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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於母拒絕,佝下身子,把那包東西擱在玄關,再抬頭時,她說:“你好自為之吧。”

  於母隨即轉身,她下樓動作緩慢,步伐蹣跚,仿佛這短暫的十分鐘,已耗去了她十年。

  於知樂沒有追上去,想掙開景勝的手,卻被後者扣得嚴實。

  他另一隻手,心煩意亂地帶上了門。

  阻隔開外面的世界,他眉心緊鎖,回過頭,對上於知樂的眼,抿了兩下唇,說:“你家都是什麼妖魔鬼怪啊。”

  於知樂沒接話,轉臉看向別處。仿佛不想直面這個疑問。

  景勝又注視她少晌,上前兩步,不由分說把女人攬進懷裡:“哭吧。”

  手掌還在她背上輕拍兩下。

  於知樂下巴,僵硬地擱在他肩上:“……”

  “不哭?”察覺到她沒動靜。

  於知樂回:“不想哭。”

  “嘖,你怎麼不按常理出牌啊,”他埋怨道,另一隻手,離開了她手,把她擁得更緊:“沒法兒了,我就喜歡你這樣。”

  “景勝。”於知樂叫他。

  男人:“嗯?”

  “謝……”

  “閉嘴,”景勝突然跳開去,搭住她肩側:“夫妻間有什麼好謝的,別這麼客氣,聽了發慌。”

  於知樂微微彎眸,突然想到什麼:“我有東西送你。”

  她脫開他兩隻手,回身往床邊走。

  景勝顛顛地跟上,一邊開玩笑:“你要以身相許了啊?”

  說完話的下一秒,女人轉到床尾,蹲下身,取出了那把黑色的吉他。

  於知樂抬高吉他,往下輕輕擱在地面,看向他:“我給你寫了一首歌,打算情人節送給你。”

  景勝一愣,隨即回:“那你情人節再給我啊。”

  “準備刻盤,把光碟包一下給你。”於知樂從旁邊衣櫃裡,抽出了一疊毛毯,直接散開,鋪在地上:“既然你來了,那就當面彈給你,更有誠意。”

  爾後招招手:“過來。”

  她席地而坐,把吉他抱到身前,隨意試了下弦。

  清亮的兩下,好似有光,從她指尖濺到了空氣里。

  景勝也老老實實盤腿坐到她身邊,他壓根沒想過於知樂會給他寫歌。

  怎麼會有這麼浪漫又詩意的女人啊,他從所未見。

  她的神情,明明那樣沉靜;她的面龐,也未有任何修飾打攪;她看起來一點也不“精心籌備”,更別提對鏡貼花黃,翹首為情郎。

  可這般隨心而動的自在,偏偏都擊到了他胸上。他心跳得宛若四竄的鋼珠,並執意認為這種感受一定就叫作狂喜。

  於知樂搭著吉他,介紹:“這首歌不是很好聽。”

  “……”是嘛,你唱坨狗屁出來我都給它鑲滿鑽。

  “歌名叫《狗勝》。”她笑了,眼裡突然多了點少女般無邪的亮。

  “……?”景勝以為自己沒聽清:“什麼鬼?”

  “狗勝啊。”

  “狗勝?”

  “小狗的狗,”於知樂眼睛樂彎了:“景勝的勝。”

  聽起來似乎不對勁,細想又頗為合理,景勝搓了兩把下巴,深思:“這名字有什麼典故嗎?”

  “沒典故,我給你的微信備註。”

  “操,”景勝爆粗:“你能備註好點的嗎,比如老公。”

  於知樂探出手,捏了捏他一邊小臉蛋:“這個更親切可愛啊,我喜歡這個。”

  她親昵的動作和理由,瞬間讓男人偃旗息鼓:“唱吧。”

  他本就不會計較。

  於知樂手剛觸到指板,景勝匆忙叫住她:“等會。”

  嗯?女人耐心等。

  景勝拿出兜里的手機,把閃光燈打開:“好了。”

  “幹嘛?”

  他小幅度揮了兩下,鄭重其事:“螢光棒,應援,瞧我這專業的粉絲素養。”

  他真是什麼都懂,於知樂輕笑:“關了,晃眼。”

  景勝聽話地熄了閃光燈,說:“一點都不抗壓啊,看來你也是上黑板做數學題。”

  於知樂笑意更深,知道他在意指什麼,不否認,反而坦白:“對,我第一次給男人寫歌,還要當面唱給他聽,緊張,手抖。”

  “我他媽開心得要死了。”景勝小聲嘀咕。

  “你說什麼?”於知樂真沒聽清。

  景勝加大聲音分貝:“我一會要是倒了,你別著急,我那是開心得暈過去。”

  “哦,”於知樂應下,問:“那我開始唱?”

  男人重重點了一下腦袋,又點了一下。

  於知樂架好吉他,清了清喉嚨。

  她抬眸瞥對面一眼,景勝恰好也在看他,相視一笑,沒有前奏,唯獨指背在面板上輕叩一下。

  明快的弦音,直接伴著女人的聲線開場——

  “狗勝他是個男孩,

  他總說自己帥,

  我還看出他可愛,

  他愛喝牛奶,

  習慣還不想改,

  別人說他是怪胎,

  他還瞎幾把嗨,

  嗨呀他這個人是無賴——

  每天跟我賣乖,

  我不太想理睬

  又不狠心說拜,

  他整天愛呀愛,

  哎呀哎我認栽,

  到頭來我居然離不開…”

  主歌一過,景勝已經笑得合不攏嘴。

  他以為,於知樂這樣的性格,只會創作一些安靜婉約的曲之,想不到的是,這一首從作詞到旋律,都這麼動人可愛。

  尤其她哼唱過程中,不時對他投來的一眼,那靈氣狡黠的笑意,和平素判若兩人。

  音符和著她嗓音,仿佛五彩繽紛的水果糖,不斷往四周傾灑、跳躍:“他可能還在亂猜,

  但他也會使壞,

  總擊中我要害,

  成我命里光彩,

  我該怎麼表白,

  我已經愛上這小男孩,

  啦啦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啦啦,

  臭無賴,死變態,

  大怪胎,小男孩,

  啦啦啦,嚕嚕嚕,啦啦啦,

  我的臭無賴,

  我的小男孩,

  ……”

  心都要聽化了,化成蜂蜜水。

  待女人哼到尾音,景勝笑眯眯問:“於知樂,你在跟我告白啊?”

  “對啊——”女人頷首,直率地看他,手底仍在嫻熟地錚淙。

  “再來一遍。”

  “……”

  “encore!encore!”景勝強烈要求:“我還沒聽清楚。”

  “加錢嗎,我咖位很大。”於知樂也罕見地同他開起玩笑。

  “加加加加加加加加加……”他要說無窮次。

  ……

  暖光融融,透出了狹小的窗子。

  弦音悅耳,彈跳在天花板和地面。

  同一片柔軟的毯子上,他們彼此相望,仿佛真的找到了最純粹簡單的歸宿。

  ☆、第四十六杯

  翌日,是個大晴天,天地一碧如洗。

  於知樂把景勝送去了公司,路上,這熊男朋友已經能自己哼《狗勝》這首歌,他昨天纏著於知樂唱了二十遍不止,那些旋律早就爛熟於心。

  “我也是有歌的男人了,感覺自己像個大明星。”全程不知道在得意什麼東西,還神叨叨叮囑:“這首歌除了我,不准唱給任何人聽,知道嗎?”

  於知樂應嚇:“哦。”

  在她看來,他本來就是大明星,她沒見過比他更能發光的人類。

  停到地下車場,於知樂熄了火,剛要下車。

  手腕被男人拽住,回首,是他看著她,兩隻烏潤潤的大眼睛撲眨撲眨,有所期待。

  “幹嘛?”於知樂揚唇。

  景勝:“咱們來個吻別?”

  她湊回去,親了他一下。

  “再來。”他又提要求。

  於知樂假意警告:“一次行了啊,別得寸進尺。”

  她讓他別得寸進尺,這怎麼行,要知道,資本家都是貪得無厭的。所以自己靠上前去,掰住她下巴,在她唇上,重重靠了一下。

  強行撞過來的吻,於知樂倒是不惱,呵了聲:“好了吧?”

  景勝皺眉,作嚴肅思考狀:“於知樂,你聽過一句話嗎?”

  “嗯。”請開始你的表演。

  “大家都說,重要的事情做三遍。”說完,這個無賴無比認同地注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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