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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那年,他鎮守梧州。在那梧州小院裡不止一次地摟著明瓊想像。

  “日後待得鳳連讓我打到了盛都。我變帶你去我兄弟府上祭拜。你喝不上他的茶,倒給他喝也是無妨的。”

  明瓊總會含著羞,半斂眉。看著他嘿嘿嘿傻笑的樣子,擰他耳朵。

  “誰要跟你回去給你當媳婦兒?”

  “不當不當。”沈潘忽然擺手。摟著明瓊換個姿勢。“我就這麼一個從小到大的朋友。他若是知道我有你,還不告訴他。定然會爬上來,讓人蓋不住棺材板。”

  孫家那時候全家被誅。連著家產都被抄沒了。

  如今的孫子銳才十六歲。正是年輕。正是個好年齡。

  “我給他倒茶?好呀。”孫子銳尤不自知。“男的?”

  “嗯。”

  “真的是男的?”

  “嗯。”

  “男的我也認他當嫂子。”孫子銳拍馬屁。

  “好。”沈潘回答他。

  “情來情去情隨緣,緣分來了是擋不住的。聽我一句。若是歡喜,定要讓自己無怨無悔。”

  “我走了。”

  沈潘騎上馬。輕拍疾風。

  隨著噠噠的馬蹄聲。漸行漸遠。

  孫子銳還未回過神來。

  只看到一抹黑影,順著官路,慢慢離去。

  影與人齊。

  “原來,你什麼都知道。”孫子銳喃喃。苦笑一聲。又覺得心裡酣暢淋漓。好不輕鬆。

  ……

  晨起喧囂。一間驛店裡,雞聲嘹亮。

  店裡出來個人。看著滿天的星光,扯著極為熟練的梧州腔,和店小二說話。

  “幾時了,你們這雞就叫了?”

  “客官。五更了。”店小二哈腰殷勤道。“大多數住店的行人都是五更啟程。這雞,也就這時候叫。客官是現在就走,還是天大明了再走?”

  “現在就走吧。”沈潘結了帳。買了好些乾糧往外有去。

  烈國處北。寧國是南。

  這五更天的初夏倒也沒有寧國盛都的煩熱。多了絲粗獷的疏意。

  連著天都顯得更高一些。

  沈潘牽了馬,走出驛店,隨手拿出塊乾糧啃。

  梧州離邊關不遠。他喬裝打扮,剛從寧國出來,就是這梧州。

  千里夢回,如今又踏上這土地,感到新鮮又忐忑。

  梧州是當年他鎮守的地方。

  鳳連未雨綢繆的時候,派他親自來當了監察史,將梧州打探清楚。

  當年他出手凌厲,將梧州知府先斬後奏砍在馬下的時候,震驚了整個朝堂。

  李淮安中飽私囊,魚肉百姓。仗著出身李家。在梧州胡作非為。甚至出賣敵情。

  那時候自己年輕氣盛。鳳連剛以鐵血手段積下威信,正是他們殺雞儆猴的好機會。

  是也,沈潘砍了李淮安絲毫不手軟。

  那個大貪官。從他府里抄出的銀錢,比那整個梧州報上來的稅都多。

  殺了算了。

  沈潘嘆了口氣。撓撓頭。硬著頭皮,問了聲,追著他出來送他的店小二。

  “這梧州知府還是李淮安?”

  店小二正捧著手裡的碎銀子傻笑。聽見沈潘說話,連腦子都不用帶。

  “當然是李大人。李大人今年還娶了第二十七房小妾。那排場,那架勢。紅紅火火的,哪裡見過這架勢?”

  ……

  “好嘞。”沈潘抽了抽嘴角。打馬直接往北去。

  天色漸明。沈潘從晦暗走到天色大明?看天邊泛起的日日紅色朝霞……

  沈潘最近老是做夢。

  夢到梧州。夢到他曾經住的院子。

  當年他殺了李淮安,卻不曾問他。他到底是否通敵叛國,和寧國勾搭上了。

  不然,他的明瓊怎麼會淪落至此?

  他的明瓊。

  初遇他的時候,還是個丁點的少年。

  偷偷藏在他的門後。只一眼,就被他劫掠了去。從此不休。

  明瓊是被人送上門的。送與他的。

  被人送到了他在梧州躲藏的屋子裡。

  他明知道他來路不明。到底還是喜歡上了。

  日日和他在一起。日子總不膩味。

  自己回京帶著他,征戰帶著他。

  直到鳳連把事情查到他身上去。

  他的明瓊,到底不是個單純的身份。

  連到死一刻,都被明玦死死地捏在手裡不得動彈。

  這輩子,自己來得尚早。沒人給他送來明瓊,也沒人來得及讓他做個細作。

  這輩子,他還在皇宮等著他,他自己去找他來。他們之間,可能白頭偕老?

  作者有話要說:

  咳。昨晚上更得有點小問題。我現在補好了。葉子還有兩個課設。一門課。兩個星期弄完。所以,這兩個星期可能真的隨緣了。承蒙不棄。麼麼噠。我加油吧。

  第52章 回宮

  梧州的攬月閣里,無人不在說梧州刺史第二十七房姨娘的來歷。

  “聽說啊,那第二十七房姨娘是京城裡來的。富貴人家的獨女,帶的嫁妝從城頭到城尾紅妝何止十里?連著咱們城裡的貴小姐們都比不了。”有人喝著酒。坐在攬月閣下邊,和酒友討論著。

  “當然比不上。李大人房裡的二十六房,哪個不是咱們城裡的貴小姐?算來,李大人在這兒十幾載,這一個城裡的富貴人家都是他親戚。哪家有事不請他喝酒?”他那酒友喝了杯酒,紅著脖子調笑。

  “人生如此,才是快哉。奶奶的,咱們要是有李大人這福氣,咱們這輩子也值了。”鄰桌上的酒友抱著酒罈子,醉醺醺地流著哈喇子。

  “得了吧。人家李大人那是會投胎。京城李家知不知道?咱們李大人就是李家人。就算是在咱們這兒當個知府,那也是個金貴土皇帝。莫說全城的富貴人家給他收進房裡當姨娘。就算是,。”那人說了一半,忽然捂了嘴,收了聲。

  “就算是什麼?難不成還有別的更好的不成?”一旁挑起話來的漢子,粗聲粗氣地大聲嚷嚷。

  “那秋水閣的花魁見過吧?”鄰桌的漢子低著頭,露出個猥瑣的笑。“那樣的,咱們李大人都收了一個。聽說啊,舶來的。稀罕著呢……”

  “人盡可夫的玩意兒,哪裡比大家閨秀好了?”

  “嘖嘖。管他好不好。反正不是咱們的。在這兒掙個什麼?”默默聽了個全的沈潘抽了抽嘴角。用了飯。嘴一抹就出了攬月閣去。

  李家。二十七房姨娘。呵呵。

  且讓李淮安再安穩些時日。

  這梧州處在寧國和烈國的邊界上。本該有駐軍的,卻被個小小的知府壓得死死的。這烈國或許還不如寧國。

  世家專橫。連著鄉野百姓都知道世家李家了。看來還是得讓鳳連早些回來。

  沈潘皺著眉。快速回了客棧,打著馬,離開了梧州。

  他此行不在此,如今也不是好時機。從寧國的盛都到烈國的京城,少說也要行半月余。何況他還心疼他的汗血馬。怕是要大半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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