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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三條犬都是毫無疑問地在第一時間確認了第五個人,季夏知道這事兒得黃,飛電在猶豫的那一會兒,時間就耽誤了。耗時比最快的犬多一秒。他跟安敏華抱歉地笑了一下,想起羅建飛的期待,心裡不由得有些沮喪,但這不是飛電的錯,它也盡力了。

  最後公布結果的時候,居然很意外是飛電勝出了。原因很簡單,手錶是第五個人戴的,但是將手錶盒子拿出來放在指定地點的,卻是第二名戰士,他接觸手錶盒子的時間前後不超過三十秒。飛電嗅到了兩種氣味,而兩種氣味都在被選擇的範圍之中,是以它猶豫了一下。

  這說起來,應該是軍分區賽事組安排的失誤,在被選擇的對象中,只能有一個可選擇對象。大家都沒有料到會有犬對那麼短時間的氣味殘留都能察覺到。賽事組也算負責任,所以還是判定飛電勝出。

  飛電這次是小出了一把風頭,安敏華覺得倍兒有面子,主動去幫季夏請了外出假。季夏帶著飛電進城了。

  季夏搭了軍分區一位領導的便車出了軍營,這位領導對飛電的印象也很深刻,不熟悉犬的人,看犬的樣子都差不多的,他們認犬主要是根據犬的主人來分辨。季夏長得很醒目,所以領導對他印象很深刻。

  一路上領導對季夏和飛電都讚譽有加,問了很多訓犬養犬的常識性問題,季夏也不怯場,對答如流,那次生病時在醫院見到的領導太多了,知道這些軍區領導看著很嚴肅鐵面,其實很和藹。這個領導也一樣。

  進城之後,季夏下了車,帶著飛電一路走一路看過去。這是飛電第一次進城,之前它一直都生活在軍犬基地,然後被谷宇帶到夜鷹特種大隊,而且每次出的任務都是野外,沒在城裡亮過相。因而這次跟著季夏進城,完全就是劉姥姥進大觀園,看稀奇來了。

  飛電看習慣了滿眼的軍綠色,此時看著路上花花碌碌的人群覺得很是稀奇。路上的行人看著他們也覺得很稀奇,一個帥氣的小戰士牽著一條威武神氣的軍犬,怎麼說都是一道亮麗的風景。

  季夏一路上被人指指點點、回頭側目,他非常淡定,倒是飛電常常因為看熱鬧而忘了走路,要被季夏拉一把才追上來。小孩子對飛電尤其喜歡,但是又害怕它巨大的體型,於是拉拉雜雜地跟了一路,季夏帶著飛電走一路,就綴了一屁股的看熱鬧的小孩。

  小城的生活悠閒又富足,人的生活狀態要比大城市的好上不少,起碼從他們閒適的表情和豐富的特色小吃店就可以看出來了。

  他們出來的時間是上午八點多,正是小城人們吃早飯的時間。飛電嗅著空氣中誘人的食物香味,不由得一個勁地舔鼻子。季夏看著它:“飛電,是不是想吃東西了?我帶你去吃早飯。”飛電肯定不是餓的,是饞的,它一天吃一頓就夠,軍分區的伙食比他們自己那裡開得要豐盛,怎麼可能會餓著它。但是難得出來一次,偶爾多一頓也撐不壞它,季夏決定帶它去覓食。

  看了一路,季夏挑了一家耙肉餌絲店:“老闆,兩份餌絲,一份不加辣,清淡一些。”

  店主老遠也注意到這一人一犬了,笑眯眯的:“你的狗也要一份嗎?”

  季夏點頭:“嗯,最好幫我找個大點的盆子,給我的犬吃飯用,盆子我另外掏錢。”

  店主說:“哪裡用花錢,將我家大花吃飯的盆子沖一衝,給你的狗吃飯要得不?”

  季夏瞥見店堂里端有一條黑白相間的中華田園犬趴在那兒,從飛電進來就沒動彈過。“當然行,只要你家的狗不介意就好。”

  “它介意個啥子?”店主一邊下餌塊,一邊笑眯眯的問,“你的狗是公的還是母的?”

  “公的。”

  “這就怪了,我家大花是條母的,怎麼見了你的狗還躲呢。大花,出來認識朋友。”大凡男人,沒有不喜歡大型犬的,尤其是像飛電這種威風凜凜的軍犬。他看見飛電,就想讓自己的母狗去勾搭一下,沒準能珠胎暗結,他也能養條好狼狗。但是那條母狗一動也不動。

  店主人將季夏的餌絲端上來,然後去拿大花的飯盆來飛電裝餌絲。季夏趕緊主動去端,店主端過來的飛電肯定不吃。季夏發現,店主給飛電的餌絲里放的耙肉比自己碗裡的還多,可見這老闆對飛電是青眼有加了。“吃吧,飛電。”

  大花看見自己的飯盆到了飛電嘴邊,不由得抗議地汪了一聲,聲音不大,飛電抬起頭來,沖它呲了一下牙,大花趕緊將頭低下去了。飛電旁若無人地開始享受美食。

  店裡沒有來別的客人,店主將手在圍裙上擦了擦,然後坐在了季夏對面,滿臉歡喜地看飛電吃飯:“你這狗真神氣,是狼狗吧?”

  “是狼狗。”很多老百姓對狗的品種認識不足,只要不是土狗,長得像狼的狗,就都叫狼狗,比如德牧、昆明犬等,都是,季夏也不跟他細說。

  店老闆又問:“它生娃沒?”

  季夏笑起來,猜到了店主的心思:“我的犬在服役期間,是不能交配的。”

  店主咽了口唾沫:“那也太可惜了,這麼好的犬,不能留個後啊?”

  季夏說:“也不是不能,要等它退役之後才行了。”

  “這樣啊。”店主摸摸下巴,“但是你們的軍犬退役之後都送哪裡去了,能給我們領養嗎?”

  季夏搖了搖頭:“一般來說,是不可以的。”

  “真是太可惜了。”店主遺憾地說,然後壓低了聲音,“小伙子,我問你下,你能不能把你的狗借我用一下啊?我可以給你一點好處費。”

  季夏笑著搖搖頭:“對不起,這是違反規定的。我不能這麼做。”而且就算他答應了,也還得看飛電它願不願意啊。

  店主一邊惋惜,一邊垂涎地看著飛電,飛電頭也不抬地吃著自己的飯,仿佛這兩人討論的一切都跟自己無關似的。

  季夏吃完飯,結帳的時候,老闆說什麼也不肯要飛電那份的飯錢,季夏說:“老闆,飛電跟我一樣,都是有編制在身的軍人,它也要像我們一樣,不拿群眾一針一線。所以你可不能不要這錢啊,不然我們就是違紀了。”

  店主這才悻悻的將錢接過去。

  一人一犬都吃得肚子滾圓,沿著街道慢悠悠地溜達消食。那些原本在街上溜達對著電線桿撒尿占地盤的土狗一看見飛電,全都夾著尾巴跑走了。季夏笑嘻嘻地對飛電說:“瞧你,簡直就是犬王了,多威風!”

  飛電對那些土狗不屑一顧,只是昂著頭,跟著季夏的腳步,不住地打量著這個新奇的世界。

  季夏看著飛電,飛電頂多還有兩三年就該退役了,到時候怎麼辦?自己去申請領養吧,訓導員領養退役軍犬,上頭應該會同意。最好還趁飛電沒老之前,給它找個伴,生一窩孩子。飛電長到這麼大,算起來已經是中年了,還沒真正做過一回公犬呢,這麼優秀的犬,如果不留後代,多遺憾。

  季夏找到縣城最大的超市,帶著飛電進去了,門口的保安也沒阻攔,大概這兒養狗的人多,帶狗逛街的也不少。季夏推了個推車,將飛電抱起來放進推車裡,然後推著去找東西。飛電對這種新奇的體驗興奮得不得了,它伸著脖子,在貨架間看來看去,嗅到空氣中各種各樣食物的香味,尾巴搖得那個歡實,要是它會說話,肯定會和季夏說:“想吃這個,那個,還有那個……所有的都要。”

  季夏細心地選了選,給飛電買了一件王中王,又買了幾包狗餅乾,這些東西都不能常吃,夠上幾個月了。推著飛電經過日常用品區的時候,買了兩瓶洗髮水,一扭頭便看到了包裝好的男式內褲,不由得想起了羅建飛,他還欠自己一條內褲呢,不知道什麼時候給自己買。想到這裡不由得偷樂。

  出了超市,季夏還想著要去給羅建飛買點小禮物,雖然他覺得內褲其實是最好的禮物,但是這不能隨便送啊。還是送點不太引人遐想的東西好了。

  這個小城頗有點歷史,房子都很古舊,被當地政府開發成為旅遊資源,但是因為地理位置偏僻,遊客並不多。但也因此保留了許多傳統的東西,比如各種老式作坊,季夏就看到了一家手工刀具鋪子。

  店主是獨龍族人,擅長制刀,大多是砍刀和菜刀,季夏在一堆大刀中發現了了一對小刀,刀身約有二十厘米長,有點像藏刀,套著刀鞘,刀身已經開過鋒,散發著一股森寒的氣息。季夏覺得這刀跟羅建飛的氣質特別吻合,便買了下來,決定自己留一把,送一把給羅建飛。

  第34章 被告白了

  季夏在兩把小刀接近刀柄處的位置,分別刻上了“y”與“f”兩個字母,把刻有“f”字母的留給自己,另一把留給羅建飛。結果那把刀一直都沒機會送出去,季夏回到軍營的時候,羅建飛出任務去了。還沒等羅建飛回來,季夏就去了昆明,因為省軍區的比賽開始了。這一去,至少是半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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