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訓練結束後,我正式開始了在“超能力犯罪調查局”的工作。我的搭檔是機器人考卡提奧,當時他已經在局裡工作了兩年。那會兒他的名字還叫RCTP5057-6834-1290BH。一周之後他就獲得了考卡提奧這個近似於人類的名字。托我媽的福,他在局裡的人緣微妙地變好了,畢竟……假如你的同事有個無比冗長且繞口的名字,你也不願意天天叫他,不是麼。

  在我告訴諸君這個故事之前(真抱歉前面說了一大堆還沒說到重點),我要先說說我的超能力。

  從我的角度來看,我的能力既不酷炫也不實用。我有個同學可以飛,雖然她只能懸浮大約七英尺的高度,而且不能隨便移動,但這能力還是酷斃了。我上初二的時候她就被聯邦超自然現象研究學會的人帶走了,至今我也沒見過她,不知道她是不是還活在這個世界上。進入超自然犯罪調查局後,我認識了不少有超能力的同事,他們的能力雖然沒有那麼酷,但是很實用。比如有個傢伙能讓他所碰到的東西以零下八度的溫度凍結——從此之後他再也不用擔心冰激凌在夏天融化了!感謝超能力!還有個傢伙能複製紙上的內容,只要他把一張白紙貼在寫了字的紙上,就能完美複製出上面的字,只不過字是左右相反的,否則他上學的時候肯定很快活。

  而我的能力……它既不酷炫也不實用。它的名字叫“三一律”。這個詞語不是我發明的,而是個戲劇理論中的名詞,它的意思是一齣戲劇必須發生在一晝夜內,同一個地點,講述一個完整的情節。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戲劇都遵從這個理論,只不過我的能力和這個名詞所描述的理論非常相近,所以學會的研究者們以“三一律”來命名它。當我使用我的能力時,我可以看見以我為中心、半徑十公尺內區域在任意一天內發生的所有事。非要打個比方,我就像個24小時監控的攝像頭。

  這種能力對打擊犯罪真的很有幫助,假如出了命案,我只要在案發現場使用能力,就能看見兇手到底是誰。任何事在我的能力之下都無所遁形。聽上去簡直無敵了,是吧?現在我告訴你,這能力很有一番限制。首先,在使用能力時我不能移動,一旦我離開了半徑十公尺的範圍,能力就會失效,這時我就必須再使用一次能力。其次,我所看見的“一天”是指當地時間的凌晨0點至晚上24點,不能像上班族一樣從早上9點開始,所以在使用能力時,我必須24小時睜著眼睛。如果運氣好,案件是早上發生的,那麼找出嫌兇之後我就能回去補個覺了。如果運氣糟透,命案剛好在晚上23點發生……這就意味著我必須在兇案現場待上一整天,還不能睡覺,因為一旦我睡著,能力就會中斷,這意味著我必須從頭再來一回。(學會的研究人員把我的能力歸屬為“觀眾視角的三一律”,他們認為應該還存在“導演視角的三一律”、“演員視角的三一律”和“戲劇評論家視角的三一律”。我想按這種理論編排的戲劇對觀眾來說根本是一種折磨。)

  這種能力簡直太叫人蛋疼了,是吧……?

  我本來以為這種蛋疼能力在實踐中是完全沒有用處的,但出乎我意料,在我和考卡所辦的第一個案子裡,它就派上了用場。當時我們在調查一起毒品走私案,因為完全不知道毒品是怎樣被偷運入境的,所以我在卸貨碼頭使用了我的能力,坐了16個小時,最後發現原來走私犯把毒品溶在了飲料中,而他擁有提純藥劑的超能力。案件的結果大家都已經知道了,我找到了那個傢伙,追他追了八個街區(同一時間我的搭檔因為電池接觸不良正倒在大街上抽搐不止),累得奄奄一息,幸好那傢伙比我更累。我給他帶上手銬的時候,他喘得像頭髮情的牛。

  “你真能跑。”他驚嘆。

  “謝謝,我以前參加過田徑隊。”我很謙虛。接著我禮尚往來地說,“你也挺能跑的。”

  “我得過縣裡舉辦的馬拉松大賽的第三名。不過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我們友好地交流了一下長跑心得,然後我把他送上警車,回頭去救我接觸不良的搭檔。

  ……真抱歉我又說了一大堆結果還是沒說到重點。

  這個故事的開始,我們見到了阿什福德警官。他就像所有熱播電視劇里常能看見的那種“硬漢”警官形象一樣:摻著銀絲的黑髮,滿臉胡茬,西裝從來不扣,眼睛因為熬夜辦案而布滿血絲,臉上的神情卻一絲不苟。

  阿什福德警官正在辦理一起“詭異至極”的案件(他的原話),因為完全無從著手,所以他向超能力犯罪調查局求助。局裡派出我和考卡來調查此事。

  “聽著,如果不是這事兒太過詭異,我是不願意向你們求助的。”在阿什福德警官的辦公桌邊,我和考卡並肩站立,聽警官壓低聲音說,“現在它已經快變成局裡的恐怖怪談了。要是再不解決,記者就要上門了。記者!”他哼了一聲,“就像追逐死屍的禿鷲,啃食腐肉的鬣狗。被他們纏上就糟糕了。”

  他拿出一疊文件,將其中一份交到我手上。我對翻閱檔案沒什麼興趣,所以乾脆充當書架,捧著那文件,讓考卡以他如照相機般的記憶速度瀏覽這些東西。在他對檔案“拍照”的時候,我問警官:“那麼到底是什麼事呢?”

  “事情要從4月13號說起。”阿什福德警官靠在自己的辦公桌上,“一開始,這個案子不歸我們管,它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已。一名司機晚上開車回家,撞了個人。據他交代,那人是突然從路邊衝出來的,他根本來不及剎車。從監控攝像頭拍攝下的畫面來看,他說的基本屬實。司機撞了人,立刻把傷者送到醫院,然後報了警。傷者身上找不到身份證件,而且他斷了好幾根肋骨,還有腦震盪,昏迷不醒,我們也問不出他是誰,這事只好先擱著,等他醒了再說。然而,怪事就在這時發生了。”

  他把我手裡的資料翻到第二頁。考卡的眼睛挑了一下,我想他大概在表達對警官的不滿,因為他還沒把文件看完呢。我低下頭,發現警官翻開的這一頁上貼著一張照片,照片裡是個渾身沾滿血跡的青年。青年的頭髮是黑色的,如果把他臉上的血跡清洗乾淨,那麼他會是個俊秀得讓人移不開眼的帥哥。

  “就是他。”警官指著照片,“當天夜裡,他從醫院失蹤了。”

  “失蹤?”我皺起眉。

  “失蹤。”警官點點頭,“我記下了值班護士的口供。據她說,夜裡11點45分時,她開始挨個查房,那會兒這位傷者還乖乖躺在床上。但是當她查完房——那時的時間是凌晨12點10分——返回護士站時路過傷者的病房,就發現病床空了。她原以為是傷者醒了,去上了廁所什麼的,但是廁所里沒人。醫院裡哪兒都找不到他,他就這麼失蹤了。病房外是一條走廊,走廊兩端都裝有攝像頭,但是錄像里沒拍到他離開。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他從病房的窗戶逃走了,但上帝啊,病房在10樓!他出了車禍,斷了肋骨,還有腦震盪,怎麼可能從10樓跳窗逃走?蜘蛛俠也做不到!”

  阿什福德警官做了個手勢,我將資料翻到下一頁。

  “更詭異的事發生在第二天。”阿什福德警官有氣無力地說,“大概是上午9點左右吧,我們接到報警,說有人跳河自殺。幸好當時河邊有位前救生員正在鍛鍊,這位英勇的市民把他救了起來,送到醫院——就是前一天那家醫院。你猜怎麼著?”

  我瞪大眼睛:“這位‘想不開先生’該不會就是‘出車禍先生’吧?”

  阿什福德警官沉重地點了點頭。“醫生給他檢查了身體,發現他身上因為車禍造成的傷全好了,沒有骨折,沒有腦震盪。等警察趕到,訊問他為什麼要從醫院逃走,他一言不發。”

  “呃……該不會他們並不是同一個人,而是雙胞胎兄弟?”

  警官聳了聳肩:“這個我就不清楚了。我只知道,更加詭異的事還在後面。當天夜裡……”

  我痛苦地猜測:“他又從醫院失蹤了?”

  “是的。又一次。接著,在4月15號下午3點,這位年輕人勇敢地打劫了運鈔車。他拿著一把槍走向運鈔車,車上的安保警衛立刻跳下來舉槍反擊。他身中三槍,送到醫院時已不治身亡,而警方發現他手裡的槍只是一把玩具槍。”

  我覺得我現在的表情肯定很像一隻縮水的、皺巴巴的檸檬:“聽起來真糟糕。他為什麼要拿著玩具槍打劫運鈔車?聽起來他似乎在主動求死啊?”

  “我也這麼覺得。”警官說,“他的屍體送到局裡做司法解剖,我們錄下了他的指紋,但是在犯罪記錄庫里沒有他的指紋信息。而詭異的是,當天夜裡,他的屍體……”

  “消……消失了?”

  “從停屍房裡蒸發了。”警官做了個四散飛去的動作,“然後,在4月16號,這位‘我不想活先生’闖進了本地毒梟交易現場,被毒梟打成篩子。我們再一次把他的屍體拉回警局。經過指紋比對,他的確就是打劫運鈔車的那位先生,而不是某個長得相似的人。我們的法醫被嚇得三天不敢上班。而那具屍體就放在停屍房裡。為了防止有人竊取屍體,我們還加派了人手,守著停屍房,徹夜不眠,但是第二天……”說到這兒,警官疲憊地閉上了眼睛。

  “屍體再度消失了。”

  “現在局裡到處都在傳這是靈異事件,是鬧鬼什麼的。”阿什福德警官的聲音越來越低,“大家束手無策,只好請你們出手。我想,這肯定是你們的工作範疇,對吧?”

  “我想是的。”我說。

  考卡沉默地聽著我們交談,發現我們用不著那些文件之後,他把檔案夾從我手裡奪過去,繼續他的“拍照”工作。在這方面他真可謂是兢兢業業。

  調查的第一站,我們去了“尋死先生”頭一回失蹤的那家醫院。考卡的說法是“我們要按圖索驥”。他的資歷比我老,就照他說的辦好了。

  出示了超能力犯罪調查局的證件之後,醫院的護士小姐異常熱情地把我們領到“尋死先生”失蹤的那間病房,途中她不下三次用露骨的眼神打量著考卡,並且多次暗示地提問他有沒有女朋友或男朋友——後者渾然不覺,簡明扼要地回答了她的問題,但她並沒有因為冷遇而就此放棄,反而似乎更感興趣。我想她大概喜歡考卡這樣的、所謂“冰山酷哥”型的男人……男機器人。(考卡曾經說過機器人沒有性別之分,他們的類人外形不過是為了減少給他們的人類鄰居所帶來的不適感而已,但是我覺得既然他的外表“看起來像”是個男人,而他又是個機器人,那麼他毫無疑問就是個“男機器人”。考卡對此的反應是:“哼。愚蠢的人類。”)奇怪的是,雖然這個時代超能力者也不算罕見,但是機器人的數量更多,不管怎麼看都是我比較稀罕,為什麼護士小姐不物以稀為貴地多看看我呢?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