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頁
“呵呵噠。”莫佑琛甩開了他的手,“你是腦子進水了麼,這公司難道不是你和我的?難道你想賠錢?”
“去你的,最近剛拿下了另一個大項目,我們公司的兆頭好著呢。”
莫佑琛甩出個招牌的軟萌微笑,“也是,有楊翊在,你什麼都不用愁。”
“求別提!”任爾嚇得連連後退數步,還不停地往四周看了看,“我真是怕了他了,你可就別再提他了吧。”
莫佑琛瞥了他一眼,“人家模樣好,性格好,才華佳,追你又追得緊,你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任爾舉手發誓,“我很直。”
莫佑琛翻了個白眼,“你這是性別歧視?”
任爾聳著肩,“並沒有,別說我了,說說你吧,不是有位小警察追你追得可緊了,你們現在發展到哪一步了 ?”
“什麼叫做哪一步?你滿腦子都是些什麼東西!”
任爾表示冤枉至極,“難道不是麼,他叫什麼來著,卓堯?人家才是模樣好,性格好,什麼都是好好好的,你又是個彎的,應該一拍即合才是呀。你住院的時候,人家天天來看你,一日三餐準備得妥妥噹噹,現在每天都以你為重,你倒好,架子擺得挺足,何必呢。”
莫佑琛表示不想和他說話,並扔給他一個白眼。
放下了巨大的落地窗,寬廣的辦公室一下子安靜了下來,莫佑琛的轉椅慢悠悠地轉著,他也不嫌頭暈,從出事起他的腦袋就沒好過。
大約是半年前,他從醫院醒來的時候,忘記了很多事,他記得自己叫做莫佑琛,又記得和自己相關的一切,還有那些狐朋狗友們。
可總是嚷嚷著自己似乎忘記了很重要的事,其結果就是被醫生強制出院,建議他到精神科看看。
之後他和任爾投入到了新公司的項目中去,每天都忙地昏天黑地,根本無心再去思考其他,好幾次做夢,總是夢見了奇奇怪怪的東西,可一翻身一覺醒來,又是什麼也不記得了。
直到有一天,他去銀行辦事,偶遇電視劇情節,銀行劫匪這個爛俗的梗,莫佑琛本人還見義勇為了一番,可惜他這把老骨頭一點不利索,結果就是了折了胳膊崴了腿。
這件事造成的影響倒是讓人有些啼笑皆非,先是得到了市裡的一面良好市民的錦旗,接著還收到了電視台記者的採訪,一瞬間企業形象變得更加高大上了。這還不止,那天被一個小警察救了,還很貼心地送去了醫院 ,並且日日都前來看他。
這麼一來一去的,兩個人就交換了聯繫方式,再後來事情就變味了。
莫佑琛雖然男女不拒,對同性這個比較敏感的詞完全不予理會,在他眼裡,符合自己審美,又能有感覺,這事就能成。
按照這個標準來衡量,這個叫做卓堯的小警察完全符合了他一切的標準,然而他就是覺得哪裡怪怪的 ,或者應當說他從來沒被人這麼熱烈地追求過吧,莫佑琛一度懷疑是不是事業上的成功讓他的個人魅力也提高了N個檔次。
今天一整天莫佑琛都有些心緒不寧的,在辦公室里呆了幾個小時就有些坐不住了,索性起身準備回家去。
嚴格來說這個也不算是他的家,他現在和那小警察同居在一起,一室一廳的房間,塞下兩個人倒也是正正好好。任爾無數次勸說他重新再買套大點的房,都被莫佑琛無情地拒接了,倒不是卓堯這套房子有多好,而是裝修和布置,再加上卓堯這個人,讓他更有家的感覺,他完全沒有搬家的打算。
下午這個點,卓堯還沒下班,任爾曾三姑六婆地勸說過他放棄警察這個高危職業,交涉了半天,無疾而終。莫佑琛只是淡淡一笑,即使在一起,也有自己的隱私和想法,職業這回事不能強人所難。
莫佑琛仰面躺倒在沙發上,正闔眼欲睡時,一陣嘰嘰喳喳讓他渾身一個激靈,睡欲全無。這房間裡養著兩隻寵物,他認識卓堯的時候,這兩隻電燈泡已經在了。
一隻不知品種的鳥,還有一隻渾身雪白的兔子。坦白說卓堯看上去並不像喜歡養寵物的人,可是這兩隻不知天高地厚的東西在這個家裡完全像主子般的存在。最神奇的是自從莫佑琛搬了進來,清理籠子,每天餵食的工作自然而然落到了他頭上。
他剛把籠子清理完,無視了手上被這些主子們劃出的口子,卓堯來了信息。
“你在哪裡?我可以下班了,過來接你吧。”
“我已經回家了,家裡打掃乾淨了,籠子也清理過了,我棒不棒。”
“那我買菜回家煮飯。”
“不,不必了。。。”
莫佑琛冷汗直冒,說真的,卓堯什麼都好,哪裡都好,唯一不好的就是廚藝,連最基本的煮熟都很難辦到,可他竟然對下廚樂此不彼,莫佑琛也由得他去,他開心就好,只是偶爾改善伙食還是需要的。
“你想今天出去吃 ?”
“我來接你吧,帶你去一個好地方。”
莫佑琛拋棄了他新買的車,美滋滋地騎上了他最寶貝的戰風,什麼也比不上這個代步工具,夠威風,速度也夠快。
這是大學城後的一條夜市小道,莫佑琛對這樣的市井小吃非常的喜歡,可他印象里自己似乎從來沒有到過這裡,無非是最近各大營銷號天天刷著一家網紅小吃店,至於為什麼能這麼紅,除了味道之外,還有個特別滑稽的理由,這家店沒有名字。原因竟然是門口的招牌經歷了風吹雨打日曬雨淋後,原來的名字已經模糊不清了,而老闆竟然忘記原本取了個什麼名了,也就做了罷。
“去你的,最近剛拿下了另一個大項目,我們公司的兆頭好著呢。”
莫佑琛甩出個招牌的軟萌微笑,“也是,有楊翊在,你什麼都不用愁。”
“求別提!”任爾嚇得連連後退數步,還不停地往四周看了看,“我真是怕了他了,你可就別再提他了吧。”
莫佑琛瞥了他一眼,“人家模樣好,性格好,才華佳,追你又追得緊,你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任爾舉手發誓,“我很直。”
莫佑琛翻了個白眼,“你這是性別歧視?”
任爾聳著肩,“並沒有,別說我了,說說你吧,不是有位小警察追你追得可緊了,你們現在發展到哪一步了 ?”
“什麼叫做哪一步?你滿腦子都是些什麼東西!”
任爾表示冤枉至極,“難道不是麼,他叫什麼來著,卓堯?人家才是模樣好,性格好,什麼都是好好好的,你又是個彎的,應該一拍即合才是呀。你住院的時候,人家天天來看你,一日三餐準備得妥妥噹噹,現在每天都以你為重,你倒好,架子擺得挺足,何必呢。”
莫佑琛表示不想和他說話,並扔給他一個白眼。
放下了巨大的落地窗,寬廣的辦公室一下子安靜了下來,莫佑琛的轉椅慢悠悠地轉著,他也不嫌頭暈,從出事起他的腦袋就沒好過。
大約是半年前,他從醫院醒來的時候,忘記了很多事,他記得自己叫做莫佑琛,又記得和自己相關的一切,還有那些狐朋狗友們。
可總是嚷嚷著自己似乎忘記了很重要的事,其結果就是被醫生強制出院,建議他到精神科看看。
之後他和任爾投入到了新公司的項目中去,每天都忙地昏天黑地,根本無心再去思考其他,好幾次做夢,總是夢見了奇奇怪怪的東西,可一翻身一覺醒來,又是什麼也不記得了。
直到有一天,他去銀行辦事,偶遇電視劇情節,銀行劫匪這個爛俗的梗,莫佑琛本人還見義勇為了一番,可惜他這把老骨頭一點不利索,結果就是了折了胳膊崴了腿。
這件事造成的影響倒是讓人有些啼笑皆非,先是得到了市裡的一面良好市民的錦旗,接著還收到了電視台記者的採訪,一瞬間企業形象變得更加高大上了。這還不止,那天被一個小警察救了,還很貼心地送去了醫院 ,並且日日都前來看他。
這麼一來一去的,兩個人就交換了聯繫方式,再後來事情就變味了。
莫佑琛雖然男女不拒,對同性這個比較敏感的詞完全不予理會,在他眼裡,符合自己審美,又能有感覺,這事就能成。
按照這個標準來衡量,這個叫做卓堯的小警察完全符合了他一切的標準,然而他就是覺得哪裡怪怪的 ,或者應當說他從來沒被人這麼熱烈地追求過吧,莫佑琛一度懷疑是不是事業上的成功讓他的個人魅力也提高了N個檔次。
今天一整天莫佑琛都有些心緒不寧的,在辦公室里呆了幾個小時就有些坐不住了,索性起身準備回家去。
嚴格來說這個也不算是他的家,他現在和那小警察同居在一起,一室一廳的房間,塞下兩個人倒也是正正好好。任爾無數次勸說他重新再買套大點的房,都被莫佑琛無情地拒接了,倒不是卓堯這套房子有多好,而是裝修和布置,再加上卓堯這個人,讓他更有家的感覺,他完全沒有搬家的打算。
下午這個點,卓堯還沒下班,任爾曾三姑六婆地勸說過他放棄警察這個高危職業,交涉了半天,無疾而終。莫佑琛只是淡淡一笑,即使在一起,也有自己的隱私和想法,職業這回事不能強人所難。
莫佑琛仰面躺倒在沙發上,正闔眼欲睡時,一陣嘰嘰喳喳讓他渾身一個激靈,睡欲全無。這房間裡養著兩隻寵物,他認識卓堯的時候,這兩隻電燈泡已經在了。
一隻不知品種的鳥,還有一隻渾身雪白的兔子。坦白說卓堯看上去並不像喜歡養寵物的人,可是這兩隻不知天高地厚的東西在這個家裡完全像主子般的存在。最神奇的是自從莫佑琛搬了進來,清理籠子,每天餵食的工作自然而然落到了他頭上。
他剛把籠子清理完,無視了手上被這些主子們劃出的口子,卓堯來了信息。
“你在哪裡?我可以下班了,過來接你吧。”
“我已經回家了,家裡打掃乾淨了,籠子也清理過了,我棒不棒。”
“那我買菜回家煮飯。”
“不,不必了。。。”
莫佑琛冷汗直冒,說真的,卓堯什麼都好,哪裡都好,唯一不好的就是廚藝,連最基本的煮熟都很難辦到,可他竟然對下廚樂此不彼,莫佑琛也由得他去,他開心就好,只是偶爾改善伙食還是需要的。
“你想今天出去吃 ?”
“我來接你吧,帶你去一個好地方。”
莫佑琛拋棄了他新買的車,美滋滋地騎上了他最寶貝的戰風,什麼也比不上這個代步工具,夠威風,速度也夠快。
這是大學城後的一條夜市小道,莫佑琛對這樣的市井小吃非常的喜歡,可他印象里自己似乎從來沒有到過這裡,無非是最近各大營銷號天天刷著一家網紅小吃店,至於為什麼能這麼紅,除了味道之外,還有個特別滑稽的理由,這家店沒有名字。原因竟然是門口的招牌經歷了風吹雨打日曬雨淋後,原來的名字已經模糊不清了,而老闆竟然忘記原本取了個什麼名了,也就做了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