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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這些的確是起人所為,那麼動機多半是出於報復。

  但是專案組內也有人指出,起人選擇的這種殺人方法未免太不明確了。他想報復的話,完全可以選擇在自己活著的日子裡採取直截了當的方式進行。為什麼要拐彎抹角?

  對於這些反駁,若尾是這樣認識的。

  “像白藤起人這樣的天才,必然是心高氣盛。如果在生前惹上事端,當然要受到懷疑,並會受到警方的傳訊。即使無法證明他有罪,那麼任何人也會認為是他的報復行為。結果會落一個被人恥笑的下場。這是他絕對無法忍受的。他連自殺也不肯承認,於是製造一起病逝的假像,並安排了死後復仇的計謀。

  “的確,他採取的這兩種形式都是不確實的手段。那不正是他草率的賭注嗎?如果成功當然好,即使達不到百分之百的目的,也能使受害人心驚膽戰,使人覺得他們對起人的冷酷是殘忍的苛待。就算是不成功的話,更能引發世人支持他,達到譴責蘆高公司經營管理層的自尊的效果的!

  “依我的看法,這是天才的白藤起人的賭命的計謀!”

  無論如何,獲窪員警署在集中全力弄清市原彌榮子事件的真相。

  隆太的墜機事件是由富士五湖員警署管轄並處理的。

  目前正在和運輸省意外調查委員會聯繫,進行嚴密的調查中。

  關於彌榮子事件,假如是起人的罪行的話,那就要首先弄清兩件事:他是怎樣得到蓖麻子白朊的?什麼時候把蓖麻子白朊放進彌榮子的戒指里的?

  如果無法查明他弄到蓖麻子的途徑,那就不能證明是他所為。由於起人有廣泛的學術界同事和朋友,因此還有必要查清他的交友關係。

  況且,尚不能確定起人就是兇手呢。

  關於彌榮子的毒殺事件另有兇手的可能依然存在。那種情形被證實了的話,兇手則是為了嫁禍起人而殺死彌榮子的。

  兇手可能是彌榮子的敵人,因為她的死可以獲利的人……

  除了雙管齊下地調查起人和彌榮子的背景外,總部還有一項重要而緊急的任務,即是防備新的犧牲者出現。

  假定兇手是起人這一點成立的話,他的復仇目標決不僅限於隆太和彌榮子兩個人,恐怕還有第三個和第四個人。

  第三個受害者,最有可能的就是白藤興二了。

  興二比靈斯太小三歲,今年五十二歲。蘆高公司創立時,他辭去了銀行的職務,擔任了副經理,一直主要負責財政上的業務。和大膽行動的隆太相比,興二顯得有些神經質,保守而且固執。對於企業經營上的事情,通常按照隆太的意思去做出決策。

  至於他對待起人的態度,興二顯得更加刻薄和不近人情。他們的表兄弟千野宏,在獲窪員警署接受傳訊時說:

  “那是因為他擔任著副經理的重任的緣故。對於起人提出的研究費申請一事,縱然他能諒解,也不得不鐵心腸地表示反對。”

  但在起人死後,市原彌榮子卻向親近的人透露了相反的事實。

  “興二在三兄弟中位於老二。小時候隆太和起人就表現出了非常的天才。而興二則夾在他們兩個人中間,所以顯得更加不足。加上隆太比較喜歡最小的弟弟起人,我認為興二對起人會產生比較複雜的情結。”

  獲窪員警署和總員警廳達成了協定,首先委託興二管片內的北澤員警署,在他的住宅附近加強巡邏。

  蘆高公司也雇用了保鏢,時常在興二身邊保持著戒備。

  這些保鏢每天用車接送興二,仔細檢查?車或其他零件有無異常。在家中,興二的妻子春江定時檢查丈夫的西服、領帶、袖扣甚至鞋子,恐怕兇手無孔不人,在他的日用品里放了蓖麻子白朊或其他毒物。

  五月二十八日,九之內的蘆高公司總部召開了董事會議,興二順理成章地接任隆太,成為第二代董事長兼經理。

  千野宏則由常務董事升任專務董事。

  會議同時計畫六月份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增選兩名新的董事。

  本來蘆高公司的宗族色彩很濃,在全部股票中,百分之八十由隆太、興二、起人三兄弟和千野宏持有。這百分之八十,隆太占百分之三十,興二和起人各為百分之二十,千野宏為百分之十。

  但是起人持有的股份已在兩年前為製造新設備而提出研究費要求的時候,轉交公司保管了。

  起人死後,一部分股票讓給了市原彌榮子,大部分則隆太接收了。

  隆太死後,他的股份就由妻子壽子繼承,可是壽子根本不想參與公司經營,並將股東的權利讓給了興二。

  興二就任經理之後,他身邊的警衛工作更加嚴密。專車每天都從不同的路線往返於家庭和公司之間。原本就神經質的興二更加神經緊張,不但減少了外出或打高爾夫球,連外人贈送的食品和禮物都不再碰一下。每天中午吃的是家中帶來的盒飯,晚上只到兩三家相當熟的餐館用餐,並且還採樣留底,以防萬一。

  “這樣做不是太過份了嗎?”

  佐知子聽丈夫說起興二目前的做法,不由得大為吃驚。

  在這天吃飯時,便和透子說了起來。

  “起人已經死了,怎麼會襲擊他的專車?或是在他的飯里下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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