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哐……
他推開別克車的車門,提著手裡的槍跳下車。
他身材高大,身上穿著一條老式的長款風衣,腦袋上戴著一頂黑色的紳士帽。
下身是一條黑色的皮褲,腳上瞪著一雙老舊看上去落滿灰塵的軍靴。
他的臉縱橫交錯著深深淺淺的傷痕,這些傷痕是勳章,也是恥辱。最讓人記憶深刻的是,他只有一隻眼睛。
另外一隻眼眶空洞洞的,裡面只有萎縮的肌肉和看起來讓人噁心的疤痕。
這隻眼睛是被人用手給掏出來捏碎了,他沒有學他的那些同行趕時髦裝上一隻假眼,甚至都沒有學加勒比海盜那般戴上一塊黑色的眼罩去勾引大姑娘小媳婦。
他就那麼赤裸裸的把它裸露在人前,完全沒有遮醜的意思。
他是一名殺手,他叫獨眼。
第3卷 只待錦鯉躍龍門! 第677章 愛你愛到殺死你!
獨眼以前叫做毒眼。
後來,他在一次任務中看走了眼,原本在他心目中只是小綿羊一般的目標竟然爆發出非常恐怖的戰鬥力,甚至毀掉了他一隻眼睛。
於是,他便成了今天的獨眼。
獨眼是別人給他取的名字,他並不喜歡。
獨眼用的是「死神」手槍,這種槍經過槍械專家修改過,穿透力遠勝於市面上的一些槍械,死在這把槍上面的獵物不計其數。
他喜歡槍。
他覺得自己開槍的姿勢很帥。
他先用『死神』把計程車四周進行「清場」,然後,他的身體快速的挪動過去,計程車便成了他成了他用來防身的寨堡。
在他眼裡隨時可以打成篩子的計程車,如果對手沒有足夠的火力支援的話,恐怕是很難和他抗衡的,這就是我們經常說的現代戰爭打的就是高科技的原因。
殺手也是。
他的身體趴在車廂廂頂,高大的身材壓在計程車上面,還露出大半截的腦袋。
他那雙獨眼閃發出犀利的光芒,眼睛死死地盯著和公路一溝之隔的樹林。
他懷疑,目標人物和那個計程車司機就逃進了這片樹林裡。
他心裡有些猶豫。
這裡是荒涼的郊區,樹林的占地面積極廣,這給他的追殺創造了難度。
但是,務必將其格殺又是他接受到的任務。
「紅軍不怕遠征難,萬水千山只等閒。」獨眼在心裡默誦著這首詩來給自己打氣。
效果很明顯,他心裡立即湧現出必勝的信心以及將對手碾死的豪情。
於是,他的身形一躍,人便從計程車車頂跳了過去,橫跨溝渠,朝著前面幽深漆黑的樹林沖了過去。
可是,他的身形剛剛跳起,就感覺到了一線殺機。
是的,殺機。
這種東西在普通人眼裡就是扯淡,可是,在他們這些身經百戰的殺手心裡,卻是救命靈符。
目標人物在溝渠裡面。
就在他的眼前。
這個時候,他的身體高高的躍起,正準備橫跨這個小小的溝渠。
也就是說,他把自己的下半身完全交給了那個傢伙。
如果他是個普通人的話,這對獨眼來說沒有任何的意義。可是,他接收到的資料上,對方是一個實力不弱的年輕小子。
實力不弱。
這個評語是殺手組織給出來的。而能夠讓一群殺手覺得這傢伙實力不弱,那就證明他非常的強大。
所以,獨眼不敢有任何的輕敵。
現在退不得,也下不去。
他的身體仍然做著飛躍橫溝的動作,但是手裡握槍的槍口卻已經瞄準下方準備射擊。
嘩啦……
片片亂石飛躍而起,朝著他的身體砸了過來。
於此同時,一道黑色的身影突然間立起,從躺倒到站起在只是眨眼的功夫,電光火石間完成。
沒有任何停滯,那道黑影已經手持利刃朝著他的後心捅了過去。
動如脫兔。
小說家經常用這樣的句子來形容一個人的速度極快。可是,對獨眼來說,身後這個傢伙的動作何止是脫兔?什麼樣的兔子能夠比他還快能夠做出比他更加靈活的動作出來?
哐……
他開槍射擊,槍筒裡面最後一顆子彈打出去。
嗖……
人影忽閃,猶如鬼魅。
子彈打在地上的石頭上,發出清脆的破裂聲音。
獨眼知道,這一槍落空了。
然後,他感覺到了自己的後背被什麼東西給黏住。
那物體很輕,像是一隻逆風飛翔的風箏。
不,不是風箏。
這裡怎麼可能會有風箏?
而且,風箏怎麼可能懂得呼吸會有心跳?
那是一個人,一個活生生的人。
此時,唐重的身體就緊貼在獨眼的身後。
獨眼飛翔,他的身體也在飛翔。
獨眼前沖,他的身體也在前沖。
因為他們有著共同的方向,甚至就連使用的力度都互相吻合。所以,獨眼幾乎都感覺不到唐重的存在。
唐重對他來說沒有任何負擔,他不用背著他奔跑。
如果當真如此,那也就好了。
嗤……
後背一陣冰涼。
獨眼先是感覺到自已的肌膚裸露在空氣里,然後才感覺到後背的疼痛。
火辣辣的,幾乎讓人痛呼出聲音的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