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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明月回去,見到毛劍蘭,心裡有些愧疚和同情,她和沈啟學這種分隔兩地的異地戀,感情基礎能有多牢固呢。在戀愛中,女人的投入通常比男人要深,沈啟學要是扛不住壓力,分了手,受傷害的可不就是毛劍蘭。要是沈啟學真的喜歡她,兩人一定要在一起,那就得去扛來自沈母的壓力,這也是一種傷害啊,不知道她能不能扛得住。無論如何,沈家的男人都不好愛。

  趙明月心想,她上輩子應該多了解一些沈旭躍的,多打聽一些八卦,起碼了解一下他父母的為人啊。這輩子她就不去愛上沈旭躍了,躲得遠遠的,可是誰又會料到,她還會有機會重生呢。而且愛情這東西,悄沒聲息就來了。她自己也不知道,到底哪裡又吸引到沈旭躍了。所以,人生有多麼無奈,就算是重生的,你也有很多現實的困難和苦楚無法規避,還得老老實實去面對和承受。

  第68章劍蘭

  沈旭躍跟自己大哥聯繫了,告訴了他母親的態度,也問明了他跟誰說過他談對象的事,意料之外又意料之中,是吳婕。這個女人不斷寫信給沈啟學,沈啟學最後只得告訴她自己已經有對象了。吳婕還不死心,非要問個究竟。沈旭躍和沈馥郁都沒跟他說過吳婕的極品事,他沒有設防,就說了,於是就有了後來那麼一出。

  趙明月覺得這吳婕真是無恥到了極點,搬弄是非數得上天下第一,偏生這種人居然還活得格外滋潤,難道真叫做人至賤則無敵嗎。事已至此,已無他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自從上次在沈家鬧了那麼一回,沈旭躍就沒提過讓趙明月去自己家裡,他不忍心讓她去承受母親的冷眼和刁難。

  沈旭躍跑趙明月這兒跑得更勤快了,只要有空,就過來這邊和她學習,不過很明顯,他的時間沒以前那麼寬裕了,他的翻譯工作占去了大量的課餘時間,而這些需要藉助大量的專業資料,所以一忙起來,根本就走不開身。

  趙明月知道他忙正事,也不計較,周末有空的時候,反而會跑到清華去陪沈旭躍工作。沈旭躍在宿舍里捧著大部頭詞典查資料,她就在一旁看她自己的書。兩人在忙碌的間隙會偶爾抬頭對視一眼,然後又各自忙自己的,這種相處模式難得的充實美好。

  沈旭躍宿舍的舍友們別提多艷羨了,有這麼個大美女相伴,做任何事都幹勁十足啊,不過這些都是羨慕不來的。

  沈旭躍的忙碌是有成績的,到趙明月過生日的時候,沈旭躍給趙明月送了一塊石英表,日本產的。趙明月接到禮物,驚喜地說:“這個好貴吧?”現在的石英表那絕對是奢侈品啊,一塊表起碼要一百多塊錢,能夠帶得起手錶的,那絕對都是有錢人。

  沈旭躍笑著說:“還好。這個是我做翻譯的稿費,自己賺錢買的。你喜歡嗎?”

  趙明月用力點頭:“嗯,喜歡,很喜歡。”她曾擁有過不少精美的機械名表,但是沒有一塊值得上這塊的意義大。

  沈旭躍將手錶套在趙明月左手手腕上,摸摸表面,說:“以後就不用問別人時間了。”能夠送得起一塊手錶,對一個男人來說,是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

  趙明月說:“可是我沒什麼送給你的。”

  “不用送,我有手錶。”沈旭躍將腕上的手錶給趙明月看,那是一塊頗有些年頭的機械錶,需要上發條才能走,“這個手錶要經常調時間,聽說石英表很準時,不用調時,也不用上發條,非常方便。”

  趙明月笑:“以後你就跟我對時吧。”

  “好,以後就聽從黨組織的指揮,讓打哪就打哪。”沈旭躍笑道。

  這年頭流行一句炫富的話,“穿皮鞋走大道,鑲金牙開口笑,戴手錶挽三道”,皮鞋、金牙、手錶都是財富的代表。趙明月的手錶在同學中引起了一陣轟動,她是班上第一個戴手錶的女生,小巧精美的手錶在大家的手裡傳看著,大家嘖嘖稱讚,也為它的價格咋舌。一塊石英表的價格一百五十塊錢,這對一群沒有收入的大學生來說,實在是太過奢侈了。大家領著每個月十六塊錢的補貼,要差不多不吃不喝一年,才能買得起這樣一塊手錶,所以趙明月的手錶可想而知有多麼奢侈。

  趙明月也覺得有些奢侈了,但這是沈旭躍的心意,也是他的決心,她當然不會責備他,歡喜還來不及呢。誰都是有虛榮心的,對象捨得花這麼大的價錢買一個手錶,這也是一件非常有面子的事呢。

  大家都艷羨地說:“小趙,沈旭躍對你可真沒得說的,居然這麼捨得為你花錢。”

  趙明月笑得很開心:“對啊,我也沒想到。他賺到稿費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給我買了個手錶。我覺得好貴啊。”

  “貴什麼呀。再貴不及心意貴。況且是他自己賺的錢,我覺得挺好的,意義非凡。”高東方說。

  “就是。”

  李春梅說:“要是誰也這麼努力地賺錢,給我買個手錶,我肯定感動得以身相許。”

  大家都笑了起來,錢斯盛說:“我把這話轉達給王興凱吧。”李春梅跟王興凱早就公開出雙入對了,宿舍的姐妹驚詫過後,都有點擔心她會被王興凱這個浪蕩子給欺騙了,不過好像過了半年,王興凱跟李春梅還依舊處著對象,大家都在暗暗稱奇,莫非浪子也收心了,被李春梅給收服了?

  李春梅說:“可別,他就是個慫包,他可一分錢都賺不了。”

  趙明月抿嘴笑:“你可千萬別當面這麼說他,男人都是需要夸的,好面子。他不會賺錢可以省啊,他平時給你花的那些也不少,省下來也能買塊手錶了。”

  “我看他可不像你們家老沈那樣有心,他平時花個三兩塊估計不計較,一下子要他掏個百八十的,估計就要肉疼死去。”李春梅笑道。

  但是不久後,大家發現李春梅手上也多了一塊小巧精緻的石英表,宿舍的姐妹又都傳看了一遍,唐衛華問:“王興凱給你買的?”

  李春梅抿嘴笑而不答,錢斯盛說:“該不會真的以身相許了吧?”

  李春梅哼了一聲:“哪有那麼容易,以身相許也得結婚之後了,便宜哪是那麼好占的。”

  唐衛華豎拇指:“就應該這樣的,男人嘛,就該吊他們的胃口,別一口餵飽了,餵飽就跑了。讓他多付出,他才懂得珍惜。”

  一席話把宿舍的姐妹都說得面紅耳赤的,高東方嘻嘻笑:“有了大姐,我們受益匪淺啊。”

  整個宿舍里,最安靜的就是毛劍蘭了,她一如既往地坐著干自己的事情,沒參與到話題中來。趙明月發現最近毛劍蘭話變得格外少,也不像以前那樣跟自己談心了,她知道應該是因為沈啟學的緣故,她也從來沒有去催促過她,只要她願意講,她還是很樂意當一個安靜的聽眾,她不說,自己就不會去做一個無聊的長舌婦。

  快期末了,大家都開始準備複習。沈旭躍很忙,既要準備期末考試,又要翻譯文章,一個禮拜只有周三晚上能來看趙明月,趙明月則會在周日的時候去沈旭躍那兒學習,兩人一周見兩次面,餘下的時間就全都交給書信傾訴。他們的書信來往頻繁,已經積了厚厚一疊了,趙明月用個木匣子裝起來,想沈旭躍的時候,就翻出信來讀一讀。

  這天傍晚,大家都吃了飯去圖書館學習了,趙明月打完開水,準備背著書包去圖書館。毛劍蘭叫住她:“小趙,有空嗎?能陪我聊聊天嗎?”

  趙明月看著她:“好啊。”

  毛劍蘭說:“我們去外面吧。”

  趙明月點點頭:“可以。”

  現在已經天寒地凍了,晚上已經不能在外面呆著了。毛劍蘭想得周到,她領著趙明月到了學校食堂,那兒晚上有個小窗口還營業,亮著一盞暖黃的燈,等著吃宵夜的同學前來買包子油條之類的吃食。

  毛劍蘭買了兩碗熱騰騰的粉湯和包子,和趙明月在食堂的角落裡坐了,有熱乎的東西,背風,這樣就不冷了。

  趙明月說:“你不用破費,我都吃過飯了。不餓。”

  毛劍蘭笑了笑:“好久沒和你說說話了,今天耽誤你的時間。”

  “說什麼話,有話隨時都可以和我聊,不用客氣。”

  毛劍蘭伸手抿了一下鬢角,然後從口袋裡摸出一個東西來,遞到趙明月手裡,趙明月一看,是一塊銀色的女式石英表,她看著毛劍蘭,毛劍蘭有些不自然地笑了一下:“這表,是沈旭躍的大哥寄給我的。”

  趙明月明白過來,這麼貴重的東西,應該就是定情信物了吧:“大哥跟你在處對象對不對?”

  毛劍蘭低著頭,幾不可聞地嗯了一聲,過了好一會兒才抬起頭來:“對不起,小趙,這個事一直都沒跟你說,我實在不知道怎麼說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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