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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吳爸爸似乎心情不大好,沒有多少笑意,吳征從電梯口碰到丁煜的二叔後也是一副若有所思的要子,都是吳奇在那邊開著玩笑,說幾個病人與醫生間的笑話。
丁煜的二叔是來找吳爸爸的嗎?這幢樓里居民無數,暖風並不能確定,但從吳征的反應,與吳爸爸不太愉快的心情,似乎有可能。
一個從商的老闆到身為稅務局副局長的家裡,說些什麼,可想而知。
暖風並不是會管這種閒事人,況且做財務有幾年了,她多少是知道一些裡面的行規,所以儘量不去想這件事,配合著吳奇的笑話,適時的笑笑,吳奇夾來的菜,也專心的吃掉。
直到酒足飯飽,因為今天吳爸爸沒有心情下棋,所以聊了幾句,吳奇便和暖風告辭。
吳奇喝了點酒,兩人只好步行出小區準備叫計程車。
小區的綠化做的極好,現在是初夏,小區裡有好聞的香樟花香,吳奇牽著暖風的手走了一會兒便改用手臂摟著她,微微壓了點體重在她身上,慢慢的走,像個向女朋友撒嬌的大男孩。
暖風任他這樣靠著,抓著他的手,他就趁機玩著她細長的手指。
“暖風,暖風。”他一路在暖風的耳邊叫著,撒嬌的意味濃重。
暖風被他逗笑,輕聲問著:“怎麼了?怎麼了?”
他卻在快到小區門口時忽然停下來,從前面將她整個人摟住。
暖風微微覺得不對勁,任他摟著。
“你本來就認識那個丁煜,是不是?”他停了一下,臉埋在她的發間蹭了幾下才問道。
暖風一怔,沒有說話。
他的手便輕輕的放在她的喉間,微微的用力,卻完全不會弄疼她,用半開著玩笑的口吻道:“快說,快說,不然我要動粗了。”
暖風在心裡嘆了口氣,原來他看出來了,這世上誰都不是傻瓜,他以前不問並不表示他不知道。
“本來就認識。”她聽到自己說,忽然覺得從喉嚨里發出聲音困難起來,當然不是吳奇象徵性的掐著她喉嚨。
吳奇的身體震了震,鬆開放在她喉間的手,臉卻還是在她發間,微微嘆息的說道:“有些事,是不是我不問你就不會說?”
是不知道怎麼說,暖風心裡想。
“是很早就認識的嗎?”丁煜在美國打NBA時間不短,如果要認識應該是很早的事,所以這個問題問出來其實沒有意義,吳奇更想知道的是他與暖風是什麼關係,但如果直接問就顯得自己太緊張,太咄咄逼人。
“他是我繼父帶來的兒子。”暖風果然直接說出她與丁煜的關係,事到如今,她也沒辦法不說。
吳奇顯然有些驚訝:“繼父的兒子?為什麼從沒聽你說過?”就算沒有血緣關係,那也算家人了吧?有個當球星的家人,任誰都會遇人就說,為什麼卻從沒聽她提過?他有些緩不過神。
“很小的時候,因為我的緣故,間接害死了他的父親,所以我們關係並不好,到了高中他就被他的二叔接走了,從此並沒有再聯繫,”她只能輕描淡寫的帶過那段深重的記憶,不敢顯露太多的感情,“以他對我的恨意,我想他並不樂意我對別人說出我們的關係,所以我誰也沒有提過。”
恨意?吳奇聽到這兩個字愣了一下,是恨意嗎?為什麼那天他將丁煜從暖風身上扯開,看到的是無比絕望的眼神,而非恨意,就算他有些失控的連打了他好幾拳,他也沒有反抗,只是死命的盯住暖風,越來越絕望。
他也喝醉過,也看過很多人喝醉,他知道喝醉後會表現出什麼,泄露出什麼,絕望嗎?這便是他猜測丁煜與暖風本就認識的原因,而並不是恨意。
但他並不想揭穿,也不會質問,他抬起頭看著暖風,伸手撫著她的臉,覺得她的下巴在微微的顫。
“暖風,你知道嗎?你是那種很容易讓男人愛上的女人,非常容易。”容易到就算有恨意也會不受控制愛上的程度,他是男人,他清楚這點,相信丁煜也清楚,還有吳征。
暖風只是疑惑的看著他,並不是他的話本身,而是他這句話要說明什麼,然而吳奇猛然低下頭來,對著她微張的唇吻下去,用力的。
微微的滑進她的嘴裡,發現她並不抗拒,便肆無忌憚,漸漸喘息聲重起來,直到發現自己的手開始不規矩,暖風微微的掙扎,才鬆開。
他一向紳士,這是第一次在大庭廣眾下失控,即使是在夜晚的安靜小區內。
他有些意猶未盡的抓了暖風又吻了一下,聽到自己略啞的聲音說:“暖風,我們結婚吧。”
事發突然
可是有人不想看到他,丁煜笑了笑,也不答他的話,道:“什麼時候把你老婆女兒帶出來,我還沒見過她呢?我臨走前,聚一次吧。”十年了,十年回來,胖子已娶妻生子,聽說就是在技校里談的那個,一畢業就結了婚,在城裡開了家小小的麵包房。
很不錯,和自己最愛的人,平靜而愜意,這樣的生活才是最快樂的吧?
“不如就今天吧,小正在錢櫃當值班經理,讓他訂個包廂,哥幾個都在城裡上班,都有空,我再把我那口叫來,咱們玩個通宵。”一聽說聚一次,胖子就來勁,他正愁生活太過無聊,也不管丁煜有沒有說要叫其他人,一廂情願的就想把所有人叫來。
胖子就是這樣,瞎起勁,丁煜想想,這也不錯,本就該聚的,只是一直沒機會。
市中心的錢櫃,聽說包廂很難訂,胖子一路聯繫人,到錢櫃時小正已經把包廂的事搞定,看到真的是丁煜來了,人有些興奮,衝上去就把丁煜抱了一下。小正是丁煜以前那群哥們兒里長得最矮小的,而且還有些娘娘腔,現在身高似乎過得去,但娘娘腔卻變本加厲。
看他抱住丁煜,胖子跑上來一把扯開,半開著玩笑道:“老大你也想染指,不要命了。”
丁煜只是笑,這樣的玩笑以前也開,他不以為意,心情卻似又回到了以前,頓時開心起來。
包廂里坐了一會兒,其他的幾個人也都到了,變化各不相同,有人完全人模人樣,有人似乎比以前更糟,應該是丁煜不在時也聚過幾次,所以沒什麼生疏,唱了幾首歌,幾杯黃湯下肚就徹底打回原形,本來嘛,大家都不是什麼好鳥。
來的人有幾個都已像胖子那樣有家室,還有幾個到處瞎混不上不下的,有家室的嘲笑沒家室的,沒家室的鄙室有家世的,吵鬧一陣後,聽胖子說要叫老婆來,卻遭到同一戰線的反對:今天的聚會不需要女人。
沒有老婆在場就更瘋狂,丁煜還是老樣子,話很少,也不喝酒,喝著可樂,冷眼看他們鬧,而他們也早就知道丁煜的脾氣,反正有人請客,各自瘋鬧。
其實大家都已經變了,都已長大,再也回不去當年的純真單純,當時的瘋真的是瘋,而現在的鬧不過是一種發泄,畢竟成人的世界裡太多的壓力和不快。
丁煜想這樣也好,至少這個時候他不會心情很差,也不會想到暖風,這樣瘋玩一夜也不錯,所以他掏出手機,關掉,不想讓李品又來破壞他的好心情。
酒過三巡,唱也唱累了,各自就借著酒意開始講現在的如意和不如意,這個講完那個講,或共鳴或反對,男人也就只會在自己哥們兒面前顯出自己的弱勢與不順心,講到後面,有的淚濕眼眶,然後用力抹一把臉,算是過去了。
氣氛似乎有些感傷,而到音樂放起汪峰的《飛的更高》時,又無端的亢奮起來,有人跟著唱,然後所有人都跟著唱起來,丁煜還是第一次聽到這首歌,看著歌詞,想起自己到美國後為了加入NBA所做的一次次努力,那些流過的汗水,不覺微微的笑了。
回去吧,至少他還有籃球不是嗎?
有人要丁煜唱歌,他說不會,就又讓他喝酒,他還說不會,於是就扯到那天的視頻,說丁煜,你那天不是喝的很慡?
幾個人哈哈的笑。
“丁煜,那人是秦暖風吧?”胖子湊上去問。
這是所有人的好奇,幾個人靜下來。
丁煜知道他們都認識秦暖風,畢竟是一個學校的出來的,就算幾年裡容貌有所改變,但應該還是認得出來,如果再否認,似乎沒什麼意思。
“關你們屁事?”卻還是覺得難堪,畢竟當年他是當著這幾個哥們兒面說自己有多討厭秦暖風,現在卻做出那樣的事。
“我看就是,”有人哼了一句,“我們幾個,當時就覺得你對秦暖風有點意思,還打過賭,結果你出國就不了了之,沒想到你現在又折回來了,怎麼,外國的洋妞不合口胃,還是喜歡家裡的這朵?”
丁煜怔住,抬頭看著說話的那個人,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什麼叫當時就覺得?
“不過那還是胖子先說的,我們當時還說他神經病,你和秦暖風?那不是亂倫嗎?當胖子說其實你們沒血緣關係,”那人被丁煜看得發毛,忙把胖子推出來,“經他這麼一說,我們才覺得越看越像,畢竟,校花嘛,又是近水樓台,傻子才不想先得月。”
他隨口說著,雖然覺得丁煜的表情不善,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至於會像以有那樣說翻臉不翻臉。
然而丁煜卻還是丁煜,那種吊兒啷噹的口氣讓他聽得有些火大,忽然之間他覺得自己是個傻子,原來在他們眼中已經早就心知肚明了,自己卻還傻乎乎的向所有人宣布自己有多討厭秦暖風,那不是讓人看了這麼多年的笑話嗎?
“那你們打賭誰贏了,要不今天贏的人付帳吧。”他口氣冷冷的,長長的腿放在矮几上。
幾個人傻眼,一個包廂,這麼多酒,少說也要上千了吧。
“丁煜,別切,這不是開玩笑的嘛?”那人馬上打圓場,口氣有些慌,“你不是球星,今晚咱都仰仗你了。”
“是啊,是啊。”其他人一副狗腿樣,順便踹了那人一腳。
丁煜不慌不忙:“球星?球星就該請客嗎?”
“這可是胖子說的,”有人將矛頭指向胖子,“他電話里說今天丁老大你請客,我們才來的。”
胖子頭上在冒汗:“丁,丁煜啊,我可沒帶那麼多錢。”
果然是狐朋狗友,丁煜冷笑,不過還好,這種嘴臉,以前上學時大家就心照不宣,誰有錢就吃誰的,市儈的很。
“我喜歡秦暖風,真的那麼明顯?”他忽然的問了一句。
“沒,哪有的事,”幾個人齊口否認,“不是說那是胡說的嘛。”
丁煜的二叔是來找吳爸爸的嗎?這幢樓里居民無數,暖風並不能確定,但從吳征的反應,與吳爸爸不太愉快的心情,似乎有可能。
一個從商的老闆到身為稅務局副局長的家裡,說些什麼,可想而知。
暖風並不是會管這種閒事人,況且做財務有幾年了,她多少是知道一些裡面的行規,所以儘量不去想這件事,配合著吳奇的笑話,適時的笑笑,吳奇夾來的菜,也專心的吃掉。
直到酒足飯飽,因為今天吳爸爸沒有心情下棋,所以聊了幾句,吳奇便和暖風告辭。
吳奇喝了點酒,兩人只好步行出小區準備叫計程車。
小區的綠化做的極好,現在是初夏,小區裡有好聞的香樟花香,吳奇牽著暖風的手走了一會兒便改用手臂摟著她,微微壓了點體重在她身上,慢慢的走,像個向女朋友撒嬌的大男孩。
暖風任他這樣靠著,抓著他的手,他就趁機玩著她細長的手指。
“暖風,暖風。”他一路在暖風的耳邊叫著,撒嬌的意味濃重。
暖風被他逗笑,輕聲問著:“怎麼了?怎麼了?”
他卻在快到小區門口時忽然停下來,從前面將她整個人摟住。
暖風微微覺得不對勁,任他摟著。
“你本來就認識那個丁煜,是不是?”他停了一下,臉埋在她的發間蹭了幾下才問道。
暖風一怔,沒有說話。
他的手便輕輕的放在她的喉間,微微的用力,卻完全不會弄疼她,用半開著玩笑的口吻道:“快說,快說,不然我要動粗了。”
暖風在心裡嘆了口氣,原來他看出來了,這世上誰都不是傻瓜,他以前不問並不表示他不知道。
“本來就認識。”她聽到自己說,忽然覺得從喉嚨里發出聲音困難起來,當然不是吳奇象徵性的掐著她喉嚨。
吳奇的身體震了震,鬆開放在她喉間的手,臉卻還是在她發間,微微嘆息的說道:“有些事,是不是我不問你就不會說?”
是不知道怎麼說,暖風心裡想。
“是很早就認識的嗎?”丁煜在美國打NBA時間不短,如果要認識應該是很早的事,所以這個問題問出來其實沒有意義,吳奇更想知道的是他與暖風是什麼關係,但如果直接問就顯得自己太緊張,太咄咄逼人。
“他是我繼父帶來的兒子。”暖風果然直接說出她與丁煜的關係,事到如今,她也沒辦法不說。
吳奇顯然有些驚訝:“繼父的兒子?為什麼從沒聽你說過?”就算沒有血緣關係,那也算家人了吧?有個當球星的家人,任誰都會遇人就說,為什麼卻從沒聽她提過?他有些緩不過神。
“很小的時候,因為我的緣故,間接害死了他的父親,所以我們關係並不好,到了高中他就被他的二叔接走了,從此並沒有再聯繫,”她只能輕描淡寫的帶過那段深重的記憶,不敢顯露太多的感情,“以他對我的恨意,我想他並不樂意我對別人說出我們的關係,所以我誰也沒有提過。”
恨意?吳奇聽到這兩個字愣了一下,是恨意嗎?為什麼那天他將丁煜從暖風身上扯開,看到的是無比絕望的眼神,而非恨意,就算他有些失控的連打了他好幾拳,他也沒有反抗,只是死命的盯住暖風,越來越絕望。
他也喝醉過,也看過很多人喝醉,他知道喝醉後會表現出什麼,泄露出什麼,絕望嗎?這便是他猜測丁煜與暖風本就認識的原因,而並不是恨意。
但他並不想揭穿,也不會質問,他抬起頭看著暖風,伸手撫著她的臉,覺得她的下巴在微微的顫。
“暖風,你知道嗎?你是那種很容易讓男人愛上的女人,非常容易。”容易到就算有恨意也會不受控制愛上的程度,他是男人,他清楚這點,相信丁煜也清楚,還有吳征。
暖風只是疑惑的看著他,並不是他的話本身,而是他這句話要說明什麼,然而吳奇猛然低下頭來,對著她微張的唇吻下去,用力的。
微微的滑進她的嘴裡,發現她並不抗拒,便肆無忌憚,漸漸喘息聲重起來,直到發現自己的手開始不規矩,暖風微微的掙扎,才鬆開。
他一向紳士,這是第一次在大庭廣眾下失控,即使是在夜晚的安靜小區內。
他有些意猶未盡的抓了暖風又吻了一下,聽到自己略啞的聲音說:“暖風,我們結婚吧。”
事發突然
可是有人不想看到他,丁煜笑了笑,也不答他的話,道:“什麼時候把你老婆女兒帶出來,我還沒見過她呢?我臨走前,聚一次吧。”十年了,十年回來,胖子已娶妻生子,聽說就是在技校里談的那個,一畢業就結了婚,在城裡開了家小小的麵包房。
很不錯,和自己最愛的人,平靜而愜意,這樣的生活才是最快樂的吧?
“不如就今天吧,小正在錢櫃當值班經理,讓他訂個包廂,哥幾個都在城裡上班,都有空,我再把我那口叫來,咱們玩個通宵。”一聽說聚一次,胖子就來勁,他正愁生活太過無聊,也不管丁煜有沒有說要叫其他人,一廂情願的就想把所有人叫來。
胖子就是這樣,瞎起勁,丁煜想想,這也不錯,本就該聚的,只是一直沒機會。
市中心的錢櫃,聽說包廂很難訂,胖子一路聯繫人,到錢櫃時小正已經把包廂的事搞定,看到真的是丁煜來了,人有些興奮,衝上去就把丁煜抱了一下。小正是丁煜以前那群哥們兒里長得最矮小的,而且還有些娘娘腔,現在身高似乎過得去,但娘娘腔卻變本加厲。
看他抱住丁煜,胖子跑上來一把扯開,半開著玩笑道:“老大你也想染指,不要命了。”
丁煜只是笑,這樣的玩笑以前也開,他不以為意,心情卻似又回到了以前,頓時開心起來。
包廂里坐了一會兒,其他的幾個人也都到了,變化各不相同,有人完全人模人樣,有人似乎比以前更糟,應該是丁煜不在時也聚過幾次,所以沒什麼生疏,唱了幾首歌,幾杯黃湯下肚就徹底打回原形,本來嘛,大家都不是什麼好鳥。
來的人有幾個都已像胖子那樣有家室,還有幾個到處瞎混不上不下的,有家室的嘲笑沒家室的,沒家室的鄙室有家世的,吵鬧一陣後,聽胖子說要叫老婆來,卻遭到同一戰線的反對:今天的聚會不需要女人。
沒有老婆在場就更瘋狂,丁煜還是老樣子,話很少,也不喝酒,喝著可樂,冷眼看他們鬧,而他們也早就知道丁煜的脾氣,反正有人請客,各自瘋鬧。
其實大家都已經變了,都已長大,再也回不去當年的純真單純,當時的瘋真的是瘋,而現在的鬧不過是一種發泄,畢竟成人的世界裡太多的壓力和不快。
丁煜想這樣也好,至少這個時候他不會心情很差,也不會想到暖風,這樣瘋玩一夜也不錯,所以他掏出手機,關掉,不想讓李品又來破壞他的好心情。
酒過三巡,唱也唱累了,各自就借著酒意開始講現在的如意和不如意,這個講完那個講,或共鳴或反對,男人也就只會在自己哥們兒面前顯出自己的弱勢與不順心,講到後面,有的淚濕眼眶,然後用力抹一把臉,算是過去了。
氣氛似乎有些感傷,而到音樂放起汪峰的《飛的更高》時,又無端的亢奮起來,有人跟著唱,然後所有人都跟著唱起來,丁煜還是第一次聽到這首歌,看著歌詞,想起自己到美國後為了加入NBA所做的一次次努力,那些流過的汗水,不覺微微的笑了。
回去吧,至少他還有籃球不是嗎?
有人要丁煜唱歌,他說不會,就又讓他喝酒,他還說不會,於是就扯到那天的視頻,說丁煜,你那天不是喝的很慡?
幾個人哈哈的笑。
“丁煜,那人是秦暖風吧?”胖子湊上去問。
這是所有人的好奇,幾個人靜下來。
丁煜知道他們都認識秦暖風,畢竟是一個學校的出來的,就算幾年裡容貌有所改變,但應該還是認得出來,如果再否認,似乎沒什麼意思。
“關你們屁事?”卻還是覺得難堪,畢竟當年他是當著這幾個哥們兒面說自己有多討厭秦暖風,現在卻做出那樣的事。
“我看就是,”有人哼了一句,“我們幾個,當時就覺得你對秦暖風有點意思,還打過賭,結果你出國就不了了之,沒想到你現在又折回來了,怎麼,外國的洋妞不合口胃,還是喜歡家裡的這朵?”
丁煜怔住,抬頭看著說話的那個人,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什麼叫當時就覺得?
“不過那還是胖子先說的,我們當時還說他神經病,你和秦暖風?那不是亂倫嗎?當胖子說其實你們沒血緣關係,”那人被丁煜看得發毛,忙把胖子推出來,“經他這麼一說,我們才覺得越看越像,畢竟,校花嘛,又是近水樓台,傻子才不想先得月。”
他隨口說著,雖然覺得丁煜的表情不善,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至於會像以有那樣說翻臉不翻臉。
然而丁煜卻還是丁煜,那種吊兒啷噹的口氣讓他聽得有些火大,忽然之間他覺得自己是個傻子,原來在他們眼中已經早就心知肚明了,自己卻還傻乎乎的向所有人宣布自己有多討厭秦暖風,那不是讓人看了這麼多年的笑話嗎?
“那你們打賭誰贏了,要不今天贏的人付帳吧。”他口氣冷冷的,長長的腿放在矮几上。
幾個人傻眼,一個包廂,這麼多酒,少說也要上千了吧。
“丁煜,別切,這不是開玩笑的嘛?”那人馬上打圓場,口氣有些慌,“你不是球星,今晚咱都仰仗你了。”
“是啊,是啊。”其他人一副狗腿樣,順便踹了那人一腳。
丁煜不慌不忙:“球星?球星就該請客嗎?”
“這可是胖子說的,”有人將矛頭指向胖子,“他電話里說今天丁老大你請客,我們才來的。”
胖子頭上在冒汗:“丁,丁煜啊,我可沒帶那麼多錢。”
果然是狐朋狗友,丁煜冷笑,不過還好,這種嘴臉,以前上學時大家就心照不宣,誰有錢就吃誰的,市儈的很。
“我喜歡秦暖風,真的那麼明顯?”他忽然的問了一句。
“沒,哪有的事,”幾個人齊口否認,“不是說那是胡說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