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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天天玩,我得照顧你的身體!”林母將食物擺好在桌上,“都是你喜歡的,趁熱趕緊吃!”
“你吃了嗎?”林薇打開飯盒,香氣四溢,果然是媽媽的味道!
“我吃了才過來的。”
“那我自己吃啦!”
“快吃,快吃!”林母問:“今晚回去吃飯嗎?明天中午想吃什麼?”
“媽,你這是打算天天給我送飯嗎?”
“你天天晚上不回來吃飯,我只能給你送午飯了!”林母憂愁,女兒工作太忙,得不到相應的休息,把身體熬壞了,怎麼辦?
林薇沒好意思說,她晚上不回去吃飯,是跟顧晨風一起吃了。
午飯時間,陳柏宇想約林薇去對面的餐廳吃飯,進來看見林母在,再看到林薇面前的便當盒,羨慕地笑道:“阿姨真好,還特地送午飯給林薇!”
林母輕嘆一口氣,“我這也是沒辦法,她太忙了,晚上也不回去吃飯,天天吃外面的,對身體不好!”
“忙?”陳柏宇頗為不解,“最近不是很忙,她天天準點下班。”
有時候,下班時間沒到,他就找不到她了!
白擔憂了,林母立刻扭頭看女兒,“你準點下班,你不回家?”
面對母親的質問,林薇老實交代:“我這陣子,都是跟顧晨風吃晚飯再回去。”
林母沉默了。
陳柏宇尷尬地走出去。
半響後,林母道:“把他也帶回家吃飯吧。”
女兒現在和顧晨風沒復婚,看這情況,遲早也是復婚的,顧晨風仍然是她的女婿。與其讓女兒天天跟他在外面吃不知道健不健康、衛不衛生的東西,不如叫女兒把顧晨風帶回家,一起吃晚飯。
外面的食物再好吃,林薇也吃膩了,正有打算不再晚上跟顧晨風吃飯。
母親的提議,她感覺不太妥當。
吃久了,她母親成了她和顧晨風的煮飯阿姨,想想,她爸可是一個人孤零零地在家裡住著,對著冰冷的四面牆。
“媽,你再不回家,我爸又要說你了。”
林母橫眉瞪眼,“他敢?”
林薇終究是捨不得父親孤單一人在家,“媽,我叫爸也來我這裡住吧。”
“叫他來幹什麼,看見他就心煩。”
“……”
----
經常在同一家餐廳吃飯,會容易膩味,顧晨風搜羅了全市口碑和味道都很好的餐廳,一家一家地帶著林薇去吃。
掐好林薇下班的點,他到了她的公司找她。
他沒說今天要去哪家餐廳吃飯,她就說:“我媽叫我帶你回去吃飯。”
林薇在她家裡是比較強勢的,她父母基本上插手不了她的事情,他跟她剛結婚時,她父母大概是顧忌他的身份吧,對著他總有點不自在,這點不自在一直延續到他們離婚。
可以說,他和林薇父母跟普通的岳父母和女婿不同,林薇父母沒有流露出喜歡過他這個女婿,也沒有厭惡。他每次去林家,他們都是禮貌客氣的,就把他當成一個較為陌生的親戚來對待。
林母讓林薇帶他回去吃飯,顧晨風小小的驚訝了一下,勾唇道:“好!”
林薇想直回家裡,半路上,顧晨風停下車,到超市去買了一個果籃、一束花和一些保健品回來。
她皺眉,“你買這些幹嘛?”
顧晨風淺笑,“好久沒見阿姨了,不能空手去。”
法律上,他和林薇還沒是夫妻,要再次把人家的女兒變成妻子,功夫肯定是做足的。
好像挺有道理的!
況且,買都買了,又不能扔了!
林薇就這麼帶著顧晨風回去。
林母早已準備好色香味俱全的晚餐,見到他們,目光在顧晨風拎著的東西停了一會,催促:“洗手洗手!”
“媽,這些東西,我給您放廚房裡。”
語畢,顧晨風拿著東西去放好。
他很順口地叫她母親為媽,那熟絡的樣子,差點要讓林薇以為他們已經復婚了。
林母也習慣了,沒覺得有什麼不對。
三人坐在一起吃飯,林母看到顧晨風時不時給女兒夾個菜,處處照顧女兒,莫名感覺自己仿佛是一顆瓦亮的電燈泡。
她跟女兒住,是不是耽誤女兒跟顧晨風談戀愛了?
抱著這樣的想法吃完飯,林母下意識地讓女兒去休息,她來收拾。
她手剛抬起來,顧晨風挽起袖子,就開始收拾了,並道:“媽,您和林薇去看電視吧,我收拾!”
顧晨風當了她好多年的女婿,陪女兒回過很多次家,林母一次也沒見過他做家務,難以想像像他這種天之驕子,在廚房裡忙碌的模樣。
她朝女兒望去,女兒見怪不怪的表情,還跟顧晨風說:“要是廚房裡的垃圾桶放不下了,你把垃圾拿出去扔掉吧。”
使喚顧晨風極為自然,沒有一點要幫忙的意思!
顧晨風頷首,嗯了一聲。
林母不由回憶了下女兒以前是如何和顧晨風相處的。
女兒愛粘著顧晨風,跟著他去這去那的,使喚他幹活,壓根沒有過。
“你吃了嗎?”林薇打開飯盒,香氣四溢,果然是媽媽的味道!
“我吃了才過來的。”
“那我自己吃啦!”
“快吃,快吃!”林母問:“今晚回去吃飯嗎?明天中午想吃什麼?”
“媽,你這是打算天天給我送飯嗎?”
“你天天晚上不回來吃飯,我只能給你送午飯了!”林母憂愁,女兒工作太忙,得不到相應的休息,把身體熬壞了,怎麼辦?
林薇沒好意思說,她晚上不回去吃飯,是跟顧晨風一起吃了。
午飯時間,陳柏宇想約林薇去對面的餐廳吃飯,進來看見林母在,再看到林薇面前的便當盒,羨慕地笑道:“阿姨真好,還特地送午飯給林薇!”
林母輕嘆一口氣,“我這也是沒辦法,她太忙了,晚上也不回去吃飯,天天吃外面的,對身體不好!”
“忙?”陳柏宇頗為不解,“最近不是很忙,她天天準點下班。”
有時候,下班時間沒到,他就找不到她了!
白擔憂了,林母立刻扭頭看女兒,“你準點下班,你不回家?”
面對母親的質問,林薇老實交代:“我這陣子,都是跟顧晨風吃晚飯再回去。”
林母沉默了。
陳柏宇尷尬地走出去。
半響後,林母道:“把他也帶回家吃飯吧。”
女兒現在和顧晨風沒復婚,看這情況,遲早也是復婚的,顧晨風仍然是她的女婿。與其讓女兒天天跟他在外面吃不知道健不健康、衛不衛生的東西,不如叫女兒把顧晨風帶回家,一起吃晚飯。
外面的食物再好吃,林薇也吃膩了,正有打算不再晚上跟顧晨風吃飯。
母親的提議,她感覺不太妥當。
吃久了,她母親成了她和顧晨風的煮飯阿姨,想想,她爸可是一個人孤零零地在家裡住著,對著冰冷的四面牆。
“媽,你再不回家,我爸又要說你了。”
林母橫眉瞪眼,“他敢?”
林薇終究是捨不得父親孤單一人在家,“媽,我叫爸也來我這裡住吧。”
“叫他來幹什麼,看見他就心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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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在同一家餐廳吃飯,會容易膩味,顧晨風搜羅了全市口碑和味道都很好的餐廳,一家一家地帶著林薇去吃。
掐好林薇下班的點,他到了她的公司找她。
他沒說今天要去哪家餐廳吃飯,她就說:“我媽叫我帶你回去吃飯。”
林薇在她家裡是比較強勢的,她父母基本上插手不了她的事情,他跟她剛結婚時,她父母大概是顧忌他的身份吧,對著他總有點不自在,這點不自在一直延續到他們離婚。
可以說,他和林薇父母跟普通的岳父母和女婿不同,林薇父母沒有流露出喜歡過他這個女婿,也沒有厭惡。他每次去林家,他們都是禮貌客氣的,就把他當成一個較為陌生的親戚來對待。
林母讓林薇帶他回去吃飯,顧晨風小小的驚訝了一下,勾唇道:“好!”
林薇想直回家裡,半路上,顧晨風停下車,到超市去買了一個果籃、一束花和一些保健品回來。
她皺眉,“你買這些幹嘛?”
顧晨風淺笑,“好久沒見阿姨了,不能空手去。”
法律上,他和林薇還沒是夫妻,要再次把人家的女兒變成妻子,功夫肯定是做足的。
好像挺有道理的!
況且,買都買了,又不能扔了!
林薇就這麼帶著顧晨風回去。
林母早已準備好色香味俱全的晚餐,見到他們,目光在顧晨風拎著的東西停了一會,催促:“洗手洗手!”
“媽,這些東西,我給您放廚房裡。”
語畢,顧晨風拿著東西去放好。
他很順口地叫她母親為媽,那熟絡的樣子,差點要讓林薇以為他們已經復婚了。
林母也習慣了,沒覺得有什麼不對。
三人坐在一起吃飯,林母看到顧晨風時不時給女兒夾個菜,處處照顧女兒,莫名感覺自己仿佛是一顆瓦亮的電燈泡。
她跟女兒住,是不是耽誤女兒跟顧晨風談戀愛了?
抱著這樣的想法吃完飯,林母下意識地讓女兒去休息,她來收拾。
她手剛抬起來,顧晨風挽起袖子,就開始收拾了,並道:“媽,您和林薇去看電視吧,我收拾!”
顧晨風當了她好多年的女婿,陪女兒回過很多次家,林母一次也沒見過他做家務,難以想像像他這種天之驕子,在廚房裡忙碌的模樣。
她朝女兒望去,女兒見怪不怪的表情,還跟顧晨風說:“要是廚房裡的垃圾桶放不下了,你把垃圾拿出去扔掉吧。”
使喚顧晨風極為自然,沒有一點要幫忙的意思!
顧晨風頷首,嗯了一聲。
林母不由回憶了下女兒以前是如何和顧晨風相處的。
女兒愛粘著顧晨風,跟著他去這去那的,使喚他幹活,壓根沒有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