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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爹氣得不行。我爺爺反而沒發什麼脾氣,反而笑眯眯地問我:“怎麼就不行了?你看別的小孩兒家,誰家沒個媽?”
“那是媽?那是後媽!”我糾正他的措辭,我想我爺爺肯定沒聽過白雪公主的故事,所以跟他說毒蘋果是沒用的,要攀交情才行,“她要是進門,不就說明他把我媽給忘了嗎?我姥爺姥姥能高興嗎?姥姥姥爺可是我以後的靠山,他們不高興我還有靠山嗎?誰要是害得我將來沒靠山,我弄死她!”
我老爹哆嗦著手指頭就要解皮帶抽我。被我爺爺輕描淡寫地攔住了,“再等兩年吧。慶仔說的也有道理。總得給親家留點兒面子。”
爺爺發話了,我老爹立刻就崴了。
我坐在爺爺腿上,得意洋洋地想:誰特麼敢讓我當白雪王子,我餵他毒蘋果!
十二歲那年,我坐在飯桌上對老爹說:“行了,你的事兒我不管了。”
老爹又驚又喜,“你想通了?”
“想通什麼呀,”我嗤笑,“我那是懶得管你。你愛娶誰就娶誰,反正開學我就去住校。以後眼不見心不煩。”
老爹,“……”
十五歲那年,我跟爺爺宣布:“以後我不會上軍校,絕對不會上。誰再跟我說這個,我就離家出走!”
老爹和爺爺面面相覷。然後老爹咬著後槽牙在我後腦勺上甩了一巴掌,“你特麼活活就是個土匪!專門克老子來的!”
十七歲的時候,我高二,開始跟著軍區大院的幾個哥哥一起倒騰買賣。咳,咳,這個大家都懂的,我就不細說了。也是在那一年,我有了自己的第一個保鏢。他是我老爹的副官付叔叔家的外甥,也是從部隊上退下來的人,是個很有本事的人。因為手指受過傷,不能再玩槍了。但是拳腳很厲害。
他也是我的第一個男人。
他叫付春寧。
春寧。
春暖花開,時日安寧。
“好名字。”靠在我身邊的人也有了幾分酒意,醉眼迷濛地嘆了口氣,“真是好名字。呃,還有一個字跟我的名字是一樣的。”
我忍不住掐了掐他的臉。微帶醉意的臉頰,膩白中透著淺淺的粉色,琥珀色的眼瞳也蒙著一層水膜,細碎的燈光流轉其中,亮麗得讓人心動。
幼寧,春寧,也不知道我這輩子怎麼就跟這個寧字這麼有緣分。
“後來呢?”幼寧舉著啤酒罐子,笑嘻嘻地看著我,“你是不是看上他了?”
“後來啊……”我沉默了一下。我已經很久沒有想起以前的事情了,乍一聽到他這樣的問題,心頭竟有些恍惚。
“後來他一直跟著我。”我垂眸看著他手裡的啤酒罐,一時間有些移不開眼。言幼寧是混血兒,皮膚要比一般人更加白皙,十指修長,形狀美好。這是一雙沒幹過粗活的手,細嫩柔軟。握在手裡,軟軟的,十分可愛。
與春寧完全不同。
春寧是個當過兵的人,他指腹間長著的厚硬槍繭,即使閉著眼睛也能摸得出來。他的手指很長,指節粗大,連指節間的傷疤都蓄滿了力量。他是個很安靜的人,話很少,眼神沉默溫和。總是不聲不響地跟在我身後,像一道影子。即使不回頭去看,也知道他必然在那裡。
從我認識他開始,他就一直是我的影子。我走到哪裡,他跟到哪裡。或者正是這個原因,讓我在很長的時間裡,習慣了他的存在,卻也忽視了他的存在。
直到那一天。
那天其實是一個普通的應酬,幾個很熟的朋友聚在一起吃飯、喝酒,然後換個地方繼續喝酒打牌。都是很熟的朋友,春寧本來是不需要陪著我去的,臨出門的時候,神差鬼使的,我還是叫上了他。酒過三巡,我從包廂里出來接電話。電話還沒接通,眼角的餘光卻掃見走廊拐角處糾纏在一起的兩個人影。
是春寧。
我愣住。有些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因為這個沉默的男人留給我的印象太過清心寡欲,我幾乎忘記了他也是個正值壯年、有需要的大男人。最令我感到意外的,還是被他摟在懷裡的那個人。那不是一個女人,而是一個與我年齡相仿的男孩兒。眉目清秀的男孩,年齡介於少年和青年之間。他的整個人幾乎都纏在了春寧的身上,露出的半張臉布滿潮紅。
手機在我手裡再一次震響起來。而我的視線卻還停在春寧身上,傻了似的,收不回來。
我無法形容自己的心情。最初的驚詫過後,更多的是一種說不出口的憋悶——就像小時候看見自己的玩具被別人碰了的感覺。
春寧那麼警覺的人,自然也看到了我。隔著那個礙眼的男孩兒,他一動不動地與我對視。而那雙手,卻仍在男孩的背上緩緩遊走。
我從來不知道春寧的眼神也可以是挑逗的,甚至……是挑釁的。
在我反應過來之前,我已經大步流星地朝他走了過去。我一把拽開那個礙眼的男孩,把他推到一邊,在他的尖叫聲里拽起春寧的衣領,一路拽著他往外走。春寧沒有絲毫的抗拒,沉默溫順地任由我拽著他跌跌撞撞往外走。
我氣得要發瘋。
雖然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我為什麼會那麼生氣。
我把他按在車裡,死命地擦他的嘴。還有他這雙手,我簡直恨不得剁掉才好。
“那是媽?那是後媽!”我糾正他的措辭,我想我爺爺肯定沒聽過白雪公主的故事,所以跟他說毒蘋果是沒用的,要攀交情才行,“她要是進門,不就說明他把我媽給忘了嗎?我姥爺姥姥能高興嗎?姥姥姥爺可是我以後的靠山,他們不高興我還有靠山嗎?誰要是害得我將來沒靠山,我弄死她!”
我老爹哆嗦著手指頭就要解皮帶抽我。被我爺爺輕描淡寫地攔住了,“再等兩年吧。慶仔說的也有道理。總得給親家留點兒面子。”
爺爺發話了,我老爹立刻就崴了。
我坐在爺爺腿上,得意洋洋地想:誰特麼敢讓我當白雪王子,我餵他毒蘋果!
十二歲那年,我坐在飯桌上對老爹說:“行了,你的事兒我不管了。”
老爹又驚又喜,“你想通了?”
“想通什麼呀,”我嗤笑,“我那是懶得管你。你愛娶誰就娶誰,反正開學我就去住校。以後眼不見心不煩。”
老爹,“……”
十五歲那年,我跟爺爺宣布:“以後我不會上軍校,絕對不會上。誰再跟我說這個,我就離家出走!”
老爹和爺爺面面相覷。然後老爹咬著後槽牙在我後腦勺上甩了一巴掌,“你特麼活活就是個土匪!專門克老子來的!”
十七歲的時候,我高二,開始跟著軍區大院的幾個哥哥一起倒騰買賣。咳,咳,這個大家都懂的,我就不細說了。也是在那一年,我有了自己的第一個保鏢。他是我老爹的副官付叔叔家的外甥,也是從部隊上退下來的人,是個很有本事的人。因為手指受過傷,不能再玩槍了。但是拳腳很厲害。
他也是我的第一個男人。
他叫付春寧。
春寧。
春暖花開,時日安寧。
“好名字。”靠在我身邊的人也有了幾分酒意,醉眼迷濛地嘆了口氣,“真是好名字。呃,還有一個字跟我的名字是一樣的。”
我忍不住掐了掐他的臉。微帶醉意的臉頰,膩白中透著淺淺的粉色,琥珀色的眼瞳也蒙著一層水膜,細碎的燈光流轉其中,亮麗得讓人心動。
幼寧,春寧,也不知道我這輩子怎麼就跟這個寧字這麼有緣分。
“後來呢?”幼寧舉著啤酒罐子,笑嘻嘻地看著我,“你是不是看上他了?”
“後來啊……”我沉默了一下。我已經很久沒有想起以前的事情了,乍一聽到他這樣的問題,心頭竟有些恍惚。
“後來他一直跟著我。”我垂眸看著他手裡的啤酒罐,一時間有些移不開眼。言幼寧是混血兒,皮膚要比一般人更加白皙,十指修長,形狀美好。這是一雙沒幹過粗活的手,細嫩柔軟。握在手裡,軟軟的,十分可愛。
與春寧完全不同。
春寧是個當過兵的人,他指腹間長著的厚硬槍繭,即使閉著眼睛也能摸得出來。他的手指很長,指節粗大,連指節間的傷疤都蓄滿了力量。他是個很安靜的人,話很少,眼神沉默溫和。總是不聲不響地跟在我身後,像一道影子。即使不回頭去看,也知道他必然在那裡。
從我認識他開始,他就一直是我的影子。我走到哪裡,他跟到哪裡。或者正是這個原因,讓我在很長的時間裡,習慣了他的存在,卻也忽視了他的存在。
直到那一天。
那天其實是一個普通的應酬,幾個很熟的朋友聚在一起吃飯、喝酒,然後換個地方繼續喝酒打牌。都是很熟的朋友,春寧本來是不需要陪著我去的,臨出門的時候,神差鬼使的,我還是叫上了他。酒過三巡,我從包廂里出來接電話。電話還沒接通,眼角的餘光卻掃見走廊拐角處糾纏在一起的兩個人影。
是春寧。
我愣住。有些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因為這個沉默的男人留給我的印象太過清心寡欲,我幾乎忘記了他也是個正值壯年、有需要的大男人。最令我感到意外的,還是被他摟在懷裡的那個人。那不是一個女人,而是一個與我年齡相仿的男孩兒。眉目清秀的男孩,年齡介於少年和青年之間。他的整個人幾乎都纏在了春寧的身上,露出的半張臉布滿潮紅。
手機在我手裡再一次震響起來。而我的視線卻還停在春寧身上,傻了似的,收不回來。
我無法形容自己的心情。最初的驚詫過後,更多的是一種說不出口的憋悶——就像小時候看見自己的玩具被別人碰了的感覺。
春寧那麼警覺的人,自然也看到了我。隔著那個礙眼的男孩兒,他一動不動地與我對視。而那雙手,卻仍在男孩的背上緩緩遊走。
我從來不知道春寧的眼神也可以是挑逗的,甚至……是挑釁的。
在我反應過來之前,我已經大步流星地朝他走了過去。我一把拽開那個礙眼的男孩,把他推到一邊,在他的尖叫聲里拽起春寧的衣領,一路拽著他往外走。春寧沒有絲毫的抗拒,沉默溫順地任由我拽著他跌跌撞撞往外走。
我氣得要發瘋。
雖然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我為什麼會那麼生氣。
我把他按在車裡,死命地擦他的嘴。還有他這雙手,我簡直恨不得剁掉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