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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巨大的馬屍突然間飛起,向他的臉上扣了過去。

  他的反應更快,腳交一點,人便倒飛而去。

  「飛俠」之名果然名不虛傳。

  一邊後退還一邊對著馬屍連開三槍。

  砰砰砰——三顆子彈打進厚實的馬肉里,一個黑色的人影從泥坑裡躍起,手持利刃刺向飛俠的下盤。

  他是唐重!

  唐重猜測到他們會回來查看情況,所以在安頓好張尚欣後,又把那具馬屍給掀起來,自己平躺著藏身在那個讓駿馬失蹄的坑洞裡,然後再把那具馬屍壓在自己的身上。收縮身體,屏心閉氣。

  坑殺!

  這是他跟著大鬍子在恨山學習的殺敵技能之一。不過,那個時候他們擊殺的都是一些大型動物。

  當然,用大鬍子的話來說就是:殺人先殺狗,以後方可殺人如殺狗。

  第3卷 只待錦鯉躍龍門! 第592章 給我一個不殺你的理由!

  金髮青年能夠被人稱為「飛俠」,自然是因為他的速度極快就像是飛一樣。

  異變突生,他在第一時間就做出反應。

  腳尖蹬地,人騰空而起向後躲避的同時,連開三槍射在被目標用來當做護體肉甲的數百斤馬肉身上。

  子彈打在皮肉里,發出「噗噗噗」的響聲。

  血肉飛濺!

  這三槍分為「左、右,中」三個部位射擊,目的就是為了把他突擊的路線給封死。

  目標為什麼會突然間掀屍而起,不就是為了給他們製造麻煩嗎?

  可惜,他高估了自己的速度,也低估了自己的敵人。

  或者說,他已經對此次狙擊的目標有過充分的了解和十足的重視。

  但是,有些東西不是努力就可以更改的。

  譬如,實力。

  要知道,大鬍子為了培養唐重的『屠狗技』,甚至會在恨山裡面故意引來一些兇猛的生物來進行攻擊。土狼的狼王、兇惡又矯捷的豹子,還有一種恨山特產名叫做「鱗貓」的動物。這種動物體形如貓,但是爪可裂金,張嘴能撕人肉。動作比山貓更是要靈活數倍數十倍,奔跑如電,讓人防不勝防。

  當然,它的肉質也是極其鮮美的。

  大鬍子喜歡吃此貓肉,所以,那一段時間唐重每天的任務就是去山上和這種貓玩命。

  和鱗貓的反應速度比,飛俠的「飛行」在唐重眼裡實在不算什麼。

  他把那半具馬屍拋出去後,人便再次趴倒在地上。

  一為攻擊,另外,他也不能確定對方的手槍子彈能不能打穿馬肉。要是打穿了,自己不是倒霉中彈?

  他的身體像是受過擠壓的彈簧,身體一百八十度倒地,單手撐地。

  雙腳向後一彈,人便如炮彈發射般向前衝去。

  他準備從下盤攻擊。

  另外一隻手持著那把特製匕首,一刀插向金髮青年的腹部。

  飛俠大驚。

  他退在前,唐重追在後。沒想到唐重竟然能夠追上他的速度,而且現在就要插中他的肚子。

  人在空中,借力極難。

  但是,他的身體就像是失去了地心引力似的,雙腳朝空氣裡面一蹬,後退的速度竟然再次加快。

  唐重臥泥躺屍,為的就是給其致命一擊。他哪能放任這小子跑掉?

  而且,想到就是這小子駕駛著那無人機轟炸他和他的馬——讓他在美女面前狼狽逃脫翻滾,連無辜的張尚欣也差點兒跟著遭殃,他心裡就憤怒不已。

  唐重的身體一沉,人便飛速的向下壓過去。

  嗖——唐重手裡的匕首兇狠的插在了飛俠的膀胱部位,然後向後用力一拉。

  哧——衣服和皮肉被劃開,拉出一條長長的口子。

  血水像是一條噴泉般向外噴射。

  同時濺出來的還有尿液之類的酸臭液體。

  這些動作在電光火石間完成。直到現在,飛俠後仰的身體還飛在空中沒有落地。

  他瞳孔睜大,不可置信的看著自己的肚子部位。

  與此同時,他手裡的手槍再次瞄準了唐重的腦袋開始扣動扳機。

  唐重為了捅飛俠一刀,身體使了一個「空中千斤墜」。這股子墜力極強,帶著他的身體快速下沉。

  子彈從他的頭頂呼嘯而過,他的身體再次落地。

  落地之後,便是一連串的翻滾動作。

  果然,唐重的預料不錯。

  不遠處的牛仔已經發現了敵情,一槍向唐重所在的位置轟過來。

  嘭——來福槍的炮火猛烈,子彈落地,把一大片泥土草皮給掀起到半空中,地上也出現了一個大坑。

  「真是該死。」唐重在心裡暗罵。

  他之前猜測對手會選擇使用無人機轟炸的偷襲方式,說明對方人手少實力弱,自己埋伏在馬屍下面引誘他們過來一刀把目標給解決——不,最好是捅個半死,然後從他嘴裡得到一些有用的消息。

  沒想到的是,他們組隊而來,實力還這麼強悍。一個近程攻擊,一個遠程轟炸,這日子還怎麼過啊?

  到了這一步,唐重也沒有更好的選擇。

  先解決掉一個,然後再把重點目標放在那個來福槍手身上吧。

  砰——飛俠的身體也在槍聲響起的時候落地,他仰起身看著被唐重用匕首劃破的皮肉和膀胱,表情驚慌,從口袋裡摸出一個小瓶子,把小瓶子裡面的藥水全都倒在傷口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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