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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江一怔,馬上眉開眼笑,卻又想到什麼,為難道:“你也不是有約會。”

  “我待會兒打個電話就取消就行了。”

  “為了幫我做表?不好吧。”小江皺著眉。

  暖風笑笑:“我也有表沒做完,正要打電話給他呢。”她說著揚了揚手機。

  小江還是有些不好意思,但似乎丁煜的魅力更大,扭妮了一會兒:“那,那我下次請你吃飯。”

  暖風有些好笑:“你什麼時候這麼見外了。”

  小江抓抓頭:“也是,”說著拿起包,“愛你,我走了。”人往外去。

  辦公室里就只剩下暖風一個人,她拿了手機直接調出吳奇的號碼,正想撥過去,電話卻先響了。

  是吳奇。

  “暖風,抱歉,臨時有個會,出不來了。”

  暖風“哦”了一聲,心想怎麼這麼巧,本想說自己正好也要加班,但每次加班吳奇都不放心來接她,說了幾次都不聽,想想,還是沒說。

  又說了幾句,兩人才掛了電話。

  吳奇掛了電話,有些遺憾的嘆了口氣,本來已經訂好了位置要和暖風共進晚餐的,但臨時院裡通知他要開個會,說是球星丁煜今晚回國,明天入院做檢查,所以院方要組織一個專家組。

  論學歷,他是市內首屈一指的A大附屬醫學院的高材生,但畢竟做醫生時間不長,從資力上來講他還算不得是專家,卻因為幾次成功手術下來,已在院中小有名氣了,所以院方考慮也把他安排進去。

  其實吳奇不太能理解丁煜回國治腿的是處於什麼原因,一般來說國外的醫學水平遠比國內要好,他身在美國,完全可以在當地治療,沒有必要跑回國來醫治,而且作為神經外科的醫生,與腦神經方面的疑難疾病打慣了交道,現在一群專家一起來研究治療肌肉,肌健損傷的問題,著實有些浪費資源,但誰叫人家的腿比什麼都精貴呢?

  看來後面有得忙,他伸了下腰,準備去開會。

  表做到後面,暖風的眼睛都疼了,做了幾遍眼保健操還是起不了什麼作用,隔壁也有財務在加班,她去要了幾片餅乾,然後透過玻璃往遠處看了一會兒,才稍稍好一些,好不容易做好最後一張表,隔壁的財務也走了,辦公室里就她一個人。

  拎了包,刷了卡,出公司。

  公司大樓下停了好幾輛計程車,她選了一輛離自己最近的,上了車。

  九點半多了吧,路況很好,除了紅燈,基本不塞車,暖風稍稍開了點窗,放了夜風進來,覺得原本塞滿數字的腦袋總算清醒過來,車拐彎經過這個城裡有名的美食街時,街上仍然人來人往,她眼睛看到某一家港式茶餐廳,想到自己還沒飯,便叫司機停車。

  那家茶餐廳她以前吃過一次,口味不錯,也不貴,現在反正晚了,不如就在這裡吃了飯再回去。

  下了車,要穿到馬路對面去,暖風站著等紅燈跳過,有一輛黑色的POLO車從她前面開過,轉彎停在她身後的賓館門口,然後身後爆起一片尖叫聲。

  剛下車的時候,暖風就發現那賓館門口的人似乎多了點,也沒有多在意,此時聽到尖叫聲,下意識的轉頭看了一眼。

  都是丁煜的海報,被那群人高高舉著,然後她聽到他們尖叫的名字分明是:丁煜。

  她反應不過來,只是看著眼前快失控的場面,同時POLO的車門開了,有人從車裡出來,背著背包,一身運動裝,身形高大,一群人轟上去,大叫著:丁煜。

  腦中在看到那張臉時有什麼東西“嗡”的一下爆開,然後就是一片空白,她木然的看著那個人在人群的簇擁下露出笑容,邊揮著手邊進賓館。

  有路人撞倒了她,奔上去看熱鬧,她跌在地上,眼睛仍是看著那個人,直到他走進賓館,直到所有人被攔在賓館之外,悻悻的散去。

  城市真的這么小嗎?她不顧被磨破的膝蓋這樣想著,為什麼讓他一回來就見到他,還是這本就是上天安排好的,讓她在這個時間,這個地方又見到他?

  吳奇也喜歡看籃球,不過算不上球迷,有時間就看,沒時間就算。

  他看過丁煜打球,說實話,一個亞洲人有這麼強的彈跳力著實讓他吃驚,但從醫生的角度來看,這是天份也是負擔,特別是做為以彈跳力取勝的籃球運動員,跳的越高,次數越多,對身體的傷害就越大,所以丁煜小腿肌腱出現損傷是早晚的事。

  電視裡看丁煜,在一群動不動就二米多的NBA球員中他一米八四的身高顯得過於矮小,記得他以前看過的報導,美國人對這么小個子的亞洲人加入NBA著實是不信任和輕視的,但丁煜首場告捷,後面幾場,場場都有出色表現,便再也沒有人敢小看他了。

  吳奇確實也有他過於矮小的錯覺,但當他站在他面前時,才知道他其實很高大。

  對於丁煜的脾氣,吳奇覺得是自我,可能還有些難纏,在美國待久的人性格都會變得自我,而明星多半難纏。

  然而見到丁煜時,才發現他其實話極少,多半時間醫生需要他做什麼,他都配合,閒下來時就打打手掌機,或者看體育雜誌,不吸菸,不磕藥,更不會藉機調戲院內護士。

  醫院裡的護士說他比電視裡看起來要帥,一群小護士經常一逮到機會就去偷看他,然後找他簽名,他一律都簽,並沒有表現出任何厭煩。

  整體來看,他是沉默而好相處的,但就是這副表相下,吳奇覺得藏著隨時可以暴發的力量,他確實是自我,因為他的眼神,他的姿態,再怎麼不愛說話,再怎麼有耐心,卻仍是唯我獨尊的樣子。

  還好,他只猜對了一點,至少到現在,他並不覺得他難纏。

  例行公事般的記錄下他的治療情況,吳奇發現他盯著雜誌上的一個女明星看,他知道那個新人,最近演的一部電影很紅,他和暖風一起去看過,當時看完電影,他還笑著對暖風說這個女星和她長的有點像。

  應該是眼睛,極像的。

  “喜歡這個明星?”他手插在口袋裡隨口問了一句。

  丁煜抬頭看了他一眼,道:“不認識。”

  “叫宋娜,是不是很漂亮,現在很紅。”

  丁煜沒答話,將雜誌扔到一邊,再也沒看一眼。

  吳奇挑了挑眉,好吧,顯然他並不喜歡。

  “我今天要出去走走。”丁煜已轉了話題。

  吳奇怔了怔,也是,進醫院以來除了有個自稱是他二叔的和一個胖子來看過他,基本沒有見過他的家人,從小護士那裡來的八卦,說他是孤兒,但離開國內這麼久,就算沒有親人,總有要去的地方。

  “這個要你的助理和院方商量,我個人覺得你的腿出去走走是沒問題的。”本來的,球尚且能打,一般行走當然不成問題。

  丁煜點點頭,便不在說話。

  直到中午的時候,吳奇看到丁煜的助理開了車過來,不一會兒,丁煜換上運動裝,帶著鴨舌帽上了車。

  他忽然有種感覺,丁煜回來並不完全為了冶腿傷,一定還有別的事。

  丁煜上了車,一路讓助理往郊區開,他把帽檐壓的極低,然後仰著臉看車窗的風景。

  回來幹什麼?為什麼要回來?

  他至今都沒有想到個所以然。

  美國那邊幫他聯繫了最好的醫院,他完全可以不用回國,不過是因為一場球後他翻日曆,猛然發現他一走,已經十年了。

  十年,正好十年。

  十年裡可以發生很多事,改變很多事,當然,更可以忘記很多事,他以為自己已經忘記了,不再做那個夢,不再想以前的事,一切都順利,然而想著十年,他忽然想,倘若十年是一個輪迴,自己是否可以結束這段放逐,回國來看看?

  只是一時的冒出來的想法,以為想過就算,最後卻成了執念,讓他越來越來強烈的想回來,就像原來平靜的湖面被投了一顆很小的石子,波紋卻越來越大,想收也收住,所以他幾乎有些迫不及待的提了自己的決定,並且固執的堅持下來。

  現在,他回來了。

  以為一切的念想到此為止,他可以安心的在醫院是養傷,可是當胖子來看過他,跟他說起有關那個小鎮的事情,其實只不過提了幾句,然後一天一天,他又強烈的想去那個小鎮,想回到那個半舊的小區,那個籃球場,還有……,他不敢往下想,怕太過強烈的念想將他吞噬。

  原來真的不可以去盼望什麼,記憶的匣子被一旦被打開,就再也合不上了。

  就如同他現在,依然抵不住心中的渴望,坐著車去那個小鎮一樣。

  助理是美國長大的年輕人,此時開了音樂,是黑人的說唱樂,邊開車邊手舞足蹈,丁煜看著他,揚了揚嘴角,又往窗外開。

  小鎮已近在眼前,他看著,原本仰著的身體下意識的坐直。

  助理問他怎麼走,他告訴他往右拐。

  小鎮改變了許多,原來的老房子都已拆除,蓋了新的樓,但基本的格局沒有變,十年的時候並不能抹去他任何記憶,他依然熟悉的指著路的方向。

  越到深處,裡面的建築越是沒有什麼改變,小鎮喜歡面子工程,馬路上的房子都翻新,裡面的還是保持原樣,只是像征性的修了修路。

  然後很快的,車停在了小區門口。

  丁煜原來想過要先去學校或是什麼地方,但不知怎的,指著指著,車已在小區門口。

  “就這裡吧,你在車上等我。”他下了車,低著頭進了小區。

  依然是那幾棵香樟樹,那個運動區,那個生鏽的鞦韆,他停了停,想起以前暖風頭髮零亂的邊哭邊盪著千秋,那還是他第一次看她哭泣。

  微吸了口氣,他又往前走,以前的家,就在面前。

  上了樓,門緊鎖,門上是斑駁的春聯。

  他站在門口,看著,許久,沒有動。

  應該是沒人在家,裡面沒有任何聲音,如果有人,他會轉身逃開吧,他不知道。

  人靠在牆上,看著走廊窗外的樹枝隨風晃著,他忽然問自己,為什麼要回來?

  為什麼要回來?這個他經歷喪父之痛,他恨過,想逃開過的地方,為什麼要回來?

  他伸手蓋住臉,心裡沒來由的冒出一個名字,然後像打到他痛處一樣,猛的放在蓋在臉上的手。

  暖風!

  一陣風自走廊的盡頭吹來,他輕輕的咳了一聲,然後再無聲息。

  許久,隔壁的門打開,走出一個老人來,手裡拎著垃圾準備下樓去。

  也許是丁煜這麼高大的人站在那裡實在讓人難以乎視,老人眯著眼看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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