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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教授失口否認:“我什麼時候說過這樣的話?你覺得我會說這樣的話嗎?我根本就不 — 搞女人,哪裡還有什麼三項基本原則?你這是聽誰說的?”
“聽王蘭香說的。”
“我不相信 — ”
“真的是她說的,我覺得她這個人不會撒謊的,如果她說是你說的,那肯定是你說的 — ”
“她不是不撒謊,而是撒不出這麼 — 有水平的謊來。”滕教授想了一會,說,“可能是 — 我隨口說過什麼,她撿起來 — 自己瞎理解瞎發揮 — 。煙花女子 — 可能是我回國講學,回來後她拷問我有沒有在國內 — 叫雞,我大概說過嫌雞 — 髒的話 — ”
“哈哈,我說是你說的吧!那麼其他兩個基本原則呢?”
“可能都是類似情況下說的,她愛隨便扯個人出來,拷問我跟人家有沒有關係 — ”
“於是你就把人家貶低一通?”
“也不算什麼貶低,只是說我的感受而已 — ”
陳靄忍不住笑
起來:“我就猜到是你被老婆問慌了,急於洗刷自己,就狠狠貶低別人 — ”
“但我沒有這樣 — 說過你 — ”
她沒接茬,而是轉回起訴的事:“我還真有點怕起訴會把王蘭香搞得坐牢呢,如果她去坐牢,就會丟掉工作,你每月就得付一大筆贍養費,兩個孩子沒有媽媽照顧,也是很可憐的 — ”
滕教授感動壞了:“謝謝你這麼替我和孩子著想,那我們先不起訴吧 — ”
但才過了一天,滕教授就改變了態度:“起訴起訴,堅決起訴!”
“怎麼了?”
滕教授說:“你是對的,必須起訴她,不然的話,她會更加囂張。”
原來王蘭香把國內的親戚全發動起來了,輪番給滕教授打電話,威脅他,恐嚇他,罵他,不准他跟王蘭香離婚。滕教授警告他們,說打電話來罵人恐嚇人也是違法行為。作為警告,滕教授把王蘭香啐陳靄一口,陳靄報警, C 大法律服務處的人說王蘭香有可能為啐這一口坐牢等等,告訴了王蘭香在國內的親戚。
陳靄問:“她家裡人怎麼說我?”
“她們都跟王蘭香一樣,不懂道理不懂法律,他們說他們不怕,要告隨便你告,他們奉陪,看你能不能把王蘭香告倒,叫你別偷雞不成蝕把米,告得把自己遣送回中國去了,只要你回了中國,他們不會放過你 — ”
陳靄氣昏了:“他們也太囂張了吧?我本來還不忍心告她,結果她 — 還這麼囂張?看來還非告她不可,不然的話,我回到中國都不得安寧。”
陳靄當即就把警察給的那份表格填了,按表上的地址寄了出去。
過了幾天,她收到法院寄來的一份通知,請她某年某月某日出席一個 court hearing (法院的聽證會),還說同樣的通知也遞送給被告王蘭香了。
滕教授怕王蘭香會狗急跳牆,每天都盡力陪著陳靄,也讓小屈跟得更緊一點。
但王蘭香似乎學聰明了,沒找陳靄鬧,而是花大價錢請了 D 市最好的律師來打這場官司,聽說首期律師費就要兩萬美元,每次諮詢律師還要再按小時付費。
這使得陳靄很緊張,美國電視裡經常有這樣的情節:明明有罪,但因為律師狡猾,鑽了法律的空子,最後辯護成了沒罪。這使她有一個感覺,那就是美國的法律是律師手裡的橡皮泥,他們想怎麼捏,就怎麼捏。一個人有罪沒罪,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請得到什麼樣的律師。
她跑去諮詢 C 大法律服務處的人,把王蘭香請了 D 市最好律師的消息告訴他們。
法律服務處的人說,這個律師要價這麼高並不是沒來由的,因為他打官司的勝訴率很高,在全國都小有名氣。但法律服務處的人叫她不要緊張,說無論被告律師有多能耐,法庭頂多也就是判王蘭香無罪,但決不可能判陳靄有罪,因為她沒犯法。
但對陳靄來說,如果法庭判王蘭香無罪,就等於是判她陳靄告錯了,如果真是那樣,王蘭香一定不會放過她,要麼會私下採取報復措施,要麼會反訴她誣告。
陳靄恨不得馬上就知道法庭判決的結果,但 Court hearing 安排在幾個月之後,搞得她心神不寧,度日如年,仿佛她是被告一般。
最麻煩的是王蘭香除了請律師,還請了很多說客來遊說陳靄,都是她認識的人,不知道怎麼都被王蘭香給發掘出來了,一個個登門拜訪,軟硬兼施,叫她撤訴,仿佛她不撤訴就會被 D 市華人界唾棄一般。
她橫下一條心,無論誰來開導她,她都是那番話對付:“誰觸犯法律,誰就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最後王蘭香的律師親自出面了,不愧為 D 市最有名的辯護律師,講話非常有水平,閃爍著智慧的光芒,充滿了人道主義魅力,簡直有催眠作用。律師首先就懇切地說我的當事人很後悔,她已經認識到不該用這種方式來對待你,她願意向你賠禮道歉,也請你考慮到她目前的處境,一個正在跟丈夫打離婚官司的女人,兩個孩子的媽媽,處境是多麼艱難,心情是多麼痛苦,等等,等等。
最後律師問:你說說看,要她如何做,你才願意撤訴?
陳靄早已心軟了,想了想說:我覺得你的當事人心理上有毛病,她應該去看心理醫生。
律師立即抓住這句話,追問道:如果我的當事人願意去看心理醫生,你是不是就願意撤訴呢?
陳靄並不想把王蘭香整垮,只想讓王蘭香停止騷擾她,也停止騷擾其他人,既然王蘭香現在已經怕了,她也就不想把王蘭香整得太慘了。她答應律師,只要王蘭香同意去看心理醫生,接受心理治療,她可以撤訴。
Court hearing 那天,陳靄叫滕教授別去,免得尷尬,也免得王蘭香受刺激。她由小屈陪著去了法庭,看見王蘭香把兩個孩子也帶去了,三個人都穿得十分正規,像是出席學術會議一樣,而她只穿著平時的衣服,相形見絀,令她十分後悔。
法庭里很嘈雜,好像很多案子的人都等在那裡一樣。陳靄看見一幫一幫的人被法官叫到前面去,問一通話,然後就木槌一敲,口中念念有詞,搞定了這一幫,再叫下一幫。
輪到她這個案子的時候,她看見王蘭香的律師在跟王蘭香說什麼,而王蘭香的臉漲紅了,咬著嘴唇,流下淚來。然後法官把王蘭香叫上前去,似乎在問話,再然後王蘭香就離開了法庭。
陳靄仍然站在那裡等候發落,公訴人走過來對她說:你的 hearing 已經結束了,你不是答應如果被告願意接受心理治療,就不起訴嗎?她已經答應了去看心理醫生,接受心理治療,所以你們的案子到此了結了。
這讓陳靄好不失望!她還準備像電視上看到的那樣,坐在原告席上,看雙方的律師 objection (抗議), over ruled (抗議無效)一番,然後 jury (陪審團)報告 We’ve reached a verdict (我們做出判決了),接著莊嚴地說出 guilty (有罪)的判決詞來,最後法庭一片歡呼呢,哪知道就這麼不聲不響地結束了。
艾米:塵埃騰飛(58)
十月 25, 2009 · 38 條評論
陳靄沒想到會是這樣,她以為至少也得開庭審判,雙方律師辯來辯去,一直到最後判刑的時候,法官才會問她想如何處置王蘭香,那時她就寬宏大量地提出讓王蘭香去看心理醫生,既起到威懾王蘭香的作用,又沒趕盡殺絕。如果王蘭香不肯去看心理醫生,那她就要求法官重判王蘭香。
卻原來跟對方律師談談就算撤了訴了?撤了訴就根本不開庭了?法官也不查看一個字據什麼的,也不問她,就憑對方律師一句話就認定她願意撤訴了?那萬一對方律師玩花招,她沒說的話也給她編個出來,她豈不是吃了悶虧還不知道?
只怪她不懂美國的法律程序,也沒向 C 大法律服務處的人請教這一點,結果讓王蘭香的律師鑽了個空子。她生怕王蘭香這次沒受到法律懲罰,會繼續騷擾她,於是問公訴人能不能下個 restraining order (禁止令),禁止王蘭香靠近她。
但公訴人說那就是另一個 case (案子)了,這個案子已經結束了,撤訴之後,就不能再起訴。如果她想法庭對王蘭香下 restraining order ,她得重新申請,而且被告至少要有兩次以上登門騷擾之類的行為發生,法庭才有可能下禁止令。
她只好怏怏地離開了法庭,回去後跟滕教授把事情經過一講,滕教授安慰說:“她應該不敢來騷擾你了。以前她是因為不懂法,沒想到自己的行為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才會那麼瞎胡鬧。連我們兩人都沒想到啐一口有這麼嚴重,她那種不讀書不學習的人,就更想不到了。現在她知道這樣鬧會負什麼法律責任,她就不敢再鬧了,因為她不是瘋子,只是無知,而且她是個財迷,鬧一次,花掉兩三萬,她有幾個兩三萬供她鬧?”
陳靄不服氣地說:“哼,你沒看見她今天在法庭的樣子 — 三個人都故意穿得工工整整的,好像示威一樣 —- ”
滕教授警覺地問:“三個人?除了律師還有誰?”
“我說的三個人不包括律師,是指王蘭香和你的兩個兒子。”
“什麼?她還把兒子帶去法庭了?”滕教授氣昏了,馬上撂下話頭,打電話批評王蘭香去了。
滕家兩夫妻的離婚戰也進入了白熱化階段,雙方都請了律師,爭奪的重點是兩個孩子,其他方面,雙方沒有爭議,王蘭香想要所有的東西,滕教授願意給她所有的東西,自己淨身出戶,就是孩子的撫養權,雙方都是志在必得。
王蘭香現在很有法律意識了,說如果要不到孩子,她就自殺,法律總沒規定不能自殺吧?
最後還是滕教授讓步,兩個兒子都給了王蘭香,滕教授每月付高額撫養費,並同意負擔兩個兒子上大學的學費,他每周有一天時間可以跟兒子在一起,孩子生病或有活動時,隨叫隨到,夫妻兩人開的車歸各自所有,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全部歸王蘭香所有,包括房產和所有的存款。
滕教授離婚後的生活,跟他剛從家裡搬出來時沒什麼兩樣,仍然是住在 South Lake 那套租來的公寓房裡,仍然是陳靄每天去幫他爺倆做飯。不同的是他現在可以理直氣壯地去看孩子了,除了每周一次的見面,王蘭香還允許他像以前一樣,開車送孩子去學琴學畫學中文,但不用他送孩子去教堂,因為王蘭香在離婚大戰中,得到了很多教友的支持和幫助,也從神那裡得到了心靈的安慰,現在王蘭香已經皈依上帝,成了上帝的子民,每周都跟孩子一起去教堂做禮拜。
“聽王蘭香說的。”
“我不相信 — ”
“真的是她說的,我覺得她這個人不會撒謊的,如果她說是你說的,那肯定是你說的 — ”
“她不是不撒謊,而是撒不出這麼 — 有水平的謊來。”滕教授想了一會,說,“可能是 — 我隨口說過什麼,她撿起來 — 自己瞎理解瞎發揮 — 。煙花女子 — 可能是我回國講學,回來後她拷問我有沒有在國內 — 叫雞,我大概說過嫌雞 — 髒的話 — ”
“哈哈,我說是你說的吧!那麼其他兩個基本原則呢?”
“可能都是類似情況下說的,她愛隨便扯個人出來,拷問我跟人家有沒有關係 — ”
“於是你就把人家貶低一通?”
“也不算什麼貶低,只是說我的感受而已 — ”
陳靄忍不住笑
起來:“我就猜到是你被老婆問慌了,急於洗刷自己,就狠狠貶低別人 — ”
“但我沒有這樣 — 說過你 — ”
她沒接茬,而是轉回起訴的事:“我還真有點怕起訴會把王蘭香搞得坐牢呢,如果她去坐牢,就會丟掉工作,你每月就得付一大筆贍養費,兩個孩子沒有媽媽照顧,也是很可憐的 — ”
滕教授感動壞了:“謝謝你這麼替我和孩子著想,那我們先不起訴吧 — ”
但才過了一天,滕教授就改變了態度:“起訴起訴,堅決起訴!”
“怎麼了?”
滕教授說:“你是對的,必須起訴她,不然的話,她會更加囂張。”
原來王蘭香把國內的親戚全發動起來了,輪番給滕教授打電話,威脅他,恐嚇他,罵他,不准他跟王蘭香離婚。滕教授警告他們,說打電話來罵人恐嚇人也是違法行為。作為警告,滕教授把王蘭香啐陳靄一口,陳靄報警, C 大法律服務處的人說王蘭香有可能為啐這一口坐牢等等,告訴了王蘭香在國內的親戚。
陳靄問:“她家裡人怎麼說我?”
“她們都跟王蘭香一樣,不懂道理不懂法律,他們說他們不怕,要告隨便你告,他們奉陪,看你能不能把王蘭香告倒,叫你別偷雞不成蝕把米,告得把自己遣送回中國去了,只要你回了中國,他們不會放過你 — ”
陳靄氣昏了:“他們也太囂張了吧?我本來還不忍心告她,結果她 — 還這麼囂張?看來還非告她不可,不然的話,我回到中國都不得安寧。”
陳靄當即就把警察給的那份表格填了,按表上的地址寄了出去。
過了幾天,她收到法院寄來的一份通知,請她某年某月某日出席一個 court hearing (法院的聽證會),還說同樣的通知也遞送給被告王蘭香了。
滕教授怕王蘭香會狗急跳牆,每天都盡力陪著陳靄,也讓小屈跟得更緊一點。
但王蘭香似乎學聰明了,沒找陳靄鬧,而是花大價錢請了 D 市最好的律師來打這場官司,聽說首期律師費就要兩萬美元,每次諮詢律師還要再按小時付費。
這使得陳靄很緊張,美國電視裡經常有這樣的情節:明明有罪,但因為律師狡猾,鑽了法律的空子,最後辯護成了沒罪。這使她有一個感覺,那就是美國的法律是律師手裡的橡皮泥,他們想怎麼捏,就怎麼捏。一個人有罪沒罪,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請得到什麼樣的律師。
她跑去諮詢 C 大法律服務處的人,把王蘭香請了 D 市最好律師的消息告訴他們。
法律服務處的人說,這個律師要價這麼高並不是沒來由的,因為他打官司的勝訴率很高,在全國都小有名氣。但法律服務處的人叫她不要緊張,說無論被告律師有多能耐,法庭頂多也就是判王蘭香無罪,但決不可能判陳靄有罪,因為她沒犯法。
但對陳靄來說,如果法庭判王蘭香無罪,就等於是判她陳靄告錯了,如果真是那樣,王蘭香一定不會放過她,要麼會私下採取報復措施,要麼會反訴她誣告。
陳靄恨不得馬上就知道法庭判決的結果,但 Court hearing 安排在幾個月之後,搞得她心神不寧,度日如年,仿佛她是被告一般。
最麻煩的是王蘭香除了請律師,還請了很多說客來遊說陳靄,都是她認識的人,不知道怎麼都被王蘭香給發掘出來了,一個個登門拜訪,軟硬兼施,叫她撤訴,仿佛她不撤訴就會被 D 市華人界唾棄一般。
她橫下一條心,無論誰來開導她,她都是那番話對付:“誰觸犯法律,誰就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最後王蘭香的律師親自出面了,不愧為 D 市最有名的辯護律師,講話非常有水平,閃爍著智慧的光芒,充滿了人道主義魅力,簡直有催眠作用。律師首先就懇切地說我的當事人很後悔,她已經認識到不該用這種方式來對待你,她願意向你賠禮道歉,也請你考慮到她目前的處境,一個正在跟丈夫打離婚官司的女人,兩個孩子的媽媽,處境是多麼艱難,心情是多麼痛苦,等等,等等。
最後律師問:你說說看,要她如何做,你才願意撤訴?
陳靄早已心軟了,想了想說:我覺得你的當事人心理上有毛病,她應該去看心理醫生。
律師立即抓住這句話,追問道:如果我的當事人願意去看心理醫生,你是不是就願意撤訴呢?
陳靄並不想把王蘭香整垮,只想讓王蘭香停止騷擾她,也停止騷擾其他人,既然王蘭香現在已經怕了,她也就不想把王蘭香整得太慘了。她答應律師,只要王蘭香同意去看心理醫生,接受心理治療,她可以撤訴。
Court hearing 那天,陳靄叫滕教授別去,免得尷尬,也免得王蘭香受刺激。她由小屈陪著去了法庭,看見王蘭香把兩個孩子也帶去了,三個人都穿得十分正規,像是出席學術會議一樣,而她只穿著平時的衣服,相形見絀,令她十分後悔。
法庭里很嘈雜,好像很多案子的人都等在那裡一樣。陳靄看見一幫一幫的人被法官叫到前面去,問一通話,然後就木槌一敲,口中念念有詞,搞定了這一幫,再叫下一幫。
輪到她這個案子的時候,她看見王蘭香的律師在跟王蘭香說什麼,而王蘭香的臉漲紅了,咬著嘴唇,流下淚來。然後法官把王蘭香叫上前去,似乎在問話,再然後王蘭香就離開了法庭。
陳靄仍然站在那裡等候發落,公訴人走過來對她說:你的 hearing 已經結束了,你不是答應如果被告願意接受心理治療,就不起訴嗎?她已經答應了去看心理醫生,接受心理治療,所以你們的案子到此了結了。
這讓陳靄好不失望!她還準備像電視上看到的那樣,坐在原告席上,看雙方的律師 objection (抗議), over ruled (抗議無效)一番,然後 jury (陪審團)報告 We’ve reached a verdict (我們做出判決了),接著莊嚴地說出 guilty (有罪)的判決詞來,最後法庭一片歡呼呢,哪知道就這麼不聲不響地結束了。
艾米:塵埃騰飛(58)
十月 25, 2009 · 38 條評論
陳靄沒想到會是這樣,她以為至少也得開庭審判,雙方律師辯來辯去,一直到最後判刑的時候,法官才會問她想如何處置王蘭香,那時她就寬宏大量地提出讓王蘭香去看心理醫生,既起到威懾王蘭香的作用,又沒趕盡殺絕。如果王蘭香不肯去看心理醫生,那她就要求法官重判王蘭香。
卻原來跟對方律師談談就算撤了訴了?撤了訴就根本不開庭了?法官也不查看一個字據什麼的,也不問她,就憑對方律師一句話就認定她願意撤訴了?那萬一對方律師玩花招,她沒說的話也給她編個出來,她豈不是吃了悶虧還不知道?
只怪她不懂美國的法律程序,也沒向 C 大法律服務處的人請教這一點,結果讓王蘭香的律師鑽了個空子。她生怕王蘭香這次沒受到法律懲罰,會繼續騷擾她,於是問公訴人能不能下個 restraining order (禁止令),禁止王蘭香靠近她。
但公訴人說那就是另一個 case (案子)了,這個案子已經結束了,撤訴之後,就不能再起訴。如果她想法庭對王蘭香下 restraining order ,她得重新申請,而且被告至少要有兩次以上登門騷擾之類的行為發生,法庭才有可能下禁止令。
她只好怏怏地離開了法庭,回去後跟滕教授把事情經過一講,滕教授安慰說:“她應該不敢來騷擾你了。以前她是因為不懂法,沒想到自己的行為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才會那麼瞎胡鬧。連我們兩人都沒想到啐一口有這麼嚴重,她那種不讀書不學習的人,就更想不到了。現在她知道這樣鬧會負什麼法律責任,她就不敢再鬧了,因為她不是瘋子,只是無知,而且她是個財迷,鬧一次,花掉兩三萬,她有幾個兩三萬供她鬧?”
陳靄不服氣地說:“哼,你沒看見她今天在法庭的樣子 — 三個人都故意穿得工工整整的,好像示威一樣 —- ”
滕教授警覺地問:“三個人?除了律師還有誰?”
“我說的三個人不包括律師,是指王蘭香和你的兩個兒子。”
“什麼?她還把兒子帶去法庭了?”滕教授氣昏了,馬上撂下話頭,打電話批評王蘭香去了。
滕家兩夫妻的離婚戰也進入了白熱化階段,雙方都請了律師,爭奪的重點是兩個孩子,其他方面,雙方沒有爭議,王蘭香想要所有的東西,滕教授願意給她所有的東西,自己淨身出戶,就是孩子的撫養權,雙方都是志在必得。
王蘭香現在很有法律意識了,說如果要不到孩子,她就自殺,法律總沒規定不能自殺吧?
最後還是滕教授讓步,兩個兒子都給了王蘭香,滕教授每月付高額撫養費,並同意負擔兩個兒子上大學的學費,他每周有一天時間可以跟兒子在一起,孩子生病或有活動時,隨叫隨到,夫妻兩人開的車歸各自所有,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全部歸王蘭香所有,包括房產和所有的存款。
滕教授離婚後的生活,跟他剛從家裡搬出來時沒什麼兩樣,仍然是住在 South Lake 那套租來的公寓房裡,仍然是陳靄每天去幫他爺倆做飯。不同的是他現在可以理直氣壯地去看孩子了,除了每周一次的見面,王蘭香還允許他像以前一樣,開車送孩子去學琴學畫學中文,但不用他送孩子去教堂,因為王蘭香在離婚大戰中,得到了很多教友的支持和幫助,也從神那裡得到了心靈的安慰,現在王蘭香已經皈依上帝,成了上帝的子民,每周都跟孩子一起去教堂做禮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