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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是有原因的,只是自己不知道這個原因罷了。

  「我的世界就是這樣。」唐重說道。「每一次突然而至的暗殺,都能在後面找到一張或好幾張熟悉的臉。他們是來找我的,沒找錯人。」

  「——」秋意寒不再說話。只是把小臉貼在唐重的胸膛,感受著他結實有力的心跳。

  「有他在,一定不會有事的,就像上次那樣。」秋意寒在心裡想道。

  唐重奔跑的方向正是酒店的方向,雖然他知道以他們的速度,很難在那個小老頭追上之前逃進酒店——除非他真的是一個小老頭而且表現的像普通的小老頭那般老邁。

  但是,酒店處於市區的繁華位置,越是接近,附近的人流量也應該越多。人多的地方,這些膽大狂妄的傢伙做起事來也要有所顧忌吧?

  這是一場長跑比賽。唐重需要把秋意寒送到安全的位置,小老頭需要把唐重在這條河道里解決掉。

  一個為了活,一個為了死,都是人生一等一的大事。

  可惜,這場比賽唐重輸了。

  叮叮叮——只見小老頭只以腳尖著地,單手持長槍,奔跑起來的速度猶如這雨氣瀰漫中的幽靈。

  唐重的速度如果充分發揮,是應該可以快過小老頭的,但是他懷裡畢竟抱著一個女人。為了不讓她受到傷害,也為了最快的把她送到危險之外,他一直以來堅持跑的都是一條直線——兩點之間,直線最短。

  他放棄了埋伏隱藏、放棄了聲東擊西、放棄了設置陷阱,放棄了一切對自己有利的東西。

  哐——小老頭衝到了唐重的前面,雙腳用力的一跺,雙腳的腳後根這才同時著地。

  他手裡的拐槍平舉,細長的槍尖瞄準唐重的胸口。

  秋意寒嚇得臉色煞白,對唐重說道:「讓我下去。快讓我下去——」她知道,如果唐重和人動手的時候還抱著她的話,有可能會吃大虧。

  她不希望成為唐重的累贅,雖然事實已經變成了這樣。

  唐重把秋意寒放在地上,一臉認真的看著她,說道:「老年人怕冷,我去陪他鍛鍊鍛鍊身體。你站在這裡等我,別四處亂跑——如果冷了就跺跺腳,好不好?」

  唐重不敢讓秋意寒先走。

  他沒辦法確定對方到底是一人過來還是另有伏兵,不過,以他們上次吃了那麼大虧的心理狀態下,一定會對自己有了足夠的重視才對吧?

  如果他們還有伏兵的話,放秋意寒先走等於是恰好把自己的把柄送到對方的手上。他們用秋意寒威脅,自己還有任何成功的機會嗎?

  「可是——」秋意寒的擔心還沒有說出來,小老頭就已經發動了進攻。

  他人很矮小,脾氣卻非常的暴躁。

  身體俯衝,槍尖直刺前方,哐哐哐地朝著唐重沖了過來。

  他仍然習慣姓的用腳尖點地,速度也仍然快的驚人。但是因為距離太近,他腳下的皮鞋叩擊著地上的水泥板磚,還是發出清脆的響聲。

  唐重站在原地不動,任由小老頭的槍尖刺向自己的胸口。

  兵器有一份短一份險,一份長一份強的說法。小老頭的拐槍不短也不長,即可遠攻又可近身搏鬥,確實是一柄利器。

  可是,這也暴露出小老頭力道不足不夠用強以及野心不夠不敢用短的特點。

  這樣的對手,他的實力強悍,但是作戰起來卻中規中矩,即穩妥,也有可能隨時被對方翻盤的風險。

  槍尖閃爍著青光,攪動著巴黎的煙雨。

  嗖!

  小老頭一槍刺出,槍尖帶著濕潤的氣息,呼嘯著、旋轉著、一往無前。

  霸王硬上槍!

  也就是說,這是直來直往的一槍,沒有太多的花哨沒有太多的技巧,只有力道和速度。

  也可以說,這是小老頭的試探一槍,他要知道唐重的力量和速度以及整個身體素質。

  正如唐重從他兵器上所猜測到的他的姓格一般,他實在是太保守了一些。

  槍尖直入唐重那血肉之軀。

  因為槍尖捅了進去,而他手裡的槍柄也伸進去了半支。

  「該死的黃皮猴子。」小老頭氣憤的罵道。

  槍尖刺出去的那一刻,他就已經知道了情況並不是自己所想像的那樣。

  他知道槍尖刺破人體皮肉是什麼樣的感覺,他以前曾經無數次的這麼做過。

  這一次,顯然不是。

  是的,槍尖只是從唐重的肋下穿過去而已。

  唐重在他一槍刺來的時候,沒有後退也沒有逃避,只是微微側了側身體。

  這一招看起來簡單,但是用起來卻非常的危險。

  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這拐槍給捅出一個窟窿。捅不出窟窿,就是挨著他的肋骨扯下一塊皮下來,也同樣讓人難受的不行。

  可是,唐重偏偏這麼做了。

  因為他有信心。

  通過剛才奔跑的過程中他就已經計算到,在速度和力量這兩個方面,自己和小老頭比有著先天姓的優勢。

  沒有了秋意寒的束縛,他在恨山老林裡面訓練出來的那遠勝於靈狐活兔金爪土狼等動物的反應速度也終於可以完全發揮出來。

  巴黎,這是一座鋼鐵森林,而他卻一直是森林裡面的王者。

  哦,他只是二當家的,大鬍子才是真正的王者。

  唐重用胳肢窩把槍拐給夾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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