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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沈洪生真的來了,隨身帶了三千萬元支票,打進了東亞帳號。他開門見山地說:“我這人不喜歡虛的。為了表示誠意,雙方做一單試試。如果合適就合作,不合適就一拍兩散。”

  梅馨覺得對方不在欺騙,就答應做一單,並同意投入五百萬。沈洪生好象很內行,提出先做乙二醇,說行情看好。教東亞業務員如何如何操作。一次周轉二個多月,收益超過東亞全年利潤。沈洪生沒有食言,只取走一半。

  當沈洪生第二次將三千萬匯入東亞時,梅馨已徹底相信了他。她認為不能占人家便宜,這次自己要投一千萬。祥叔表示反對。梅馨說不用擔心,人家那麼大資本,怎會來欺你?就讓祥叔分管老業務,期貨一事任憑沈洪生操作。其實抽走了一千萬,老業務也已經很難運作,祥叔依賴企業多年信譽和老面子,向上游欠貨。但欠來的貨售出後資金又全被捲入期貨交易。

  第二單期貨又成功了。

  沈洪生嫌東亞業務員手腳不利索,調來一名財務,另刻印章。做第三單買賣時,沈洪生的資金增加到七千萬。

  梅馨說:“做不起來了,東亞哪有那麼多錢。”

  沈洪生說:“你放心好了,錢的問題由我負責籌措。”

  這次以東亞的名義投入的資金是五千萬。款匯至加拿大一家公司。然而過了二個多月,貨沒有發來。傳來的信息是,那家公司倒閉了。

  霹靂一聲震天響,把梅馨從夢中驚醒。一查帳,不僅已經分文全無,還欠了三千萬的債。借款合同上都是公司的印鑑,並無作假。最大的債主就是錦繡公司。幾家收不到貨款的供應商聞訊連忙起訴,控梅馨欺詐,以期在法院清算東亞時撈回一點損失。

  梅馨面臨吃官司和巨額賠償。她留下一張紙條:“袁琰,原諒我。媽媽犯了不可饒恕的錯誤,失敗了,對不起你爸對不起你。媽不能連累你。”然後從四樓的頂上跳了下去。

  公司的資產被法院拍賣。東環路十五畝房地產和城外化工區四十畝倉庫,被錦繡房地產公司以一千萬取走。連一套住房也必須在梅馨喪事辦完後一周內交出。

  袁琰在祥叔家睡了三天,第三天起來梳洗,喝了點稀粥。祥叔以為她挺過去了。就給她看了母親留下的紙條,講述了她母親的遭遇。

  袁琰眼裡,紙條上的字灰白得毫無生氣,就像最後告別遺體時,埋在花叢中的媽媽的臉一樣。

  第四天袁琰上街去了一次。祥叔夫婦看她還算平靜。

  第五天她又出去了,至晚沒有回來。祥叔剛要出去尋找,有熟人打來電話,說袁琰沖入錦繡房地產公司,找到沈洪生,一刀把他刺死了。

  案情很簡單,有旁證,袁琰自己也承認。一個多月後判決下來,說是考慮到兇犯因母親去世受到過度刺激,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檢方沒有異議,原、被告也沒有上訴。

  祥叔說:“這一段時間我一直忙於遣散外地員工。徵得法院同意,變賣一些庫存化工原料,給他們發工資發路費。還沒有來得及去看袁琰。不知她怎麼樣了。”

  周懷袁聽到這裡,痛徹心肺。他想救她,但不知道這次還能不能真的救出她,也不知道自己應該怎麼做。他想起汪景中和趙宋的話:“審時度勢,將自己先立足於不敗之地,方能有效救人”。他決心抑制悲痛,冷靜以對。二十分鐘後,他徹底平靜下來,問:“審判時你在場嗎?有沒有給她請律師?”

  祥叔說:“在場是在場的。可哪有我們插嘴的餘地呀。法院說袁琰同意由法庭指定律師負責辯護。”

  他問:“你聽見袁琰在法庭上說什麼了嗎?”

  祥叔說:“我看她神志有點不清。反覆一句話,‘是我殺的,我就是要殺了他’。其它問題都由律師代說。”

  他說:“祥叔,我要搞清每一個細節。在這裡我人生地不熟,渴望得到您的幫助。”

  祥叔說:“我也盼有人來替她出頭。袁家是老東家,也是世交。我做什麼都是應該的。但願能幫得上忙。”

  周懷袁說:“明天我想去拜訪那個律師,請你陪我去。”他離開高家後,打電話向蘇州一個朋友借車。當晚車就送來了。

  翌日8點,周懷袁到明日花園,帶上祥叔來到孟庭楠律師事務所,見到了孟律師。

  周懷袁向他出示了蔣國慶身份證。說自己是袁琰的同學,受班上全體同學的委託,來了解袁琰的案情。

  孟律師說:“案情十分清楚。有人證;有物證;有作案動機;而且作案人自己供認不諱。”

  周懷袁知道袁琰臨危不懼,有這份膽氣;但她也心思縝密有足夠的機謀呀。難道她真的被母親的遇難氣昏了,喪失了理智嗎?他說:“孟律師,我想了解全部細節。如果你認為沒有義務要告訴我,我可以出諮詢費,委託你幫我調查。”

  孟律師說:“那倒不必。這位老先生也來問過,因為不是近親,不便多說。但自始至終當事人沒有近親屬出面。既然你們同學來,我可以提供必要的幫助,案內有關情況,有問必答。”

  周懷袁說:“那麻煩你介紹一下全案過程,希望越詳細越好。”

  孟律師說:“過程很簡單,說得再詳細也沒有幾句話。袁琰隔天在東沿河路一家廚房用具商店購買了一把不鏽鋼尖刀,這已被公安局查實,確是她買的,也確是現場那把刀,作案兇器上有袁琰的指紋。當天她進入錦繡房地產公司。因是星期天,辦公樓內僅總經理室有兩人在,一個是被害人沈洪生,一個是目擊者霍進喜。袁琰問:‘誰是沈洪生?’沈洪生說:‘我就是,你有什麼事?’袁琰迅速從包里取出刀,說:‘你這個惡魔,我要殺了你。’猛喊一聲就刺了過去。沈洪生毫無防備,被一刀插入了肚子。站在旁邊的霍進喜連忙出手在袁琰頸上打了一掌,可惜晚了一步。沈洪生和袁琰兩人幾乎同時倒下。霍進喜立即報了警。沈洪生經搶救無效死亡,其實警方來時他因失血過多已經死了。”

  周懷袁說:“霍進喜是什麼人?”

  孟律師說:“永華集團的一個職員。”

  “霍進喜和死者是什麼關係?當天去錦繡公司做什麼?”

  “他的老闆派他來叫沈洪生去永華。”

  “錦繡與永華有什麼業務關係?”

  “你不知道。錦繡雖然是獨立法人,但又是永華集團旗下的子公司,上下級關係。”

  “現場三人,一個被殺,其他兩個應都有嫌疑。你作為辯護律師,有沒有在排除霍進喜的嫌疑方面做些工作。”

  “我也曾提出多個問題責問證人,但被害方律師團咄咄逼人。再說袁琰自己承認殺人,對辯護很不利。我很難糾纏不放。”

  “對方是哪個律師事務所?”

  “牛振華律師事務所。”

  “牛振華?哪個牛振華?”

  “港城有幾個牛振華?當然是永華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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