回他自己的房間去睡覺了。”
蘭蘭所描述的許衛東夢遊經歷,幾乎是在為他殺害孫寶寶的行為做鋪墊,或者說是證實他有夢遊殺人的傾向,為他的罪行開脫。
檢方公訴人表示懷疑蘭蘭的證詞,詰問說:“你和被告居住在同一套房間裡,還要照顧他的飲食起居,他卻患有這樣嚴重、有殺人傾向的夢遊症,你不感到害怕嗎?為什麼沒有另尋僱主?”
蘭蘭結結巴巴地說:“他——他家給的錢多,每個月比其他家多給幾百塊,再說,我看他——年紀大了,一個人住,挺可憐的,不忍心丟開他不管。”
強鵬說:“我的當事人所居住社區的保安設施非常嚴密,他最近幾次夢遊經歷都有監控錄像為證,請法庭准予播放。”
在得到張羽的首肯後,強鵬在法庭上公開了幾段許衛東所居住社區的監控錄像。雖然錄製時間均在夜裡,但社區內的照明較好,攝像頭的解析度高,可以清晰地辨認出錄像中的人就是許衛東。
監控錄像展示的景象比蘭蘭的描述更具體、更豐富,也證實了許衛東的夢遊次數比蘭蘭發現的更多、頻率更高。錄像里的許衛東像行屍走肉一樣,穿一身睡衣,赤足,面無表情,眼睛直勾勾地望著遠方,雖然一舉一動有板有眼,卻分明像是一個被操縱的機器人,或者一具行走的屍體。看上去非常詭異,讓人感覺脊背發涼。
沈恕在案件偵破期間,曾多次派人調取許衛東所居住小區的監控錄像,尤其是夜間錄像,雖然取得了絕大部分,卻未在其中發現許衛東的身影。而其中有幾個夜晚的錄像遺失,保安部的解釋是監控系統故障,卻未想到遺失的錄像資料已被強鵬取走,並在法庭調查取證的關鍵階段出現,使得公訴方陷於被動。
強鵬在已經掌握法庭辯論的主動權後,又拋出一個強有力的撒手鐧:“我的當事人和本案被害人孫寶寶之間是非常純潔而親密的父女關係,既不涉及男女私情,又沒有經濟往來,更不存在互相利用的權錢交易,我的當事人完全沒有殺害孫寶寶的動機。”他亮出一沓紙質文件,在手裡搖晃著說,“這是我的當事人和被害人孫寶寶的個人資產記錄,包括所有銀行帳戶的明細和不動產證明,我的當事人名下僅有房改房一套,普通轎車一輛,以及個人存款十五萬元,對於一名曾在重要崗位任職多年的領導幹部來說,他稱得上兩袖清風、一塵不染。他從未利用職權為孫寶寶的商業行為打招呼、批條子,這份資料里附有曾與我當事人共事的幹警的證詞,請法庭審閱。”經張羽同意後,強鵬把資料交到書記員手裡。
強鵬轉向何淑賢,聲色俱厲地問:“你指證許衛東和孫寶寶之間存在jian情,有沒有證據證明?錄音?錄像?文字記錄?全都沒有,你又怎麼能取信於人?”
何淑賢激動得臉色潮紅,揮舞起雙手,聲音嘶啞地喊叫:“是我親眼見到的,我自己就是證據,我說的話就是最好的證據。”
強鵬搖搖頭說:“你憎恨許衛東,並不是因孫寶寶而起的,其實你早就對他懷恨在心。你因生殖系統缺陷,一直未能生育後代,這是你心中解不開的死結。你曾多次提出把你妹妹的兒子收為養子,都被許衛東拒絕。幾年前,你又提出要把這個外甥調進公安系統工作,又被許衛東一口回絕。從那時起,你們的夫妻關係名存實亡。由於許衛東為官清廉,你並未從他那裡得到任何實質好處,因而心灰意冷,由愛生恨!”
何淑賢撕心裂肺地大吼大叫:“你胡說,許衛東壓根就不清廉,他貪得無厭,荒yín好色,他只是不給我辦事,不肯給我一丁點好處,是因為他覺得不值得,他對我早就沒有任何感情了。我恨他,巴不得他早早死掉才能出了這口氣。”
何淑賢的話音才落,法庭上一片譁然,即使沒有法律知識的人也聽得出來,何淑賢和許衛東之間有太多的恩怨糾纏,這使得她的證詞可信度大打折扣。
案情的急轉直下讓所有人措手不及,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公布審判結果。
當天庭審結果經媒體發布後,輿情紛紜,警方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巨大壓力。
6
2013年5月27日。大到暴雨。
楚原市刑警支隊。
雨珠子串成串,被狂風裹挾,瘋了似的拍打著樹葉、地面和窗欞,發出讓人心煩意亂的噼啪聲,地面上被濺起的煙塵混合著水霧,好像整個世界都籠罩在紗籠里,混沌、吵鬧、茫然。
我們早晨上班後,沈恕才在他的辦公室里躺下休息,並叮囑值班人員兩個小時後一定要叫醒他。這是他在庭審結束後的四十來個小時裡唯一一次小憩。
從警方的角度來說,許衛東殺人案雖然辦得不夠圓滿,卻也算成功——證據確鑿,被告也未抵賴殺人的事實。至於法庭判決結果,原本就不在警方的控制之內,也輪不到警方操心。
可是警方辦案人員卻不甘心。憑經驗和直覺,他們並不相信許衛東因罹患異睡症而無意識殺人的說辭,卻一時找不到強有力的證據去反駁。被告方的證據充足,辯詞沒有漏洞,無論許衛東或強鵬,都是警方十年一遇的強勁對手。許衛東具有超一流的反偵查能力,老謀深算,籌劃縝密,而強鵬的法律知識全面,巧舌如簧,善於捕捉對手的微細差錯,這兩個人組合在一起,幾乎是一堵堅不可摧的銅牆鐵壁,尋常的打擊於他們絲毫無損,警方與他們對壘,必須要掌握無堅不摧的金剛鑽才行。
可是,無論是證明許衛東和孫寶寶之間的jian情,還是證明許衛東在殺人時神志清醒,都非常棘手。
來自省政協的壓力也讓警方不堪重負。鬧得最凶的是許衛東的幾個老同事,或許是出於兔死狐悲的心理,或者是自保的本能,他們罕見地結成同盟,要求法院在沒有證據給許衛東定罪的前提下儘快放人。
這讓省里主管部門都有些灰頭土臉。省里對許衛東案子的態度不統一,兩派各執一詞,爭得很厲害。有人建議從重從快處理本案,以警示本省官員;也有人主張網開一面。但哪一方也不能無視證據和法律,所以也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警方身上,盼他們儘快查明真相。
來自四面八方的責難、壓力、意見、建議、懇求、批示、命令,像橫七豎八的鐵條,織成一個巨大的烤肉架子,把案件的主辦人沈恕放在烈火上烘烤。在休庭後的四十個小時裡,沈恕根本沒有時間思考案情,不眠不休地應付著一個個愁眉苦臉又語重心長的老同志、老上級、老幹部。
沈恕只休息了一個半小時,沒等別人叫醒就自己爬起來了。他簡單洗漱過,一邊咀嚼放涼的油條,一邊吸溜溜地喝豆漿,不到五分鐘就解決了早餐,然後揉揉布滿血絲的雙眼,把偵查員們召集到一起來。
沈恕的思路是從三方面著手,以鐵證擊碎許衛東和強鵬的謊言。
首先,也是最關鍵的突破口,是找到許衛東故意殺人的證據。但凡他曾事先勘查現場、誘使被害人去千島湖度假區,或者挑選兇器、無意流露出殺人動機,種種痕跡,都可以作為他蓄謀殺人的直接或間接證據。
棘手的地方是,許衛東是刑事偵查的大行家,凡是警方能想到的,他事先幾乎都想到了。千島湖度假區地理位置偏遠,附近道路上的監控攝像頭稀稀落落,或者乾脆就沒有。景區內通往農家院的道路更是連路燈都沒有一盞,原生態味道十足,是最理想的犯罪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