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頁
尹方沒有立即回答,太驚訝了,以至於他忘了該怎麼回答。而身後慢慢騷動起來,劉戈嫌他倆磨嘰,大吼一聲:“願意!”然後被自己老婆揪了耳朵:“你閉嘴!”
眾人都笑了起來。
這一打岔,尹方倒沒那麼緊張。一瞬間,想起了第一次在醫院裡相遇,覺得這人很有讀書人的氣質;再後來,又覺得是個流氓,經常對他性騷擾;然後嘗試十指緊扣與親吻,以及讓他臉紅的床上運動……一切一切,變成今晚他伸出顫抖的手:“我願意。”
你是我的。
我是你的。
也激動到不知道說什麼才好,蘇瑞站起來,幫他戴上戒指,尺寸正好。尹方恍然:“你之前……就是去買這個嗎?”約會那天,偷偷從電影院出去,就是為了買戒指吧。
“收據還藏在家裡抽屜。”
“又騙我。”尹方擦掉眼角滲出的淚水,笑著給他戴上另一枚戒指。
蘇瑞低下頭,在起鬨聲里對他說:“到時候,一起去買結婚戒指。我愛你。”說完,親了上去。
然後,脖子被一把摟住。
起鬨聲更響亮了。
孫其笑眯眯地看著那邊吻得難捨難離的兩人,牽起許峰的手:“媽給的金戒指有些老氣,不太適合。改天找個時間,我們也去挑吧。”
“嗯,”許峰彎彎嘴角,“要個大的。”
才好圈住一輩子。
小番外
安平街的人都認識孫其。
說起他時,大家都心有餘悸:“他啊,笑面虎一隻,心黑得很。”
的確,初來乍到就把周圍的老闆坑了一遍,然後在最好的位置開了一間格格不入的酒吧,還能賺得盆滿缽滿。這樣的人,不能得罪。
孫其也正如他們猜測的那樣,家裡有些背景,但沒要求他繼承家業,畢竟上頭還有兩個哥哥。孫其這人也不喜歡走尋常路,開了公司,沒多久就請人打理,自己卻跑到康城開酒吧。
還和一個混混搞上了。
那個混混叫許峰,外號紅毛,幾年前就在安平街一帶遊蕩。打架挺狠,很快就收了小弟,偶爾幫周圍的酒吧看看店,或者偷錢養活自己。許峰是孤兒,從小脾氣不好,被孤兒院的人排擠,結果自己跑了出來。一路乞討,一路混,靠點小機靈和蠻力,在安平街紮下根來。
也因此,他遇上了一生中最討厭的人。
兩個人的相遇沒那麼戲劇性,不過就是許峰在酒吧門前與人發生口角,繼而動手,不小心砸壞了孫其店裡的東西。孫其向來對混混們友好,只是不待見許峰這個一根筋的,尤其是在酒吧被弄得亂七八糟的情況下,聖人才不發火。
孫其不是聖人,自然狠狠地揍了許峰一頓,並且警告他不准再跑來這邊。
許峰向來天不怕地不怕,頭一回被打得那麼慘,忿忿不平地逃了。但過幾天,又大搖大擺地來到孫其酒吧附近。小弟問他:“老大,為什麼非要在這裡蹲著?”許峰給了沒人腦袋一巴掌:“當然是找麻煩啊!老子不把他弄死,就不姓許!”
然而事實證明,孫其比他狠多了,看起來像是富貴人家的孩子,打起架來卻處處下黑手,比混混都厲害。
大半年下來,許峰戰果如下:
第一次挑釁,慘敗;
第二次挑釁,慘敗;
第三次挑釁,依然慘敗;
第四次,第五次……
漸漸地,許峰也服氣了,乖乖挪窩,再也沒往那邊跑。這下輪到孫其糾結了,看慣了那頭紅毛在眼前亂晃,一時間很難適應。想了想,他讓服務生看好店,到許峰住的地方把他打了一頓。
你神經病啊!
許峰在心底怒吼,捂著腦袋,乖乖恢復每天到酒吧門前蹲著的習慣。
又過了一段時間,孫其見他可憐,遞了杯酒。許峰一嘗,當即驚為天人:“你調的酒?”
孫其點點頭:“嗯,是店裡的招牌之一,25號。”
沒聽懂什麼叫“25號”,許峰又喝了幾口,嘀咕著這傢伙果然是怪人。但酒真的好喝,他嘗過一回,就整天心痒痒,把蹲在門口看行人的動作改成了蹲在門口往酒吧里張望。“還想喝?”孫其看了他這副模樣,覺得莫名好笑,倒也沒有以前那麼厭惡。許峰這人吧,傻歸傻,直勾勾地往他這裡看過來,兩眼圓溜溜的,活像只貓,很可愛。
不知不覺,兩個人關係好了許多。孫其更是動了心思,想把許峰騙到床上。咳咳,沒錯,孫其是個基佬,以前眼光高,沒一個看得上,所以年過三十都還是處男,任憑朋友怎麼嘲笑,都不肯委屈自己。沒想到,原來不是眼光高,是口味清奇,放著大把大把想要和他共度春宵的小騷零不要,非看中了個粗魯又倔強的小混混。
可看上了就是看上了,沒有道理可言。
孫其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一步一步接近單純的小紅毛。許峰還覺得這人挺好,是哥們,完全沒有警惕心。
某天忽然傳起流言,說許峰搞上了一個不三不四的女人,那女人打著他的名號在安平街招搖撞騙。許峰當即火冒三丈,自己已經很久沒再像混混那樣欺負人了,在孫其酒吧里當個保安,慢慢往正路上走。“誰他媽在那裡胡說八道!”他氣得不行,更氣的是孫其也不相信他,在那裡說風涼話:“風流債……”
“風流個屁!老子潔身自好!”連唯一一次牽女孩子的手,都是在孤兒院的時候。
吵著吵著就演變成冷戰,許峰心裡憋屈,也不明白為什麼那麼難受。
正巧,那晚來了個大學生,喝醉後嚷嚷著要找許峰算帳,說他和女朋友合夥騙人。許峰從來沒談過戀愛,也沒和那些亂七八糟的女人攪和在一起,再加上剛和孫其吵過架,便下了重手,把人打得滿地找牙。沒想到中途出來個黃毛,居然傻乎乎上來救人,他一不小心,就給人開瓢了……許峰也嚇得不輕,趕緊讓小弟把人送醫院去。
心情更加鬱卒。
之後幾天,他躲起來不出門,也不想看到孫其。結果孫其主動來找他,強行把他拖去酒吧,調了一杯37號:“之前是我誤會你了,抱歉。”許峰非常驚訝,囁嚅著:“哦……”想要掩飾自己的緊張,端起酒一飲而盡。
很好喝。
“不過,要不是我喜歡你,也不會那麼衝動……”眼前的人似乎在說著什麼,許峰努力地辨別那些字詞,然而除了“喜歡”,並沒捕捉到別的。“喜歡……我?”他搖搖頭,下意識反駁道,“老子是男的!你,你是不是醉了,說什麼呢!”
孫其輕笑道:“我沒醉。許峰,男的也能喜歡男的啊。”
“不,不對!”許峰這回真暈乎了,趴在吧檯上,“你怎麼能喜歡我呢……我也不能,嗝,喜歡你……”
“你喜歡我對吧?許峰?”孫其繞到他身後,俯下身,在耳邊低語,“既然互相喜歡,自然可以過一輩子。”話音剛落,許峰猛地抓住他的手,嘟囔著:“嗯……一輩子……”
眾人都笑了起來。
這一打岔,尹方倒沒那麼緊張。一瞬間,想起了第一次在醫院裡相遇,覺得這人很有讀書人的氣質;再後來,又覺得是個流氓,經常對他性騷擾;然後嘗試十指緊扣與親吻,以及讓他臉紅的床上運動……一切一切,變成今晚他伸出顫抖的手:“我願意。”
你是我的。
我是你的。
也激動到不知道說什麼才好,蘇瑞站起來,幫他戴上戒指,尺寸正好。尹方恍然:“你之前……就是去買這個嗎?”約會那天,偷偷從電影院出去,就是為了買戒指吧。
“收據還藏在家裡抽屜。”
“又騙我。”尹方擦掉眼角滲出的淚水,笑著給他戴上另一枚戒指。
蘇瑞低下頭,在起鬨聲里對他說:“到時候,一起去買結婚戒指。我愛你。”說完,親了上去。
然後,脖子被一把摟住。
起鬨聲更響亮了。
孫其笑眯眯地看著那邊吻得難捨難離的兩人,牽起許峰的手:“媽給的金戒指有些老氣,不太適合。改天找個時間,我們也去挑吧。”
“嗯,”許峰彎彎嘴角,“要個大的。”
才好圈住一輩子。
小番外
安平街的人都認識孫其。
說起他時,大家都心有餘悸:“他啊,笑面虎一隻,心黑得很。”
的確,初來乍到就把周圍的老闆坑了一遍,然後在最好的位置開了一間格格不入的酒吧,還能賺得盆滿缽滿。這樣的人,不能得罪。
孫其也正如他們猜測的那樣,家裡有些背景,但沒要求他繼承家業,畢竟上頭還有兩個哥哥。孫其這人也不喜歡走尋常路,開了公司,沒多久就請人打理,自己卻跑到康城開酒吧。
還和一個混混搞上了。
那個混混叫許峰,外號紅毛,幾年前就在安平街一帶遊蕩。打架挺狠,很快就收了小弟,偶爾幫周圍的酒吧看看店,或者偷錢養活自己。許峰是孤兒,從小脾氣不好,被孤兒院的人排擠,結果自己跑了出來。一路乞討,一路混,靠點小機靈和蠻力,在安平街紮下根來。
也因此,他遇上了一生中最討厭的人。
兩個人的相遇沒那麼戲劇性,不過就是許峰在酒吧門前與人發生口角,繼而動手,不小心砸壞了孫其店裡的東西。孫其向來對混混們友好,只是不待見許峰這個一根筋的,尤其是在酒吧被弄得亂七八糟的情況下,聖人才不發火。
孫其不是聖人,自然狠狠地揍了許峰一頓,並且警告他不准再跑來這邊。
許峰向來天不怕地不怕,頭一回被打得那麼慘,忿忿不平地逃了。但過幾天,又大搖大擺地來到孫其酒吧附近。小弟問他:“老大,為什麼非要在這裡蹲著?”許峰給了沒人腦袋一巴掌:“當然是找麻煩啊!老子不把他弄死,就不姓許!”
然而事實證明,孫其比他狠多了,看起來像是富貴人家的孩子,打起架來卻處處下黑手,比混混都厲害。
大半年下來,許峰戰果如下:
第一次挑釁,慘敗;
第二次挑釁,慘敗;
第三次挑釁,依然慘敗;
第四次,第五次……
漸漸地,許峰也服氣了,乖乖挪窩,再也沒往那邊跑。這下輪到孫其糾結了,看慣了那頭紅毛在眼前亂晃,一時間很難適應。想了想,他讓服務生看好店,到許峰住的地方把他打了一頓。
你神經病啊!
許峰在心底怒吼,捂著腦袋,乖乖恢復每天到酒吧門前蹲著的習慣。
又過了一段時間,孫其見他可憐,遞了杯酒。許峰一嘗,當即驚為天人:“你調的酒?”
孫其點點頭:“嗯,是店裡的招牌之一,25號。”
沒聽懂什麼叫“25號”,許峰又喝了幾口,嘀咕著這傢伙果然是怪人。但酒真的好喝,他嘗過一回,就整天心痒痒,把蹲在門口看行人的動作改成了蹲在門口往酒吧里張望。“還想喝?”孫其看了他這副模樣,覺得莫名好笑,倒也沒有以前那麼厭惡。許峰這人吧,傻歸傻,直勾勾地往他這裡看過來,兩眼圓溜溜的,活像只貓,很可愛。
不知不覺,兩個人關係好了許多。孫其更是動了心思,想把許峰騙到床上。咳咳,沒錯,孫其是個基佬,以前眼光高,沒一個看得上,所以年過三十都還是處男,任憑朋友怎麼嘲笑,都不肯委屈自己。沒想到,原來不是眼光高,是口味清奇,放著大把大把想要和他共度春宵的小騷零不要,非看中了個粗魯又倔強的小混混。
可看上了就是看上了,沒有道理可言。
孫其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一步一步接近單純的小紅毛。許峰還覺得這人挺好,是哥們,完全沒有警惕心。
某天忽然傳起流言,說許峰搞上了一個不三不四的女人,那女人打著他的名號在安平街招搖撞騙。許峰當即火冒三丈,自己已經很久沒再像混混那樣欺負人了,在孫其酒吧里當個保安,慢慢往正路上走。“誰他媽在那裡胡說八道!”他氣得不行,更氣的是孫其也不相信他,在那裡說風涼話:“風流債……”
“風流個屁!老子潔身自好!”連唯一一次牽女孩子的手,都是在孤兒院的時候。
吵著吵著就演變成冷戰,許峰心裡憋屈,也不明白為什麼那麼難受。
正巧,那晚來了個大學生,喝醉後嚷嚷著要找許峰算帳,說他和女朋友合夥騙人。許峰從來沒談過戀愛,也沒和那些亂七八糟的女人攪和在一起,再加上剛和孫其吵過架,便下了重手,把人打得滿地找牙。沒想到中途出來個黃毛,居然傻乎乎上來救人,他一不小心,就給人開瓢了……許峰也嚇得不輕,趕緊讓小弟把人送醫院去。
心情更加鬱卒。
之後幾天,他躲起來不出門,也不想看到孫其。結果孫其主動來找他,強行把他拖去酒吧,調了一杯37號:“之前是我誤會你了,抱歉。”許峰非常驚訝,囁嚅著:“哦……”想要掩飾自己的緊張,端起酒一飲而盡。
很好喝。
“不過,要不是我喜歡你,也不會那麼衝動……”眼前的人似乎在說著什麼,許峰努力地辨別那些字詞,然而除了“喜歡”,並沒捕捉到別的。“喜歡……我?”他搖搖頭,下意識反駁道,“老子是男的!你,你是不是醉了,說什麼呢!”
孫其輕笑道:“我沒醉。許峰,男的也能喜歡男的啊。”
“不,不對!”許峰這回真暈乎了,趴在吧檯上,“你怎麼能喜歡我呢……我也不能,嗝,喜歡你……”
“你喜歡我對吧?許峰?”孫其繞到他身後,俯下身,在耳邊低語,“既然互相喜歡,自然可以過一輩子。”話音剛落,許峰猛地抓住他的手,嘟囔著:“嗯……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