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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得先躲藏起來。

  Jimmy最先想到的是山里。

  “我到科羅拉多好了。”他對司機們說。

  “還有,能把這件外套也賣給我嗎?”牛欄的糙杆邊,扔著一件工裝外套。至少,比他沾滿血的上衣要暖和些。

  他們答應了,幾小時後到了岔路來喊他。

  “那個,能再拉我一段嗎?我不去科羅拉多了……”Jimmy改了主意。

  兩個人對視了一眼,回到了駕駛室,幾十秒後,他們重新來到了車後,看著他。

  “我們不能再拉你了!”其中一個堅決地開口。

  “你一會兒說去鹽湖城,一會兒說去科羅拉多。現在說要跟著我們了!”另一個說道。

  “我們不知道你是什麽人。”

  “也許你才是劫匪。”

  “你現在就得下來,我們一步不能再拉你了!!”

  Jimmy驚呆了!

  腹部血還在流,那是在曠野上,周圍荒無人煙。

  “喂!可是你們不能在這兒丟下我!”他絕望地喊道。

  可是他們堅決等著他下車,不再開車,充滿敵意,握起了拳頭。

  Jimmy只能艱難地下了車。

  他看了下表,那是凌晨四點。周圍一片漆黑。

  “你可以看下那邊,那邊有過汽車旅館。”其中一個給他指了一下,那貨車立刻駛走了。

  Jimmy艱難地向前走去,轉過路口,遠處有一棟黑魆魆的房子。

  他走過去,朦朧的星光下,看見了汽車旅館的牌子,可是卻一片漆黑。

  天哪!那旅館已經關閉了!

  Jimmy絕望地叫了一會兒,踢打著那沈重的大鐵門,卻連狗叫聲都沒有引來。

  許久,Jimmy絕望地繼續向前走去。

  偌大的曠野上,他孤零零黑影顯得異常渺小,艱難地向靠近城鎮的地方走去。

  **********************

  終於,他到了第一戶亮著燈的房子前。

  門半開著。

  一男一女,穿著黑衣服,正在忙碌,他們同時停下來,吃驚地看著他。

  他懇求他們讓他進去。

  他們答應了,房子很小,他看見了床邊睡夢中的孩子。

  夫妻兩個在給明天一戶人家的婚禮準備早點。

  他在那兒一直呆到了天亮,忍著痛幫他們攪著奶筒。

  他們看出他很虛弱,但是他們不能給他任何東西吃。夫妻倆自己,也沒有嘗一口新鮮的早點。

  天終於亮起來,他們告訴他向前走。

  “向北走。”

  “北,哪邊是北呢?”Jimmy惶惑。

  女人一跺腳把他領了出去,沿著大路指過去。

  “轉彎,再轉彎,再轉一次,”婦人打著手勢,帶著濃重的口音,Jimmy幾乎聽不懂她的話,只能從她的手勢里揣測意思,“那裡有車站。你就可以到你想去的地方了。”

  天亮了,他艱難向前走去。終於接近了小鎮。

  他按照婦人的手勢向市鎮裡走去。很快搞混了如何轉彎。

  他問路,所有人說話,全是方言,他幾乎都聽不大懂!天哪!他還是在美國嗎?上帝!

  狹窄的鄉鎮公路隨著地勢起伏,他經過了一個大集市。

  Jimmy站在山坡上向下望去,驚呆了!!

  那一條街道上,密密麻麻全是黑衣的男人,黑袍的女人!

  ──那裡是摩門教的聚居地!

  **********************

  Jimmy知道他必須趕緊離開那兒。

  作為一個外鄉人,他逗留在那裡太引人注目了!

  誰要他死?!

  他想不明白。

  是家裡嗎?

  媽媽、Raymond為什麽會打那個電話,到底出了什麽事。他的家裡怎麽樣了?他的家裡人怎麽樣了?!

  他必須找一個安全的到地方先藏起來,想明白這些事。

  或許還有必要躲一陣子!靜觀其變。

  然而,他能藏在哪兒呢?

  藏在哪兒,如果那些人真的要殺他,都能把他找出來!

  一開始Jimmy想藏進山里,後來想那樣反而引人注目,他必須去一座大城市!在人海里把自己先藏起來。

  Jimmy回憶著他到過的城市,絕望卻再次從心底湧起──幾乎每座城市裡他都看到過隸屬於ML高大的GG牌子。

  終於,他想起了一座城市──幾乎唯一一座不會出現MLGG牌的城市。

  ──他跟Thomas在一起時,Thomas提到過:那個城市,根據過去的一個約定,那是座ML,Grant和斯特林奇家族都不會進入的城市。

  終於,就在那個清晨,Jimmy搭上車,踏上了去往那座德克薩斯大平原深處的大都市──達拉斯的旅程!

  第184章上

  Jimmy藏在那座城市深處,一間普通的小旅館裡,焦慮地等待著消息。

  他小心地查看著一周以來,所有西雅圖、紐約方面的報紙。但是Jimmy沒有看到關於郊外公路上,那兩起爆炸或是車禍,或是搶劫的任何消息。

  他萬分焦慮地等待著。等待著來自ML家族的消息。

  他能想像,在現場,警察會看見兩句面目全非焦糊的屍體。

  或許,屍體燒焦了,護照卻只燒了一半;司機身邊是那個亞裔女孩子,在自己的車裡──他們很容易把他認成自己──如果沒有人去追究。

  而Eliza,他媽媽,一定會追究!

  然後就發現那不是自己

  而他自己卻一周沒有任何消息!

  Eliza一定會瘋了!一定會來找自己,就是掘地三尺也會把他找出來!會不惜代價追查兇手。

  而他也一定會從報上看到蛛絲馬跡:華盛頓州警方突然加強警力的表態;ML核心層中誰又從紐約去了西部,他不會看不見。

  然而,Jimmy等了一天、兩天、五天,一周、兩周過去了。他沒有看到任何可能的消息!

  Jimmy的心完全涼了下來!

  沒有動靜──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家裡,Thomas和Eliza,他們知道答案!

  所以,他們不會去翻檢追尋。

  再一周後,Jimmy坐車離開達拉斯,到了遠郊外一個小鎮,頭上緊緊扣著一隻灰色的帽子──那是他從沒戴過的顏色,在那另一座小鎮裡,他小心地往家裡打了個電話。

  他撥了紐約家裡,大廳總機中誰都會用到的一部電話,他試著換一種聲音說話,告訴對方,他是Jimmy的同學,Jimmy借了他的書。

  “他去世了!不久前出車禍去世了,是哪本?”對方彬彬有禮。

  Jimmy驚呆了!

  他無聲地扣掉了電話。

  “車禍!去世!”這是來自家裡的消息!!

  Jimmy簡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已經死了!!

  他已經死了嗎?

  他家鄉的報紙上一定會有消息!

  Jimmy返回達拉斯,立刻去圖書館查消息。

  “你有身份證嗎?”然而,他被攔在了進館處,一位三十來歲的辦事員小姐和氣地在鏡片後注視著他,“或者……學生證?任何一種證件?”

  “呃……我忘帶了。”Jimmy猶豫了。像以往跟Jack在一起住酒店沒有房間那樣,他笑了一下,心存僥倖,希望得到通融。

  然而他的笑容第一次沒有作用。

  辦事員小姐同情地看著他。

  “那……你帶上了再來吧。隨時都能進來。”

  ──Jimmy離開了。

  這麽說,家裡已經認可他已經死了?!怎麽可能呢?!

  Eliza不會再尋找他了?不會再找兇手了?!

  媽媽已經拋棄他了?

  Jimmy坐在石階下發了半天呆。忽然想明白了這一點。

  再起來時,台階上一片白晃晃地陽光,讓他眼睛一陣酸脹。

  **********************

  失血後缺乏及時的救治和沒有營養的食物,讓Jimmy的身體變得很糟糕。

  他急遽地瘦了下來,臉色蒼白。

  現金很快用完了。Jimmy知道無論如何不能動用信用卡。

  現在,他必須要先生存下來,才能知道答案。

  Jimmy試著找工作。

  他試過維修工、在小餐館裡做比Angel還低廉的侍者。

  因為沒有身份證,每天只能拿幾塊的薪水,經常性地被辭退,更麻煩地是要躲避移民署的問詢。一旦他打工的餐館或是維修廠被移民署注意,他就要第一個離開那裡。

  Jimmy早已經離開了小旅館,在城市深處,那肯僱傭他的小餐館一帶租住了一間低廉的小屋。

  把自己的衣服,證件,卡片,身上的東西全都鎖進了銀行。

  他在這個城市慢慢呆了下來。小心地躲避著移民署的警察。

  兩個月之後,他正在那家小餐館裡端著盤子。

  兩個穿西裝的人走了進來,直奔前台邊的老闆,“我們接到舉報,你這裡有收留非法移民。”

  剎那間,幾雙眼睛同時向Jimmy看來。

  Jimmy猛地丟下盤子轉頭就跑。

  然而那兩個警察死死追著他,他們就在車流里追逐起來。

  直到最後,一條死巷的盡頭,他們堵住了他。

  他們飛快搜了他的身,檢查出他至少沒有攜帶武器,沒有襲警的意圖。

  “你的名字。”

  “……”Jimmy猶豫了,“Jimmy。”

  兩個警官嚴厲注視著他,在美國有上千萬人叫這個,“姓呢?!”

  Jimmy猶豫了。

  “你從哪來?!”警察挾住了他。

  Jimmy的眼圈潮了。他轉頭看著巷子上空的的樓宇。他該說什麽?

  “你現在跟我們到移民署走一趟。”

  “我叫JimmyPerry!身份證號……”Jimmy叫了出來。他不能去那個地方!情急之下,他忽然衝口而出。

  兩個警官愣了一下,疑惑的看著他。

  “身份證呢?”Jimmy猶豫了一下,從身上摸出了一張卡。緊張地遞了過去。

  去銀行時,他意外地在腰包里自己信用卡的旁邊看見了這個。他把它留在了兜兒里。

  但是──他緊張地注視著兩個移民署的警官,額頭上滲出了汗水。

  警官疑惑地瞥了Jimmy一眼,接過了證件,摸出了掌上的終端機,飛快輸進了號碼。

  “你的家庭地址?”他們問道。

  Jimmy說了。

  “血型。”

  “電話。”

  警官問了幾個基本問題,對著手掌終端上的照片和信息。

  “記得把身份證隨時帶在身上。”他們轉身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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