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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場驚嚇,奶媽子思來想去的,不知如何告訴主人——怎麼說呢?說是被人嚇著了,那不像話,門口成天人來人往的,難道她還沒見過人不成?說是見了鬼,那更是無稽之談,尤其是這家的主人都是文明人物,奶媽子只怕自己談鬼論神的,會招了他們的厭惡。

  所以奶媽子索性把嘴一閉,老老實實的縮在院子裡伺候小少爺,不出門了。

  因為金玉郎再次消失,並且消失得很徹底,所以金效坤也就漸漸的把這個人放下了。自從和果剛毅合作開闢了新事業之後,他交了許多的新朋友,也結了許多的新仇敵,這讓他漸漸理解了陸健兒那一類人的思想。陸健兒那一類人素來是不怕結仇的:恨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幾?

  這可不是一個正派商人應有的思想,但是沒關係,他現在知道了:不正派的人,也可以順風順水、舒服的活,比如此時此刻的他。

  在果剛毅一派的庇護下,他發了一筆戰爭財,即便要分出五成利潤給果剛毅,那也還是大賺。金錢恢復了他的體面與尊嚴,而從那風雲變幻的天下大勢上看,他還將更加的有體面、更加的有尊嚴。

  因為北京城裡的霍督理兵敗如山倒,改朝換代的日子已經近在眼前了。

  果然,又過了一個月,霍督理率領殘部倉皇撤出北京城,舊政府的五色旗降下來了,滿街飄揚起了新的旗幟,是青天白日滿地紅。

  第136章 為難

  盛夏時節,段人鳳到了北京。

  她自己計算了時間,發現自己離開北京已有兩年。兩年的光陰,說起來並不是漫長歲月,然而她回首兩年前的種種往昔,只覺得是恍如隔世。

  還別說兩年前,就是和一年前半年前相比,她都已經是變了又變了。

  先前她那半長的頭髮,想要燙而又在行軍途中無處可燙的,如今剪成了利落的齊耳短髮,和這樸素短髮相搭配的,是一身嗶嘰軍裝。這不是她又女扮男裝的鬧著玩,這就是她每日的平常面貌。

  段人龍在年初,因為打仗打得實在是漂亮,所以升了旅長。而他將革命軍的招牌打得久了,漸漸的也真浸染了幾分“革命”的氣味,革命的同志是不分男女的,女子一樣可以為國家和社會做貢獻,所以他先把自家妹妹送進了參謀處當秘書。

  他們兄妹二人依然保持著天生的默契,這段人鳳叫名是秘書,其實更類似段人龍的眼線和爪牙,權限並不止於秘書。兄妹二人合作,將旅部上下人員全攥進了手掌心裡。而自從霍督理一派倉皇逃亡之後,段人龍率兵隨著連毅北上,這段人鳳因為揣了滿腹心事,所以快人一步的先進了北京。

  她的心事,便是孩子。

  金效坤自從把那個孩子接回了家之後,先是說天冷事繁,要等過了年後再把孩子送到她那裡,這話合情合理,她沒意見;等過了年了,他又說戰火激烈交通不暢,想等局勢穩定些了再送,這話依然是合情合理,她還是不便有意見;如此等到了上個月,大戰的勝負已分,局勢也算得上是穩定了,然而金效坤又一團和氣的找了新藉口,說什麼孩子學走路時摔破了膝蓋,天氣炎熱,他不敢讓帶著傷的孩子太受顛簸,怕孩子幼小嬌嫩,傷口會發炎。

  反正說來說去,他總有藉口。若是倒退幾年,段人鳳早就殺奔天津,直接把孩子搶回來了,但如今她長了幾歲年紀,又在參謀處里受了歷練,言談舉止便都增添了許多的人味——具體說來,就是她知道給自己和他人留餘地了,再具體一點的講,就是她說話做事之前都會先思先想,不像當年那樣,翻臉如翻書了。

  臨來之前,她也和哥哥商議過,她有些不安:“金效坤是不是不想把孩子給我們了?”

  段人龍點了點頭,也有同感。

  “那……”

  段人龍抬手撓了撓短髮,猶猶豫豫的說道:“要是咱們和金家做親戚,常走動,那麼……”

  段人鳳知道他的意思——他挺高看金效坤的,偶爾提起金效坤來,會下意識的稱他一聲“大哥”。平心而論,他認為那孩子若是落到了金大哥的手裡,也許比跟著他的親娘和舅舅強。原因有三:第一,金大哥確實是愛那個孩子,這一點他早就看出來了;第二,金大哥老是那麼慢條斯理和藹可親的,孩子若是和那麼個伯伯朝夕相處,一定能夠活得輕鬆愉快;第三,金大哥本人是一身的高尚紳士派頭,絕無吃喝嫖賭抽之類的惡習,對於孩子來講,足可以做個很好的榜樣。

  總而言之,段人龍認為金效坤干別的或許不在行,但是做個長輩養個孩子,還是能勝任的。而若是真把那個孩子接回來,那么妹妹就只有兩條路可以走了:一是帶著孩子隨軍,二是辭職回家養孩子。

  段人龍就像高看金效坤那樣高看著妹妹,總覺得妹妹是個女中豪傑,應該做出一番勝過男子的事業來。所以不如就把孩子放到金家,妹妹若是想孩子,那隔三差五的登門瞧瞧就是了。或者乾脆就讓孩子在兩家輪換著住,讓雙方都放心。反正只要孩子別落在金玉郎那小壞種的手裡,那就一切都好說。

  對待哥哥的這一番看法,段人鳳嘴上沒說什麼,心裡則是不以為然。金玉郎是壞種不假,金效坤也未見得善良到哪裡去,真善良的人,腦子根本就不會有殺弟弟奪遺產的念頭。金效坤再好十倍,她也不想把孩子放到他手裡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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