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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那封信燒了,毀屍滅跡。他只留下來一張照片──夾在信中的,那個當年被他換掉的孩子──如今已經是少年的安晉臣。

  刑蔚雖然其實非常不想和那個人產生必然的聯繫──畢竟一旦聯繫了,隨時可能陰錯陽差扯上關係甚至扯出事情的真相,但是聽說安晉臣在英國似乎過得很不好──孤兒院沒人管的孩子,貧窮、孤獨、生活艱辛可想而知。

  刑蔚不免良心不安,好歹自己享有著別人應該享有的一切,而別人在水深火熱里,自己不知道還罷,知道了,再不伸手拉他一把,未免太沒人性。

  於是,他遠程操作,買下了安晉臣打工的那家酒吧,囑咐負責人對他多多照顧,工資也開得比同級別的人要多得多。

  這樣兩年後,安晉臣也做上了酒吧的小經理,刑蔚這邊才要放下心來,那邊酒吧負責人突然一個電話告知他,安晉臣辭職了。

  辭職去哪兒?刑蔚心說不是吧,他給安晉臣開的工資,說多不多,可說也確實不少了。在英國,也夠得上普通上班族薪水裡面中等偏上的,結果呢,居然留不下安晉臣?

  忙去查他去了哪兒,一查,發現這傢伙似乎之前通過什麼機構辦好的相關證件──回國了。

  這下可好!從今往後同一片陸地上了啊!這可不好,危險分子接近中──可在刑蔚還沒來得及動用人力在國內大海撈針找那個安晉臣呢,先自己就碰到他本尊了!

  是某一天,在自己公司的樓梯轉角遇見的。刑蔚當場就愣了,所幸並未失態,後來問過秘書──對方是自己公司新招的勤雜工。

  那時候,刑蔚已經開始接手管理這間娛樂公司了,因為父親的主業在地產方面,娛樂業雖然做得好,但並不是很重視的生意。勤雜工又是公司的最底層,招聘也不經過他,所以鬼使神差的,那傢伙就被人招進來了!

  畢竟安晉臣有一張識別度很高的臉,所以儘管只看過一次照片,刑蔚還是一眼就認出他來了!

  安晉臣的外表算是相當英俊帥氣的,畢竟是混血,東方人長相居多,頭髮也是黑的,但是眼睛卻有一絲微微的幽藍。然而他最大的特徵,其實臉頰有一道有傷大雅的疤痕,好像是孤兒院裡打架的時候弄的──因為這個,刑蔚絕不可能認錯,看到他的一瞬間,背後的寒毛都豎起來了。

  更何況,四目相對之時,安晉臣居然莫名其妙地──對著他粲然一笑。

  那表情絕對並不是員工對老總的禮貌笑意,而仿佛很久之前的故知一樣,帶著顯而易見的興奮和期待,讓刑蔚更是毛骨悚然。

  喂喂!

  莫不是對方已經知道了真相,這麼快就尋仇來了?

  這不是要我死?畢竟刑蔚生性不兇狠,不是那種會找個黑社會偷偷把安晉臣做掉殺人滅口的類型。這真太子要是得知一切找上門來了,自己也就只能心不甘情不願退位讓賢了。

  但是,經過他後來幾天的坐立不安、細緻觀察──安晉臣卻又有中似乎──什麼都不知道的淡定樣子。

  什麼都不知道就放下高薪的酒吧工作不遠萬里回國工作,還偏偏跑到自己公司來打雜,這也未免太巧了吧?

  可如果知道什麼,他既然已經來到這兒了,當然應該趕緊行動吧?否則夜長夢多,他一個人勢單力薄,萬一遇到的不是刑蔚──而是個狠人,很可能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難不成這小子的興趣便是玩潛伏,待在自己身邊瞅准機會再伺機而發?

  可是,並沒有這也的必要啊!老爸又不是神龍見首不見尾,還是常常會出現在這個公司里的,既然是真太子,哪天在公司碰到,那小子直接撲出來往老爸面前一跪哭訴一個「父皇大人兒臣不孝」,老爸只要腦子正常,稍微一查,真相便水落石出了。

  所以,安晉臣根本不必假裝沒事人,就算這麼多年累積了很多委屈怨恨,想要報復,直接說出真相再哭訴個幾句再栽贓個即將於也能讓他刑蔚的日子從此很不好過。

  可是安晉臣始終什麼都沒有做。

  整整三個月,他安安靜靜地當公司的勤雜工,盡職盡責。

  只是偶爾遠遠看到刑蔚,都會露出燦爛的笑臉,而且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經常會有紅玫瑰,一大束一大束的,被送到刑蔚辦公室里。

  刑蔚是個很喜歡玫瑰花的男人,這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養成的怪癖。但是這件事情很少有人知道,確實對他有意思的人從以前就不乏,可一般也沒有誰會給男人送花吧──

  發現送花者到底是誰並不難。打個電話,一聽花店的描述,刑蔚就知道了──那個臉上有道疤的小子。

  應該不會是下了毒的玫瑰花吧……刑蔚很壞,每天把玫瑰花轉送可憐的秘書,然後看秘書整日裡和那些花接觸,倒也沒有死。

  喂喂,這是追求嗎?為什麼要送花給我?對我一見鍾情?為什麼在這麼深的孽緣之下,對誰一見鍾情不行,偏偏要對我一見鍾情?狸貓換太子,結果太子回國回哪裡不好偏偏來我們公司,還偏偏對我一見鍾情?!

  難道我和那小子就這麼他媽的有緣分?

  不是為了報仇所以故意泡我玩兒吧?

  但是……能想到泡男人這招,這未免也太不走尋常路了!

  可是不是故意來找茬的話,不是躲在某處陰暗地嘲笑著煩惱的我的話──為什麼第一次見面就對我笑?為什麼送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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