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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尋歡,出身一個書香世家,家住李園。李家三父子俱擅長於文墨,都曾在科舉中高中探花,有著“一門七進士,父子三探花”的美名。

  傳說李尋歡不止出口成章、滿腹經綸,是御筆欽點的探花,在武藝上小李飛刀、例不虛發的名號也傳遍大江南北,在江湖上有著六如公子的美稱。

  聽說還有個青梅竹馬的美貌未婚妻。

  這就是個典型的人生贏家啊。凌歡曾經還這麼感嘆過,現在一看,可不是名副其實嘛!

  凌歡瞅瞅他,道:“先說好,如果你要收留我的話可別問我要錢,我可是沒錢付的哦。”

  只見李尋歡皺眉點頭說自然不會,一邊問他要不要他幫忙派人將屬於他的那部分錢財追回來,一邊讓他儘管放心的住在李園。

  凌歡拒絕了他的第一句話,答應了第二句。開玩笑,他上哪裡去找那麼幾個人來給李尋歡追著玩兒啊。

  於是凌歡就這麼屁顛兒屁顛兒的跟著李尋歡去了李園,開始蹭吃蹭喝的日常。

  第42章 那把放蕩不羈愛自由的

  莊羽墨為人桀驁,就算遭受眾多磨難也不曾低下自己高昂的頭顱,不曾彎下挺直的脊背,但傲氣和自尊在絕對強大的實力面前都是無用的東西。

  事后庄羽墨趁著雲諳放鬆的功夫對她出手,他不知道在他看來的放鬆警惕不過是雲諳的尋常狀態而已,對她來說沒有什麼放鬆不放鬆的,有的只是戒備和全力以對,所以莊羽墨又被教做人了一回,偏偏他還不死心,就算倒在地上渾身是傷動彈不得那顆心也還是蠢蠢欲動,雲諳見了覺得好笑,她也有過這種時間段也理解他,不介意閒暇之餘教導一下他,不過次數一多就有些就有些煩躁了,乾脆下了狠手把莊羽墨打得重傷沒有十天半個月來下不了床,這才清淨了。

  雲諳向錦嵐吐槽說,要不是打死他不太好她早就下手了,雖然他對她的威脅不大無法造成什麼實際傷害,但他的視線總是如影隨行,像只蒼蠅一樣,讓人心生煩躁。

  這時候錦嵐就會摸摸她的腦袋,將她搖亂的簪子扶好,笑而不語。

  凌歡跟著李尋歡回去的當天晚上,便請廚子滿滿當當的做了一大桌子菜擺在園內,林詩音與李尋歡共同作陪。

  凌歡和李尋歡本是隨便聊幾句卻發現對方無論是性格脾氣還是行事作風都頗為投緣,於是兩人便天南地北的聊開了,林詩音也是見識廣闊不同於一般女子,有時候對人對事提出的觀點和切入角度都讓人感到新奇和驚喜。

  凌歡:”能夠得到林小姐這麼一位才思敏捷秀外慧中的未婚妻李尋歡你可真是讓人羨慕嫉妒恨啊!“

  李尋歡給林詩音夾完菜,正端了杯酒喝,聽聞凌歡的話也只是笑了一下,朝他拱拱手,敬了杯酒,“尋歡三生有幸。”端的是一副寫意風流的做派,又向林詩音舉杯,“言容貌表妹傾國傾城,言性格表妹蕙質蘭心,這般摸樣的人兒本應只有天上有如今下了凡塵使尋歡一見傾心眼裡再容不得其他人,今生能得表妹為妻,尋歡此生再無憾事。”

  林詩音聽了臉色微紅,眼波含水,幸而天色已晚,燭火不太亮才沒有將她此刻的模樣表露無疑,可即便是這樣也能讓人感受到她的羞澀和喜悅。“表哥才是,我不過一個孤女而已,何其有幸才能遇到表哥……”

  凌歡自己做過古人,也見過不少英俊瀟灑的人士,但李尋歡這一身仿佛從骨子裡生出來寫意風流還是讓他頗為折服,也為他能面無表情的說出這種話讚嘆不已。

  由於白日裡是個天朗氣清的好天氣,夜晚也是皓月當空,美酒佳肴美景再加上志投意和的好友,更是興致盎然。

  聊著聊著李尋歡還和林詩音共譜佳音,一人奏笛,一人操琴,兩人默契十足更是情投意合,眉目流轉間那深厚的情意讓凌歡覺得這曲《高山流水》充滿了狗糧味。

  夜色漸深,晚風漸涼,林詩音身體到底是弱了些,便離了席,剩下凌歡和李尋歡聊天胡侃一晚上。

  凌歡喝小青蛙的酒到底是喝傷了,好長一段時間都不想再喝酒了,此時他也只是捧了杯茶水慢慢喝著,他小口地喝著茶,想到白天的事有些打趣地問李尋歡:“你是不是看到有人有困難就會將他撿回去?”這麼爛好心也不怕引狼入室。

  李尋歡看著他有些無奈,他搖頭道:“別的不說這點識人之明我還是有的。”

  “畢竟知人知面不知心,萬一我是個壞的呢,你這般待我不怕我出手害你?”凌歡盯著他看了一會兒,目光灼灼,結果半天過去了他還是一副清俊儒雅的模樣,半點不為凌歡的視線而動搖,只見他輕搖畫扇,道,“是有這個可能,不過我還是無法對需要幫助的人視而不見。”

  凌歡聽完這話,沉默一會兒,給自己斟了杯酒,太久沒有喝酒辛辣的液體一入喉便使他嗆咳起來。才道:“你可真是個爛好人。”不過每個世界總是需要一些爛好人的。

  李尋歡看著他笑起來。

  兩人天南地北的侃,從星星月亮聊到詩詞歌賦,從風花雪月聊到人生理想。

  凌歡雖然是白住,可李尋歡並沒有怠慢他的意思,不僅貼心的在外園為他安排了住處,還給他派來兩個如花似玉的婢女。

  看著兩個人比花嬌的大妹子,凌歡不由得仰天長嘆,這該死的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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