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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說》南三鬼

  文案:

  “我們被耍了。”她說。

  內容標籤: 幻想空間 靈異神怪 情有獨鍾 歡喜冤家

  搜索關鍵字:主角:孫青易,王思白 ┃ 配角: ┃ 其它:

  【

  第1章 第一章

  每個都市都會流傳著屬於當地的靈異怪談。這裡也不例外。

  S市是許多人嚮往的城市,現如今已有許多青春偶像劇都喜歡挑在這兒拍攝,既帶動了旅遊業又給自個增添了不錯的話題。

  孫青易來到S市約有三年時間,是即將邁入社會的大四生。沒什麼出息,暑假在一家花店打下手,做收銀員,同時也趁機記錄下關於她所聽說過的怪談。

  店長是傳說中大學生創業成功例子中的一員,但在她看來,他不過是比常人多了些不可缺少的運氣與顏值罷了;談不上有多帥,大概是屬於網絡上描述的鹽系男子。當然,這皆與她無關,最多能使她在漫長又無趣的打工生活里,找到些相對不刺眼的風景。

  比起店長,更令孫青易好奇的是他的一位奇怪朋友,個子不高,甚至是稱得上有些矮小。總是穿著與季節不符的打扮,喜歡隨身攜帶一個小提琴的琴盒,她尚未見過她拉過小提琴,所以裡頭裝的是什麼,還有待考究。

  她每周三下午會準時在三點鐘來到店裡,與店長神神秘秘的走進辦公室里,天知道他們在竊竊私語些什麼,難不成是進行一些不可告人的骯髒py交易?她的好奇心,不斷驅使著她使用餘光去撇辦公室那扇緊閉的門,以及那扇拉上窗簾的玻璃窗。

  雖說好奇心會害死貓,但如果能讓她此刻知曉他們的神秘談話,死又如何?又何懼!

  說起來,她好像從沒聽過他倆叫過對方的名字,一言不發就眼神交流,一點料都挖不出來——

  “喂,小姐。”一隻顯露年齡、飽受滄桑的手,不耐煩的在孫青易眼前晃了一番,生怕她聽不見似的,又用手背敲了敲桌面。“可以找我錢了嗎?”

  孫青易趕忙連連道歉了幾聲,手忙腳亂的把錢找給客人。“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久等了!”

  “年輕人呀,我要是你老闆,上班敢發呆就扣你工資了。”客人很是不悅,但幸運的是,對方只是口頭上訓她幾句,並沒有選擇投訴。

  正當她僥倖的鬆了一口氣時,抬頭竟然天殺的撞見店長露出一副陰險的微笑,她頓時感覺錢包一緊,千萬不要因此扣她工錢呀!

  孫青易故作鎮定的將視線移到下一位客人身上,裝作只是不經意的和店長對視到。“好,這是找您的錢,請拿好。慢走!”

  再重新一抬頭,店長不知道什麼時候又縮回了辦公室里。再過個半小時,他的朋友準時離開,店長隨手從收銀台旁的木架上拿了瓶自製的蔬果醬,上演著和上周一樣的橋段,一如既往的被拒絕了。那些蔬果醬是店長親手自製的,至於味道如何,對於她而言還是個未知的謎題,不過從平時的銷量上推測,應該不會差到哪去…吧?

  孫青易不敢妄下結論,她忽然為自己想到了一個商機,如果她也做個美食測評視頻,說不定能給店裡吸引點客源呢?她也有可能會因此漲工資、吸粉,走上擁有百萬粉絲贏家的人生!

  只是,她一個靠著在微博上寫靈異小說的萬年透明博主,好不容易攢粉攢到一萬多,突然轉型做美食博主,天知道還能留下多少粉?儘管她一萬多的粉絲里,本來就有八千是自己買的,賣家還貼心的附贈了幾百個殭屍號。

  “孫同學,我要是沒記錯,你是來我這打工,不是來蹭冷氣發呆的吧。”店長又帶著他深藏不露的詭異微笑,朝孫青易警告的挑了挑眉頭。

  “店長你又再開玩笑了,哈哈…”孫青易尷尬的乾笑了兩聲。要是那些被他迷得神魂顛倒的媽媽桑和小姑娘們,能仔細的觀察一回他的臉部表情,其實就能清楚的發現,他的眼睛根本沒有在笑,皮笑肉不笑,簡稱假笑!

  店長在我強烈的注視下,疑惑的摸了摸自己的臉頰。“我臉上有東西嗎?”

  “不,沒有,很乾淨,對不起!”孫青易能想像到自己現在是一副怎樣狗腿的表情,不自在的抹了一把額頭上不存在的汗,並真誠的保證自己之後會儘量不再發呆。這才如願的在午休時間刷了一把心愛的手機。

  孫青易沒有忘記想要轉型美食博主的小心思,抱著奔赴沙場,隨時準備犧牲的心態,掏錢跟店長買了一瓶蔬果醬。若是想讓一樣食物變得無比驚艷,就決不能對它持有極高的期待,畢竟期待越高,失望就會越大;相反則會得到一個令人驚喜的效果。這種心理效應,她稱為“吊橋暗示”。

  孫青易選擇保守的沾著吐司吃,是附近西點店裡賣得最暢銷的商品。嗯——酸酸甜甜,又帶有一點點的鹹味,配著邊緣有些焦的吐司,簡直絕妙!她這算是明白了為什麼每天會賣到脫銷的原因了。

  巨好吃!她想她已經看到了以後,自己每天中午抱著蔬果醬當飯吃的場景了——不,這樣想想,好像就不是那麼痴迷了…甚至還有點莫名的…不舒服。

  剛過午休的這兩、三個小時裡,是一天中最熱的階段,店裡的客人自然是少之又少。同時也是孫青易可以藉此旁敲側擊的機會,怎麼說她也在店裡工作近倆個星期多了,總能八卦八卦吧?“店長呀,你有沒有聽過關於S市的傳說?”

  “說說看。”店長合上手裡的輕小說,一副洗耳恭聽的神情。

  孫青易竊喜了幾秒自己拋出的敲門磚沒有砸空,裝模作樣的左顧右盼了下,神秘兮兮的用手遮著嘴,悄聲說道:“我從網上看到有知情人爆料,說S市里藏著一些怪人,喜歡披著人類的皮囊、會進化,然後……幹嘛來著?”

  場面一度有些尷尬,她突然有些記不太清了,支支吾吾的皺著眉頭。“…反正不太一樣就是了,我也不知道要怎麼形容…傷腦筋——噢!我想起來了,更像是末世進化的殭屍,像變態發育的蝴蝶一樣,皮囊是它們的蛹。”

  “你信?”店長有些不屑。

  確實,連孫青易都覺得自己說出了很荒謬的事情。

  “當然不信。”她有些沒有底氣的說道,誰叫她是一個徘徊在唯心和唯物之間的混亂中立。“我是覺得追殺它們的獵人很帥氣,才去了解的。聽網上說,凡是出現在都市的怪物,上面組織都會僱傭獵人去除掉。真不知道獵人是什麼樣子?和電影裡經常出現的類似不…”

  “有這糾結的功夫,不如多想著怎麼編出更讓人信服的恐怖小說吧。你的文筆還欠點火候,情節不夠吸引人,很難留住讀者的。我連上廁所的時間,都不願意用你的小說來消磨,畢竟,看你的小說更令我痛苦。”

  “你居然知道我的微博?還看我的小說?還說它爛?!”有一瞬間,孫青易覺得自己猶如被人公開處刑,無情的扒光丟在大街上,當下是又羞又怒。像她這種把微博當作是一個可以盡情吐槽的場所,根本不想被生活中的人知道好嘛!幸好她最近沒有發表過關於打工的事情…如果有,要是被發現了,她估計要被掛在牆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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