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然而比起這種虛無縹緲的「執念」,一周後,還是經偵隊先摸到了黃浩海和馮原認識的契機——五年前,馮原欠下黑債,走投無路的時候,得到了一筆救命錢。這筆錢全是現金,搬運都很困難,導致馮原的前妻有深刻的印象。

  「黃浩海去取的錢?」許旻問。

  「不是,查不到黃浩海取過這麼大一筆錢,但他經常取現金消費就是了。」經偵隊的同事回答。

  但楊辰的猜測是對的,代哲幾乎銷毀了所有跟黃浩海有關的東西,才孤注一擲去綁架楊辰,但他留下了一枚戒指。

  原本以他兩年後的寬裕程度,也不是買不起這玩意,所以大家都沒有注意。但現在一查,就從黃浩海的購買記錄里發現了這枚戒指。

  「原來給他拿走了。」黃浩海意味不明地笑了笑,抬頭看了一眼葉星宇,「換個人審唄,我不是很想跟情敵較勁。」

  葉星宇看向王立濤,原本指望隊長替自己說話,結果被使眼色指揮出去了。

  「……」他不情不願地離開了,但仍然站在窗外聽著。

  面對王立濤,黃浩海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細節則一律閉口不答。梁立遠按黃浩海說的,分屍做得非常到位,屍塊又拋進過河裡,連玥只能說有腸溶解膠囊這種可能,不能證明是不是這樣作案的。

  最後的最後,還是沒查到黃浩海資助任何一個人的證據。

  經偵隊給出的結論是:「可能他有十年以上一點點取出現金存起來的習慣,所以不會有明顯的金錢交易。」

  「為什麼?」方莉驚訝道,「他認識馮原的時候也就十九歲吧?還要追溯到十二三歲的時候?」

  「可能為了有朝一日被你們抓到,真的一點實際的線索都不讓警方把握吧。」經偵隊的同事嘆了一口氣。

  「不奇怪啊,他認識代哲的時候就這麼大吧?」葉星宇補充了一句,「這不更加證明了他從小就是個反社會人格嗎?」

  或許是從小如此,或許是認識了代哲以後如此,或許是在孤兒院見過楊辰以後如此。總之,黃浩海為這一年來發生的所有案件做了很長時間的準備。

  普通人總在低估犯人的執著程度,或許只要列好了計劃,十年根本不算什麼。

  END

  相對於抓捕,定罪周期更長,往往可以以年為單位計量。

  正如在審訊室門口說的,只關心真相,楊辰幾乎不問關於黃浩海的問題。葉星宇也不跟他講,不問最好,定罪是個複雜的事情,沒有他小說里寫的那麼「殺人償命,天經地義」,需要人證、物證、很多努力。

  黃浩海這事,很難輕描淡寫用「死刑立即執行」一句話帶過,但警方也絕不聽律師周旋,一定要法官給出一個公正的判決。

  起碼他葉星宇,還有他們最難搞的隊長,都不會放過這個傢伙。

  還沒到一審,在風平浪靜的工作日,楊辰就收到了久違的匿名郵件。

  只有他一個人在家,猶豫片刻,他還是把郵件打開了。

  猝不及防在畫面里看到代哲,他一下子還沒想起來是誰,花了一點時間才回憶起來。

  代哲和跟他見面的時候完全不一樣,帶著輕快的眼神朝鏡頭揮了揮手,隨後退開了一點,讓鏡頭能夠拍到身後的實驗台。

  仍然是那個地窖,他把手指封裝進了玻璃罐里,最後向鏡頭比了個OK的姿勢。

  隨後畫面轉場到酒吧里,這個地方楊辰不認識,但看到代哲簽收了包裹,又來到一個陌生的居民區安裝攝像頭,在攝像頭視角下還看見了范麗麗,他知道了,這是第二個案件。

  黃浩海依然沒有露面,只通過代哲唆使王梁殺害自己的前妻。代哲告訴王梁自己想搞垮范麗麗的公司,也告訴他自己認識他們的女兒,所以王梁不敢告訴警方是誰給他制定的計劃。

  第三個案件,一段錄音清楚記錄了胡充跟胡建軍聊天的過程,胡充表示自己也和曾明俊有仇,給胡建軍出主意,包括買/槍和殺人計劃。

  只要能讓曾明俊留下深刻的印象,胡建軍當然配合,雖然殺死了胡充,但照胡充說的還原了現場。

  由其他人在遠處拍到了代哲和葉星宇在N市河堤對峙的情景,也拍到了楊辰把代哲推下去。至於後面和葉星宇周旋,沒有留下太多記錄,只有一段葉星宇下車前往指定地點的鏡頭。

  而高軒的案子,留下了高軒的錄音,但沒有黃浩海的聲音。高軒確實是被錄短片騙到了現場,隨後楊辰在鏡頭裡看到了裝著氰/化鉀的膠囊,他還是猜對了。

  最後的案件,雖然馮原沒有配合拍視頻,但是黃浩海大概自己去了一趟,提前拍下了馮原安放機關的所有位置。

  另外,關於度假村的惡作劇,黃浩海記錄得更加清楚,確實是大家一起商議。

  開始有些人還有點猶豫,但很快就在周圍人的煽動下興奮起來。畢竟只是一個整蠱遊戲,大家內心也對高軒的死到底和楊辰有沒有關係耿耿於懷,所以沒有人提出異議,很快就得到了一致贊同。

  比起一個連同學都認不全的宅男,大家還是更關心認真負責的班長,何況這個遊戲極其有趣,出了學校就再難體驗了。

  記錄部分播完,黃浩海才正經出現在鏡頭前,一個人坐在房間裡,對著鏡頭自述。

  「楊辰,看到這段視頻的時候,我也不知道我是什麼狀態,但肯定被抓了。你感興趣的東西都在這裡,我只告訴你一個人。」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